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更新时间:2024-08-02 11:02: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济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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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考研复试要求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书记任组长,校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独立科研机构)下称招生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加强复试工作行为的自律性。
各招生学院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并做好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四)济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导,具体工作由其下设的6个工作小组负责。
(五)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疫情防控重点说明现场复试的措施 可以按照两种形式分别要求
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济大党字〔2020〕24号)和《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
(一)学校配备专业医务人员2人,设置留观点。考前14天要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开展防疫培训,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工作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向考生发布考前公告,介绍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让考生充分知晓有关防疫要求。
(三)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日常防疫清洁物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具体物品及标准参照《学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备目录》、《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物品配备目录》执行。
(四)根据《学校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工作场所正式启用前三天,每半天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工作场所启用前一天,应提前开窗通风,不少于1个小时。每天复试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集中消毒。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开窗换气,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进行现场复试的考生要求提前向学院报备行程、住宿地点和交通方式(列车和航班号)。
(六)进行现场复试的学院,在考场外设置检测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验,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不合格的,需进行复测。复测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之间距离一米以上,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工作场所内,减少工作人员密度,工作期间开窗通风。设置1个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参照《济南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四、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75名(学术学位573名,专业学位86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2名,主要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接收学术型研究生调剂。
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及管理办法,同时依据各专业生源情况,考虑学校的学科建设及往年招生录取情况等统筹安排。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生院可根据各专业调剂复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诚信、团队协作精神、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专业学位研究生着重加强实践能力测试。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他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
在不低于学校以上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单独设置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且在复试方案中体现。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各招生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在复试方案中予以公布。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学院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证明、《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与单位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详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在复试过程中,可以通过提问报考信息细节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成绩。
3.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校除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实行现场复试外,其他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办法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现场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为防止复试系统故障影响复试进程,各学院须提前准备好备选平台并且做好演练。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要采用同一备选平台。
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提供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
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笔试的题型、题量要适合网络笔试,以能考查出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各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确定。如: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设计学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自主确定。
(2)实践能力测试
参加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100分,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领域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且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考生提交的拍照答卷中不含考生姓名以确保阅卷客观公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5)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适用于全部进入复试的考生,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150分。听力、口语测试、面试项目组成及流程须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应有详细记录,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在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专业可自行确定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及合格线,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养。
综合面试流程:一是,指定考生用英语或汉语进行自我介绍;二是,考生抽取题目现场作答;三是,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且可将口语交流放到这一部分;四是,通过提问或交谈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方面的测试和心理状况评估。
(6)音像资料保存
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
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
考生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于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4月30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复试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确保准备充分的前提下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
  各招生学院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须在本学院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
加强诚信评判,面试的同时,各学院应组织负责学生政治思想工作的老师、导师或相关人员与考生面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习工作情况)、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等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环节由学工处统一组织实施,并给出相应的鉴定。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
待录取考生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及依据。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表见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须知)。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
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由难度高向难度低科目调剂,反之则不可调。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申请调剂考生需双过线,即需要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
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 各招生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收调剂生的条件,包括初试成绩、调剂专业、考试科目等。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W)应在30-40%的范围内,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发布。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1.管理类联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1-W)+复试总成绩÷4×W
2.全国统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1-W)+复试总成绩÷3×W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根据调剂复试报考情况分别排序。
1.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分批次排序,同批次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操作。第一志愿报考济南大学相关专业待录取考生不做此项工作。
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咨询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学院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复议制度
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参加复试未被录取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其他
1.各学院须制定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明确一志愿与调剂考生的入学奖学金具体计算办法,并在复试方案中加以明确说明。
2.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也可委托相关学院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3.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4.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531-82765949
监督电话:0531-89736986、82765697
监督邮箱:xfjb@ujn.edu.cn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 安全管理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信息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研究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预案和相关保障工作。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校建立校领导分片监督机制。参照校领导分工落实分片监督制度,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二级学院和独立运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或平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工作全过程,并汇报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规范性和公平性。
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前应宣布各项复试纪律、工作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密封阅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公平、公正。
(四)成立由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五)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规范性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对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建立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确保公平性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确保科学性
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济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
依据《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35号)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复试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程序规范、科学选拔、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85%,保留整数(总分、单科)。
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可在本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单独设置的复试或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开展前报研究生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差额复试比例,并在已经审核通过的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其他要求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复试前由各招生单位通过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严防“替考”。招生单位须审核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学生只需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附件1)等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前学籍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参加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济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济南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名单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分值计入其初试总成绩。
3.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我校一志愿所有学科(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同一批次调剂考生采取相同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的,在复试前须对复试系统进行调试,并提前组织参加复试考生测试模拟。
2.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测试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参加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考查考生真实水平为目标,题型和题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在不低于国家线的基础上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设计学专业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2)实践能力测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和测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在不低于国家线的基础上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根据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测试时长和内容,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均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是否加试。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和心理状况等综合素养。
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合格分数3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50分,合格分数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的程序和各环节考察的内容须在招生单位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如分组面试,则要兼顾公平,须经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分组要求及合理的评分标准,并在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单位应组织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师、导师或相关人员在面试环节与考生交谈,参考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考试违规作弊情况,尤其在隐瞒重要信息及学术诚信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8)音像资料保存
所有笔试、面试环节均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的音像资料统一备份存放于学校保密室。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总分4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300分,计算公式: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应于4月3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应于4月26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各招生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调剂志愿)的时间与具体安排,并在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中明确说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费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2.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3.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受考生调剂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时应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录取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权重相加,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60%+复试总成绩÷4×40%
2.其他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60%+复试总成绩÷3×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的,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说明,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批次的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复试、综合面试、初试外国语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若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2.拟录取名单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招生学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说明。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和申诉工作。
(三)信息公开制度
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相关信息统一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招生单位公示信息时不得与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
(四)复议制度
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需要复议的须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其他
(一)部分独立运行科研机构招生计划单列,可单独或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也可委托相关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时,执行国家规定。
(三)本方案由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2765949
监督电话:0531-89736986、82765697
监督邮箱:xfjb@uj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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