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考研网
哲学系
历史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
外国语学院
毛泽东思想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学院
化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艺术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1湘潭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复试基本条件1.各学院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以及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公平的原则,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的基础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详情点击以下官方链接:http://yjsc.xtu.edu.cn/a03/90261.jhtml
2.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基本线:
专业/类型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160 | 37 | 74 | |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64 | 38 | 76 |
2021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pdf 湘潭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du.cn/home02/90148.jhtml)。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
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八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du.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九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十条 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 系 人 :黄老师 吴老师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计算办法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复试成绩 B 和初试成绩 A 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 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定。
(1) 复试成绩 B 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成绩加权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占比分别以 a、b、c、d 表示(a+b+c+d=1)。
复试成绩 B =专业笔试成绩*a+综合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
(2) 初试成绩 A 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 A*(1-X)+ B*X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1. 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内完成一志愿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内完成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提交办法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 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内完成一志愿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内完成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提交办法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照片。
(3)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 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
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邮寄给研招办)。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原件邮寄给研招办)。
(7) 湘潭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 1,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8)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个人有效体检报告照片(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费用
(1) 缴纳复试费(120 元/次)一志愿考生请于 5 月 7 日-5 月 11 日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复试通知 12 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1. 复试时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内完成一志愿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批为调剂考生复试。各学院在 2020 年 5 月 23 日-2020 年 6 月 15 日内完成调剂复试。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020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信息
1. 调剂
1. 调剂的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
(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在上述 7 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
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 7 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8)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 调剂的基本程序
(1) 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1. 调剂的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
(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在上述 7 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
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 7 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8)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 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 调剂的基本程序
(1) 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 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 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复试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 24 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 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 调剂生复试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湘潭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湘潭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录取规则
(1)各学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各学院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e.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f.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g.体检不合格者。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5月16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导师确定
复试录取阶段确认指导教师,具体见各学院方案。
5.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且不统一安排住宿,有需要的学生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并由学校统一安排。
湘潭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湘潭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限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成绩之和。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1)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50%。以复试成绩30%为例: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3)。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包括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自的比例),具体以各学院向社会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管理类联考必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具体计算方法由相关学院自定。
(2)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A
复试成绩B=(B1(专业笔试成绩)*1/3+B2(综合面试成绩)*1/3+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3)总成绩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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