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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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复试工作
1、申请条件及接收专业:
(1)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840
(2)接收专业:法学(学术型):3名。
注:本学科是一级学科,根据文件精神,按照一级学科招生。本一级学科下设的四个研究方向,考生可按照自己的基础和兴趣选择其中一个方向填报志愿,以供学位点录取时参考。
2、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原则上采取线下复试。如因疫情原因有不适宜现场复试的特殊情况,则依实际情况确定。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学院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指导方案制定、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资格审查: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寄达学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1-85290770
邮箱:yxj@zjut.edu.cn
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1-85290505
邮箱:hhw@zjut.edu.cn
六、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21年9月28日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7日(初定),法A412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5、录取的推免生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所有考生请在相应学院复试阶段完成体检。
需要体检的考生可以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体检中心203体检,时间为10月17日-10月19日(周一-周三)下午13:30-16:00。注意事项:1、抽血无须空腹。2、参加复试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同时缴纳60元体检费。3、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必须注明报考学院、清楚填写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项目。4、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发表处。5、玉泉校区医院联系电话:87951103或87951619。
考生也可以选择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校外体检的(除浙大玉泉校区医院),请将体检表提交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571-85290770
邮箱:yxj@zjut.edu.cn
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1-85290505
邮箱:hhw@zjut.edu.cn
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7日(初定),法A4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5、录取的推免生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考生可自行在朝晖校区医院体检,时间为10月18日(周三)上午8点至11点。届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检。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0571-88320504。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胡洪武
电话:0571-85290505
邮箱:hhw@zjut.edu.cn
六、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17年9月20日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2014-2019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288号法学楼联系电话:0571-85290771(FAX) 885290770 电子邮件:law@zjut.edu.cn 邮编:310023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师资简介
学院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4人,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为64.62%;专任教师中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6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硕士生导师23名,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18名。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59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90%。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独立法学楼,已建成大、小(中式、西式各一个)三个模拟法庭,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法学院设有法治浙江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归口建设浙江工业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挂靠在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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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创建于2000年,现有法学、知识产权2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浙江工业大学重点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为全国5家经教育部批准特设的专业之一。学院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四个方向上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
学院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4人,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为64.62%;专任教师中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6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硕士生导师23名,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18名。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59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90%。
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独立法学楼,已建成大、小(中式、西式各一个)三个模拟法庭,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法学院设有法治浙江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归口建设浙江工业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挂靠在学院。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近5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1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规划办等省部级科研项目30多项,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在刑事法学、知识产权、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在刑事与民事司法改革、知识产权诉讼、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等研究领域已形成鲜明研究特色,在学术界已形成较大影响。
学院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建立了双导师制度,聘任法界精英担任学生的社会导师,负责对学生实践技能的教导和培养,指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法、帮助提供实习机会。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韩国朝鲜大学等签订协议,每年派出部分师生出国学习交流。近年来,学院教学质量稳固提高,毕业生考研通过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取率持续增长,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整体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一核心目标,以“知识、人格、技能”的为重心,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专业转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国家和社会法治化而不懈努力。
学院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4人,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为64.62%;专任教师中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6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硕士生导师23名,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18名。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59人,占专任教师比例的90%。
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独立法学楼,已建成大、小(中式、西式各一个)三个模拟法庭,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法学院设有法治浙江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归口建设浙江工业大学法律硕士中心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研究会挂靠在学院。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近5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18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规划办等省部级科研项目30多项,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在刑事法学、知识产权、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和国际法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在刑事与民事司法改革、知识产权诉讼、刑民交叉、行刑交叉等研究领域已形成鲜明研究特色,在学术界已形成较大影响。
学院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建立了双导师制度,聘任法界精英担任学生的社会导师,负责对学生实践技能的教导和培养,指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法、帮助提供实习机会。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韩国朝鲜大学等签订协议,每年派出部分师生出国学习交流。近年来,学院教学质量稳固提高,毕业生考研通过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取率持续增长,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整体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这一核心目标,以“知识、人格、技能”的为重心,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专业转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国家和社会法治化而不懈努力。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复试考生成绩法律硕士第三轮调剂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复试考生成绩法律硕士第三轮调剂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调剂第三轮 | ||||||||||||
序号 | 复试批次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 报考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复试专业代码和名称(或方向) | 学习形式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综合成绩(百分制) |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 | 备注 |
1 | 第四批调剂生 | 104599410052225 | 荣守苗 | 郑州大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56 | 80.40 | 75.80 | 合格 | |
2 | 第四批调剂生 | 100539210032469 | 顾秋豪 | 中国政法大学 | 030104刑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66 | 72.60 | 72.90 | 合格 | |
3 | 第四批调剂生 | 104599410052295 | 孙梦 | 郑州大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035102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61 | 70.20 | 71.20 | 合格 | |
1 | 第四批调剂生 | 102469260025963 | 侯振广 | 复旦大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73 | 84.80 | 79.70 | 合格 | |
2 | 第四批调剂生 | 103199370118305 | 谷凯月 | 南京师范大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67 | 82.00 | 77.70 | 合格 | |
3 | 第四批调剂生 | 102849260519263 | 肖雪 | 南京大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77 | 78.00 | 76.70 | 合格 | |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考研调剂信息(第四轮)
各位考生:
因前期计划仍有缺额,经请示及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开通第四轮调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缺额
现我院计划缺额如下: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1名。按照专业调剂名额1:1.5的比例参加复试。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19年4月12日(周五)下午16:00至2019年4月13日(周六)上午8:00。所有调剂考生需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重新填报调剂申请。考生一旦提交调剂申请,院校不提供提前解锁,请考生慎重考虑,谨慎填报。
三、调剂原则条件
同第一轮调剂相关规定。详见《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四、复试时间、地点
(1)第四轮调剂考生:2019年4月15日(周一)下午13:30开始资格审查,13:50左右开始复试。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开始前到达考场。时间暂定,如有变化,会提前另行通知,请时刻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3)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法学楼A406资格审查,A412面试。
五、体检
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现阶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提醒: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六、其他事项本通知末规定者,亦详见《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姚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法学院
2019年4月12日
体检表.doc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考研调剂信息(第三轮)
各位考生:
因前期计划仍有缺额,经请示及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开通第三轮调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缺额
现我院计划缺额如下: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2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2名。按照各专业调剂名额1:1.5的比例参加复试。
二、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19年4月8日(周一)上午8:00至2019年4月8日晚上20:00。
三、调剂原则条件
同第一轮调剂相关规定。详见《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四、复试时间、地点
(1)第三轮调剂考生:2019年4月11日(周四)上午8:30开始资格审查,9:00开始复试。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开始前到达考场。时间暂定,如有变化,会提前另行通知,请时刻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3)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法学楼A406资格审查,A412面试。
五、体检
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现阶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提醒: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六、其他事项本通知末规定者,亦详见《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姚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法学院
2019年4月6日
体检表.doc
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
诉讼法学(学术型)复试分数线在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基础上执行学校线。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
法学(学术型学位类) | 335 | 42 | 63 | 学校线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类含非全日制) | 315 | 42 | 63 | 国家线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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