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2-0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电力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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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60名左右,包括计划内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011年11月20日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身份证、学生证、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注:

  1、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方可报考。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后的一周内,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四、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31日(2011年9月25—29日为应届生预报名阶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提供的本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

  八、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几点说明:

  (一)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单位、考生须签订相关委托培养合同。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十、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电话/传真:021-65709312-801 E-mail:yzb@shiep.edu.cn

  网址:

  通讯地址 :上海市平凉路2103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11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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