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推免条件

更新时间:2021-09-13 00:26: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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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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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为例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5室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邮编:132012 以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为例
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六、奖助办法

  1.实施《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详情请查看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硕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博士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13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博士设立一、二等奖学金。

  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以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为例
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

  4.申请人可提交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至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网址:http://grad.neepu.edu.cn/sylan_m/xzzx.htm)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发至dbdlyzb@163.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姓名+推免”)。 以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为例
收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参见《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2.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以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为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2021年我校拟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为做好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接收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
1.2021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参见《东北电力大学2021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2.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未完成的硕士推免生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
4.申请人可提交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需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至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网址:http://grad.neepu.edu.cn/sylan_m/xzzx.htm)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发至dbdlyzb@163.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姓名+推免”)。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
1.接收推免生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20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2.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同时发送申请材料到dbdlyzb@163.com。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将审核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提交至各招生学院;
3.各招生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同意复试或不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4.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我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六、奖助办法
1.实施《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详情请查看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硕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博士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13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硕士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博士设立一、二等奖学金。
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七、注意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21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必修环节有不及格科目。
(二)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
(三)受到学校行政或纪律处分。
(四)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我校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 315 室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   邮编:132012
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020年我校拟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20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东北电力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全日制专业(不含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两份;(电子版发送到dbdlyzb@163.com);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
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同时发送个人简历到dbdlyzb@163.com,研招办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
七、奖助办法
1.实施《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详情请查看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八、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20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 315 室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   邮编:132012
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019年我校拟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9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全日制专业(不含项目管理)。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两份;(电子版发送到dbdlyzb@163.com);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
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同时发送个人简历到dbdlyzb@163.com,研招办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学费标准、基本修业年限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硕士生10000元/人/年。
2. 除全日制英语笔译、体育教学、会计专硕等专业学位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外,其他专业基本修业年限3年。
七、奖助办法、住宿及就业情况简介
1.实施《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具体详情请查看http://grad.neepu.edu.cn 。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5.“三助”津贴:设置部分”三助”岗位,300元/人/月。
6.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7.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8. 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12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9.近三年我校研究生就业率稳步提高,始终保持在90%以上,就业市场开发逐年增多,就业层次不断提升。毕业研究生中80%以上去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电力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就业,部分硕士研究生考取了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八、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办学地点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九、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9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 315 室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   邮编:132012
东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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