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推免保研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1-09-13 01:11:5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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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农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动物医学学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推免生复试及接收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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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新农大研处通知〔2020〕7号)相关规定,各推免生接收学院组织复试,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录取资格,拟录取单佳祁等80名学生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4日。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对考生填报信息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或申诉:

  受理部门: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电话:0991-8762140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校属各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推免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校成立2019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推免生工作,对招生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以及审批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制定推免生遴选基本原则,审定推免生名单。组成人员:

  组长:张小楠

  成员:张巨松、闫敏、杨红、吴星霖、王露巍、各相关学院主要领导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办公室主任:张巨松

  (二)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2019届毕业班班主任、本科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开展2019年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填报《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附件1)。

  二、推荐范围

  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

  (四)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35%以内(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须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五)申请“破格”推荐免试的学生,须符合推荐条件(一)、(二)、(三)中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条件2,或者符合条件3、条件4其中之一;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30%以内(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含35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须通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3.学术兴趣浓厚,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科研潜质的学生,经两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的,可不受英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推荐书须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其他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认为适合推免的情况。

  申请“破格”免试的,须经两名本专业副高以上教师联名推荐,推荐书须推荐教师签名,学院进行公示;

  (六)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共设6名计划,相关要求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我校拟选聘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推免生辅导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农大党学发〔2018〕20号)文件规定;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符合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的遴选要求,按相应实施方案进行遴选,具体工作由中国语言学院负责。

  四、推免生名额

  2019年推免计划共121人(含6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0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名额分配将综合考虑自治区紧缺人才情况、重点支持自治区高峰、高原学科,同时考虑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科研情况、自治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情况以及各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9月21日下班前各学院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依据本文件制定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网站和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公布,与《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表》一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英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的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须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9月21日后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接收与信息公开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我校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并按《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5)规定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对考生接收情况进行核实。

  各招生学院将复试通过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汇总,由研招办统一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七、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8762956

  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电子信箱:xjjytjc@163.com(注:2019年推免生申诉)

  八、其它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二)各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依照公示要求,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公示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新疆农业大学

  2018年9月21日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的多科性农业大学,专业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七大学科门类,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2019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c.xjau.edu.cn)。

  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品德优良。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于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一)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四)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及录取

  (一)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二)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体检。拟录取名单经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学生登录后查看)。未经公示的复试结果无效。

  (三)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接收并未提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

  奖励资助

  届时见我校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和接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一)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二)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招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8763637

  纪检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8日 各有关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推免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校成立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推免生工作,协调推免生工作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分配推免生名额,制定推免生遴选基本原则,审定推免生名单。成员如下:

  组长:谢树青

  副组长:张巨松

  成员:闫敏苏枋吴星霖石书兵唐新军张学军张博王子荣杨开伦姚刚潘存德杨俊孝刘维忠张太红张永平德娜刘向晖匡延昌王露巍陈全家郭海庆韩长杰靳瑰丽杜光明

  依明·苏来曼孟梅王金泉李勤凡阿地力·沙塔尔余国新

  古丽米拉·克孜尔别克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推免生的具体工作。名单如下:

  主任:张巨松

  成员:陈建郭璇

  (二)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院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填报《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附件1)

  二、推荐范围

  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四)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0%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要求,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五)申请“破格”推荐免试的学生,须符合推荐条件中(一)(二)(三)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或者条件3。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要求,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学生自愿申请“破格”的,须经两名副高以上本专业教师联名推荐,推荐书须推荐教师签名,学院进行公示。

  3.学术兴趣浓厚,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科研潜质的学生(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经两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书须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推免名额及条件要求详见校团委相关通知。

  2.选聘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我校拟选聘2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按《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要求遴选,选聘辅导员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转为普通推免生名额使用。

  四、推免生名额

  2018年推免计划共121人(含6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20名“推免生担任辅导员”计划),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名额分配将综合考虑自治区紧缺人才情况、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各学院学科建设、科研情况、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2018年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9月21日下班前各学院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依据本文件制定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本学院网站和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公布,与《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表》一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2018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四)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照专项推免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9月21日后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接收与信息公开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我校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并按《2018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5)规定的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对考生接收情况进行核实。

  各招生学院将复试通过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汇总,由研招办统一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七、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招办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991-8762956

  纪检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991-8762099

  电子信箱:xjjytjc@163.com(注明:2018年推免生申诉)

  八、其它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二)各学院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依照公示要求,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公示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据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专业及限额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限额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推免生限额
001 农学院 071000 生物学 20
001 农学院 090100 作物学 20
001 农学院 090400 植物保护 20
001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20
001 农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专业学位)
20
002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20
002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20
002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214 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20
003 机电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15
003 机电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15
003 机电工程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专业学位) 15
003 机电工程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专业学位)
15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90900 草学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20
004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学位) 20
005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097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0
005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085231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20
005 食品科学与药学学院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 20
006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10
006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10
007 动物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20
007 动物科学学院 090500 畜牧学 20
007 动物科学学院 095133 畜牧(专业学位) 20
009 动物医学学院 090600 兽医学 20
009 动物医学学院 095200 兽医(专业学位) 20
010 林学与园艺学院 090200 园艺学 20
010 林学与园艺学院 090700 林学 20
010 林学与园艺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20
010 林学与园艺学院 095400 林业(专业学位) 20
011 管理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20
011 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专业学位) 20
021 经济与贸易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20
021 经济与贸易学院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20
02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5
025 化学工程学院 0832Z1 食品与天然产物化学 4
  注:接收推免生计划包含在各学院的招生总人数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使用。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现制定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2018年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博;副组长:靳瑰丽
成员:贾宏涛、张玲卫、吉乃提、朱磊、李宁、张延辉、吐尔逊、努尔、张丽英、汤丽斯、宋智芳。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四)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 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0%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按专业单独排名,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 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五)“破格”推荐。
须符合推荐条件中(一)(二)(三)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或者条件3。
1.被推荐者本科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范围内(民考民学生排名时不含预科阶段成绩),统计学分绩点时统计必修课、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实践环节这4部分。
2.被推荐的汉族学生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平均成绩80分以上;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20分以上(含320分),被推荐的少数民族学生中民考民的学生汉语水平须通过MHK考试,成绩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学生自愿申请“破格”的,须经两名副高以上本专业教师联名推荐,推荐书须推荐教师签名,学院进行公示。
3.学术兴趣浓厚,具有特别突出的学术专长或科研潜质的学生(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经两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通过校级评审,可不受外语及学习成绩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书须在学校和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专项推免
我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担任辅导员”推免专项计划。推免条件及要求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依据学院大三学生人数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共分得推免生名额9人(2名少数民族),7个毕业班每个班一个名额。其中包括奖励给国家重点学科的1个名额,奖励给区级高峰学科的2个名额。班级和专业内名额分配,以平均学分绩点为主,并兼顾民汉比例。
四、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1.制定推免细则
组建推免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和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公布,并报研招办备案。
2.组织报名
组织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3.资格审查
a.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b.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c.身份证和学生证;
d.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f.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4.报名参加专项推免的研究生还要按专项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公示拟推免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9月21日后学校将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推免生接收
9月28日-10月25日为推免生的接收阶段。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申请人登陆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填报志愿、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我院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工作。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并对考生接收情况进行核实。
接收专项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计划。
六、其它工作
1.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2.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依照公示要求,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咨询及申述部门:学院研究生办 联系电话:0991-8766838
新疆农业大学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9月19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现特制订农学院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落实与动员工作:

  1、2017年9月19日18:00,农学院组织毕业班班主任和班委召开推免生遴选宣传动员会,将学校下发《关于开展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传达至毕业班的每位同学。2018年毕业班级:农学131班、农学142班、植保131班、植保142班、种子与科学141班、种子与科学142班、生物技术131班、生物技术142班、图志142班。

  2、9月19日至9月20日,2018年毕业生班级由班主任、班长或学习委员召开专题班会,宣传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精神,本着自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积极报名。农学推免名额分配情况:

  (1)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2)2018年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为9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名。我院根据符合推免范围的毕业生人数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适当调整。具体招募要求和名额分配办法祥见《关于开展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通知》。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我院名额为2名。具体招募要求和名额分配办法由校团委另文下达,但申请人均需按照本通知所列要求完成所有推免流程。

  (4)研究生辅导员推免专项计划我院名额为不限。具体招募要求和名额分配办法详见《新疆农业大学选聘推免生担任推免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5)图志班计划为5名。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农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并制定《农学院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三、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9月19日-21日,毕业班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附件3),同时提交有关证书、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院审核;

  2、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每位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须统一为推免生提供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两份),并根据申请人前三年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成绩系统为准)和本通知中“推荐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交研招办备案。

  (3)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还需按校团委文件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3、上报推荐名单

  上报推免名单至学校研究生处。

  4、9月22—25日,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学院推免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其它工作:

  农学院在本次推免生工作中,将积极配合研究生处做好推免生录取的其他工作,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新疆农业大学农学院

  2017.09.20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的多科性农业大学,专业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七大学科门类,是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我校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2018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详见《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限额》,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c.xjau.edu.cn)。

  二、   接收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品德优良。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

  (五)获得以下荣誉或具有以下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

  1.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2.取得权威专业技能认证机构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3.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4.其他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学术专长或证明材料。

  三、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于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一)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三)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四)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所要求的复印件,原件须在复试时交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四、   复试及录取

  (一)申请人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按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研究生复试。

  (二)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体检。拟录取名单经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学生登录后查看)。未经公示的复试结果无效。

  (三)复试通过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未接收并未提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考。

  五、   奖励资助

  届时见我校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办法”。

  六、   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和接收工作。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一)政治上有严重错误言论或行为,道德败坏;

  (二)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在研究生入学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四)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七、   咨询与申述

  咨询部门:研招办           联系电话:0991-8762140

  申述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1-8763637

  纪检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0991-8762099

  附件: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9月15日
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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