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
更新时间:08-02 15:04: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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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正常情况会在3月中旬公布。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跟其他同档次的大学复试情况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额复试的形式,因此必定会有人被淘汰。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过程中,除了不要让自己的总分成为排名后几位以外,还要特别注意一点,也就是一票否决。一旦适用一票否决,哪怕分数再高,也不与录取。新乡医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参见下文: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进行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复试方案,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双机位录屏录音录像保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2.复试全程记录
对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录取考生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3年,未录取考生保存时间为1年。
3.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自主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资格审查
1.研究生处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3月下旬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清晰),并按照以下顺序整合成PDF文件以“报考学院(医院)+专业+姓名+考生号”命名,发送至各报考培养单位邮箱(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接收日期为3月26日24时,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2);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考生须手签并签署日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成绩单);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远程复试系统身份核验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各培养单位开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并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均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远程复试进行考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录取)。
2.复试平台
我校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钉钉。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4)进行复试,如有任何违规现象,我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各项赋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计划于3月25日—4月20日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培养单位网站的相关信息。
八、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各培养单位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管理类联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九、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综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
十、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0373-3029444 0373-3831381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4日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进行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复试方案,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负责进行考生的复试工作,对整个复试过程进行双机位录屏录音录像保存。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2.复试全程记录
对网络远程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录取考生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3年,未录取考生保存时间为1年。
3.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1.各培养单位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自主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我校发放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资格审查
1.研究生处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3月下旬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确保材料清晰),并按照以下顺序整合成PDF文件以“报考学院(医院)+专业+姓名+考生号”命名,发送至各报考培养单位邮箱(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接收日期为3月26日24时,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不能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政审表(见附件2);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考生须手签并签署日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成绩单);
(6)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8)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9)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第一作者发表过的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扫描件;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指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远程复试系统身份核验
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各培养单位开展远程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并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资格审查、身份核验均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远程复试进行考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录取)。
2.复试平台
我校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备用复试平台为钉钉。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4)进行复试,如有任何违规现象,我校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
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复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判思维能力、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包括专业知识、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具体各项赋值及复试内容见下表。
复试内容 | 分值占比(%) | 复试内容 |
专业知识 | 40 | 各学科专业知识 |
英语能力 | 30 | 英语交流能力、翻译水平 |
综合素质 | 30 | 具体考查内容、形式由各培养单位制定 |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计划于3月25日—4月20日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也将陆续分批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培养单位网站的相关信息。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25日—3月26日 |
考生发送 资格审查材料 |
按时、按要求发送至报考培养单位 |
3月30日—3月31日 |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
4月3日-4月5日 | 考生网络复试系统预演及身份核验 |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
4月6日—4月9日 |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 考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
4月10日—4月20日 | 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工作 | 请关注各培养单位发布的调剂细则 |
八、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各培养单位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管理类联考除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管理类联考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6+复试成绩×0.4
九、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综合考生的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
十、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0373-3029444 0373-3831381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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