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为你免费答疑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六条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七条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
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科研院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培养目标:西安美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艺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相关资料证明之一:①进修所报相关专业的进修证和带单位盖章的成绩单;②所报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③发表过所报相关专业的论文或者获奖证书)。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考类型及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三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四年。
四、招生计划: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03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50名(原则上在职人员报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院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根据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只设“西安美术学院”一个报名点,不接受其它报名点报考。)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交核验材料交于招生处。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交验材料
(1)应届毕业生:考生持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并盖有教务处印章;
(2)社会考生:考生持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8日(三天)
日期 | 上午考试科目 | 下午考试科目 |
12月26日 | 思想政治理论(8:30-11:30) | 外国语(14:00-17:00) |
12月27日 | 业务课一(8:30-11:30) | |
12月28日 | 业务课二(8:30-12:30) |
3.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本部(西安市含光南段100号)。
4.复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祥见《招生专业目录》。
6.请考生关注并访问http://www.zhshch.xafa.edu.cn/(西美招生信息网)或在微信中搜索订阅号“西美招生”查看相关通知。
七、录取:
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按总成绩和单科划定录取合格线,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院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2%,获奖金额博士研究生30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30%,获奖金额博士研究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评奖对象为全体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博士研究生13000元、硕士研究生6000元,分为10个月发放。
(四)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30%,获奖金额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
(五)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2%,获奖金额4000元。
(六)学院学费减免: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比例2%,减免等级:一等减免学费5000元、二等减免学费3000元。
(七)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通过助研、助教、助管及研究生辅导员岗位获得资助。
十、培养方式及住宿情况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三学年为全脱产学习形式、提供住宿。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第一学年为全脱产学习形式,第二、三、四学年为半脱产学习形式,学生可向学院申请住宿。
十一、收费标准:
(一)考试费用: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复试、加试均应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培养费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8000元/年。
十二、推免生相关事宜:
经西安学术学院(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事宜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十四、备注
(一)学院相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将通过招生处微信订阅号及招生信息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hshch.xafa.edu.cn/,微信订阅号:西美招生。
(二)院校国际代码:10729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编:710065 传真:029—88221716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邮箱:xafazs@xafa.edu.cn
(三)附1: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学术学位)
附2: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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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入学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