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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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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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化学化工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
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5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现将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化学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工作按1个小组进行
3、综合面试全程录像与录音。
综合面试欢迎一级点各位导师参加旁听、提问与监督。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为《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相应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分数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专业)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公示名单(附件)。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行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必须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套(准考证不需要复印件),另请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资格审核由研究生处负责,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化学一级学科点报到并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科教大楼207办公室)
2、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生,需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另缴100元加试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收取。
3、参加复试:化学一级学科考生持复试通知单于4月 11日(全天)到化学大楼311室报到登记。相关事宜可以向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14-6515325 张丽萍老师。
4复试时间:4月11日全天报到(晚上笔试),4月12日专业面试。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分析化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时间:2015年4月11日18:30-20:30。
地点:化学大楼三楼无机化学实验室。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时间:2015年4月12日8:30-17:30。
地点:重点实验室一楼报告厅。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时间:2015年4月12日8:30-17:30。
地点:化学大楼310室(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同时间段进行,考生候考在化学大楼309室。)。
4、加试考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物理化学和综合化学实验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
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7:50-9:50,10:00-12:00。
地点:化学大楼三楼311室(会议室)。
5、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按照1:1.2的比例进行。
五、成绩核算
1、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如下情况的调剂生可考虑在总成绩中直接加分:
对于本科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毕业生且初试报考的是985或     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系统的考生可以加5分;
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培养单位考核认    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1-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    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招生指标,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调剂考生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七、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化学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化学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决定。

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一)
各位考生:
2015年我校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教育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等六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部分二级学科方向(详见附表)可接收一定数量的调剂考生,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我校研招办或相关院系联系。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
一、我校奖助体系及调剂优惠政策
1、我校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有权利参加国家奖学金(最高2万元)、学业奖学金(最高2万元、最低1万元)、学校设立的各类单项奖学金、创新基金(1000-2000元)、企业专项奖助学金(1000-5000元)等的评定;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工作岗位(岗位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生·年)。
2、调剂优惠政策。凡愿意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初/复试成绩按学科综合排名,入学第一年可获得一等(2.0万元,10%)、二等(1.5万元,20%)、三等(1.0万元,70%)的“新生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报考985/211高校、且超过国家线、愿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直接享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第三年度学业奖学金按年度评定,分为一等(1.0万元,20%)、二等(0.8万元,30%)、三等(0.6万元,40%),覆盖率90%。优秀硕士研究生推荐参加研究生国外游学项目。
3、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二、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部分学科可接收跨学科调剂,但原则上要有相关专业学业背景,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2015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于3月18日至4月30日期间,采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2015年调剂系统,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我们将按“先填报,先确认,先复试,先录取”的原则进行招录。
2、我校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考生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我校将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向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4、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敦促原报考学校(即第一志愿单位)将调档材料(含考研初试试卷)转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我校在收到完整的调剂材料后,确定并上报、公示拟录取名单。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站(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公告。
分析化学是化学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湖北师范学院分析化学学科二十多年来,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省科技厅、教育厅和院重点项目的大力资助下,湖北师范学院分析化学学科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各项建设逐步规范,团队力量显著增强,一支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并逐渐成为具有一定学术声誉和特色的优势学科。1996年,分析化学学科被认定为首批院级重点学科。目前湖北师范学院分析化学学科已经初步形成了超分子识别及联用技术、化学传感器研制及应用、生态-环境分析及废水处理、生物功能材料在生化分析中的应用等稳定的研究方向,先后在超分子识别分析,微流控芯片分离-检测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生物电分析传感器、环境及生物物质中痕量金属离子电化学传感器和生物纳米材料传感器的制作及应用研究,固体化学,生物功能材料和生态环境材料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多年来,分析化学学科先后承担了硕士研究生、本科生10余门基础理论课程和10余门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1997年、2002年,《分析化学》连续2次被评为湖北省优质课程;2002年、2004年,《仪器分析》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优质课程。学科所依托的分析教研室曾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教研室,1997年和1999年又连续两次被评为院先进教研室。
  2004年,以吕鉴泉教授为负责人的“生化分析技术与生物功能材料的研究”项目荣获湖北省教育厅优秀中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资助,以分析化学学科为主体的“生化分析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化学专业被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为湖北省普通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单位。
一. 学术队伍
        学科现有成员21人 ,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7人,其中博士9人(另有在读博士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17人,平均年龄39岁,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2人,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年富力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初步形成。
二. 主要研究成果
近5年来在《J. Electroanal. Chem.》、《Talanta》、《Chin. J. Chem.》、《分析科学(日)》、《化学学报》、《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分析化学》等国内外期刊及大型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15篇,其中被SCI、EI收录58余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学术论文3.9 篇,各类科研奖共27项,其中省部级奖8项,科研成果应用5项,转让3项,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项。
三.  主要研究方向介绍
·超分子识别及其联用技术
本研究方向由7名教师组成,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博士后3人,博士4人,在读博士2人。本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是吕鉴泉教授/博士(博士后)。吕鉴泉教授受聘担任了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的硕士导师;湖北省分析化学重点学科(湖北师范学院)带头人,湖北师范学院分析化学硕士点带头人,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生化分析技术与生物功能材料)负责人。
本方向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通过攻读学位、专业进修和合作研究等方式培养了一支骨干队伍,与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在吸取他们研究经验的同时,形成了以超分子功能化为核心、针对生命科学问题开展检测与分离技术方面应用研究的特色。
本方向人员参加了一项国家863项目和三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子课题),作为湖北省的优势特色研究领域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湖北省教育厅重大、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项目的7次资助。本方向已经形成一定的研究特色,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先后有六次被邀请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在《J. Electroanal. Chem.》、《Talanta》、《高等学校化学学报》、《Chin. J. Chem.》、《分析化学》等国际和国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42篇学术论文,其中20篇被SCI收录,50余次被同行引用。

·化学传感器研究
本研究方向由6名教师组成,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博士后1人,博士2人,在读博士1人。本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是张海丽教授、万其进教授。张海丽、万其进教授先后受聘担任了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的硕士导师。
本方向在长期的研究中与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建立了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武汉大学庞代文教授、南京大学鞠熀先教授担任本学科的兼职教授,指导本方向的研究工作。本方向的研究先后5次得到湖北省教育厅重点科研基金的资助。我们在《Talanta》、《J. Electroanal. Chem.》、《Anal. Science》、《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化学学报》、《分析化学》等国内外知名刊物和国内外大型会议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37篇,其中17篇被SCI收录。
·生物功能材料在生化分析中应用
本研究方向由6名教师组成,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博士4人,在读博士1人。本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是韩德艳教授/博士(博士后)。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生物技术、特别是纳米技术的迅速发展,相继涌现出如纳米生物传感器、纳米生物探针、生物芯片等许多新的技术和方法,使生化分析技术日新月异。
本方向的研究工作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本方向的研究先后多次得到湖北省教育厅重点科研基金的资助,2006年又获得省教育厅重大研究项目的资助。目前,我们在《Rare Metals》、《无机化学学报》、《Chin. J. Chem.》、《高等学校化学学报》、《化学学报》、《Acta Cryst. E》等国内外知名刊物和国内外大型会议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百余篇,其中20余篇被SCI收录。
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吸引优质生源,出台了特别优惠的奖助政策,奖助学金实现100%全覆盖,其中包括: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发放,20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入校后可获得10000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业表现分为一、二、三等,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可充抵学费。
(4)其他奖助形式:在校研究生还可申请包括各类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三助”工作岗位(助教、助研、助管)。特殊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及入学绿色通道。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英语、政治及总分都到达国家规定的分数线者,原则上优先录取。
总之一句话:以奖代费,以助解困,让每位在我校读研的学生可以安心、有尊严的完成学业。(每位研究生每年将至少有12000元的经费保障,优秀的研究生一年最高可获得超过36000元的奖助经费。)
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2015年统招硕士研究生。详情关注我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专栏(http://www.chem.hbnu.edu.cn/)。
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学科源于1977年建立的化学系,2000年组建化学与环境工程系,2008年正式更名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3年5月更名为化学化工学院。经过3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建立了科学、完整的化学学科体系。学院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应用化学),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湖北祥云集团)、湖北省稀有金属化学协同创新中心、污染物分析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重点学科(化学、分析化学)湖北省优势学科(分析化学)、三个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分析、无机、应用化学)、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化学化工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祥云集团)、两门湖北省精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无机化学)。
学院实验条件完备,实验室面积6000多平方米,各类教学仪器设备1600余台(件),拥有一批现代测试分析仪器,如核磁共振仪、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粉末衍射仪、质谱仪、圆二色光谱仪、红外拉曼光谱仪等,总价值2000多万元,从而保证了我院各专业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天,化学化工学院已发展成为教学设备设施齐备,专业设置科学,课程体系完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力量较强、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学科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25人、硕士生导师22人;教授15人、副教授19人; 享受省政府津贴2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是一支职称、学历、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科发展和化学研究需要的、稳定的研究队伍。
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努力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到目前为止,学院建设有化学一级湖北省重点学科和分析化学湖北省优势学科,拥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析化学、无机化学和应用化学3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这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学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几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的研究论文被SCI、EI收录260余篇,获得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通过省级鉴定3项。
学院将继续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迎接挑战,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凝练化学化工学院办学特色,推进化学化工学院跨越发展。
湖北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20个教学院,63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237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
2016年,学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40个二级学科)和3个专业学位类别(27个领域),共67个二级学科(领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www.grad.hbnu.edu.cn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学院!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16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原培养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4、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2条外,还须符合下列规定:(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或高职高专毕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3)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可随时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或30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在2016年4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将根据考生初、复考试成绩,结合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等条件下,定向生优先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报到后,将对新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4、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文件(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鄂价费规【2014】11号)等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收费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生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
(3)住宿费:1200元/生·年。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有工资收入除外)。
(3)新生学业奖学金:①特优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参评,比例为10%。该项奖励与“新生学业奖学金”不重复计。②新生学业奖学金: 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可获得10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可获得8000元/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
(4)年度学业奖学金。从入学第2年起分年度评定并发放,分为一等(1.0万元,20%)、二等(0.8万元,30%)、三等(0.6万元,50%),覆盖率100%(违纪违法情况除外)。
(5)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1000-5000元的各类单项奖学金。
(6)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7)“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三助一辅”助学金不低于2000元/生·年。
(8)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9)推选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外游学项目。
九、其他事项
1、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考生可通过湖北师范学院校园网的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在各培养单位网站上查询;也可致电学校研招办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目录。
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人,硕士生导师23人;教师中含有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1人、楚天学者4人(特聘教授2人、楚天学子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3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黄石市东楚英才1人、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5人、黄石市科技特派员9人。此外,学院入选湖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3个。学院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近年来,为地方经济建设新增利税8亿余元。
学院现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精细化工和化学课程与教学论6个二级学科;现有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本科专业。学院建设有分析化学湖北省优势学科、化学一级湖北省重点学科和资源环境优势学科群;同时,化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为国家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学院有4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分析化学、无机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2门省级精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及2门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目前,学院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联系电话:0714-6515602
湖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肇始于1977年成立的化学系,是我校最早设立的院系之一,2000年在化学系的基础上组建化学与环境工程系,2008年更名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3年5月正式更名为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是湖北省高校试点改革学院,也是我校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经过四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建立了科学、完整的化学学科体系;形成了以本科教学为主体,涵盖本科、硕士和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化学化工高级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现有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精细化工和化学课程与教学论6个二级学科;现有化学(师范)、应用化学和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本科专业。学院建设有分析化学湖北省优势学科、化学一级湖北省重点学科和资源环境优势学科群;同时,化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为国家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学院有4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分析化学、无机化学、应用化学、有机化学);2门省级精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及2门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目前,学院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人,硕士生导师23人;教师中含有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1人、楚天学者4人(特聘教授2人、楚天学子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3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黄石市东楚英才1人、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5人、黄石市科技特派员9人。此外,学院入选湖北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3个。学院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近年来,为地方经济建设新增利税8亿余元。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面积10000多平方米,全院拥有总价值超过3000万元的科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为学生的系统实验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以及师生员工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提供了支撑。学院建有污染物分析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稀有金属化学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化工实验虚拟仿真中心、国家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湖北省大学生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等。近年来,学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10余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2项。近几年来,学院教师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SCI论文400余篇。
学院始终坚持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近几年,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在全国化学教育硕士专业教学技能大赛微课比赛、说课比赛,全国化学专业师范生教学素质大赛,全国大学生实验邀请赛,湖北省化学实验技能大赛,湖北省大学术创新成果报告会等竞赛中有200余人次获奖。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历届毕业生考研率在全校均名列前茅。
学院具有良好的院风、教风和学风。先后获“湖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高校“两访两创”活动先进集体、“黄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石市教育工会“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总支”、“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实验室管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学院以“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加强学院党总支党建特色创建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以落实履职尽责为抓手,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以“廉政教育”为抓手,加强干部的纪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院将继续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迎接挑战,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凝练化学化工学院办学特色,加大博士点建设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化学化工学院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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