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更新时间:2021-12-17 14:14:4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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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 72 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须征得 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 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 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 (区号 010) |
联系人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82321307 | 周老师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82323559 | 苏老师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322972 | 宋老师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82323183 | 徐老师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82323917 | 夏老师 |
306 | 能源学院 | 82322754 | 姜老师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82322518 | 李老师 |
309 | 珠宝学院 | 82322227 | 孟老师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82321044 | 李老师 |
311 | 海洋学院 | 82322162 | 翁老师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82321807 | 牛老师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2323976 | 肖老师 |
319 | 数理学院 | 82323426 | 李老师 |
501 | 科学研究院 | 82323419 | 王老师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9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本科直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4 )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28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及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本人须在2020年3月26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研招办网上初审报考材料,符合规定者允许参加考试,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2.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 试 时 间:2020年3月28日
上 午:08:30-11:30 科目1:外国语
下 午:14:00-17:00 科目2:专业综合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教学楼
同等学力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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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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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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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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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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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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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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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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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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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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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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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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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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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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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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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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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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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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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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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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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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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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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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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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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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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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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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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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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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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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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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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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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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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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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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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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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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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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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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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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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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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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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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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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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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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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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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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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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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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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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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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976
|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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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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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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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426
|
501
|
科学研究院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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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3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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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8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3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28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3月28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材料邮寄(送)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邮寄(送)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月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报考材料:(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科目1:外国语
科目2:业务课1
科目3:业务课2
同等学力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
初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 3月31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校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于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周老师 | 010—82322002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朱老师 | 010—82323559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宋老师 | 010—82322972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徐老师 | 010—82323183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夏老师 | 010—82323917 |
306 | 能源学院 | 姜老师 | 010—82322754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2518 |
309 | 珠宝学院 | 孟老师 | 010—82322227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1044 |
311 | 海洋学院 | 张老师 | 010—82322162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柯老师 | 010—82321807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976 |
319 | 数理学院 | 李老师 | 010—82323426 |
501 | 科学研究院 | 王老师 | 010—82323419 |
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组长:郭华明、丁绍凡
副组长:刘菲
成员:毕二平、冯传平、何江涛、蒋小伟、李占玲、王广才、王旭升、夏露、张宝刚、周训
纪检委员:孙志成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42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第一批及第二批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制(第一批)两种选拔方式的录取工作已完成录取19人。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第二批)
按照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水平达到我院要求(其中参加外语测试的学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2.硕博连读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含硕博连读、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
以线上邮箱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形式报到,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未报到。
2.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2)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3)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5)非应届毕业生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证书,将验证结果打印一份上交,请注意验证结果应有二维码;
(6)《诚信复试承诺书》(需签名,见附件);
(7)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好表头,见附件);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2021年5月23日;
复试地点: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主系统为“钉钉+人脸识别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两个软件,熟练使用,并于5月22日进行系统测试,当日请等待工作人员联系,保持手机畅通。
(五)复试程序:
查看学院复试通知→准备复试软硬件→阅读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复试测试演练→进入复试各环节。
(六)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面试、复试科目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类别加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2.外语面试与复试科目笔试:外语面试主要考查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科目的笔试以撰写复试科目的读书报告(2000字)和5分钟的PPT的方式进行,读书报告须提交,PPT用于现场展示;满分100分,60分合格。时间共计8-10分钟;
3.专业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形式:PPT制作,考生就自己的学历和学术背景、实习和实践经历、已取得科研成果以及学术规划制7分钟的PPT进行展示。面试时间为10-12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下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的笔试为2000字的读书报告和5分钟的PPT,读书报告须提交,PPT用于现场展示;每门加试课程对应相应的读书报告和PPT。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八)复试资料的提交:
1.资格审查资料:考生须于5月21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接收材料邮箱:见表1,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资格审查材料”;
2.复试笔试科目报告(加试科目):考生须于5月21日12:00前完成并上交专业知识笔试答卷(见附件博士生复试笔试专用答题纸),手写或打印均可,每门课程完成后将其拍照、另存为一个pdf文件(注意:不接受其他格式文件的提交,一门课程一个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接收专业知识笔试答卷邮箱:见表1,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专业知识笔试答卷/加试答卷”。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和类别,并根据专业和导师指标数,统筹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0%+复试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分)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者;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其它要求
(一)学院将指标按照比例分配给各学科,原则上每个院内导师的录取指标为1人(含所有招生类型),人才的录取指标为2人(含所有招生类型)。
(二)我校2021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2021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391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现已开通查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2日24时。
2.查询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不接受电话查询。
二、成绩复查
1.申请复查时间:2020年6月17日-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2)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成绩复查。
3)复查内容包括分数是否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
4)如果复查发现上述错误,经研招办核准后,即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
5)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缺考科目不予复查。
3.申请复查程序:
1)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复查申请:
a.扫二维码申请:
b.打开网址申请:https://wj.qq.com/s2/3582701/e32b/
2)复查结果将于2020年6月19日后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三、联系方式
1.研招办电子邮箱:yzb@cugb.edu.cn
2.研招办联系电话:010-8232232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杜绝在京现场考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科学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及学院成立若干个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全程监督检查各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和具体实施环节。
(六)学校各部门应严格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426人,其中含:与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培养10人,对口支援定向培养3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2人,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2人。
四、招生方式及招生进度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以下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两种选拔方式的录取工作已完成。
五、公开招考招生方式调整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生源、师资力量等情况自行确定初试方式。
各学院的初试方式可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完成(如在线测试、限时写小论文、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选定题目PPT制作展示,限定提纲展示等),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可以参照申请考核中对外语和科研能力要求,综合确定复试资格的基本要求。
不组织初试的学院,需将初试考核内容融入复试中进行。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由各学院确定复试资格的基本要求,其中对口支援西部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考生复试资格基本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复试对象
所有进入复试的统考生和硕博连读生。
(三)复试时间
5月28日前,各学院确定复试方案和具体办法,6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分学院分专业分批次错峰进行。
(四)复试地点
原则上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形式
统筹考虑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我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复试系统。
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进行,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含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程序
学院对所有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七)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开招考考生的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根据考生以往硕士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九)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成绩中需包含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和复试四部分的成绩(各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十)复试过程
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十一)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各学院自定。同等学力及跨学科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6月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八、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继续制订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办法,对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格式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各学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九、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确定的初试方式、复试方案和具体办法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后方可在网上公示。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和统考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校内导师本年度限招1名,校外兼职导师停招。
(三)我校2020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2020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6月15日前,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博士生拟录取库,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打印表送交研招办。加试(笔试)试卷、复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记录表交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情况记录表
3.2020年拟录取名单打印表
4.2020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5.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数据报送要求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年5月22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我校 2021 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420 名(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 请考核制三种选拔方式), 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 视当年 报考情况而定,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共三种:
(一) 直接攻博, 选拔校内外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 硕博连读, 选拔本校在学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优秀, 且具有 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硕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 “申请-考核”制,选拔校内外优秀的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根据材料审 核、博士生指导教师意见并经各招生单位审核或考核后确定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 直接攻博: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毕业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9- 10月份开 展。
(二) 硕博连读: 具体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硕博连读研究 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选拔工作于每年的4-5月份开展。
(三) “申请-考核”制: 报考条件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 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 位者。其中:获得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 ,须取得 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 425 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 72 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 5.5;
d.GRE 成绩不低于 1200 分(新标准不低于 310 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WSK (PETS5)不低于 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 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或 6 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 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 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 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 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 就业。其中, 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 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三)中的 2 相同。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 须征得 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复 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报考学院 2021 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具体实施细则。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 进行,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由报考条件不符 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 员 报 名 前 必 须 登 录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北 京 )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www1.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 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 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直接攻博: 2020年9月,具体见《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2)硕博连读: 2021年4-5月,具体见《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通知》。
(3)申请-考核制:
2020年11月10 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 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 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 (外语语种测试以研 招网报名系统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课。
(二)网上确认和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材料审核通过后,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 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逾期不予办理(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 届时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 并按学 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 研招网下载)。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 “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 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 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 成绩单原件, 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 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 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 必须提供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 必须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 申请 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以第 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 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 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 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 或获得省、部 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学院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中要求的 其它材料。
13.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 弄虚作假者, 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 担。
六、外语测试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每年组织一次, 测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11:00 ,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 布的通知。
七、选拔与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 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1年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2021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进行选拔。
(二)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学院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 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 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 单位。
八、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 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 。直博生、硕博 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 6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含休学)。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我校按 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 10000.00 元/生·年。
同时,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 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 投入, 建立健全多元奖助, 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 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 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 号)、《中 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 82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 地大京发〔2018〕3 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 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 号)。
十、其它
(一)与地科院联合培养考生的招生录取方式按照地科院博士招生简章执 行。
(二) 教育部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与我 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单位的考生, 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 筹考虑确定。
(三)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 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四)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 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否则无法入学报到。 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 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 业。
(六)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 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七)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八)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九)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含传真);
微信公众号: 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 号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 410 室。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 (区号 010) |
联系人 |
301 |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82321307 | 周老师 |
302 | 工程技术学院 | 82323559 | 苏老师 |
3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82322972 | 宋老师 |
304 | 信息工程学院 | 82323183 | 徐老师 |
305 |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82323917 | 夏老师 |
306 | 能源学院 | 82322754 | 姜老师 |
307 | 经济管理学院 | 82322518 | 李老师 |
309 | 珠宝学院 | 82322227 | 孟老师 |
310 |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82321044 | 李老师 |
311 | 海洋学院 | 82322162 | 翁老师 |
312 |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82321807 | 牛老师 |
3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2323976 | 肖老师 |
319 | 数理学院 | 82323426 | 李老师 |
501 | 科学研究院 | 82323419 |
王老师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添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招生简章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录比、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研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姐微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研真题、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专业目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排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保研、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众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