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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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民族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1号)要求,经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会计(125300):单科(满分=100)≥41分,单科(满分>100)≥82分,总分≥202分;
分析化学(070302):单科(满分=100)≥36分,单科(满分>100)≥60分,总分≥290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国家公布的分数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为: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优先进入复试,总分或单科成绩未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执行总分≥331分的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优先安排总分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
其余专业分数控制线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请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密切关注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所)网站发布的复试安排。对于达到国家线要求,但未达到我校各专业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建议积极申请我校相关专业或其他高校的调剂。
为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http://grs.ynni.edu.cn/)和各学院(所)网站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1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话:0871-6591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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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01政治学理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3政治学原理 ④811西方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1.政治学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1.公共政策概论 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01中外政治思想 | ||
02中国政治 | ||
03比较政府与政治 | ||
04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 | ||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3政治学原理 ④811西方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同等学力加试: 1.公共政策概论 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01比较政治制度 | ||
0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
03南亚东南亚国家政治制度 | ||
030206国际政治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3政治学原理 ④823国际政治学 |
复试科目: 1.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同等学力加试: 1.国际关系学 2.中国外交学 |
01大国战略与大国关系 | ||
02南亚东南亚国际关系 | ||
03中东国际关系 | ||
120401行政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3行政管理学 ④837管理学原理 |
复试科目: 1.公共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公共政策导论 2.行政法学 |
01行政管理理论研究 | ||
02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 ||
03边疆社会治理 | ||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0公共经济学 ④837管理学原理 |
复试科目: 1.教育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公共政策导论 2.行政法学 |
01教育行政 | ||
02教育与经济 | ||
120404社会保障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0公共经济学 ④837管理学原理 |
复试科目: 1.社会保障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公共政策导论 2.行政法学 |
01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 ||
02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 | ||
03老年人保障 | ||
1204Z1公共政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3行政管理学 ④837管理学原理 |
复试科目: 1.公共政策学 同等学力加试: 1.政治学原理 2.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01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 | ||
02公共政策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 ||
03公共政策与边疆安全研究 | ||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电话:0871-65137315、65169633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2.专业综合(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2马克思主义学院 电话:0871-65911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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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 ④817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民族政治学 2.政治学原理 |
01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研究 | ||
02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 ||
03中外民族问题比较研究 |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④82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复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科学社会主义 |
0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 | ||
02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 | ||
03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民族地区的运用研究 |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④82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复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科学社会主义 |
0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 ||
02当代马克思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应用研究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6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④82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复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科学社会主义 |
0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 | ||
02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 | ||
03民族地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 ||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④82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复试科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科学社会主义 |
01统一战线与边疆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研究 | ||
02中国共产党革命史研究 | ||
03中共党史与党的执政安全研究 | ||
0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研究 | ||
003经济学院 电话:0871-65914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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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1国民经济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发展经济学 |
01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研究 | ||
02产业结构与产业政策研究 | ||
03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反贫困战略研究 |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发展经济学 |
01区域经济理论与方法研究 | ||
02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 ||
03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发展研究 | ||
020204金融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发展经济学 |
01证券市场与投资研究 | ||
02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 | ||
03地方性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研究 | ||
04投资公司运作与资本运营管理研究 | ||
020206国际贸易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发展经济学 |
01边境贸易与民族经济研究 | ||
0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研究 |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西方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发展经济学 |
01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研究 | ||
0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 | ||
03少数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反贫困研究 | ||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
同等学力加试: 1.金融学 2.金融市场学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4法学院 电话:0871-6591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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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 法学理论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28 法理学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法社会学 2.西方法律思想史 |
01 法学基础理论 | ||
02 西方法理学 | ||
03 法律社会学 | ||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2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民事诉讼法 2.刑法学 |
01 宪法 | ||
02 行政法 | ||
03 民族法 | ||
030104 刑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34 刑法学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行政法学 2.中国法制史 |
01 刑法理论与实务 | ||
02 毒品犯罪与刑事犯罪研究 | ||
030105 民商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17 民商法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知识产权法 2.民事诉讼法 |
01 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 ||
02 商法学研究 | ||
03 知识产权法 | ||
030106 诉讼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24 刑事诉讼法学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民事诉讼法 2.行政诉讼法 |
01 刑事诉讼法学 | ||
02 民事诉讼法学 | ||
03 司法制度 | ||
04 证据法学 | ||
030107 经济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07 经济法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商法 2.行政法 |
01 经济法理论 | ||
02 企业与公司法 | ||
03 金融法 | ||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72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④834 法学综合(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行政法 2.经济法 |
01 环境保护法 | ||
02 自然资源法 | ||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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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5教育学院 电话:0871-6591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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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1教育学原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教育学原理 2.学习论 |
01教育人类学 | ||
02民族心理发展 |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教育学原理 2.教学基础理论 |
01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 ||
02学科教学论 | ||
03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 ||
040110教育技术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信息技术与教育 2.教学系统设计 |
01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 ||
02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 | ||
045101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917 教育管理学 |
本科毕业3年,高职高专毕业5年且取得本科学历、硕士或博士毕业2年方可报考。 |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33 教育综合 ④806 教育技术理论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45115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41初等教育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课程与教学论 2.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
045118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43学前教育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幼儿园课程 2.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
006体育学院 电话:0871-65933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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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200 体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6体育综合 ④--无 |
复试科目: 1.外语能力 2.专业考核(专业理论与技术) 同等学力加试: 1.运动解剖学 2.体育概论 |
045201体育教学 | ||
045202运动训练 | ||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 ||
007社会学院 电话:0871-65918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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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1社会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社会调查方法 ④807社会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民族社会学 |
01宗教社会学 | ||
02民族社会学 | ||
03环境社会学 | ||
04发展社会学 | ||
030303人类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人类学概论 ④805人类学理论与方法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民族学通论 |
01文化人类学 | ||
02社会人类学 | ||
03生态人类学 | ||
04宗教人类学 | ||
05语言人类学 | ||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
同等学力加试: 1.个案工作 2.小组工作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08文学与传媒学院 电话:0871-65919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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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4民俗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文学概论 ④813民俗学概论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民间文艺学 | ||
02民俗学理论与方法 | ||
03少数民族民俗文化 | ||
050101文艺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文学概论 ④819中国文学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文艺理论与批评 | ||
02西方文论 | ||
03中国古代文论 | ||
04民族审美文化研究 |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9现代汉语 ④815语言学理论 |
复试科目: 1.古代汉语笔试 2.专业课面试 3.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中古近代汉语词汇、语法研究 | ||
02现代汉语词汇、语法研究 | ||
03汉语方言研究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文学概论 ④820中国古代文学史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先秦汉魏晋南北朝文学 | ||
02唐宋文学 | ||
03元明清文学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文学概论 ④821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 | ||
02中国现当代文艺思潮研究 | ||
03中国现当代女性文学研究 | ||
04中国现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文学概论 ④827中国现当代文学与西方文学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写作 |
01西方宗教文化与文学 | ||
02欧洲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 ||
03东南亚民族文学与中国民族文学研究 | ||
04中外文学典籍比较研究 | ||
055200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知识 2.专业英语 |
01国际新闻传播 | ||
02新媒体传播与运营 | ||
03民族影像传播 | ||
04品牌国际传播 |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4汉语基础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
复试科目: 1.专业课面试 2.英语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文化 2.中国文学 |
009民族文化学院 电话:0871-65913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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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19现代汉语 ④815语言学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写作 2.语言学理论 |
01历史比较语言学 | ||
02社会语言学 | ||
03文化语言学 | ||
04实验语音学 | ||
05汉语方言学 |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05古、现代汉语 ④822中国古典文献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写作 2.中国古典文献学 |
01民族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 | ||
02民族古籍整理与翻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
03民族古籍文化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 ||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
01少数民族语言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19现代汉语 ④815语言学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写作 2.语言学理论 |
02民族语言与文化研究 | ||
03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19现代汉语 ④816民族文学、文学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写作 2.文学理论 |
04文学人类学研究 | ||
055300出版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335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 ④441出版专业基础 |
同等学力加试: 1.写作 2.编辑出版学理论 |
01出版理论与实践 | ||
0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 | ||
03国际出版 | ||
010外国语学院 电话:0871-65919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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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3二外日语 ③721综合英语 ④828专业综合 |
同等学力加试: 1.英语写作 2.英语听力 |
01英语语言学 | ||
02英语文学 | ||
03英语教育 | ||
04翻译与跨文化交际 | ||
055101英语笔译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同等学力加试: 1.英语写作 2.英语听力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55102英语口译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同等学力加试: 1.英语写作 2.英语听力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11南亚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国别研究院) 电话:0871-65912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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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10亚非语言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18东南亚文化发展史 ④829语言学及文学理论 |
复试科目: 1.东南亚历史与文化 2.普通语言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泰国语、缅甸语、越南语文学研究 | ||
02泰国语、缅甸语、越南语文化研究 | ||
03泰国语、缅甸语、越南语语言研究 | ||
04汉语与泰国语、缅甸语、越南语等语种的翻译 | ||
05国别和区域研究 |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40泰国语或241缅甸语或242越南语 ③708语音学 ④815语言学理论 |
复试科目: 1.东南亚历史与文化 2.普通语言学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泰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2缅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3越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4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5老挝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6柬埔寨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7马来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8印度尼西亚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12艺术学院 电话:0871-67453312 |
||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民族学概论 ④814艺术学综合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中国少数民族文化 |
01少数民族工艺研究 | ||
02少数民族美术研究 | ||
03少数民族宗教艺术研究 | ||
04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研究 | ||
05少数民族舞蹈艺术研究 | ||
06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研究 | ||
135101音乐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31中外音乐史 ④838和声与作品分析 |
复试科目: 1、专业主课 (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视唱练耳 |
01声乐演唱 | ||
02音乐教育 | ||
135106舞蹈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32中外舞蹈史 ④839舞蹈综合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云南民族舞蹈 |
01舞蹈教育 | ||
135107美术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33中外美术史 ④840美术综合理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外国美术史 |
01民族美术 | ||
02民族手工艺 | ||
01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电话:0871-6591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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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1基础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析 ④812高等代数 |
同等学力加试: 1.近世代数基础 2.常微分方程 |
01微分方程 | ||
02有限群 | ||
03逼近论 | ||
04组合最优化 | ||
070102计算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析 ④812高等代数 |
同等学力加试: 1.近世代数基础 2.常微分方程 |
01智能计算 | ||
02数据挖掘 | ||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析 ④812高等代数 |
同等学力加试: 1.近世代数基础 2.常微分方程 |
01大数据分析 | ||
02随机分析及其应用 | ||
070104应用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数学分析 ④812高等代数 |
同等学力加试: 1.近世代数基础 2.常微分方程 |
01复杂系统稳定性理论与控制器设计 | ||
02模糊数学与人工智能 | ||
03机器学习 | ||
014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电话:0871-65913062 |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8信号与系统 |
复试科目: 1、通信原理 2、C语言程序设计 3、计算机网络 4、模拟电子技术 5、数字电子技术 (以上课程任选二门进行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 1、数字信号处理 2、通信原理 |
01互联网技术 | ||
02无线通信技术与应用 | ||
03网络信息安全 | ||
04网络协议工程 |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8信号与系统 |
复试科目: 1、通信原理 2、C语言程序设计 3、计算机网络 4、模拟电子技术 5、数字电子技术 (以上课程任选二门进行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 1、数字信号处理 2、通信原理 |
01图像通信、现代信号处理 | ||
02通信网络理论与物联网技术 | ||
03通信信号处理 | ||
04智能系统及检测技术 | ||
08580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33电路 |
复试科目: 1、电力系统分析 2、自动控制原理 (以上课程二选一进行复试) 同等学力加试: 1、电机学 2、电力电子技术 |
01 电气工程 | ||
015化学与环境学院 电话:0871-65913043 |
||
070301无机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2无机化学 ④809分析化学(不含仪器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1.有机化学 2.物理化学(不含结构化学) |
01化学新能源材料 | ||
02无机材料化学 | ||
03稀贵金属化学与配位化学 | ||
070302分析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有机化学 ④809分析化学(不含仪器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1.无机化学 2.物理化学(不含结构化学) |
01电化学分析与生物传感 | ||
02天然药物分离与分析 | ||
03功能材料应用与分析 | ||
04功能抗氧化成分的分析与评价 | ||
05环境分析化学 | ||
070303有机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有机化学 ④809分析化学(不含仪器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1.无机化学 2.物理化学(不含结构化学) |
01有机合成化学 | ||
02天然有机化学 | ||
03药物化学及生物有机化学 | ||
04有机超分子化学 | ||
070304物理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2无机化学 ④809分析化学(不含仪器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1.有机化学 2.物理化学(不含结构化学) |
01绿色化学过程与资源利用 | ||
02环境友好型电沉积技术与腐蚀电化学 | ||
03材料化学与新能源 | ||
04催化与应用量子化学 |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有机化学 ④809分析化学(不含仪器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1.无机化学 2.物理化学(不含结构化学) |
01功能高分子材料 | ||
02高分子合成及高分子化学 | ||
03超分子聚合物化学 | ||
083001环境科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4环境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环境化学 2.环境工程学 |
01污染控制 | ||
02土壤化学与污染修复 | ||
03环境化学与分析 | ||
083002环境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44环境学 |
同等学力加试: 1.环境化学 2.环境工程学 |
01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 ||
02水污染控制技术 | ||
03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
016民族医药学院 电话:0871-65926940 |
||
0703Z3化学生物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9药物化学或730普通生物学 ④835生物化学(自命题 )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民族药物化学 | ||
02资源植物生态与化学分析 | ||
03分子生物及药理学 | ||
04植物生物化学 | ||
105500药学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基础有机化学 2.生物化学 |
01药物化学 | ||
02天然药物活性成分及质量控制 | ||
03药理学 | ||
04药物合成与生产 | ||
017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电话:0871-65933280 |
||
025600资产评估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
复试科目: 1.资产评估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1.财务会计 2.财务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120201会计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 |
复试科目: 1.会计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财务管理学 |
01财务会计 | ||
02财务管理 | ||
03审计学 | ||
120202企业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 |
复试科目: 1.现代企业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市场营销学 |
01企业理论与管理创新 | ||
02企业管理理论与方法 | ||
03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
120203旅游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 |
复试科目: 1.旅游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旅游学概论 |
01旅游经济管理 | ||
02旅游资源开发 |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 |
复试科目: 1.技术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1.微观经济学 2.财务管理 |
01技术经济理论与方法 | ||
02知识管理与科技创新 | ||
03企业绩效与价值评估 | ||
125100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咨询电话:0871-65137822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 2.企业管理综合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咨询电话:0871-65137822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 2.企业管理综合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125300会计 (专业学位)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 2.会计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1.会计学原理 2.财务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18澜湄国际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871-65910093 |
||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④--无 |
复试科目: 1.职业技术教育学 同等学力加试: 1.课程论 2.教学论 |
01职业技术教育原理 | ||
0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 ||
03职业教育技术 | ||
04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 ||
020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电话:0871-65913165、65913170 |
||
030401民族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民族学概论 ④803西方人类学史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文化人类学概论 |
01民族文化 | ||
02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 | ||
03跨境民族研究 | ||
04民族生态学 | ||
05民族文化遗产研究 | ||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民族学概论 ④808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英语 2.经济学说史 |
01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 | ||
02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变迁研究 | ||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民族学概论 ④825西南民族史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历史文选 |
01中国少数民族社会文化史 | ||
02边疆学与西南边疆民族史研究 | ||
03民族考古 | ||
0602L2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历史文选 |
01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 | ||
02地方志与方志学 | ||
0602L3专门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近现代史 |
01中国民族史 | ||
02中国区域社会史 | ||
03民族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 | ||
0602L4中国古代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历史文选 |
01秦汉魏晋南北朝史 | ||
02隋唐史 | ||
03宋辽金元史 | ||
04明清史 | ||
0602L5中国近现代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近代史 2.中国现代史 |
01西南近代社会史 | ||
02西南近代对外关系史 | ||
03西南近代政治史 | ||
04民国史 | ||
060202历史地理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3历史学基础 ④--无 |
同等学力加试: 1.中国古代史 2.中国历史文选 |
01中国西南历史人文地理 | ||
021中印瑜伽学院(国际太极学院) 电话:0871-65902992 |
||
045200体育 (专业学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6体育综合 ④--无 |
复试科目: 1.体育文化学 2.传统体育养生学 同等学力加试: 1.运动解剖学 2.体育概论 |
01瑜伽 |
云南民族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能源动力、体育、艺术、药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教育、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4.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三)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2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2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21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20年11月13日到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1.考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20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1426人,其中推免生18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4人,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2021年我校硕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出版、教育,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能源动力、药学、金融、艺术、体育,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3.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4.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公共管理,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年每生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100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新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人,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世博车市助学金”。云南省世博虹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资助贫困研究生1200元/年/生。
九是家庭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十、其他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十一、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914488(具体的考试内容请向招生学院咨询)
邮政编码:650504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云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云南民族大学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一)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6、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7、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8、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11、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网站。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研录取条件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研录取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以及工作业绩。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招生单位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实践(实验)能力的要求由相关单位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及专业课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含外语)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至少包含一名专门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
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二、时间与地点安排
1、2019年3月21日-3月2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上调剂,发复试通知。
2、2019年3月29日—4月3日,体检、外语复试、专业课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体检地点在呈贡雨花校区校医院进行,外语及专业课复试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安排,提前公告和通知。
3、2019年4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4、2019年6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5、2019年9月,新生入学报到。
6、2019年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呈贡雨花校区进行。
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时间与地点安排
1、2019年3月21日-3月26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上调剂,发复试通知。
2、2019年3月29日—4月3日,体检、外语复试、专业课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体检地点在呈贡雨花校区校医院进行,外语及专业课复试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安排,提前公告和通知。
3、2019年4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4、2019年6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5、2019年9月,新生入学报到。
6、2019年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呈贡雨花校区进行。
三、关于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6、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7、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8、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11、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网站。
(二)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校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调剂要求,并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以后,对申请同一院(所)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四、关于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以及工作业绩。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招生单位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实践(实验)能力的要求由相关单位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及专业课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含外语)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至少包含一名专门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
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
五、录取工作
1、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组织形式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将派人参与和监督整个复试工作,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政策和纪律严肃进行查处。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实施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各培养单位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招生人数较多的一级学科,可以根据任务并根据精简原则组织两个以上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1、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招生工作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复试人数至少是招生规模数的1.2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使教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专家小组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招生工作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三)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位点负责人对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直接责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七、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各招生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教育部将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研招信息公开平台”,相关规定及使用方法另行发文),推动招生单位切实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各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三)复试考生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六)招生单位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电气工程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18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7年11月13日-2018年9月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瑜伽方向硕士研究生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汉语国际教育,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3、法律(法学)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4、电气工程,学制2.5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5、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了加大优质生源的吸引力度,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勇于创新,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施各项奖助学金政策,尤其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将加大奖助力度,实现100%全覆盖。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覆盖面 |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生 | 100% |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8000-3000元/年/生 | 100% | |
3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年/生 | 国家核拨指标 | |
4 |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元/年/生 | 云南省核拨指标 | |
5 | 伍达观奖学金 | 2500元/年/生 | 校学生处核拨指标 | |
6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1000元/年/生 | 校学生处核拨指标 | |
7 | 世博车市助学金 | 1200元/年/生 | 校研究生院核拨指标 | |
8 | 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 8000-2000元/年/生 | 校研究生院核拨指标 | |
9 | 家庭困难补助 | 5000-800元/年/生 | 不限 |
联系电话:0871-65914388;0871-65914488
邮政编码:6505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附件:
1、2018年初试考试范围
2、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考试范围
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资产评估、会计、电气工程、体育、艺术、药学、新闻与传播、出版、教育、金融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云南民族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推免生工作,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计划在2019年4月中旬,具体看复试通知。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并事先向社会公布。
4.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招生单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一周完成复试及接收手续。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8年11月13日-2019年9月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7.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1.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12.考生自行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推免人数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联考招生。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018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1027人,其中推免生2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人,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2019年我校硕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社会工作、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2.出版、教育、新闻与传播,学制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3.会计、资产评估,学制2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4.法律(法学)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5.汉语国际教育、电气工程、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
6.药学、金融、艺术、体育,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地点在雨花校区,学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7.工商管理,学制3年,学费16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公共管理,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地点在莲华校区。
九、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有几种主要资助渠道: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国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省政府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云南省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博士研究生每年每生2万元,获奖硕士研究生每年每生1万元。
四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按10000—3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并设立“少数民族学业进步奖”,少数民族新生奖励2000元。
五是校级“三好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人,评选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由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七是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最高限额进一步提高,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八是“世博车市助学金”。云南省世博虹桥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资助贫困研究生1200元/年/生。九是家庭困难资助。家庭贫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资助。
十、报考咨询
联系电话:0871-65914388
邮政编码:6505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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