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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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院通[]19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三、基础医学博士学位点导师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计划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导师姓名 |
100100基础医学 | 全日制 | 1 | 194 | 邓锡云 |
四、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考生 姓名 |
初试成绩 | 报考导师 |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1 | 105421211000260 | 周丽 | 62 | 75 | 81 | 218 | 邓锡云 |
2 | 105421211000109 | 曾含清 | 69 | 70 | 78 | 217 | 邓锡云 |
3 | 105421211000333 | 丁思余 | 49 | 62 | 83 | 194 | 邓锡云 |
4 | 105421211000205 | 汪江波 | 58 | 62 | 74 | 194 | 邓锡云 |
五、复试方案及安排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
3.复试方式
我院2021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远程复试操作见附件4。
4.复试时间
5月13日下午2:30。
6.复试程序及内容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缴纳复试费: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考生应在5月12日24:00前缴纳复试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1。
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0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总成绩核算办法
1.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七、其他
1.学院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学院QQ群:1043617397。
3.考生申诉受理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2021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
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负责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以各专业的导师为主体,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三、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计划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
071003生理学 | 全日制 | 2 | 280 | |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全日制 | 4 | 299 | |
100102免疫学 | 全日制 | 8 | 299 | |
100103病原生物学 | 全日制 | 5 | 299 | |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全日制 | 11 | 299 | |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全日制 | 7 | 299 |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全日制 | 0 | ||
03卫生毒理学 | 全日制 | 3 | ||
04社会医学与卫生服务 | 全日制 | 1 | ||
100700 药学 |
01药物化学 | 全日制 | 3 | 299 |
02药剂学 | 全日制 | 3 | ||
03药物分析 | 全日制 | 3 | ||
04药理学 | 全日制 | 6 | ||
105300公共卫生 | 全日制 | 15 | 299 | |
105400护理 | 全日制 | 23 | 333 | |
105400护理 | 非全日制 | 17 |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学院科研办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为扫描件),并于3月29日前发到邮箱405446552@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1)。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供复试小组考核。
五、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2。
六、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4月5日以后。
20210330 | 上午8:00- | 病理生理学 |
护理 (全日制) |
病原生物学 | |||
下午13:00- | 药物分析 | ||
药剂学 | |||
药物化学 | |||
药理学 | |||
20210331 | 上午8:00- | 生理学 |
护理 (非全日制)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
免疫学 | |||
下午13: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公共卫生 |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三)复试形式和主要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面试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专业知识测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0分。
4.各学位点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5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05446552@qq.com。《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八、有关政策规定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政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4.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时,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学费收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收费政策有变动,则按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6.住宿问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7.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二)2021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达到国家公布线。我院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例下拨复试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根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总计划,按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同一复试分数线。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
(四)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已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九、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结束后在医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成绩。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十、录取工作
(一)我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初试公共课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132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其它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定向就业合同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
(一)请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加入学院QQ群:604501059。
(三)考生申诉受理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四)学院咨询与联系电话:0731-88912466.
(五)其他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医学院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科研与研究生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11-25 点击: 4448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各学科、专业及各指导教师,要以本总则为依据,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适应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的医学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必须达到: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点,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科学作风,积极为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军事素质。
第二条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学科自身优势与可持续发展,密切关注经济、科技以及对社会、军队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使硕士生培养立足于较高起点和发展前沿。
第三条 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一)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硕士生在学期间(不低于两年)能提前完成科研课题,并按规定发表高质量论文,可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可以提前毕业。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学习任务,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科室签署意见,部院系审查,研究生院审核,校首长审批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的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每次申请延长的时间不超过1年。
(二)时间分配
第一学年:主要用于公共课程学习,包括入学入伍教育、公共课程学习、文献阅读。
第二、三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教学或临床实践、文献阅读、研究课题选题、开题论证、课题研究、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撰写、毕业答辩。
第四条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型分公共学位必修课、专业及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三类。总学分要求3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必修课13学分;专业课及专业基础必修课≥10学分(其中专业课≤5学分);选修课≥5学分;教学或临床实践5学分;学术活动≥3学分。
第五条 培养方式及管理
(一)硕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个别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方式应以学生独立自学为主,导师应注意因材施教,要充分发挥硕士生的个人才能和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注意培养独立学习能力,要特别注重科研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本专业理论、技能和科研基本功方面要扎实训练、严格考核。
(二)各学科专业导师应根据本总则的培养目标、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硕士生的实际水平,在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即在每年11月底前制定出个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存档。
(三)各部院系,研究生管理大队,教研室(科室)领导和导师都应对硕士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培养工作要教书育人,对硕士生既热心培养又严格要求,关心他们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身体状况和军事素质,使之健康全面发展。
(四)对硕士生各阶段培养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严格中期考核,在硕士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学作风、学习能力、工作态度、课题进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六条 实践活动
非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生要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生要完成一定任务的临床实践,也可参加指导临床见习或临床实习,亦可担任部分课程教学和辅导等工作。经考评合格,可获得规定学分。
具有教学或医师执业资格的硕士生可安排相应教学或临床任务。无教学资格的硕士生可参加辅助教学,通过书写教案、教案讨论、集体备课、实验辅助教学、批改作业、辅导学员等方式进行教学实践;无医师执业资格的硕士生可参与查房、病例讨论等临床实践。
第七条 学位论文
参加科研工作并撰写论文,是培养硕士生掌握基本科研方法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以学位论文课题为主的科研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要保证一定工作量。
(一)选题
选题是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培养独立学习和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应根据教研室(科室)规定的专业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选定研究课题。选题的原则是:
1.选题应对社会、部队医疗卫生工作建设和医药卫生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对提高本专业的教学质量或科技水平有实际意义。
2.所选课题的预计结果应具有一定的新内容、新方法、新见解。
3.选题不宜过大,工作量要适当,在预计时间内可以完成。
4.选题应符合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尽量结合本专业现有的重点研究课题或与本专业已列入重点计划的科研课题有联系。选题还应注意与导师的专长一致,并尽可能地结合硕士生的志趣和业务基础。
5.临床类学科的硕士生选题要尽可能与临床诊治能力培养相结合,以选择临床诊疗课题为主,适当结合必要的实验研究,也可选择实验研究性课题,但要注意其理论意义及应用价值。
6.选题所需要的基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研究材料来源应基本具备。
课题选定后,硕士生应在本教研室(科室)组织下,邀请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关系密切的3~5名专家参加开题论证报告,硕士生报告选题和科研设计,通过讨论听取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补充。经导师和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报告书》,报研究生院存档。课题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再更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课题,必须重新开题论证,履行同样的审批程序。
(二)课题研究
硕士生应按照课题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工作,研究计划要求按照选定的题目,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定设备。在科研工作中,要加强科研基本功的训练,并重视硕士生科研道德、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培养,研究工作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生研究工作的所有原始记录、资料、数据应按要求书写,研究完成后整理装订成册,由教研室(科室)保存,归档备查。
(三)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包括:题目、目录、摘要(中、外文)、引言、文献回顾、材料和方法、研究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和必要的附录。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对提高硕士生查阅文献的能力、发现问题和提出设想的能力、进行实验操作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处理实验数据与结果的能力、论证与讨论能力、概括与结论的能力、写作表达能力等进行全面锻炼,论文书写应文字通顺、条理分明、有较强的逻辑性,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论述严谨、推理正确、统计处理准确无误。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硕士生本人在本门学科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熟悉研究专题的主要文献资料,掌握本专业科研方法和技能,对所研究题目的实验设计、理论分析和结论意见方面有一定的新内容、新方法、新见解。
(四)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修满规定学分,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规定标准,完成学位论文,做出思想政治鉴定后,请评阅人评审论文,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并举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评议,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经答辩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延长时间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硕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所修学分未达到标准者,不受理答辩申请,做延期毕业处理。
第八条 其 他
本总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总则不一致处,以本总则为准。本总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各学科、专业及各指导教师,要以本总则为依据,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适应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的医学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必须达到: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点,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科学作风,积极为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临床)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军事素质。
第二条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学科自身优势与可持续发展,密切关注经济、科技以及对社会、军队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使硕士生培养立足于较高起点和发展前沿。
第三条 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一)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硕士生在学期间(不低于两年)能提前完成科研课题,并按规定发表高质量论文,可提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可以提前毕业。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学习任务,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科室签署意见,部院系审查,研究生院审核,校首长审批同意后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的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每次申请延长的时间不超过1年。
(二)时间分配
第一学年:主要用于公共课程学习,包括入学入伍教育、公共课程学习、文献阅读。
第二、三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教学或临床实践、文献阅读、研究课题选题、开题论证、课题研究、中期考核、学位论文撰写、毕业答辩。
第四条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型分公共学位必修课、专业及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三类。总学分要求3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必修课13学分;专业课及专业基础必修课≥10学分(其中专业课≤5学分);选修课≥5学分;教学或临床实践5学分;学术活动≥3学分。
第五条 培养方式及管理
(一)硕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实行导师个别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方式应以学生独立自学为主,导师应注意因材施教,要充分发挥硕士生的个人才能和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注意培养独立学习能力,要特别注重科研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本专业理论、技能和科研基本功方面要扎实训练、严格考核。
(二)各学科专业导师应根据本总则的培养目标、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硕士生的实际水平,在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即在每年11月底前制定出个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存档。
(三)各部院系,研究生管理大队,教研室(科室)领导和导师都应对硕士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培养工作要教书育人,对硕士生既热心培养又严格要求,关心他们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身体状况和军事素质,使之健康全面发展。
(四)对硕士生各阶段培养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严格中期考核,在硕士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学作风、学习能力、工作态度、课题进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六条 实践活动
非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生要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生要完成一定任务的临床实践,也可参加指导临床见习或临床实习,亦可担任部分课程教学和辅导等工作。经考评合格,可获得规定学分。
具有教学或医师执业资格的硕士生可安排相应教学或临床任务。无教学资格的硕士生可参加辅助教学,通过书写教案、教案讨论、集体备课、实验辅助教学、批改作业、辅导学员等方式进行教学实践;无医师执业资格的硕士生可参与查房、病例讨论等临床实践。
第七条 学位论文
参加科研工作并撰写论文,是培养硕士生掌握基本科研方法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以学位论文课题为主的科研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要保证一定工作量。
(一)选题
选题是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培养独立学习和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应根据教研室(科室)规定的专业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选定研究课题。选题的原则是:
1.选题应对社会、部队医疗卫生工作建设和医药卫生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对提高本专业的教学质量或科技水平有实际意义。
2.所选课题的预计结果应具有一定的新内容、新方法、新见解。
3.选题不宜过大,工作量要适当,在预计时间内可以完成。
4.选题应符合各专业的研究方向,尽量结合本专业现有的重点研究课题或与本专业已列入重点计划的科研课题有联系。选题还应注意与导师的专长一致,并尽可能地结合硕士生的志趣和业务基础。
5.临床类学科的硕士生选题要尽可能与临床诊治能力培养相结合,以选择临床诊疗课题为主,适当结合必要的实验研究,也可选择实验研究性课题,但要注意其理论意义及应用价值。
6.选题所需要的基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研究材料来源应基本具备。
课题选定后,硕士生应在本教研室(科室)组织下,邀请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关系密切的3~5名专家参加开题论证报告,硕士生报告选题和科研设计,通过讨论听取专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补充。经导师和教研室(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报告书》,报研究生院存档。课题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再更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课题,必须重新开题论证,履行同样的审批程序。
(二)课题研究
硕士生应按照课题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工作,研究计划要求按照选定的题目,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定设备。在科研工作中,要加强科研基本功的训练,并重视硕士生科研道德、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培养,研究工作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生研究工作的所有原始记录、资料、数据应按要求书写,研究完成后整理装订成册,由教研室(科室)保存,归档备查。
(三)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生学位论文应包括:题目、目录、摘要(中、外文)、引言、文献回顾、材料和方法、研究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和必要的附录。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对提高硕士生查阅文献的能力、发现问题和提出设想的能力、进行实验操作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处理实验数据与结果的能力、论证与讨论能力、概括与结论的能力、写作表达能力等进行全面锻炼,论文书写应文字通顺、条理分明、有较强的逻辑性,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分析论述严谨、推理正确、统计处理准确无误。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硕士生本人在本门学科上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熟悉研究专题的主要文献资料,掌握本专业科研方法和技能,对所研究题目的实验设计、理论分析和结论意见方面有一定的新内容、新方法、新见解。
(四)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修满规定学分,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规定标准,完成学位论文,做出思想政治鉴定后,请评阅人评审论文,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并举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审查评议,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经答辩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延长时间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硕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所修学分未达到标准者,不受理答辩申请,做延期毕业处理。
第八条 其 他
本总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总则不一致处,以本总则为准。本总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联系方式
学院微信公众号:hnsfdxyxy 投稿:yxyyw2017@163.com
联系电话:0731-88912416(行政办)、88912480(学工办) 地址:中国湖南长沙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 邮编:410013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yjsy.hunn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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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介绍
我院坐落在岳麓山北面的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南靠风光秀丽的西湖公园,北临繁华热闹的金星路与桐梓坡路的商业区,占地面积168亩,校园闹中取静,设施完备,四季如画。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可溯源到1911年美国Edward Hicks Hume博士创建的雅礼护病学校。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由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来,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学、护理学、药学、基础医学等六个系和一个医药学实验管理中心。现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留学生多层次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等五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药学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业为湖南省高校特色专业;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三个专业为我校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生理学、诊断学、医学统计学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临床医学专业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认证,有效期为6年。学院是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202人,其中,专任教师140名,师资队伍结构良好,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超过55%,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教师超过20%;目前,有硕士生导师78人,博士生导师12人。高层次教师队伍包括: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1名,湖南省“芙蓉学者”讲座教授1名,湖南省“百人计划”(含“外专百人计划”、“青年百人计划”)5名,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创新团队1个,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杰出创新人才1名、优秀青年人才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青年学者1名,湖南省杰出青年1名,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名,湖湘青年英才1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拥有学校“潇湘学者”特聘教授6名、“潇湘学者”讲座教授2名,“世承人才计划”人选16人。近年来,我院教师获得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多名教师获得湖南省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
学院科研水平显著提升,在干细胞研究、小分子靶向药物创制、医学免疫、媒介生物控制、肿瘤发生发展机制等研究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近五年来,我院教师在Cell Stem Cell、Nature Chemical Biology、PNAS、Cell Death and Differentiation、Cell Reports等国际权威期刊发表SCI收录论文100余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9项,科研总经费3,653万元;获批国家专利授权14项,转让成果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医学科技奖一等奖1项。临床医学学科连续7年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学院主办了学术期刊《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医学版)》。
学院拥有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生理学、生物卫生统计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7年起,设有生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基础医学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三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小分子靶向药物研究与创制实验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分子流行病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模式动物与干细胞生物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一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现有两个校级产学研合作基地、一个校级重点实验室、一个校级研究中心、标准SPF级动物实验室。有良好的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实验动物学平台,该平台面积共7,300m2,拥有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流式细胞仪、数字切片机、小鼠活体成像仪等大型仪器设备,总价值7,600多万元。
现有高水平附属医院8家,包括湖南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高级职称教师514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2人,原广州军区“名医名刀”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专家2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专家6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72人。
学院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遵循“勤诚谨毅”的医教传统,致力于培养“至精”医术和“至善”医德相融合的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目前,在校本科生3000余名,硕士生、博士生200余人,留学生近300人。近年来,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0%以上,平均考研录取率超过40%,录取的学校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总通过率近80%,高出当年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护理专业参加职业护师考试,通过率达100%,是全国平均通过率的一倍。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四次参加全国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全国总决赛二等奖1次,华中赛区一等奖3次。药学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药学专业技能竞赛特等奖与一等奖。近年来,学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20余项,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二等奖2项,湖南省“挑战杯”比赛一等奖2项,三等奖2项。学院“三下乡”团队连续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团队,并成为团中央、团省委的重点团队。
学院顺应“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着力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立足湖南,服务全国,发挥优势,强化特色,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奋力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医学院。
(统计数据截止到2020年4月)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地处中国著名的大学城-岳麓山大学城内。滨临湘江,背倚麓山,环境幽雅,钟灵毓秀,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医学院历史悠久,起源于1911年美国人胡美博士设立的湘雅护病学校。百年的风雨沧桑,几经变迁,历经了湖南护士学校、湖南省卫生学校、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重要时期。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成为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学院设基础医学系、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系、预防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等6个系, 1个医药学实验中心。建立了分子生物学、应用生理学、心血管药理学、寄生虫病学、心血管疾病、中西医结合肾病、基因组流行病学等7个研究室。
学院设有五年制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四年制的护理学、药学,共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2500人。专任教师130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40人、芙蓉学者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达75%,附属医院有正、副教授500余人。同时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医学检验 、药学专业是湖南省高校特色专业。生理学、诊断学和流行病统计学三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医药学基础实验中心为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目前有6所附属医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解放军第163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学校有医学类图书15万册,有数字图书11万多种和镜像网站。
学院师生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卫生健康重大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在心肺疾病的发生机制与防治、生殖肿瘤分子机制、抗肿瘤药物筛选、戊型肝炎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免疫诊断、血吸虫病防治及媒介生物控制等方面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获863计划、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课题100多项,科研经费达1000余万元,在Nature、PLOS one等SCI、EI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0多篇。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发明专利2项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6项。
学院秉承湖南师范大学 “仁、爱、精、勤”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人文社科和生命科学等理科学科优势,坚持走精英教育和卓越医生培养的道路,办学质量日益提高。近年来,我院学生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45多项。2011年在全国130多所高等医学院校参加的临床技能大赛中,我院临床医学学生获华中赛区一等奖,全国总决赛三等奖。2012年湖南省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两件作品获铜奖。每年一次性就业率都达到了95%以上。毕业生考研上线率逐年提升,2012年临床医学专业考研上线率达88.18%,预防医学上线率高达100%;医学检验专业上线率为37%;药学专业上线率为45.24%。
学院正奉行“专家治教、学术兴院”的理念,打造品牌,创造特色,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朝着一流的医学院校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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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由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团队整理提供,其团队成员覆盖各个院系,专门搜集本校的考研真题和高分笔记、题库等资料。
专业课资料作为考研核心资料,部分专业重题概率极高,必须吃透,反复复习。如有需要高分研究生学长一对一辅导的,也可联系我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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