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更新时间:03-09 09:14: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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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信息公布如下。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调剂信息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2020年招生计划 调剂信息 联系电话(0571)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32 需要调剂 86754691、
  86735753
税务 63 无需调剂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14 无需调剂 86735200
教育经济与管理 2 无需调剂
社会保障 9 无需调剂
土地资源管理 5 需要调剂
城市管理 8 需要调剂
公共管理(MPA) 82 需要调剂 88922739
会计学院 会计学 29(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3个) 无需调剂 87557030、
87557093
资产评估 13 无需调剂
审计 13 无需调剂
会计(全日制) 68(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17个) 无需调剂
会计(非全日制) 43 无需调剂 86735185
金融学院 金融学 40(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3个) 需要调剂 86735861
金融 78(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13个) 无需调剂
保险 8 需要调剂
工商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31(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5个) 需要调剂 86732653
技术经济及管理 4(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2个) 需要调剂
工商管理(MBA) 85 需要调剂 88922888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原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25 需要调剂 87557123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5 需要调剂 87557441、
86732833
经济史 2 需要调剂
西方经济学 15 需要调剂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 需要调剂
国民经济学 2 需要调剂
区域经济学 11(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1个) 需要调剂
产业经济学 26 无需调剂
国际贸易学 5(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1个) 需要调剂
数量经济学 7 需要调剂
国际商务 45(含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15个) 需要调剂
法学院 法学理论 8 需要调剂 86754658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 无需调剂
民商法学 4 需要调剂
经济法学 5 需要调剂
国际法学 3 无需调剂
法律(非法学) 14 需要调剂
法律(法学) 10 需要调剂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4 需要调剂 8755742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1 需要调剂
英语笔译 15 需要调剂
翻译学 5 需要调剂
数据科学学院 经济统计学 18 需要调剂 87557159
应用概率统计 12 无需调剂
应用统计 36 需要调剂
管理统计学 3 需要调剂
人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需要调剂 87557435
文艺学 3 需要调剂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 无需调剂
汉语言文字学 5 无需调剂
中国古代文学 3 无需调剂
中国现当代文学 5 无需调剂
马克思主义学院 伦理学 7 无需调剂 87557315
法学(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方向) 9 需要调剂
艺术学院 艺术品市场与管理 6 需要调剂 87557482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管制经济学 17 需要调剂 86732579
中国金融研究院 金融 23 需要调剂 86735252
合计 1019    
备注: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计划系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相关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财经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浙江财经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在嘉兴学院完成,毕业时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与调剂信息
今年我校共有1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调剂考生,接收调剂专业及相关分数线详见《关于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通知》。


三、调剂志愿填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0年5月20日左右开通网上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将同步开通调剂申报功能,欢迎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参加网上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过国家线但没过学校线的考生,如参加校内调剂,也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7日
六、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培养单位须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培养单位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录取时适度保障一志愿考生利益。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2)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增加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知识水平考核模块,针对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该项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累计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查由相关招生培养单位在复试的综合能力考查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内容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评判标准等必须相同。其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2.学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加强与考生的沟通联系,确认远程复试必备的各项条件。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培养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通知)。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未参加数学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学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果培养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6.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院、监察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各培养单位研招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所在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党委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各培养单位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院
1.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调剂和复试工作;
2.制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
3.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负责学校一志愿考生的调出工作;
5.审核复试考生名单;
6.审核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7.制作录取通知书。
(二)各培养单位
1.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3.复试生源调剂;
4.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5.组织本培养单位的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6.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7.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8.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信息化办公室
1.保障校内网络运行正常流畅;
2.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四)后勤服务中心
1.做好复试场所环境日常消毒工作;
2.负责处理复试期间的健康突发情况;
3.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医疗保障。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通知)。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未参加数学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学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调剂工作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流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果培养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6.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评判标准等必须相同。其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2.学校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的平台、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要加强与考生的沟通联系,确认远程复试必备的各项条件。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培养单位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前须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学术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复试内容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给出复试成绩,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随机选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3.考生自我陈述(2分钟左右)。
4.复试小组提问。
5.考生回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2)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增加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知识水平考核模块,针对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相关内容进行提问,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该项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累计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查由相关招生培养单位在复试的综合能力考查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工作流程
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培养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工作办法,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2.确定复试进程安排。有一志愿考生上线的专业原则上应在5月15日起有序组织启动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由培养单位根据生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安排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段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的两周内进行。各培养单位一般应在6月1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
3.加强复试培训与管理。各培养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范、招生政策,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培养单位须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培养单位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录取时适度保障一志愿考生利益。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培养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结果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应与各培养单位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培养单位提出质疑,培养单位应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我校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
电子信箱:yjs@zufe.edu.cn
电话:0571-86754635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10018
八、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安排
二、体检要求考生可参加学校集中体检,也可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
学校集中体检项目为:血常规(含肝功能)、胸透拍片等常规检查项目。
抽血无需空腹。
体检时间:3月27日(周三)下午13:00-17:00体检地点:浙江财经大学文化中心一楼大厅体检费:40元/人(自备零钱)。
考生也可自行到其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按校外医院相关要求,覆盖相应体检项目即可,并于复试后一周内将体检表上交或邮寄到相应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一份。
2. 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3. 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由高校教务部门发放)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下同)。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需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所报考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的相关证明(由教务部门出具)。
(5)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4.各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若资格审查时考生携带材料不全,将影响录取结果的公布。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将在(3月23日-30日)进行,请及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专业所在学院信息,重点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日程安排,并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复试时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 历年考研国家线
2020浙江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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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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