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研究生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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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正文

  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我校2013年将在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除外)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我校《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及考试科目》。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计划)。
  3.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免试攻读江苏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点击下载.doc)
  2.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1~6学期),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体现申请人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办法
  1.进入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jsnu.edu.cn)下载有关表格,并于10月12日前将申请的全部材料 (统一用A4纸,申请材料1~4项必须提供)寄送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后,于10月15日前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一般安排在十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通知为准,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
  3.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有关规定到本人所在院校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31日 前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yz.chsi.com.cn),11月10日至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推荐院校领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有效)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于11月30日前寄(送)达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
  1.对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含毕业实习)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毕业未获得学位,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0516-83403083 传真号码:0516-8340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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