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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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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机械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306 37 56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


(中车学院)
085500 机械 300 37 56
经济管理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195 43 86
其他专业 同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①报考初试满分500分专业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20


②报考初试满分300分专业的考生总分不低于135

2021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大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报名
    第五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初试
    第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二条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初试成绩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复试
    第十五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第十八条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第二十一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调剂
    第二十四条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录取
    第三十条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2020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107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10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5人。2021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修业年限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6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习任务,若因特殊原因,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学制,但不得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卫生所参加体检,体检需按卫生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等;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勿饮水,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至完成抽血检验项目;不要穿纤维花色带亮片内衣、带金属扣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0%+外国语测试成绩×10%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专业。
 
  (三)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最终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考生体检状况等,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若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方式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1、专业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左侧“复试与调剂系统”确定复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名称与初试自命题科目名称原则上不能相同。
 
  2、综合面试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秘书除外)。
 
  (2)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生参加面试时可向面试小组提交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4)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5)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公布。
 
  (6)各专业可以根据学校对综合面试的总体要求和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7)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面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测试
 
  复试时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报到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及自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提交《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先到我校研招办(研究生院205房间)办理身份确认和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5、照片: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体检用)。
  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大连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及辽宁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方案与办法,组织开展复试与录取各项工作。
 
  组长:学校研究生教育主管副校长
 
  成员:研究生院、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2、实施机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
 
  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专家教授2-3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等组成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或讲师(博士)职称、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学院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各学院对复试小组的教师进行有关招生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
 
  三、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9年A类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2、调剂生
 
  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生原则的调剂考生,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具体的接收调剂生工作请见我校公布的《大连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办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初试总分不低于150分,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
 
  (二)复试报到时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及自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提交《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报到时先到我校研招办(研究生院205房间)办理身份确认和审查手续,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4、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5、照片: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体检用)。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与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五、复试内容、复试规定和要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1、专业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左侧“复试与调剂系统”确定复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名称与初试自命题科目名称原则上不能相同。
 
  2、综合面试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秘书除外)。
 
  (2)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生参加面试时可向面试小组提交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4)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5)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公布。
 
  (6)各专业可以根据学校对综合面试的总体要求和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7)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面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测试
 
  复试时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组织进行。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为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除正常参加专业课复试、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外,还需加试笔试科目2门。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评定、公布和录取
 
  (一)初试与复试权重
 
  1、初试成绩总分/5:占总成绩6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0%+外国语测试成绩×10%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专业。
 
  (三)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最终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考生体检状况等,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总分排序;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排序。若部分学科(专业领域)进行了多批次调剂和复试,调剂考生的录取按复试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八、体检要求和安排
 
  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卫生所参加体检,体检需按卫生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等;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勿饮水,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至完成抽血检验项目;不要穿纤维花色带亮片内衣、带金属扣内衣,不要佩戴首饰,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办理定向就业协议,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2、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不调人事档案,不提供奖助学金。
 
  3、请参加复试考生沿途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物品。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4、乘车提示
 
  (1)大连火车站(南站)、汽车站:可乘坐101公交车在交通大学下车;或乘坐出租车,费用20元左右。
 
  (2)大连火车站(北站):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西安路换乘2号线至交通大学;或乘坐出租车,费用40元左右。
 
  (3)大连机场: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交通大学;或乘坐出租车,费用20元左右。
 
  (4)大连港客运站:可乘坐708公交车在交通大学下车;或乘坐出租车,费用30元左右。
 
  十、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要求,严守复试与录取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纪现象将进行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0411-84106221。
2020大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机械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290 37 56
机车车辆工程学院
(中车学院)
085500 机械 306 37 56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6100 交通运输 279 37 56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10 37 56
其他专业 同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①报考满分500分专业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60
②报考满分300分专业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00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① B类考生②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 300 42 63 290 39 59 ①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②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③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④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经济学 343 48 72 333 45 68
法学 325 46 69 315 43 65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331 46 138 321 43 129
文学 355 52 78 345 49 74
历史学 324 44 132 314 41 123
理学 288 40 60 278 37 56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64 37 56 254 34 51
农学 253 33 50 243 30 45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300 42 126 290 39 117
军事学 265 37 56 255 34 51
管理学 345 49 74 335 46 69
艺术学 347 38 57 337 35 53
体育学 277 35 105 267 32 96
工学照顾专业③ 254 34 51 244 31 47
中医类照顾专业④ 300 41 123 290 38 114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⑤ 248 30 45 248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A类考生① B类考生② 备     注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343 48 72 333 45 68 ⑥临床医学[1051]、⑦口腔医学[1052]、⑧中医[1057]专业:根据相关规定,“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同时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⑨同⑤
审计 175 44 88 165 39 78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警务 325 46 69 315 43 65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331 46 69 321 43 65
应用心理 331 46 138 321 43 129
体育 277 35 105 267 32 96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355 52 78 345 49 74
文物与博物馆 324 44 132 314 41 123
建筑学、城市规划、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 264 37 56 254 34 51
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253 33 50 243 30 45
临床医学⑥、口腔医学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300 42 126 290 39 117
中医⑧ 300 41 123 290 38 114
军事 265 37 56 255 34 51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175 44 88 165 39 78
艺术 347 38 57 337 35 5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⑨ 248 30 45 248 30 4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在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开展,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不早于5月20日。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对于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调剂的第一志愿复试考生,请5月8日前与我们联系(发送邮件至yjsb@djtu.edu.cn,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姓名+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以便取得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在4月30日前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发送至yjsb@djtu.edu.cn(邮件主题:考生编号+姓名+证明材料)。 
我校后续复试相关信息将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与调剂系统(http://202.199.128.107/grs/index.as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一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初试成绩于2020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2019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777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69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2020年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研究生均在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学习和生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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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院网址:gs.djtu.edu.cn
  • 联系电话:0411-84106587
  • 邮箱:yjsb@djtu.edu.cn
  •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289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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