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3-1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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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
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录取后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
入学方式,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
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 拟招生人数
我校 2019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144 人,此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 2018 年下达的招生计
划数编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 2019 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一)拟招收统考考生 1019 人。其中全日制 915 人,非全日制 104 人;
(二)拟招收推免生 147 人。实际录取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如小
于拟招收人数,剩余计划将归入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三)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5 人。该计划专项专用,指标不分配到具体专
业,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国家 B 类考生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学科总分的比值分配到专业。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2019 年实际
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水平、科研到位经费、培养
平台质量及就业形式等因素,对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
四、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 284 / 28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
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
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
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工程、会计、翻译、艺术、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5 / 28
1.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
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
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拟录取资格,已
入学者取消学籍。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公告。
2.现场确认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
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考生可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凭
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
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0 分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00 分
12 月 23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50 分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150 分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笔试;初试公共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命题。我校各
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底至 4 月中旬,具体详见我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
排》。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
例一般不低于 12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 2 门试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咨询各学院。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
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
6 / 28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
校《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
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
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 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情况等进行全面
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 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2 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2 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5)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6)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年,学制 3 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学制 3 年;
(2)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 13000 元/年,学制 3 年;
(3)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 14500 元/年,学制 3 年;
(4)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年,学制 2 年。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
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 / 288 / 28
为改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资助比例 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新生奖学金(一年级):10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60%三等 2000 元/年。推免生、985、211 院校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不含独立学院)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生可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4)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 10000 元/年,25%二等
6000 元/年,40%三等 3000 元/年。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各类竞赛奖及部分社会奖助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
特殊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如有最新国家政策要求,将按其规
定设置。
十、 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符,从其规定。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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