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考研网

福建理工大学考研/保研免费资源: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交通运输学院

设计学院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人文学院

法学院

1.考生应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线”基础上,单科下降15分,总分下降40分。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各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5.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专业 研究方向 院系所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12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4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20数据结构与C语言程序设计
复试科目:
01方向复试科目为 Python程序设计;
 
02方向复试科目为工程力学/机械设计(二选一);
 
03方向复试科目为交通工程学/物流管理(二选一);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现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材料加工工程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3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6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科目:
高分子物理/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成形技术基础/环境材料学(四门任选一门)
 
本专业01-03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4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环境工程学、大学化学
02材料学
0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4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081400
土木
工程
01结构工程 003
土木工程学院
7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8材料力学
复试科目: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土力学与地基基础(二选一)
 
本专业01—05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岩土工程
03现代施工技术与信息化
0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5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003
土木工程学院
005
管理学院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9工程项目管理
复试科目:
工程经济学
②综合能力面试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6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流体力学
复试科目:
06方向复试科目为热工基础;
07方向复试科目为水质工程学;
06、07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06方向加试:
专业英语、暖通空调
07方向加试:
水力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概论
07市政工程
130500
设计学
01工业设计 008
设计学院
4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综合设计理论
④901创意设计
复试科目:
专业设计(3小时,分专业方向)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环境设计
03闽台文化传承与设计 008
设计学院
010
人文学院
04设计历史与理论 00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085500
机械
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15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机械设计
复试科目:
工程力学;
(若初试已考工程力学或相近科目,则复试机械设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装备设计
02机械电子工程
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4车辆工程
05工程材料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复试科目:
工程材料学;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6化工过程机械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复试科目:
过程设备设计;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工业工程 007
交通运输学院
复试科目:
技术经济学/系统工程(二选一);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建筑工业化 003
土木工程学院
复试科目: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800
能源
动力
01电气控制工程 001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9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1电路
复试科目:
电力电子技术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电力工程
03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4电气工程信息技术
085400
电子信息
01人工智能 012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8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20数据结构与C语言程序设计
复试科目:
Python程序设计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大数据与云计算
03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信息融合技术方向)
04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传感与电子通信方向) 001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复试科目: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5物联网与智能工程(区块链与智慧管理方向) 013
互联网经贸学院
复试科目:
Python程序设计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6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交通系统智能化方向) 007
交通运输学院
复试科目:
系统工程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7物联网与智能工程(信息管理与智能决策方向 005
管理学院
复试科目:
管理信息系统
 
本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物联网与智能工程(给排水系统智能化方向) 006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复试科目:
给排水工程仪表与控制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水力学、水质工程学
125601
工程
管理
01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含项目管理、工程投融资与造价、工程审计、房地产及设施管理) 005
管理学院
34(全日制)
25(非全日制)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
02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
03技术创新与产业管理(含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005
管理学院
 
010
人文学院
 
011
法学院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技术创新管理考查管理学;知识产权管理考查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考查文化产业相关知识)
04物流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
05互联网金融与量化投资 013
互联网经贸学院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575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等4个专业拟招收200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拟招收350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管理专业拟招收25名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意事项: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请按下面第(二)条),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21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等7个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⑵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⑸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⑺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⑻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⑸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1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及各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招生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21年5月左右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左右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一等奖(10%)8000元/生·年、二等奖(90%)6000元/生·年;
 
  (五)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10%)7000元/生·年、二等奖(30%)6000元/生·年,三等奖(45%)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助研岗位实行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由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低于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八)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工程管理硕士的学费为24000元/全程·生,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7500元/学年·生。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http://yjszs.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传真号码:0591-22863670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十三、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85。
第七章  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生源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积极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
3、各学院,除工程管理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源。
第十条  各学院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院党委纪检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1、网络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2、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应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场所),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3、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6、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各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确保符合学校疫情相关工作规定。小组应由院长牵头、院党委纪检委员等人员参加。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五条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远程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各学院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防控措施,做好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做好复试场所消毒工作,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同时要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科专业计划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下:
类型 学科专业学位点 普招计划数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 录取类别
学术学位硕士 交通运输工程 43 0 全日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 54 0
土木工程 76 0
设计学 24 3
专业学位硕士 机械 179 0 全日制
能源动力 139 0
工程管理 28 4
工程管理 24 1 非全日制
 
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进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  复试方式和内容
第十条  各学院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院党委纪检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1、网络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2、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应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场所),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各学院通知。
3、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学科(研究方向)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6、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第四章  复试前准备
第十一条  各学院须召开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须公布本院各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等),复试小组按文件要求制定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第十二条  复试试题和考试提纲由各学院自行命制。复试小组确定复试范围及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1、由学校按学科、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各学院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3、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第五章  复试要求
第十四条  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题库建设、复试试题和口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复试命题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试考务工作参照《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开展多场复试的需做好多套复试命题,每份复试试题仅允许使用一次。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招网(https://yjszs.fjut.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第十六条  复试考生的证件核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0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扫描件或照片(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送到招生学院指定工作邮箱或平台,各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各学院复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第十七条  复试基本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在录取工作结束后提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在各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第十八条  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规定另行通知。
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干部、导师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6、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第六章  调剂复试
第二十条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生源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积极从校内外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生源进行复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学科专业的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
3、各学院,除工程管理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源。
第七章  复试录取
第二十一条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复  查
第二十三条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贯彻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纪检委员等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2、各相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学校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85。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
4、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姐微信


加学姐微信,获免费答疑,进考研群
福建工程学院考研网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维护,发布最新的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还提供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1对1辅导和考研真题等服务,有问题请加微信沟通。

特别推荐:

最新购买

    购买流程

    福建工程学院

    方法一:选择学校->学院->专业

    方法二:查找功能

    点击浏览招生简章+资料详情

    通过招生简章了解本专业需要的资料

    查看资料详情了解资料要点

    点击购买或加入购物车

    支付方式:支付宝

    填写付款信息并付款

    请确认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

    付款后3-5天可到货,可查询快递信息

    若有疑问,可联系在线学姐

    学姐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