南宁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南宁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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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正文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和类型结构,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在招生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及组织生源、笔试、面试等各项工作。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初升
  副组长:林清、刘灵光
  组员:王汝凉、韦海鸣、卢远、伍和忠、李晓、隆广庆、盛家荣、曾令辉、黄江涛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科,成员如下:
  敖方言、黄蓝蓝、刘启满
  2.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其中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3—5位硕导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名单报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备案)。
  (二)职责
  1.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要求和程序,并确定复试、录取名单。
  3.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如期完成复试工作,保证复试质量。
  4.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经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三、调剂
  第一志愿合格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相近学科或考试科目相同的学科之间调剂生源,不同学科门类间不能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要求,调剂一律采用网上申报,申请表及考生数据必须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下载。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网上调剂工作,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网上查阅考生信息,决定入选名单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研招网各级管理用户均须凭“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网站后台。“数字证书”对确保研究生招生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数字证书”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四、复试
  考生需凭复试通知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参加复试。凡学历和学位证原件遗失、研招网学历认证信息通不过的考生,需要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复试。
  (一)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相应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必须与招生简章(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一致,试题由各专业命题小组命题,在规定的时间前送交研究生学院印制,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开始前应先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3.外语水平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内容为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100分。对于英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6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40分。对于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考试形式一律为笔试,每门业务课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二)面试前,复试小组应预列出面试题目(面试时可直接提问或由考生抽答)才能开始进行面试。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应及时给出成绩并填好复试情况表交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学院。
  (三)所有复试环节均需要进行录音录像,研究生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的录音录像,其余复试环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录音录像。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破格复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二)对初试公共科目(限一门)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限距离二区线要求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复试。
  (三)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单科线均上线,总分距离国家二区线要求5分以内,可允许其破格复试。
  (四)总分和单科线均不上线者不能破格复试。
  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经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需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才能录取。

  七、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
  (四)“211工程”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在所报读专业录取指标未满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
  (五)录取中要参考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全国统考的专业科目乘以系数0.5,自命题的专业科目乘以系数0.45,复试成绩乘以系数0.5。
  1.初试成绩为四门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分别对应专业科目不同命题情况):
  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0.5+英语*0.5+全国统考专业科目*0.5+自命题专业科目*0.45+复试成绩*0.5。
  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0.5+英语*0.5+自命题专业科目一*0.45+自命题专业科目二*0.45+复试成绩*0.5。
  2.初试成绩为三门且均为全国统考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0.5+英语*0.5+全国统考专业科目*0.5+复试成绩*0.5。
  3.初试成绩为两门的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0.5+英语*0.5+复试成绩*0.5。

  八、体检及心理测试
  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及心理测试,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不予录取,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考生录取资格认定的参考依据。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文公布《广西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天。
  (三)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广西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研究生学院
  举报信箱:gxtcjjs@gxtc.edu.cn(纪委、监察室)
  gxsfxyyjsc@163.com(研究生学院)
  举报电话:0771-3908523(纪委、监察室)
  0771-3908620(研究生学院)

  十、其他
  (一)复试时间和进程安排以研究生学院下发的通知为准。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完成。
  (二)复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三)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收费280元/人。复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
  (四)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各有关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上通知,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维护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五)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广西师范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南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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