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3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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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正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1253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理论、方法和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宽广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实务操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针对多变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并能综合运用。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的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会计学科特色和优势,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主要设置以下研究专业方向,并根据专业方向开设相应的特色课程。
(1)注册会计师方向;
(2)企业理财与税务筹划方向;
(3)审计与内部控制方向;
(4)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方向。
三、学制与学分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等教学实践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研讨、社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等时间约占三分之二。攻读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并完成43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学位课13门31学分,专业选修课3门6学分,案例分析和学术报告2分,专业实践、专业工作实习共4学分。
四、培养方式和考核方式
1.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生入学后2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
2.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成立导师培养小组,采取导师负责制,鼓励个别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培养。
4.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形式。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实务操作能力训练,同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5.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采用以课堂考试(笔试)为主,课程报告和案例分析为辅的考核方式,成绩评定要参考学生参与学术讨论,专业实践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的具体情况,所有考核成绩以70为及格。
6.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中期考试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命题,考试和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7.跨专业报考(调剂)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1)非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需参加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两门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每年有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合格程度考核,分别为十月份,十二月份),考核合格(70分为及格)后可以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以及学位论文答辩,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
(2)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据,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并取得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专业双学位证书,可免修上述两门课程。
大学本科阶段相关专业修完上述专业课程,并成绩在70分以上,以本科成绩单为依据,可申请已修课程的免修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见附表
六、实践活动基本要求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导师引导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管理调研,督促研究生提交社会与企业实践学习计划,并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在校期间,研究生应当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并撰写一篇不少于1万字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硕士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应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1.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37学分的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选题力求与导师主持或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开发项目相结合,同时也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选题工作。
在研究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并取得导师或指导小组的帮助。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研究工作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必须以硕士生本人完成的第一手调查和搜集资料为主。论文还应反映作者所查阅的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掌握的本领域科学动态,并能对本选题范围内的重要文献有较为深入全面的评述。
3.学位论文研究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在第四学期末,研究生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经研究生导师组确认后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以本研究方向导师组为主,组成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的开题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可在第五学期初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根据论文问题情况确定延期半年或一年再次开题。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首先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预答辩小组(包括导师组成员)参加论文预答辩,在广泛听取关于论文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后提出进一步修改和参加正式答辩的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硕士论文质量,促进研究生更好的参加论文答辩,在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正式论文。论文预答辩时间一般定于提交正式硕士论文之前20天左右。
4.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研究学术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否则,不接受答辩。撰写格式按照《兰州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进行。
5.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应在该领域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如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新技术等,同时也应重点表现出硕士生对科学研究过程的把握和表达能力。
6.学位论文提交的时间
一般在正式答辩30 天之前,必须向本学科的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部提交正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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