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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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
2016-07-02 13:34 审核人:
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可以追溯到1983年,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现在法学院法学专业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丰富学科层次、显著办学特色、良好办学条件的专业,也是法学院的龙头专业。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现有多个办学层次,可在本科、研究生、辅修专业、继续教育分别授予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成立。
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教学工作。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批准,现设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和国际法学5个硕士培养二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包括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在职法律硕士三个培养层次。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其中,宪法与行政法二级学科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办学特色
法学专业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培养外向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方针,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重视理论基础和国际国内学术交流,设立法学名家论坛、青年法学家学术沙龙。重视实践教学,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模拟法庭、资料室、诊所教室、实验室和司法物证实验室,与青岛中院和崂山法院建立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多家大公司法务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
作为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参照“卓越法律人才”标准,着眼“应用型法律人才或拔尖创新人才”目标,坚持“通识+素质”、“平台+专业”、“实务+实训”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创新实验班的课程特色是实务+实训。其中,模拟训练类包括:法律诊所、法律工作组、模拟法庭、专题辩论;实务强化类包括:民事法实务、刑事法实务、行政法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环境资源法实务、公司法实务、综合实务;见习实习类包括: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委的见习。
目前,已举办两届创新实验班。
办学条件
1.物证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
该实验室为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重点实验室。现有160余万元的专业技术实验设备,可以从事法学专业有关的实验。目前该实验室开设有《物证技术检验实验》、《刑事侦查配套实验》。该实验室的成立和运用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实践技能意义重大。
2.资料室和数据库
青岛大学法学院资料室现有法学专业的书籍2万余册(不计入校图书馆的法学藏书),法学杂志几千余册,并购买有west law等法学专业的数据库。这些资料和数据库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和学习法学基本理论、法学研究前沿问题、法学的实践经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3.模拟法庭
青岛大学法学院有自己的模拟法庭,面积220平方米,可容纳学生160人,这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模拟法庭提供了良好的场所。每学期,法学专业的学生都会举办模拟法庭比赛,还不定期地同其他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模拟法庭的切磋与交流。2013年11月,由法学专业老师耿焰、于永龙、谭庆德、李芳指导的模拟法庭队在山东省第三届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特等奖的佳绩。
4.实习基地
法学专业有自己固定的实习基地,青岛市中级法院、青岛市检察院、各区法院及律师事务所都与法学专业建立了良好的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有法学专业大批的本科生、研究生到这些单位实习,见习法律职业的基本运作,提高法律运用的基本技能。
科研成果
法学专业现有专职教师5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讲师16人,博士20人。教师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科研成果突出。共计出版各级各类著作获教材100余部,在公开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共40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奖励100余项。目前,法学专业有教学名师2人,特聘教授5人,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
学生风采
法学专业的学生对自己的专业非常热爱,以严谨的法律思维、大胆细致的学习作风来展现了自己炫目的风采。
1.学生活动。法学专业有固定的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活动,典型的是模拟法庭。
2.各类比赛。法学专业的学生每年都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市以及校的各类比赛,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2013年,法学院代表队荣获山东省模拟法庭大赛特等奖。
就业去向
法学专业主要的就业面向是国家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事业单位,就业路径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研率、考公务员通过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主要集中在:
1.司法机构。各级法院、检察院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去向。
2.行政部门。每年,有大量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报考各地行政部门,录取率比较高。主要集中在海关、税务和其他政府行政部门。
3.企业。法学专业的学生主要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为企业的并购、经营以及雇佣关系提供法律支持。随着法治意识的普及,企业的法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创了良好的就业前景。
4.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是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的服务机构。该行业的就业近年来很受学生关注。
5.考研。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成功考上法学专业的研究生,选择继续在法学专业深造,也有少部分的学生选择出国留学深造。
法学专业迄今已经培养30届本科生,10届硕士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了4000余名优秀人才。山东省、青岛市政法干部中现有1300多人是我校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证券委、保监委现有我校历届毕业生。近年来飞速发展的非诉业务使本专业的就业前景更加乐观。
青岛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简介
宪法与行政法省级重点学科与硕士学位点
2014-07-02 14:59 审核人:
青岛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于2012年设立,是一个理论基础扎实、研究成果丰硕、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学科,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学科现有教师1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8人具有博士学位。学科学缘结构合理,成员分别毕业于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
目前,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有:董和平、门中敬、耿焰、胡 泓。董和平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门中敬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
学科重视教学工作,先后为本科生开设了宪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为研究生开设了中国宪法、外国宪法、宪法专题、宪政哲学专题、宪法学前沿问题、行政法专题、外国行政法、行政程序发专题、行政诉讼法专题等20余门课程。
学科重视科学研究。在宪法学原理、宪政基本理论、中国宪政改革、中亚宪法、宪政哲学、人权理论、行政法制等领域,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学术成果,共计出版著作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奖励30余项。
学科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出国出境访学和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同时,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参加学术论坛。
学科特色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中国问题”意识,注重宪法学的中国化、体系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在人才培养和推动中国政府法治建设与发展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特色。
2、学科方向明确,研究特色突出。在宪法学原理、宪政基本理论、中国宪政改革、中亚宪法、宪政哲学、人权理论、行政法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形成了一批领先国内的学术成果。
3、国际化办学特色鲜明。在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特色。学科积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不断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鼓励教师出国出境访学和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同时,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学者和专家参加学术交流。
学科规划
未来一段时间,学科将在三个层面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作好扎实的工作。一是加强学科团队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通过内部人才挖潜与外部人才引进,逐步形成学科团队的规模化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学术成果的催生力度,建立合理有效的成果催生机制,力争在五年内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大国际学术交流的力度,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
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硕士简介
法律史学科与硕士学位点
2014-07-02 14:52 审核人:
学科历史及现状
青岛大学法律史专业是我院最早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两个法学专业之一。本专业最早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2010年,青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资格后,法律史专业遂成为五个招收和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至今,本专业已有五届硕士研究生圆满毕业并走向社会各行业。
目前,法律史专业下设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两个传统法律史培养方向,以及青岛近代法制与社会特色培养方向。除法学基础理论课程之外,法律史专业系统地开设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史文献学、近代法学史、近代宪政史等专业课程。另外,结合学科特色培养方向,开设涉及青岛近代法制与社会发展选修课程。此外,从学科交叉与学术前沿的拓宽出发,开设与法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相关的选修课程,最大限度扩展学生的学科知识面和学术视野。
学科特色
法律史专业在夯实中国法制史与中国法律思想史传统优势培养方向的基础上,在强化专业基础培养的前提下,重视在两个方面的拓展:一是将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增设青岛近代法制与社会发展特色培养方向,以青岛法制近代化为教研切入点,从地域性视角探索整个中国法制近代化历史进程的内在规律与历史经验教训,为当代青岛乃至全国法治化与社会进步提供理论与经验借鉴。二是顺应学科发展趋势,在法律史教研活动中,引入学科交叉理念,借鉴法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师资与教研资源,丰富和充实法律史学科教研内涵,提升培养水平。
学科团队
法律史学科现有专任导师及任课教师11人。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有:王成儒教授、唐伟华副教授、杜靖副教授、刘黎红副教授、史学善副教授。王成儒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唐伟华副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
在职称及年龄结构上,本专业教学及导师团队形成了以教研经验丰富的教授带头,以中青年副教授、讲师为骨干的教学梯队结构。
学科在强调稳固法律史学科固有专业属性的基础上,突出学科交叉理念,重视吸纳其它理论法学及法律人类学、社会学等相关前沿学科的教研力量,形成了跨法律史学、法社会学、人类学多学科综合教研体系。
本学科团队是一支学术基础宽阔,实力雄厚的教研力量。其中,王成儒教授不仅曾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还曾多次被评为青岛大学“教学名师”。另外,杜靖、唐伟华老师等人多次入选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目前,本学科团队成员曾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研究项目多项;出版各类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篇或参编本科、研究生教材多部;在《民族研究》、《清史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中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在以上骨干团队成员外,本专业还根据培养方向设置及实际需要,兼聘校内孟天运教授、王兆刚教授、校外(青岛市委党校)陆静教授为本专业导师或任课教师,以及不定期延请学界知名学者及专家开设学术讲座,以进一步扎厚学科教研基础。
学科优势
本专业开设历史较长,具备深厚的学科积淀,学科知识结构全面,特色优势突出。从学术背景上来说,本专业是一支学科研究方向构成较为全面、学养深厚的教研学术力量。王成儒教授、孟天运教授、刘黎红副教授,长期从事中外古代及近代法律思想及法学史研究,校外兼职导师陆静教授多年从事外国法律史研究;唐伟华副教授、许世英老师、吉树荣老师主要致力于中国古代及近代法制史研究。除传统的学科教研基础外,法律史专业还吸收了相关学科力量拓展教研基础,包括人类学界著名学者、长期从事法律人类学研究的杜靖副教授,以及长期从事哲学教研工作的史学善副教授。全面系统的学科教研知识结构,鲜明、合理的学科交叉教研理念,是本专业的优势所在,这一优势对于健全法律史专业教研体系,立足学科及学术发展前沿,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提高培养质量,充分适应科学研究及社会需求方面,优于其他众多院校。
学科规划与发展
一是立足现有专业教研优势及特色,进一步拓宽和加强本专业教研力量与国内外学科教研机构的学术及教研交流,努力构建常态化教研交流机制,进一步扩展学术视野,提升专业学术水平。二是力争在研究生培养上,进一步完善符合研究生教学规律和学科方向培养需求的高质量教学资源建设,包括教材体系、教学案例体系及参考文献体系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三是优化教研资源配置,探索健全法律史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在提升学生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时,增强理论联系实践,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适应科研及社会工作的多元化需求。
就业前景
本专业的培养立足于学术型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拥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将充分适应从事法学科研教学、公检法、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及法律职业工作的需要。
青岛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硕士简介
诉讼法学科与硕士学位点
2014-07-02 14:58 审核人:
学科历史及现状
青岛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立于2004年,同年度开始招生。共招收11届硕士研究生。现本学位点一级学科是法学,二级学科是诉讼法学。诉讼法硕士点研究范围涉及诉讼基本制度、诉讼程序、证据制度、司法制度等众多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四个专业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中国司法制度。2012年随着我院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学科得以建立,行政诉讼法学并入宪法与行政法重点学科。随着2014年诉讼法学培养计划改革和师资力量变化,诉讼法学专业在保留传统的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增加了证据法学方向和中国司法制度研究方向.
学科特色
诉讼法学硕士点建立了专业特色明显的课程体系,开设有中国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中国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国外民事诉讼、国外刑事诉讼、诉讼法学术前沿、民法学专题以及刑法学专题等专业课程。各门课程由长期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讲授,使教师各尽所能,也使学生们获得最大的收益。
本学科课程设置特色是基本理论与专业训练相结合,既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也注重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学位课注重基本问题,选修课侧重于深入研究和专业训练。选修课的设置较其他高校更加专业和深入,并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为突出的是学位课中设置了刑事证据法、民事证据法、依托重点实验室的法医学等课程,培养社会急需的专门性人才。
本学科培养学生的方法特色:在课程学习中采用案例教学与研讨式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既关注案例的具体情境、法律规则的具体实践,又关注法官裁判的批判性解读、规则的正当性要求及变迁过程。同时对案例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推动我国法律的发展。
学科团队
本学科现有专职人员14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6名,讲师6名,是一只综合素质优秀、结构合理、合作奉献的优秀团队。在学科团队成员中,共有8位已取得博士学位,一位博士后、一位博士在读。
目前,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校内专职教师有:王圣诵、汪岚、谭庆德、朴成日。王圣诵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谭庆德副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
除校内老师外,本学科还聘请了校外兼职导师16名,他们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法律实务部门,是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高深理论修养与造诣的骨干,还有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著名、资深律师。
学科优势
近年来,本学科点坚持“建一流队伍、出一流成果、育一流人才、创一流品牌”的宗旨,凝聚学科队伍,整合学术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本学科共设有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三个研究方向,在上述三学科等方面具有研究优势。诉讼法学科成员目前已承担国家社科项目三项、省部级项目六项、市厅级项目七项,获得省优秀社会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市厅级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多项。除课题外,团队成员还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学科规划与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中,本学科将继续整合团队人才,争取在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制度与程序、民事诉讼制度与程序、证据法基本原理与证据规则等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同时,学科也将整合理论研究人才和实务研究人才,构建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平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建设水平。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为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公检法司安等国家机关、政府、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仍急需诉讼法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这为本学科培养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社会需要来看,传统的诉讼法学专业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并必将继续受到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安、律师服务机构的广泛欢迎。
青岛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简介
民商法学科与硕士学位点
2014-07-02 18:45 审核人:
学科历史及现状
青岛大学民商法学科设立于2012年,同年度开始招生。本学位点一级学科是法学,二级学科是民商法。共设置五个研究方向,分别是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公益慈善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重点开设物权法、债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海商法、知识产权法、公益慈善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各门课程由长期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讲授,使教师各尽所能,也使学生们获得最大的收益。
学科特色
本科学课程设置特色是基本理论与专业训练相结合,既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也注重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学位课注重基本问题,选修课侧重于深入研究和专业训练。选修课的设置较其他高校更加专业和深入,并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为突出的是选修课中设置了公司法、海商法、公益慈善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培养社会急需的专门性人才。
本学科培养学生的方法特色:在课程学习中采用案例教学与研讨式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既关注案例的具体情境、法律规则的具体实践,又关注法官裁判的批判性解读、规则的正当性要求及变迁过程。同时对案例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推动我国法律的发展。
学科团队
本学科现有专职人员21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3名,讲师6名,是一只综合素质优秀、结构合理、合作奉献的优秀团队。在学科团队成员中,共有8位已取得博士学位。
目前,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有:孟天运、赵新彦、李芳、蔡颖雯、马卫东。孟天运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李芳副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
除校内老师外,本学科还聘请了校外知识产权专家——郭庆存担任导师。郭教授目前为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曾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参编《知识产权法》等教材三部;曾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科研计划项目20余项。
学科优势
近年来,本学科点坚持“建一流队伍、出一流成果、育一流人才、创一流品牌”的宗旨,凝聚学科队伍,整合学术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本学科共设有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公益慈善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五个研究方向,在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等方面具有研究优势。民商法学科成员目前已承担国家社科项目两项、省部级项目七项、市厅级项目七项、横向项目四项,研究成果获省优秀社会成果特等奖一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市厅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除课题外,团队成员还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学科规划与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中,本学科将继续整合团队人才,争取在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海商法、慈善法等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同时,学科也将整合理论研究人才和实务研究人才,构建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平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建设水平。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政府、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仍急需民商法律的专门人才。随着2009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我国迫切需要大量的知识产权人才,这为本学科培养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社会需要来看,民商法专业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青岛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硕士简介
国际法学科与硕士学位点
2014-07-04 12:54 审核人:
青岛大学法学院自2002年起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其中设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方向。2007年法学院开始招收法律硕士,其中设有国际法方向。2012年法学院开始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与特色
国际法学是法学硕士一级学位授予点下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该学科设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国际公法的特色是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有机结合。主要内容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海洋法、环境法、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刑法和国际人道法。国际私法的特色是国际私法和各国民商法比较研究的有机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外国人法律地位、冲突法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诉和商事仲裁规范。国际经济法的特色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有机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以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等。
学科优势
学科研究方向新颖。目前已形成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环境外交与国际法、中外法律制度比较等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方向,尤其是对国际反腐败法以及环境外交与国际法等问题的研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
学科突出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青岛市是山东省经济发展的龙头,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对外交流频繁。我们承担了多项省市科研课题,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学术团队
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有:李广民教授、欧斌教授、余丽萍副教授。李广民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韩庆娜副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学科队伍结构合理、学术力量配置均衡。现有导师组成员均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本学科目前共有任课教师12人,教授3人,副教授3人,博士7人,在读博士3人,年龄在35—50岁之间,是一个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过硬的学术群体。
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
本学科成员目前承担了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4项,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和《新华文摘》等全文复印或摘登。学术多人担任国家级学会常务理事和省级学会副会长。
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简介
法律硕士学科
2014-07-02 14:53 审核人:
学科历史
2007年,我院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点单位;2008年,我院开始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收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现状
我院法律硕士教学依托我院法学一级法学硕士授权点,开展法律硕士教学、科研工作。我院根据非法学硕士、法学法律硕士、在职法律硕士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对于非法学法律硕士,首先,通过系统讲授,让学生建立基本的法律知识体系,然后,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掌握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案例的能力;对于法学法律硕士,主要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能熟练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研究法律的能力;对于在职法律硕士,根据我院主要培养司法法务方向在职法律硕士的特点,通过实体法和程序法案例的研讨,让学生全面掌握研究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能力。
我院的法律硕士生的毕业论文主要从事案例写作,通过案列写作,一方面加强自己运用法律知识运用的能力,一方面加强自己阅读、写作能力。
办学条件
我院从事法律硕士教学、论文指导教师均具有从事法律实务的经验,并且,我院从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山东成功律师事务所等司法行政部门聘请多名兼职硕士生导师,与我院教师共同从事法律硕士的教学、指导工作。
我院在青岛市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崂山区人民法院、山东德德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了实践基地,为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提供了各种司法实习机会。
就业方向
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生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就业去向宽泛,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银行、律所、企业都是我院法律硕士毕业生的选择。
青岛大学法学院师资
法学院师资队伍
法理法史教研室 8 人
教 授:汪 岚 杜 靖 唐伟华
副教授:史学善(教研室主任)赵 杨
讲 师:王洪丽 许世英 吉树荣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 8 人
教 授:董和平 耿 焰
副教授: 苑银和 胡 泓 纪林繁 丛广林 许庆永(教研室主任)
讲 师: 孙 宁
刑事法教研室 11人
教 授: 李瑞生
副教授:孙 莉 杨 红 姜瑞雪 董桂武 谭庆德 王 静 皇甫明国 牛传勇
讲 师:逄晓枫 周峨春(教研室主任) 陈喆
民事法教研室10人
教 授:蔡颖雯
副教授:于永龙 孙 蕾 李 芳 周 艳 满淑云
讲 师: 邹卫强 凌宗田 李伟平 魏振华
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 10人
教 授:丁 燕
副教授: 马卫东 杨永志 袁有信 徐戬全
讲 师:王 蕊 张朝霞 唐 俭 蓝翠玉 (教研室主任) 周颖
国际法教研室 7人
副教授: 任 江 郝海青
讲 师: 李 颖 杨晓林 崔 鹏 (教研室主任) 张 超 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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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际国内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院,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级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青岛市法治智库承办单位;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会长单位。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是山东省最早开办的法学专业之一。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
2000年法学院成立,并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当时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联合培养工作。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参与管理科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工作。
2015年年底,学校为落实国家“双一流”战略和科学谋划“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对法学院进行重组,形成了单一法学学科法学院。
目前,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法学院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知识产权研究院和若干科研成果培育机构。
在社会服务方面,参与山东省和青岛市党政智库建设,设有青岛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际交流暨中韩法律中心、行政法案例研究中心、法律专业培训与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设置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事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六个教研室,拥有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史、诉讼法、民商法和国际法5个学术学位硕士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与行政法学科为龙头,法理、法史、民商经济法、刑事法、诉讼法和国际法为基础,多学科融合、优势共享的发展格局。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专业学位硕士导师44人(含院外和校外兼职导师24人)。教授8人,副教授24人,讲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3人。目前,学院以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目标,组织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史、刑事法、民商法四个博士学位点培育方向,学科团队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
学院重视科研创新。学院设有科研成果培育中心和专业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设有服务成果转化平台,出台“申博贡献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出版“青大法学文库”,设立法学名家论坛和青年法学家学术沙龙。积极推进专业学术交流,全力打造学院整体高端学术影响。
学院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的办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推进“开放式”课堂教学为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学院重视人文基础与专业理论教育,实行“通识+专业+多元”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以实务教学和高端职业训练为特色,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模拟法庭、资料室和法学数据库、诊所教室、“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务部门联合创立若干本科、硕士实习实训基地和案例教学基地。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和山东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学院推进“国际化”办学模式,以美国、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为中心,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与国(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鼓励学生国际化人才培养和专业交流。同时,有计划地邀请国(境)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参加学术论坛和专业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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