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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1: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pdf
        附件2: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专硕.pdf
        附件3: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硕.pdf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享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学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也是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其他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估专家也对学校扎实的教学工作、明显的办学成效和鲜明的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校是江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也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1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学(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设计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拥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药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2021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8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将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主要以每年寒暑假到本校集中授课为主。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学科(类别)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我校网上公告。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二)初试科目
  1.教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2.体育教育训练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612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体育、药学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除上述科目外的其它专业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有关说明
  1.命题科目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其余的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2.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全国统考和联考的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我校自命题科目、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相关考试大纲等有关事宜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请查看我校官网。
  3.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说明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院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以下专业同时要求同等学力报考考生符合相关学业要求方可报考:
  (1)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0106高等教育学、040107成人教育学、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5学前教育学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报考045108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CET-6 530分以上(含530分),或者通过TEM-4。
  (3)报考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上海口译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全国翻译资格证书(口笔译三级以上)。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其他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1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录取通知书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届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业务课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及调剂录取名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九、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十、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学制3-4年,详见我校官网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基本修业年限由相关学院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8000元/人。
  2.我校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12000元/人。
  (二)住宿费
  住宿费每学年1000元。
  十二、奖、助学金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1.设立一志愿新生奖学金
  学校将针对一志愿考生设立高额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具体请关注我校一志愿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不享受)。
  3.设立国家奖学金
  我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
  4.设立省政府奖学金
  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
  5.设立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含江西省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100%(特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分别为40%、15%、20%和25%),奖励金额分别8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特等奖学金即为江西省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6.安排专项培养经费
  学校除各项正常教学经费投入外,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培养经费2000元。
  7.设置“三助一辅”岗位
  “三助一辅”岗位是学校为了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针对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设立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给予一定的资助费用。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其它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其它
  (一)本简章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其他内容如与国家2021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文件精神有出入的,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咨询业务课考试有关问题请直接联系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我校官网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生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将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jxstn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单位代码:11318
  地 址:(红角州校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589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1-83876373
  E-mail:jxksdzj@163.com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 复试成绩×30%。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 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 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 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 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 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1. 复试内容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2)专业课测试:可以开卷、提交学术报告、面试、远程网络笔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办法)。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各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预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2日-18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一周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二)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 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4.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考生须知和各学院后续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和防疫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和平
副组长:蒲守智
总监督:黄赣华
成  员:研究生院、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考虑今年复试工作的新变化,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需法制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形势下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理。
各单位主要职责:
1.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2. 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疫情防控工作。
3. 纪委监督检查室: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4. 财务处:复试录取工作经费保障。
5. 法制办公室:学校及学院调剂录取规定特别是对外发布的工作办法的合法性检查。
6. 后勤保障处:复试场地、环境消杀;复试教师、工作人员疫情防护指导及应急处理,复试录取考生体检材料审核工作。
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复试场地保障,监控及录像拷贝工作;线上复试网络支持及技术保障工作。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监督等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 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时负责组织落实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2. 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疫情防控、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 本单位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 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 试题命题库的组织工作;
6. 将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材料汇总(包括视频音频资料)提交至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7. 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8..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网上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三)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成立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学科的复试工作组要有2名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组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必须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当年无亲属报考我校。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 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 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 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 考生的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 填写《2020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测试,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二)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分配各学院各专业(领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缺额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涉及计划调整,将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习方式(1全日制、2非全日制)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13 1 1
002 教育学院 040100 教育学 40 0 1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29 0 1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12 0 2
045118 学前教育 33 1 1
045118 学前教育 15 0 2
003 体育学院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11 0 1
045200 体育 21 0 1
045200 体育 20 0 2
004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20 1 1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20 0 2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6 0 1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12 0 1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10 0 2
050101 文艺学 3 0 1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0 1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3 0 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3 0 1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 0 1
135105 广播电视 17 0 1
005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18 1 1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20 0 2
055101 英语笔译 10 0 1
055101 英语笔译 6 0 2
006 数学与计算机
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9 0 1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6 0 2
070100 数学 7 0 1
007 药学院 070302 分析化学 23 0 1
105500 药学 22 0 1
105500 药学 4 0 2
008 化学化工
学院
070303 有机化学 16 0 1
070304 物理化学 20 0 1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4 0 1
0703Z1 材料化学 21 0 1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6 0 1
085600 材料与化工 4 0 2
009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24 0 1
010 材料与机电学院 077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1 0 1
011 通信与电子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9 0 1
012 建筑工程
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 0 1
013 经济管理
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9 0 1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6 0 2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5 0 1
120201 会计学 4 0 1
120202 企业管理 4 0 1
125100 工商管理 24 0 1
125100 工商管理 8 0 2
014 旅游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12 1 1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6 0 2
120203 旅游管理 3 0 1
125400 旅游管理 14 0 1
125400 旅游管理 6 0 2
015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12 0 1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10 0 1
130500 设计学 18 0 1
135107 美术 18 1 1
135107 美术 10 0 2
135108 艺术设计 24 0 1
135108 艺术设计 11 0 2
017 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17 0 1
025400 国际商务 6 0 2
018 继续教育
学院
040100 教育学 8 0 1
五、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比例要求
1. 2020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 各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同分数线)。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最高不超过150%。
3.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 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4.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考生须知和各学院后续通知。
(三)复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预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2日-18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一周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各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 复试内容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2)专业课测试:可以开卷、提交学术报告、面试、远程网络笔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办法)。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 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1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线上方式,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管理类联考专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受拟录取后7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但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 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 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 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 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 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70% + 复试总成绩×3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 复试成绩×30%。
(初试总成绩分别除以2.5和1.5后,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相同。)
3.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yjs.jxstnu.edu.cn/)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各专业复试名单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并经学校法制办进行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后方可对外公布和实施。
(四)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五)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0791-83805935。
、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3日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我校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要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5月14-18日,具体日程安排等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学院的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待后续发布)。
    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备及
一、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招生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保证网络环境稳定。不推荐使用智能手机(仅作为备用设备),如必须使用智能手机,建议用WIFI联网,并拔除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
4、独立、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软件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具体软件可参考各学院详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二、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登录系统后在网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文件格式为.pdf)。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或按照院系要求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登录复试平台指定会议室,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我校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招生院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5、过程监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其它说明
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会尽快核算考生复试成绩,考生需及时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结果。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祝各位考生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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