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考研复试时间
更新时间:03-09 09:15:3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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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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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京语言大学考研复试的情况来看,北京语言大学考研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到4月中下旬之间。2019考研复试时间跟往年差异不会太大,预计也会在三四月份。详细的复试时间可以关注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复试通知,那是最准确的。还会告诉你北京语言大学考研复试的具体的复试地址和复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大致在2月中下旬,距离复试开始只有1个月时间,时间比较短,建议复试复习提前开始,保证复习效率和时间。毕竟现在考研的人数越来越多,多一些时间复习,多一些把握。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调剂通知
一、 接收调剂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名额 | 咨询电话 |
专业学位 |
025100 |
金融 |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金融专业硕士(MF)、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或报考经济类、数学类及计算机类等相关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
4 人 |
13269089809 82303411 |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上述调剂专业备注栏内的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三、 调剂工作程序
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发出调剂
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及关闭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中午 15:30-5 月 22 日中午 12:10。1.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上述调剂专业备注栏内的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三、 调剂工作程序
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发出调剂
2.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复试通知。
3.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 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 其他 1. 学费:金融专硕 4.8 万/年。
2. 奖助政策:学校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覆盖比例 100 :一等奖比例为 10 ,每生 1.2 万元;二等奖比例为20 ,每生 0.9 万元。三等奖比例为 70,每生 0.6 万元。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 年 5 月 21 日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2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 考场号 | 8:00 | 8:30 | 9:00 | 10:00 | 11:00 | 12:00 | 13:00 | 13:30 | 14:00 | 14:30 | 15:00 | 16:00 | 17:00 | 18:00 |
5月20日 | 1 | 统考英语听说测试 | |||||||||||||
5月21日 | 1 | 会计专硕1 | 会计专硕2 | ||||||||||||
5月22日 |
1 | 心理学院 | |||||||||||||
2 | 人文学部-国际政治 | 人文学部-中国古典文献学 | |||||||||||||
3 | 人文学部-新闻传播学 | ||||||||||||||
4 | 中华文化研究院-古代文学 | ||||||||||||||
5 | 会计专硕3 | 会计专硕4 | |||||||||||||
5月23日 |
1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教研究院 | 高翻学院-翻译学(阿拉伯语) | 阿拉伯语口笔译 | |||||||||||
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评价院 | 高翻学院-英语笔译1组(专业面试) | |||||||||||||
3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人文1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人文2 | |||||||||||||
4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信科 | 高翻学院-英语笔译2组(专业面试) | |||||||||||||
5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引智中心 | 外国语学部-日语语言文学 | |||||||||||||
6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科院1、语科院-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 | 外国语学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 |||||||||||||
7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科院2、语科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部-二外日语1 | |||||||||||||
8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系 | 外国语学部-二外日语2 | |||||||||||||
9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教学部 | 外国语学部-二外法语1 | |||||||||||||
10 | 汉语言文字学-汉教研究院 | 外国语学部-二外法语2 | |||||||||||||
11 | 汉语言文字学-人文 | 外国语学部-二外德语 | |||||||||||||
12 | 汉语言文字学-语科院 | 信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 | |||||||||||||
13 | 高翻学院-英语笔译(听说测试) | 信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 | |||||||||||||
14 | 人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1 | ||||||||||||||
15 | 人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1 | 人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2 | |||||||||||||
16 | 外国语学部-法语语言文学 | 商学院-国际政治(国际经济) | |||||||||||||
17 | 高翻学院-英语口译(听说)教五楼123 | ||||||||||||||
18 | 信科院-语言智能与技术(主南304) | ||||||||||||||
5月24日 |
1 | 汉教研究院-汉语国际教育1 | |||||||||||||
2 | 汉教研究院-汉语国际教育2 | 高翻学院-俄语笔译 | |||||||||||||
3 | 汉教研究院-汉语国际教育3 | 高翻学院-日语口笔译 | |||||||||||||
4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1 | ||||||||||||||
5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2 | 高翻学院-法语口译 | |||||||||||||
6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3 | 高翻学院-德语笔译 | |||||||||||||
7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4 | 高翻学院-朝鲜语口笔译 | |||||||||||||
8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5 | 高翻学院-翻译学(法语) | 高翻学院-法语笔译 | ||||||||||||
9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6 | 人文学部-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 |||||||||||||
10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7 | 外国语学部-文化遗产 | |||||||||||||
11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8 | 外国语学部-德语语言文学 | |||||||||||||
12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9 | 外国语学部-亚非语言文学 | |||||||||||||
13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10 | ||||||||||||||
14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11 | ||||||||||||||
15 | 汉教学部-汉语国际教育12 | ||||||||||||||
16 | 高翻学院-英语口译1组 | 高翻学院-英语口译2组 | |||||||||||||
17 | 外国语学部-英语语言文学1组 | 外国语学部-英语语言文学2组 | |||||||||||||
18 | 高翻学院-翻译学(英语)教五楼123 | ||||||||||||||
5月25日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 |||||||||||||
2 | 语康院-语言病理学1 | 语康院-语言病理学2 | |||||||||||||
3 | 外国语学部-欧洲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部-二外英语 | |||||||||||||
4 | 外国语学部-西班牙语笔译、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
5 | 外国语学部-二外西班牙语 | ||||||||||||||
5月27日 | 1 | 外国语学部-外语用1组 | 外国语学部-外语用2组 | ||||||||||||
2 | 外国语学部-外语用4组 | ||||||||||||||
3 | 语言学系-外语用 | 艺术学院-书法组 | |||||||||||||
5月28日 |
1 | 商学院-金融1 | 商学院-金融2 | ||||||||||||
2 | 商学院-金融3 | 商学院-金融4 | |||||||||||||
3 | 商学院-金融5 | 商学院-金融6 | |||||||||||||
4 | 人文学部-文艺学、专门史 | ||||||||||||||
5月29日 |
1 | 商学院-金融7 | 商学院-金融8 | ||||||||||||
2 | 商学院-金融9 | 商学院-金融10 | |||||||||||||
3 | 商学院-金融11 | 商学院-金融12 | |||||||||||||
4 | 艺术学院-美术组 | ||||||||||||||
备注:以上为拟定复试时间,请考生提前一天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试时间为准。 |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 2020 年 5 月中下旬启动,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系统主平台采用学 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及第二机位采用阿里钉钉。
考生在正式复试之前,须按照《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准备相关硬件、软件、账户(含学信网账户及钉钉账户),按照要求完成考前测试、 演练,在规定时间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钉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一、 考生硬件要求
1. 设备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可以完成“双机位”要求的硬件设备, 即两台(部)可上网、具有摄像、音频输入输出功能的设备, 可以为带有内置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含高清摄像头+音箱+麦克风)、智能手机、平板设备等,确保设备均可进行正常的视频通话。另外,考生可根据需要,准备手机支架等。若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的摄像头分辨率较低或者麦克风效果不理想,建议配备外置摄像头及麦克风。
(1) 主机位
“双机位”的第一机位是主机位,主机位设备须为笔记本电脑(若摄像头分辨率较低或者麦克风效果不理想,建议配备外置摄像头及麦克风),或台式机(需配置高清摄像头
+音箱+麦克风)。正式复试时,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干扰。
主机位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考生须保持坐姿端正, 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应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音箱+麦克风)。正式复试时,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干扰。
(2) 第二机位
第二机位若使用智能手机,则建议配置手机支架。正式复试时,应取消闹钟、锁屏等手机设置,关闭手机信息、通话等功能以及除钉钉外其他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干扰。2. 设备摆放要求
主机位、第二机位都须放置在稳定的位置,不可手持。 复试期间须保证所有设备电量充足。(1) 主机位
主机位放置在考生正前方,用于近距离拍摄考生正面, 完成师生在线交流。主机位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考生须保持坐姿端正, 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应在画面中清晰可见。
(2) 第二机位
第二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 45 度角、1-1.5 米左右处, 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主机位设备屏幕,用于监控考场环境。第二机位须保证能够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根据考务
人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注意调整第二机位摄像头角度和位置,以确保在第二机位的镜头画面中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的屏幕。
络。考生须提前测试网络情况,若存在网络不稳定等问题,
请务必提前处理,以确保复试时网络畅通稳定。三、考生软件要求
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下载与安装相关软件,提前熟悉并了解其使用方法,并根据要求完成测试、演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考生网络要求
考生复试网络环境建议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 移动数据网络等形式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考生须提前测试网络情况,若存在网络不稳定等问题,
请务必提前处理,以确保复试时网络畅通稳定。三、考生软件要求
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下载与安装相关软件,提前熟悉并了解其使用方法,并根据要求完成测试、演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 浏览器
主设备系统支持 Chrome 浏览器,如果没有下载,请先下载安装 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2.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该平台为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主平台”,其操作手册详见网址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考生可根据考生手册要求进行准备,安装相关软件,并熟悉系统使用方法。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等要求上传的
材料以备查验和备案,并完成缴费等环节。
3. 钉钉
该平台为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备用平台”及第二机位, 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软件,提前熟悉钉钉软件的使用方法。 当“主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临时发生故障时,
考生可通过备用平台钉钉与考务人员取得联系,接受考务人员的指令。
该平台为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备用平台”及第二机位, 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软件,提前熟悉钉钉软件的使用方法。 当“主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临时发生故障时,
考生可通过备用平台钉钉与考务人员取得联系,接受考务人员的指令。
四、考生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封闭的空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 复试。整个复试期间,空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空间内不得 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或与外界交流,除复试要 求的设备和物品外,空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 不得开启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 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不得开启 视频美颜等功能。五、考生着装要求
考生着装要得体大方,干净整洁,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墨镜、口罩、耳机、饰品、帽子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和双耳,不得佩戴智能手表、手环以及智能眼镜等智能设备。六、测试演练要求
我校将于 5 月 18 日组织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测试, 对线上复试进行模拟、演练,并完成正式交费、提交材料环节。请考生按时登陆学位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参加。若有疑
问,请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考生无故失联或者不参加考前测试演练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要确保五官(眉、眼、耳、鼻、口)清晰可见,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的有效性。
正式复试期间,主机位和第二机位设备要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和双手在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双手,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不得中途离开位置。考生复试时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未经考务人员同意不得操作双机位设备。
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询资料或者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考生严禁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截屏、拍照等,不得保存和传播复
七、考生候考要求
候考时,考生须再次确认硬件、网络、软件、环境、衣着等是否符合要求,手机信息、通话等功能以及相关软件是否已经关闭,提前准备身份证以及其他在复试期间要向考务人员展示的材料,提前完成上卫生间等准备。考生要确保五官(眉、眼、耳、鼻、口)清晰可见,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的有效性。
八、正式复试要求
正式复试时,考生应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第二机位摄像头环绕 360 度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正式复试期间,主机位和第二机位设备要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和双手在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双手,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发表与复试内容无关的言论,不得中途离开位置。考生复试时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未经考务人员同意不得操作双机位设备。
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询资料或者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考生严禁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截屏、拍照等,不得保存和传播复
试有关内容,严禁将复试题目、内容等相关资料在考中或者考后外传,严禁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完成相关操作。复试过程中若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请考生保持冷静,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等待进一步指令或安排。
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未经考务人员同意,考生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试顺利结束后由考务秘书结束主机位面试并将考生 移出第二机位会议室,考生无需操作,待系统退出后方可自行操作设备。
复试当天,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 30 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上述两种情况均不予补复试,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拒不配合考务人员的指令,则以违纪处理。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完成相关操作。复试过程中若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请考生保持冷静,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等待进一步指令或安排。
复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未经考务人员同意,考生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试顺利结束后由考务秘书结束主机位面试并将考生 移出第二机位会议室,考生无需操作,待系统退出后方可自行操作设备。
复试当天,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 30 分钟内,未能联系上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上述两种情况均不予补复试,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拒不配合考务人员的指令,则以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操作流程
考生面试前及面试当天的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考生需要在面试前完成交费、提交面试材料等步骤,考试当天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进入候考区后耐心等待考务人员通知,配合考务人员完成主机位、第二机位的调试工作,从而顺利完成线上复试。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上述调剂专业备注栏内的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三、 调剂工作程序
1.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发出调剂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及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一、 接收调剂专业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咨询电话 |
学术型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401 教育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 | 82303775 |
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402 心理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本 科专业为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优先。 |
82303815 |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50202”报考俄语语言文学的考生 | 13910582604 | |
专业学位 |
025100 |
金融 |
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金融专业硕士(MF)、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或报考经济类、数学类及计算机类等相关学科学术 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
13269089809 82303411 |
1.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上述调剂专业备注栏内的要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三、 调剂工作程序
1.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yztj/)发出调剂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及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2. 我校按教育部规定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复试通知。
3.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4. 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 其他
1. 学费:学术型硕士 0.8 万元/年;金融专硕 4.8 万/年。2. 奖助政策:学校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覆盖比例 100 :一等奖比例为 10 ,每生 1.2 万元;二等奖比例为
20 ,每生 0.9 万元。三等奖比例为 70,每生 0.6 万元。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0 年 5 月 15 日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
1. 接收调剂
(1) 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 申请调剂程序
①考生查阅相关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0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②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1) 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 申请调剂程序
①考生查阅相关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0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②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③拟调入学部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 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入学部院系的复试。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
④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⑥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⑥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 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
1.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
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按百分制打分。
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8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由各专业组成复试组(一般为 5 人),按百分制打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2020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要求和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学校实际,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复试准备及要求
1. 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
考生须认真学习《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及时查阅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考生须认真学习《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 及时查阅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 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等准备和测试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学部
(院系中心)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 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须及时与学部(院系中心)沟通。
(1) 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 或
5G 中准备 2 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院系中心)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 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须及时与学部(院系中心)沟通。
(1) 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 或
5G 中准备 2 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 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 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 2 部带摄像头、麦克风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 试系统,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 45°, 安装钉钉视频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 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 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 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 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 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复试过程中,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用于身份识别。
(3) 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 2 部带摄像头、麦克风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 试系统,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 45°, 安装钉钉视频会议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 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 建议为 Windows8 及以上版本,提前下载安装 Chrome 浏 览器最新版。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 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 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复试过程中,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用于身份识别。
3. 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在复试前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以 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 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版)。
(1) 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版)。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生证(每一页均需提交)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 10 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
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提供一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署名前 2 位)。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复试时请准备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若干备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
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到普通高校进修本科课程 10 门以上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
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提供一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署名前 2 位)。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复试时请准备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若干备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
还。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费 100 元。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5. 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拟于 5 月 20 日——30 日开展。具体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6. 复试过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学部
(院系中心)要求,登录复试平台指定会议室,面部正对
【第一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
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
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院系中心)要求,登录复试平台指定会议室,面部正对
【第一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
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
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7.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
资格。
二、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
二、复试内容
1.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
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按百分制打分。
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 8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由各专业组成复试组(一般为 5 人),按百分制打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2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实施办法
1.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 1.0:1.2 左右。
2.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金融等专业占总成绩的 4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或 300 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金融等专业占总成绩的 6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00 分)加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00 分)后大排队,排在名额之外者自然淘汰。
3. 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金融等专业占总成绩的 4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30%;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或 300 分),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硕士各语种、会计硕士、金融等专业占总成绩的 60%,其他专业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00 分)加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100 分)后大排队,排在名额之外者自然淘汰。
3. 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 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4)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 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 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4) 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
1. 接收调剂
(1) 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 申请调剂程序
①考生查阅相关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0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②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1) 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 申请调剂程序
①考生查阅相关学部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0 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②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③拟调入学部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 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拟调入学部院系的复试。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
④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⑥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经复试被学部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⑥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 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我校不再寄送调剂考生的初试答卷。
五、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我校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 2020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303480),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 82837456),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 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 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1. 依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
件、档案、资格、专业能力等。
七、其他
1. 依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证
件、档案、资格、专业能力等。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4 日
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要求
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下进行,并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我校研究生招生将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303480),同时北京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置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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