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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 8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一、普通计划分数线

招生学科门类名称
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551)翻译 359 53 80
(0833)城乡规划学 295 37 56
其他学科/类别 2021年国家A类分数线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
招生学科门类名称
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经济学、(0251)金融 300 35 60
(03)法学、(0351)法律 275 35 60
(0453)汉语国际教育 290 35 60
(05)文学、(0551)翻译 300 35 60
(07)理学 235 30 50
(08)工学、(0854)电子信息、
(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
(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
220 30 50
(0951)农业 205 30 40
(12)管理学 290 35 60
(1251)工商管理(MBA) 150 30 70
(1252)公共管理(MPA) 155 30 70
 

2021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目录.xlsx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学校除MBA、MPA外的所有学科、类别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无误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按报考点公告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地点、方式、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5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硕士 7200元/生.年
法律硕士 9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7200元/生.年
翻译硕士 10000元/生.年
工程硕士 8000元/生.年
农业硕士 8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硕士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文史)
5000元/生·年(理工)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200-500元/生·月不等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培养基地:1500元/月,报销往返差旅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5000元/项;文科类:﹤2000元/项)、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培养基地:1500元/月,报销往返差旅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日前,学校召开2019-2020学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立权,副校长曾刚,纪委、宣传部、保密办、信推办、后勤集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研究生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曾刚主持会议。
 
刘立权指出,复试是硕士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复试组织领导,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他要求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和相关程序,做好风险点的梳理、排查和防控,确保复试安全顺利进行。
曾刚指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生源质量,圆满完成招生计划。他要求各学院在执行招生计划时要注重学科导向、生源导向、质量导向、产出导向、就业导向;在工作中要全面做好风险和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平安研考”目标。
会上,研究生院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复试、调剂文件精神,从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复试形式、内容、时间、工作要求、考生组织、风险应对方案等方面对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说明。学校纪委、保密办分别就复试工作纪律、复试中的保密工作做了要求。
据了解,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5月20日前启动。
 
 
 

六、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研究生院029-83858211
yanzhaoban@xust.edu.cn。
申诉部门:监察处029-83856341
jiwei@xust.edu.cn。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范围为30%~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3.我校2019暑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夏令营专业相同的合格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生源不足而多批次调剂复试的学院,应在本批次复试名单中择优录取,并及时公示该批次复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复试时,考生以口述形式线上作答,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各部分所占比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式为笔试开卷,考生在视频监控下,在A4纸上手写作答,答题纸斜左上角写复试专业、准考证号、姓名。考生完成作答后,在10分钟内拍照通过QQ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学院将考生试卷打印并密封后阅卷。
6.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各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形式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辅以现场复试。对于已返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院可视学生人数及场地条件等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现场复试需在临潼校区组织。其他考生一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复试准备阶段为5月7日至5月12日。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主要针对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在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进行。第二批次复试在5月20日调剂网开通后进行,原则上在5月30日之前完成调剂复试任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形式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辅以现场复试。对于已返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院可视学生人数及场地条件等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现场复试需在临潼校区组织。其他考生一律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复试准备阶段为5月7日至5月12日。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主要针对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在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进行。第二批次复试在5月20日调剂网开通后进行,原则上在5月30日之前完成调剂复试任务。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复试时,考生以口述形式线上作答,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各部分所占比重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式为笔试开卷,考生在视频监控下,在A4纸上手写作答,答题纸斜左上角写复试专业、准考证号、姓名。考生完成作答后,在10分钟内拍照通过QQ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学院将考生试卷打印并密封后阅卷。
6.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各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考生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新生入学报道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范围为30%~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3.我校2019暑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夏令营专业相同的合格营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生源不足而多批次调剂复试的学院,应在本批次复试名单中择优录取,并及时公示该批次复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六、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研究生院029-83858211
yanzhaoban@xust.edu.cn。
申诉部门:监察处029-83856341
jiwei@xust.edu.cn。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方法
 
  1.各学科/类别一志愿复试后公示拟录取名单,有缺额的学科/类别先接收校内调剂,复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后仍有缺额的学科/类别再接收校外调剂;
 
  2.同一总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同一复试成绩分数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研招办。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经教育部录检合格的为正式录取的考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包括复试单科成绩、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成绩加权折算后的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且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认证材料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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