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歧视
更新时间:03-09 09:39:12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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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微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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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带有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歧视疑问的人还是挺多的。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还是比较公正的,对于外校考生,对于来自于较差学校的考生都没有什么偏见。但同样的,不管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歧视是多么公平公正的学校,导师在面试时也会更希望能够招收到更优秀的学生。打个比方,如果两个考生的总分和表现都比较接近,但一个来自于985,另一个来自于三本,那会录取谁?相信肯定会选985的考生,好学校的学生大概率会有更好的学术思维和学术基础。所以,假如你来自于普通的院校,那么请一定要让自己在成绩总分方面领先其他人一截,这样才能在复试中保证优势,不因本科院校而受到影响。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跨院联合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 心)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6)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5 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 10 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中,否则不予加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否则不予录取。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成绩计算办法
1. 总成绩计算办法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1.5+复试总分×2。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加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受疫情影响,以往的专业笔试组织方式有所调整, 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选择限时写作小论文、选定题目 PPT 制作展示(含音频)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报领导小组审批。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针对学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2020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考研招〔2020〕4 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20〕5 号)以及“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和“2020 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2020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录取的必要环节, 为做好 2020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何秀超书记和王瑶琪校长担任,副组长由马海涛副校长和史建平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一、硕士复试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组长由何秀超书记和王瑶琪校长担任,副组长由马海涛副校长和史建平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统筹协调办公室,负责大陆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成员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保卫部、保卫处、教务处、财务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智慧校园建设中心、校医院、中财大资产经营(北京)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大陆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据此制定我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布 置。
2. 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分配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确定复试比例,划定“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 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复试领导组织建立、复试专家遴选、复试参与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实施与成绩评定、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理 等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全面布置和视频软件与工作纪律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是:
1. 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关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方针、政策与规定,据此制定我校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布 置。
2. 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分配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确定复试比例,划定“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 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建立复试组织机构,组织召开学校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进行复试领导组织建立、复试专家遴选、复试参与人员培训、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实施与成绩评定、录取和突发事件处理 等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全面布置和视频软件与工作纪律培训,指导各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二)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 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本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并
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且复试专家不少于 5 人,
其中负责外语听说测试的成员不少于 2 人,同时须配备一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或教师作为复试秘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 3 人。平台大类联合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牵头学院统筹负责, 其他学院协同完成。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 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 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 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统一领导和布置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 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与录取原则、复试操作规范、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 分别制定学硕和专硕的专业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 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 负责组织与实施复试,对复试各环节(除资格审查外)录音录像,并现场填写复试记录,现场独立评出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按规定进行集 中统一管理。
其中负责外语听说测试的成员不少于 2 人,同时须配备一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管理人员或教师作为复试秘书。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构成,不少于 3 人。平台大类联合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牵头学院统筹负责, 其他学院协同完成。
复试考生较多的专业或专业较多的学院可成立若干个复试 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本学院复试工作组确定(成员资格 和人数要求同复试工作组)。
1. 复试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统一领导和布置本学院复试工作,准确执行上级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复试工作。
(2)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规范执行。
(3) 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政策与录取原则、复试操作规范、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其工作行为。
(4) 分别制定学硕和专硕的专业面试考核指标体系,并据此建立题库;负责组织建立外语听说测试题库。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 以保证整个考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5) 负责组织与实施复试,对复试各环节(除资格审查外)录音录像,并现场填写复试记录,现场独立评出考生的各项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按规定进行集 中统一管理。
(6) 负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政治理论加试工作。
(7) 负责填报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2.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考生通过网络途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按《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并于面试前完成,填写《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特别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完成人像比对。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须由相应材料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不准予复试。
(2) 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备核查和存档。
(三)复试时间安排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
二、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7) 负责填报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以及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2. 资格审查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 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考生通过网络途径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按《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并于面试前完成,填写《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表》, 特别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完成人像比对。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资格审查材料,须由相应材料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学时核查。对于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者,不准予复试。
(2) 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备核查和存档。
(三)复试时间安排和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 5 月 18 日-5 月 25 日,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
二、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 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考试情况、 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划定“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分数线如下:
表一 普通计划复试总分分数线
学院 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 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总分分 数线 |
学科门类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60 | 经济学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Z9 | 税收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300 | 税务 | 全日制 | 362 | 专业学位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58 | 专业学位 |
002 | 金融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362 | 经济学 |
002 | 金融学院 | 0202Z8 | 金融工程 | 全日制 | 353 | 经济学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53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33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199 | 专业学位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非全日制 | 199 | 专业学位 |
004 | 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大类 | 全日制 | 350 | 管理学 |
00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04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05 | 经济学院 | 020000 | 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63 | 经济学 |
006 | 信息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356 | 经济学 |
006 | 信息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283 | 专业学位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大类 | 全日制 | 325 | 法学 |
007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39 | 专业学位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全日制 | 355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355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全日制 | 386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全日制 | 389 | 文学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355 | 专业学位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135100 | 艺术 | 全日制 | 368 | 专业学位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02Z2 | 投资学 | 全日制 | 361 | 经济学 |
00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大类 | 全日制 | 347 | 管理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02Z4 | 保险学 | 全日制 | 345 | 经济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02Z5 | 精算学 | 全日制 | 350 | 经济学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61 | 专业学位 |
010 | 保险学院 | 120404 | 社会保障 | 全日制 | 345 | 管理学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大类 | 全日制 | 345 | 管理学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11 | 政府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175 | 专业学位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全日制 | 342 | 法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0302 | 人口学 | 全日制 | 325 | 法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66 | 专业学位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全日制 | 359 | 教育学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45 | 专业学位 |
0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327 | 法学 |
017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19 | 财经研究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365 | 经济学 |
020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020210 | 国防经济 | 全日制 | 351 | 经济学 |
021 | 平台联合大类招生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3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3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351 | 经济学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56 | 专业学位 |
027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 翻译 | 全日制 | 355 | 专业学位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376 | 专业学位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714Z2 | 数理统计 | 全日制 | 288 | 理学 |
031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全日制 | 331 | 专业学位 |
专项计划名称 |
学院 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 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总分分 数线 |
学科门类 |
骨干计划 | 所有学术型专业 | 全日制 | 276 | 学术型 | |||
骨干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300 | 税务 | 全日制 | 341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45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2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27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21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7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27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34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08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312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50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29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50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18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7 |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 翻译 | 全日制 | 365 | 专业学位 |
骨干计划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275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0203 | 财政学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1 | 财政税务学院 | 025600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2 | 金融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025700 | 审计 | 全日制 | 209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3 | 会计学院 | 125300 | 会计 | 全日制 | 209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05 | 经济学院 | 020000 | 经济学大类 | 全日制 | 343 | 经济学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0 | 保险学院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325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13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331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26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029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343 | 专业学位 |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复试,复试比例如下:普通计划中学术型硕士(以下简称“学硕”)120%左右,会计专业学位硕士(以下简称“专硕”)330%左右、审计专硕 200%左右,其他专硕 130%左右;专项计划复试总比例不超过 120%。
2. 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 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及体检等环节(推免生因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不再重复进行)。
4. 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提前批面试并获 得相应资格的考生,还需按本办法进行体检和政治理论加试。其 他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除另有说明外,均适用于本
办法。
5. 根据我校上线生源总体情况,本年度我校不接收任何调剂复试考生。未进入复试或复试未被录取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信息,按要求自行申请和办理调剂事宜。
(二)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1. 复试内容与计分方式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素质评定、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硕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专业潜质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加试均采用网络远程测试方式。受疫情影响,以往的专业笔试组织方式有所调整, 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选择限时写作小论文、选定题目 PPT 制作展示(含音频)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报领导小组审批。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以两级计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计。
(2) 专业素质评定由学院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提供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素质评定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 行评价,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复试之前相关实 习及工作情况、发表论文和参加课题研究等情况的考核。专业素质评定采取记分法打分。
(3) 专业潜质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面试须区分学硕考生和专硕考生,各有侧重。面试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招 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专业潜质面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针对学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专业潜质面试成绩×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 10 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
针对专硕考生,专业潜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职业兴趣和素养三个考核项。
学院需区分不同招生类型,根据上述所列考核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制定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系,拟定各部分的评分占比,细化各考核项的具体维度,并就各维度明 确不同分数段的评分标准及依据。学院复试工作组需提前建立面试题库,题目设计应充分考虑本学院专业潜质面试考核指标体 系,命题类型及内容需全面考核考生专业潜质的各个维度。每位考生专业潜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4)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组织,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 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外语听说测试采取记分法打分。
(5) 加试由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同等学力加试考核内容不得与初试相同。加试方式参照专业笔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加试成绩
均以合格、不合格计。得分高于或等于 60 分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2. 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复试总分=专业素质评定成绩+专业潜质面试成绩×0.8+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专业素质评定成绩满分为 10 分,专业潜质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
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 10 分,上述三项每位专家评定的最小得
分单位均为 0.1 分,加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复试总分保留 2 位小数。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可增加复试内容考核项,调整成绩计分办法,须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网络远程复试由学校统筹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统筹与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教室,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同做好面试教室的视频监控与网络保障,视频复试系统搭建与考生视频录制,确保培训学院复试秘书熟练掌握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使用方法,保卫处负责复试教室场所的安全保障,校医院负责复试场所的疫情防控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
学院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正确使用。学院可以选择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和腾讯会议、钉钉等系统开展复试,但同一个专业只可使 用一个系统。
考生于资格审查前自行上报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场所,并与学校签订诚信告知书,确保面试环境安全且无测试信息泄露的隐患。具体场所配置要求:单独可封闭的房间,室内无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无可传递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的设备,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考生须配置 2 个视频设备, 实现双机位,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用于面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 360 度无死角状态, 视频设备须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面试设备传输清晰视频音频;网络环境可配置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如使用移动通讯设备,须杜绝复试期间电话打入等外界干扰中断面试。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复试硬件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接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
分单位均为 0.1 分,加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复试总分保留 2 位小数。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可增加复试内容考核项,调整成绩计分办法,须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执行。
(三)复试组织
1. 网络远程复试分工与前期准备网络远程复试由学校统筹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统筹与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复试教室,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同做好面试教室的视频监控与网络保障,视频复试系统搭建与考生视频录制,确保培训学院复试秘书熟练掌握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使用方法,保卫处负责复试教室场所的安全保障,校医院负责复试场所的疫情防控与相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
学院负责复试的具体实施,特别是视频复试软件与视频录制软件的正确使用。学院可以选择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和腾讯会议、钉钉等系统开展复试,但同一个专业只可使 用一个系统。
考生于资格审查前自行上报符合我校面试要求的场所,并与学校签订诚信告知书,确保面试环境安全且无测试信息泄露的隐患。具体场所配置要求:单独可封闭的房间,室内无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无可传递与复试相关的一切材料和电子资料的设备,除考生外无其他人员;考生须配置 2 个视频设备, 实现双机位,优先推荐带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用于面试视频传输和场所监控,两设备相对而设,确保考生处于 360 度无死角状态, 视频设备须联网,可实时无延迟地向我校面试设备传输清晰视频音频;网络环境可配置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如使用移动通讯设备,须杜绝复试期间电话打入等外界干扰中断面试。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复试硬件设备,安装相关软件,并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接测试。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学院。
2. 复试
考生持身份证件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如无法实现系统人脸识别,学院须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脸面向视频采集设备, 以便学院完成照片比对。
复试期间考生须确保房间内无杂音,保持头肩部和双手均呈现在复试视频画面中,且不得遮挡双耳,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 盼。考生必须使用真实视频背景,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 美颜设备。考生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组织的舞弊帮助。复试过 程中如复试中断,应及时联系学院。
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考生持身份证件按照学院指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学院通过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如无法实现系统人脸识别,学院须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脸面向视频采集设备, 以便学院完成照片比对。
复试期间考生须确保房间内无杂音,保持头肩部和双手均呈现在复试视频画面中,且不得遮挡双耳,不得低头,不得左顾右 盼。考生必须使用真实视频背景,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 美颜设备。考生必须使用原音,不得使用变声设备。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组织的舞弊帮助。复试过 程中如复试中断,应及时联系学院。
(四)录取工作
1. 总成绩计算办法研究生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总分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 总成绩。
学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保险、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国际商务、翻译、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0.9+复试总分×2。
会计、审计专硕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 650 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1.5+复试总分×2。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总成绩计分办法按照本院制 定并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相关专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和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硕考生在进行总成绩计算时,还须乘以加试权重。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 理论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0,全部合格的加试权重为 1。
2. 录取原则
(1) 按照各招生学院(除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外)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分数高低并按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依次选择,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选择专业与报 考专业相同者优先。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跨院联合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 心)录取原则同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2) 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包含普通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包含普通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和思政课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均从同一专业普通计划复试考生中调整计划类型录取。上述专业的普通计划分数线基于两类计划的总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比例划定。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在总招生名额内统一录取。计划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由考生依照总成绩高低并按各类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次选择,直至各类计划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高者优先。
(3) 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 60 分者(含专项计划),不予录取。
(4) 根据《招生章程》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材料者,不予录取。
(5) 我校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由校医院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录取。
(6) 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5 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或 10 分(报考其他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报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中,否则不予加分。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在职或非在职《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并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在职或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8)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署并提交《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否则不予录取。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10)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11) 凡自愿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并在研招网确认接受其拟录取(待录取)的具有我校复试资格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我校不再录取。
(12) 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至开学报到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 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13) 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予以办理。保 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 2020 年的招生指标。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 中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10-62288344,传真为: 010-62288895,邮箱为:yzb2020@cufe.edu.cn。我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六)其他说明
1. 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复试录取政策与学校规定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复试专家的政策培训与廉洁教育。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学院,将酌情扣减下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复试参与人员,将依照党纪国法和学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
2. 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记入教育部《考生考 试诚信档案》。
3.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如新生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 格或注销学籍。
4. 后期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5. 本办法节选自《中央财经大学 2020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各位考生: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已划定,满足我校复试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即获得复试资格,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准备复试相关材料,并按照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复试。现将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PDF,点击下载)
一、复试费缴纳:【2019.3.20更新】
复试费缴纳链接
(考生请勿修改缴费系统中任何个人信息!)MBA和MPA考生不在此链接中缴费,具体安排待MBA中心和政府管理学院通知。
缴费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2日中午12时。逾期未缴费,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2)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
3)复试编号为4位数字,显示于缴费系统上“修改个人信息”栏目中联系电话的初始4位数字或工作单位的前4位数字,请考生留意并牢记。(考生请勿修改系统中任何个人信息!未看到复试编号就已经修改个人信息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查时咨询所在学院。)
4)温馨提示:如登陆进缴费系统,显示不全,建议改用搜狗浏览器(或切换极速、兼容模式)。
如因考生缴费电脑所在外地网络屏蔽教育网问题,致使不能登陆本缴费系统,可做以下选择:1、我校技术部门正在进行网络调试处理,请稍候一段时间再登陆(调试期间无需电话咨询);2、请在京人员登陆协助缴费;3、考生22日来京后再登录系统缴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pdf(点击下载)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下载)
知识成就评定表(点击下载)
三、复试录取办法(含复试比例)、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2019.3.20更新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待后续更新】
【2019.3.20更新】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pdf
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此前无需咨询。
【持续更新】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汇总
四、心理测试:【2019.3.19更新】
3月22日为心理测试时间。
【2019.3.19更新】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心理测试安排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注意:心理测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必要环节。未按照要求参加心理测试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提示:请外地考生提早订票,避免耽误心理测试考试,并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五、专业能力笔试:
考试时间:3月25日(周一)晚19:30—21:30
考试地点: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
考场安排、考场规则等信息可于考试当天研究生院网站或主教楼前展板上查阅。提示:当天下午在沙河校区参加学院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请提前规划好到学院南路校区的路线和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六、体检安排:【2019.3.20更新】
体检时间为3月22日、3月25日至27日每日上午8:00-11:30。
因复试考生较多,学校将分学院分批次安排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3月22日上午:保险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经研究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3月25日上午: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
3月26日上午:会计学院全日制考生
3月27日上午:会计学院非全日制考生、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pdf(点击下载)(自行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体检当天携带)
注意:
1、体检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必要环节。未按照要求参加此次体检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因每日体检考生较多,请考生尽量按照个人所在学院的体检安排参加体检。
3、体检当天携带体检表、复试通知书、身份证、53元零钱(只收现金、备好零钱),空腹体检。体检前注意休息,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22号参加体检的考生如果还没有领取复试通知书可凭体检表、身份证进行体检)。
4、体检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校医院将在学术会堂前组织体检登记。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