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四级吗
更新时间:08-02 14:55: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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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要求四级吗,这是准备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常见的问题,3月中旬,考研国家线出来后的几天。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名单也会在这个时间公示。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有一项要求就是因为能力,如果你的英语水平不错,会在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过程中占优势,但如果你的英语水平较差,四六级成绩并不理想,也没有太多关系,抓紧时间准备几段沈阳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时的口语自我介绍,会让你有备无患。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精准防控,确保安全第一。复试期间,要全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相关考务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场地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确保客观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着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合理确定好权重。
(三)坚持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运行。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复试、调剂等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全程公示、第一时间公示,实行招生信息“十公开”。
二、复试方式
在全国进入疫情防抗常态化阶段、大部分高校实行半封闭管理的形势下,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根据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2021年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使用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三、组织管理
学校层面成立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组织实施。
各学院(部、所)要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以学科核心导师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工作流程、进行考务调度、监督管理,并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各学院(部、所)各复试小组须配备2名工作秘书,学术秘书主要负责会场准备,文档资料准备,复试记录等考务工作;技术秘书主要负责线上复试平台运行、线上抽签、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准备、双机位监考等技术保障工作。
各学院(部、所)由复试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小组及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在复试前要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核时,须在各学院(部、所)规定的场地集中进行,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间隔落座,并独立完成评分。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出现有发烧、发热症状的或处于隔离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
四、复试人选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中对A类地区考生要求的第一志愿各专业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复试人选。
(二)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所在学院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应学科点导师,根据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拔调剂考生,最终确定复试资格。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方案》(附件4)。
(三)各专业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一志愿上线率不低于120%(生源不足除外)。
五、资格审查
复试时要进一步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由各学院(部、所)组织实施。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两识别”,防止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3.初试准考证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填写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2),所有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提交,“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填写并提交《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3),仅限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的考生填报。即在职工作人员,拟录取时不能转交人事档案且初试报考类别为“非定向[代码:11]”填写此表。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知识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面试(满分50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选择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主要以原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内容为主,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内容(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和考核形式。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由相关学院(部、所)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包括: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经我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不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考核内容及范围以《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20分)
其中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为10分。外语口语测试部分每名考生需准备2-3分钟的自我介绍,语种与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
(1)非外语专业:非外语专业考生口语、听力测试,英语部分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日语、俄语部分(即非外语专业的小语种)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外语相关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二)相关要求
1.每位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备存时限为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上应统一标准。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审查及专业课摸底考试。对于入学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审查)、体检或专业课摸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复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为3月24-31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要求,各学院(部、所)可错时错峰安排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全程督导。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确保复试相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对复试期间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采取到复试现场与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各学院(部、所)成立由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各学院(部、所)复试期间的纪律检查及监督巡视等工作。
(四)实行复议制度。健全、畅通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处理、反馈复试结果。
(五)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严肃查处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十、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8659296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synu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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