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体系主要包含入学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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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校学新字〔1997〕4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研究生(不含委培、自筹、定向、在职研究生)本人生活基本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教财〔1994〕50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二章普通奖学金
  第三条普通奖学金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二、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大学毕业后为国家正式职工,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大学毕业后为国家正式职工,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元。
  第四条普通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二、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享受部分或不能享受普通奖学金(奖学金扣发按连续五个月在原享受普通奖学金数额基础上每月扣除20—30元,或连续五个月扣除全部普通奖学金的办法执行)。
  第五条按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发放普通奖学金时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元,用于下列支出:
  1、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
  2、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
  3、特困研究生的困难补助。
  4、奖励承担校或院系安排的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第六条拒绝承担“三助”工作者,所享受的普通奖学金每月向下浮动30元。
  第七条普通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会同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每学期初组织评审,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奖学金的发放由财务处按月造册发放。
  第三章优秀奖学金
  第八条优秀奖学金设“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第九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标准、比例和条件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学年150元;受奖面为研究生人数的15%”。
  2、评比条件
  一类:中期考核被评为校优秀研究生(见中期考核办法,由研究生处考核)。
  二类:(1)思想品德优秀。(2)本学年学位课成绩优良(其中外语通过国家四级或达到当年外语录取分数)。(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锻炼身体。
  第十条“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奖学金标准、比例和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学金金额为50元。评选名额为学生干部数的20%。
  2、评比条件:(1)思想品德优秀。(2)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受同学好评。(3)本学年学位课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标准、比例和条件
  1、本项奖学金在最后一学期评选,并按毕业生人数的15%评定。奖金额为每生150元。
  2、评比条件:(1)在校学习期间两次获“优秀研究生”称号;或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各一次。(2)毕业论文具有较高水平。(3)外语通过国家六级统考。(4)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5)服从国家毕业分配。
  第十二条优秀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评比,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单项奖学金
  第十三条单项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明建设、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研究生。
  第十四条单项奖学金金额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对有特别突出贡献者,酌情重奖。
  第十五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奖: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方面表现突出者。
  2、在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校学习期间外语通过国家六级统考者。
  4、单科学业特别优异者。
  5、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优胜者。
  6、论文在校级以上刊物(有国家统一刊号)发表者。
  7、在各种校级以上的文体等方面比赛中获奖;或在学校研究生文体等方面比赛中获前二名者。
  8、在社会工作、宣传报道、社团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十六条单项奖学金由培养单位会同研究生处评审后,送学生工作处审核;二、三等奖由学生工作处审批,一等奖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大学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一、报考条件
除了非全日制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25100EMBA)以外,我校其他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以结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当年网上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能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a、符合第(一)条第1、2、3各项的要求。
b、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需于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所有申请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考生录取类别需为定向。
二、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型硕士除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学制2年外,其它类别专业硕士学制均为3年(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含EMBA)学习年限为2-5年。以上均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
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费: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学费(元/生.学年)
025100 金融 金融 14950
025400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13000
025500 保险 保险 13000
035101 法律 法律(非法学) 13000
035102 法律(法学) 13000
045200 体育 体育 1300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 13000
055101 翻译 英语笔译 14950
055102 英语口译 14950
055105 日语笔译 14950
055121 越南语笔译 14950
055200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 13000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 13000
085500 机械 机械 1300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材料与化工 13000
085700 资源与环境 资源与环境 13000
085800 能源动力 能源动力 13000
085900 土木水利 土木水利 13000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与医药 13000
095131 农业 农艺与种业 13000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13000
095133 畜牧 13000
095134 渔业发展 13000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13000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13000
095138 农村发展 13000
095200 兽医 兽医 13000
095300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13000
095400 林业 林业 13000
105500 药学 药学 13000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30000
125300 会计 会计 14950
12540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13000
135100 艺术 音乐 14950
戏剧 14950
艺术设计 14950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学费(元/生.学年)
035101 法律 法律(非法学) 15000
035102 法律(法学) 1500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 15000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 13000
085900 土木水利 土木水利 15000
095138 农业 农村发展 13000
095200 兽医 兽医 13000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30000
工商管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69000
125200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 19000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1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办法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生标准为6000元/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标准为20000元/年
(四)优质生源单项资助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院校为“国际一流高校”、“国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者本科毕业院校所在学科评估为全国前10%(不包括电大、自考、函授及独立学院学生)。
(五)农林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
指定农科专业,通过推荐免试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获得本奖项的研究生不再获得优质生源单项资助。
(六)研究生可通过助研、助教等方式获得劳务收入。
(七)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报考点和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报名要求等相关事项请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文件政策。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8:30至14:3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1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二)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三)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体检要求。
(四)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二区分数线。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所有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均优先录取。
七、调剂
相关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
九、其他
(一)报考我校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若有不区分研究方向且初试自命题科目不同的,则按报考学院制定的相关复试规定进行排名并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由我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三)我校仅在大学东路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校区分成东校园、西校园、培佳园三大部分。
(四)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五)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六)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3232827                
网址:http://yjsc.gxu.edu.cn/index.htm

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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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