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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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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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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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 南京鼓楼区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8-13、20楼 210093
    院办:(86)-025-83592584 传真:(86)-025-83686448
    培训办:(86)-025-83597131、(86)-025-83592677
    院务邮箱:law@nju.edu.cn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目前拥有鼓楼、浦口、仙林三个校区,风景优美,建筑规模宏大,教学、科研设施先进,已发展成为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一流大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南京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学院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师生,例如,国民政府时期被聘制定宪法的周鲠生1927年来校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政治学家钱端升1930年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副教授、教授,国际法学界“常青树”王铁崖1939年留学回国后也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泰斗韩德培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25人(博导19),副教授28人,讲师1人;专职科研人员7人。全体教职工中,60人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8人。
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私法研究所、法典评注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紫金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等11个科研机构。其中,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编辑出版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三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努力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原中央大学设有文学院、法学院、师范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七大院,其中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和法律系。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一度中断。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南京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学院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师生,例如,国民政府时期被聘制定宪法的周鲠生1927年来校任教授兼政治系主任,中国现代政治学的奠基人、政治学家钱端升1930年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副教授、教授,国际法学界“常青树”王铁崖1939年留学回国后也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泰斗韩德培1934年毕业于中央大学法律系。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7人。专任教师57人,其中教授24人(其中博导20人),副教授28人,讲师助教5人;专职科研人员3人;行辅人员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61人,其中取得国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的9人。
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编辑出版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三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努力提升学科建设的水平,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等七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院党委
书 记:周义安 全面负责法学院党委工作。 人事工作。
副 书 记:林仕尧 全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有关管理工作。宣传工作。
党委秘书:朱 颂 协助做好院党委各项日常工作。
院行政
院 长:李友根 全面负责法学院的行政工作。对外交流、学科建设、财务工作。
副 院 长:杨春福 研究生、科研、图书馆工作。
副 院 长:吴英姿 本科教学、成人教育工作。
院长助理:石红梅 协助院长分管财务、创收工作。主持院办公室工作。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5-13楼
 邮   编: 210093
TEL:(86)-025-83592584 FAX:(86)-025-83686448
院务邮箱:fxynju@126.com
学院主页:http://law.nju.edu.cn/
法学院办公地址、电话一览表
书记室   1301室 83593528
副书记室 802室 83594339
院长室 1313室 83592582
副院长室(科研、外事) 1314室 83686318
副院长室(研究生) 1305室 83594007
副院长室(本科教学) 1306室 83686173
院办主任室 816室 83592584
院长助理室(校友与发展办主任) 801室 83686575
院办公室 816室 83592584
财务室          816室 83594239
人事秘书 807室 83686448
网络管理办公室                 1111室 83592922
收发室 800室 83592191
团委书记室 802室 83594640
学工组(本科) 802室 83594640
学工组(研究生) 803室 83593711
仙林校区学工组 邵逸夫楼C413/415 89680287
关工委 801室 83686575
教务办公室 814室 83592112
研究生秘书(科研秘书)助理 814室 83593440
法律硕士办公室主任 812室 83597022
法律硕士办公室 812室 83594175
继续教育负责人 809室 83593529
继续教育办公室 809室 83597131
院图书馆 10楼 83593630
校友与发展工作办公室 801室 83686575
中德所办公室 1114室 83593621
中德所留学生办公室 1104室 83312613
中德所德方所长室 1106室 86637892
中德所中方所长室 1108室 83593525
中德所教师办公室 1114室 83593526
《法律评论》编辑部 929室 83594109
实践教学中心 801室  
案例研究中心 10楼(西) 83597048
研究生创新中心 803室 83593711
犯罪防控所 925室 83686106
人权法研究中心 927室 83597047
房地产法研究所 922室 83594922
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83595797
劳动法律援助中心 83688511 83688512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考研情况一直是无数考研学生所关注的一块。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复试情况还未公布,考研复试的时间安排、面试地点在哪里是众多考生所关心的。下面介绍2015年的情况供考生提前参考准备。
2015年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公告
3月20日上午
资格审查
  1. 上午8:30-11:00,交纳复试费(80元/人),地点:逸夫管理科学楼816(里间财务室)。(鼓楼校区)
  2. 上午8:30-11:00,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收据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地点:逸夫管理科学楼811,内容如下: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红色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红色公章)。还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门牌号码等),用于接收入学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调档函。
3月20日下午
笔试
  1.  笔试时间:下午2:00-5:00;
  2. 笔试地点:教学楼121(鼓楼校区)
  3. 笔试内容:招生简章上所列复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注:复试笔试成绩×2+初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3月20日晚上分组面试(看分组安排) 1.面试内容:法学院招生简章上所列复试科目和英语;
2.面试名单、时间、地点:见院内通知(我们将提前张贴);
注: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不足90分,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
  1. 体检(在校医院):时间 :①3月17日、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18日、20日,上午8:30-10:30,下午12:30-15:0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
  2. 注意事项:
(1)领取体检表并体检(体检表须本人照片并加盖医院公章,否则无效);
(2)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3)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咨询电话:025-83594470转8118。
 


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备注
005 法学院(电话:83593440)  184     本院系所有专业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030101 法学理论  7      
01 法理学
02 法律文化
03 法社会学
04 西方法哲学
05 法律的经济分析
06 权利和人权理论
07 司法制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612 法理学④923 法理专业综合(西方法哲学、民法学、刑法学) 

复试科目:0501 法理学、西方法哲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孙国祥主编:《刑法学》(第二版)(总论部分),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030102 法律史  5      
01 外国法律史
02 中国法律史
03 比较法
04 中国法律社会史
05 古代东亚法律关系史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612 法理学④924 法律史综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复试科目:0502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陈丽君、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郭建主编:《中国法律思想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7      
01 宪法、行政法
02 部门行政法
03 环境行政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2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科目:0503 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诉讼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030104 刑法学  6      
01 中国刑法理论
02 经济刑法理论
03 犯罪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26 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 

复试科目:0504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孙国祥主编:《刑法学》(第二版),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030105 民商法学  9      
01 中国民法
02 债法
03 物权法
04 亲属与继承法
05 婚姻法
06 商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27 民商法专业综合(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复试科目:0505 民法学、商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030106 诉讼法学  8      
01 刑事诉讼法学
02 民事诉讼法学
03 司法制度
04 比较程序法学
05 证据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612 法理学④955 诉讼法学专业综合(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科目:0506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诉讼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030107 经济法学  25      
01 经济法理论
02 比较与涉外经济法
03 公司法
04 竞争法(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5 金融法(含银行法、证券法与保险法)
06 知识产权法
07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08 财税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③612 法理学④928 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 

复试科目:0507 经济法学、商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范健主编:《商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本专业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09中德经济法学方向单独排名,招生13名,德国概况用德文答题。
09 中德经济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29 经济法专业综合二(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 

复试科目:0508 经济法学、民法学、德国概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魏振瀛主编:《民法》(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Tatsachen ueber Deutschland(《德国概况》), Societaets Verlag(德国莎西埃德出版社),2010-2011年版。  本专业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09中德经济法学方向单独排名,招生13名,德国概况用德文答题。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01 环境行政法
02 国际环境法
03 环境侵权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7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综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科目:050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汪劲著:《环境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胡建淼、江利红:《行政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诉讼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030109 国际法学  10      
01 国际经济法
02 国际私法
03 国际公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或 264 德语③612 法理学④930 国际法专业综合(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学) 

复试科目:0510 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肖冰主编:《国际经济法学》,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李斌编著:《现代国际法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何群、胡晓红主编:《国际私法学》(第二版),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035101 法律(非法学)  72      
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0511 法硕综合[非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参见相关教指委全国考试大纲。 
复试参考书目:参见相关教指委全国考试大纲 
专业学位,学制3年。联系电话:025-83594175。
035102 法律(法学)  32      
01 法律硕士[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0512 法硕综合[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参见相关教指委全国考试大纲。 
复试参考书目:参见相关教指委全国考试大纲 
专业学位,学制2年。联系电话:025-83594175。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5年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系著名国际法学家李浩培教授。创办之初,海内外名家云集、学术淹贯、遐迩相传。后因院系调整,几经波折,也曾遭遇解散。1980年原杭州大学法律系成立,后升格为法学院,法学文脉再续。1998年四校合并后以原杭州大学法学院为基本力量组建成立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2006年,香港光华教育基金会向浙江大学捐资襄助,次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成立并迁址至百年老校园——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院训,以国际化、交叉性和社会服务为发展特色,已经踏上了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征程。在这里,我们正全力营造以快乐为基础的学习研究环境,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专业和职业伦理教育,创造与名师大家一起研修经典、探求未知、遨游实践的平台,试着建设全球著名的国际性法学学术俱乐部。学院提供近200门视野开阔、水平高端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博士点和专门招收国际学生的中国法硕士学位项目(LL.M.)和中国法博士学位项目(SJD),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一批极具才华、内外兼修、引领多领域的杰出校友,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实行中国大学教授治学的全新治理模式——教授委员会制度。
我们的学生朝气蓬勃,德才兼备。专业课堂上潜心汲取知识,勤勉刻苦,孜孜不倦;法律诊所里充分发挥所长,独当一面,调争解纷;法律援助中展现责任担当,排忧解难,无私奉献。同时,他们也活跃于各种学生组织、社团活动和文体活动,在学校乃至社会中展现青年学子的领导力与创造力。
我们的教师学养丰富、卓越创新并满怀社会服务精神。教师中有大量基础法学和各部门法的领先专家和知名学者,有为数众多的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共同营造着浓郁的师生互动氛围。学院结合国家人才战略,坚持海内外人才引进与本土培育并举的原则,增进教师的国际竞争力,拓展学术交叉性视野,跟进“互联网+”时代的法学变化,践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智库功能。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下设行政机构与学术机构以及研究所。下面以表格形式简单介绍一下其学术机构。
 学术委员会   
主任 章剑生
副主任 钱水苗、阮方民
委员 方立新
委员 王冠玺
委员 朱新力
委员 阮方民
委员 夏立安
委员 张谷
委员 钱水苗
委员 钱弘道
委员 翁晓斌
委员 章剑生
秘书 冯利君
 
 
教学委员会
主任
吴勇敏、周江洪
委员
阮方民
委员
李有星
委员
吴勇敏
委员
陈信勇
委员
季涛
委员
金鹏年
委员
金伟峰
委员
金敏
委员
林劲松
委员
张永华
委员
钱水苗
委员
周江洪
秘书
吴竹群

教师名单(以姓氏首字母排序)
B
毕莹
C
Christina Koningisor 陈林林 陈信勇 陈旭琴
F
范良聪 方立新
G
高艳东 葛洪义 巩固
H
韩家勇 何怀文 何娟 胡建淼 胡铭
J
季涛 金承东 金敏 金彭年 金伟峰 今井弘道
L
李华 李世阳 李永明 李有星 林劲松 陆青
M
马光
N
聂原
Q
钱弘道 钱水苗
R
阮方民
S
沈远远 沈志坤 石毕凡
W
王超 王冠玺 王贵国 王海波 王凌皞 王为农 王晖 王钰 翁里 翁晓斌 吴勇敏 吴泓
X
夏立安 肖燕 徐浩 徐进 许建宇
Y
叶良芳 叶勇飞 应坚 余军
Z
章程 章剑生 张谷 张文显 赵骏 郑春燕 郑观 郑磊 钟瑞庆 周淳 周翠 周江洪 朱庆育 朱新力 邹克渊
 

自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07年成立以来,各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其中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传统学科基础进一步加强,形成私法学、公法学、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目前已设立了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海洋法、刑法学等二级学科博士点方向。

    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方向培育初露端倪。中国法硕士项目(LL.M.)获批并已招生两届。生源来自于德国、意大利、美国、俄罗斯、泰国等多个国家。中国法博士项目(S.J.D.)已获批并启动招生。加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一流海洋学科建设;中心将成为国家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成立了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筹)。成立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以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点为依托,以环境、资源、能源法为专业领域,联合培养环境能源法方向法律硕士。以光华法学院为主要发起人的中国法治指数研究,引发学界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经过多年的建设,形成了若干优质学术梯队。除了私法学、公法学和法理学三大学术特色群,在诉讼法学科、国际法、金融法、环境法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已形成优质学术梯队。

    法理学学科
    本学科是法学院老牌优势学科,是法学院最先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本学科立足孙笑侠教授时期奠定的学科基础,秉承理论研究与“形而下”问题相结合的研究进路。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师9位,其中全职教师6位,兼职教授1位。本学科学术梯队合理,现有全职教授(博导)3人,其中张文显教授受聘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兼职教授(博导)为梁治平教授(已在本学科招收博士生),副教授(硕导)2人,讲师2人。
    学科以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为特色和优势,覆盖法律社会学、宪法理论、法哲学、分析法理学、人权法等诸多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学科在近年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拥有“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与“151人才工程”入选教师,多人多次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术成果刊载于《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并被《中国社科文摘》等重要期刊多次转载,学科成员主持多项国家社科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屡次获得黄乾亨教授奖金。
    法学理论学科点致力于学科方向优秀理论型人才培养,博士毕业生曾获教育部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论文奖,并有十余名毕业生在国内著名法律院校获得教授、副教授等教职。

    法史学学科
    本学科点共设三个研究方向,分别为近代西方法制研究、西方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和西方司法制度比较研究。这些方向分别由在相关方面有较深造诣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和培养,坚持历史与现实的结合,注重总结西方国家法制建设的经验,注重国内研究和国外交流,将制度与理念融会贯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概况
    2007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
    该学科公法名家聚集、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科点八位成员中,既包括胡建淼、章剑生、朱新力等公法名家,也有诸多具有较高认可度和学术潜力的学术新锐。齐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教育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六项,在《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学科点成员先后在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各国名校访学交流。
    学科研究立足于“中观行政法学”为研究重心,形成了行政法基础理论、规范宪法与宪法解释、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政府管制与行政法治等核心研究方向,受到公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本学科是国内最早(20世纪80年代)开设行政法学课程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内最早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点的两门主干课程均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4年获得全国首家行政法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获得宪法学国家精品课程。
    出自本学科的学术新星熣灿。所培养的博士、硕士成长迅速,新秀阵容在中国公法学界首屈一指,广布在中国社科院、中央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一流的高校科研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出自本学科点人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论文十余篇;仅2009年、2010年,先后有七位、八位出自本学科点人员获得国家社科立项。
    本学科注重多元化的学术平台和学术品牌建设,于2001创办的“中国公法网”(www.chinapublaw.com)是国内首批获得高度关注的公法网站;2002年起创办《公法研究》,2013年底入选 CSSCI收录集刊,至今已持续出版至第十一辑;2004年推出“公法时代”丛书,至今已出版三套十五本;2004年起开始持续举办“公法论坛”邀请公法学新锐与实务专家以文会友,已持续举办至第三十期,成为广受关注的讲座品牌;持续举办的各位国际性、全国性研讨会中,逐步形成“《宪法》释义研讨会”、“中美行政法研讨会”等会议品牌。

    刑法学科概况
    刑法学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一门重要学科,其发展历史与浙江大学的校史几乎同步。经过多年发展,在队伍建设上,刑法所建立了合理的学术梯队,多数研究成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背景;在科研上,确立了具有地域优势和学术特色的研究方向;在教学上,注重引入真实案例实现课堂互动,以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社会服务方面,以“犯罪侦查与司法鉴定实验室”为基础,为解决社会争端提供着技术支持。目前在编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所有教师均具有海外求学的经历,有一名教师为浙大紫金计划获得者。

    民商法学科概况
    1.民商法学入选浙江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学科名单。设有民商法学博士点。现设有三个三级学科方向,即民法学、商法学和社会法学。
    2.民商法学科团队已形成明显的学术优势,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合理,并充满朝气和活力,在国内高等院校中处于前列。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本学科大多数成员拥有海外留学背景并具有博士学位,留学国别涉及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拥有良好的国际视野。
    其中,入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人;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第二层次2人;入选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1人;入选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万人计划)1人。
    另有柔性引进包括王泽鉴、梁慧星教授等在内的兼职教授多名。
    3.民商法学学科实力相对突出。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获得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多次。
    4.民商法学科学术活动频繁。民商法学术沙龙系列活动、法学前沿活动相互配合,有力地促进了民商法研究所及其学科学术声誉的提升。

    诉讼法学科概况
    1. 共有2个三级学科,即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同时涉及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破产法、司法鉴定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诊所等相关学科。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点。
    2. 师资梯队比较合理、均匀,学科体现了明显的上升势头。现有教师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5人都具有本专业国内或国外名校的博士学位,含求是青年学者3人,之江青年学者3人,钱江人才计划3人,博导2人,硕导5人。
    3.具有较好的国际化背景。5人全部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如曾经在德国海德堡大学、洪堡大学、美国耶鲁大学、天普大学、韩国高丽大学、台湾大学等名校学习,具备了较好的国际化背景。
    4.近年来课题成果比较显著,特别是在ssci刊物取得突破。近3年取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省部级以上课题8项,福特基金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一级以上刊物10余篇,ssci刊物3篇。
    5.积极组织学术会议和学术沙龙,形成较好的学术影响力。2012年刑事诉讼法学科举办刑事审判程序的国际研讨会,2013年举办了刑事错案学术研讨会,2012年民事诉讼法学科组织了破产程序的学术研讨会,在学界形成一定影响。近3年先后组织了25场“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沙龙活动,邀请了陈光中教授、樊崇义教授、张卫平教授、李浩教授等一批国内最资深的诉讼法学者以及大量海外著名学者参加沙龙活动。
    6. 2012年建成诉讼法学科的网站“浙大·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网”, 详见:http://procedurallaw.zju.edu.cn/

    经济法学科
    经济法学科自恢复法学教育开始即设立,是最早设立的一批经济法硕士点之一,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目前经济法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比例达到40%,在全国性的法学研究会中担任常务理事学者3名,担任副会长的学者1名,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和师资结构。经济法学科针对中国所面临的若干重大关键性法律问题,在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竞争法、劳动法、企业法和财税法,产生了一批对实务和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是一门蓬勃发展的学科,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2人,其中博士2人,硕导2人。学科开创者钱水苗教授是我国著名环境法学者,是中国环境法学科形成和发展的直接推动者。他不仅重视学术研究,而且注重社会服务,承担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方立法项目数十项,为地方环境法制的完善作出重要贡献。学科也为全国法律院校和法律实务领域培养了许多环境法人才。近年来,学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浙江大学学报》等发表论文多篇,承担教育部、浙江省课题多项,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励青环境法学奖、之江青年等荣誉。

    国际法学科概况
    在国家“211”和“985”计划的支持下,通过多年来的学科建设,浙江大学国际法学科已经拥有较完备的人才队伍、师资力量以及研究场所和教学设备,为该学科的快速发展、提升及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新的增长点提供契机,并形成开放、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法学研究基地。经过几代教师的创业和努力,浙江大学国际法学科已成为我国学术水平高、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最重要基地之一。已设有国际法学科博士点。
    目前该学科拥有“国家QR”、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浙大求是青年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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