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考研复试要求2025

更新时间:2024-08-02 11:04:31 编辑:考研派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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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考研复试要求2025: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退役士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开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开卷考核。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开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调剂工作
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宝珠
组员:刘纪彩、赵红涛、韩榕生、李瑞洁
负责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制订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工作。
2、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包小勇
组员:林林、李宁、付星球
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学院按照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按时发布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2、复试教师的遴选
复试教师为具有指导博士资格的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
3、培训
为了把复试工作更好地完成,对学校和考生负责,在复试前,学院将对全体参与复试的录取工作人员及督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4、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2)对复试结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复议请求,学院核查清楚后予以答复。
(3)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参照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硕士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查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课程成绩单,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贴照片)。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详细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https://yjsy.ncepu.edu.cn/zsxx/bszsxx/cdc3aa6551734b4487ee696f04d5378e.htm)
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第(5)、(6)项材料的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已于报名时提交,不用再次提交。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我院复试方式为现场形式进行,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将对复试测试全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
五、博士生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在此环节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由考生当场作答,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由精通外语的教授主持外语测试环节,必须根据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由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价,由复试小组评分。
六、复试录取办法
1、2024年我院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按照学校公布的分数要求执行。
(https://yjsy.ncepu.edu.cn/zsxx/bszsxx/6ff4ff4cfc04430ea794ac0b54e34fa5.htm)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和博导各自的招生指标数,依据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择优录取考生。
3、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内容各项测试,否则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考生咨询
复试录取阶段数理学院的接待电话为:010-61772870
监督电话为:010-61772340


         数理学院
 2024年3月11日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开始,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MBA、MPA专业除外)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调剂工作
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附件:
01-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02-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03-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退役士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开始,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开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开卷考核。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开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退役士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开始,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开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开卷考核。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开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调剂工作
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附件一、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附件二、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附件三、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规模

华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2022年3月22日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负责通知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和调剂到我校的合格生源。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享受加分考生(退役士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复试前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书面申请书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773961)和相关学院,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二、复试时间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考生根据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流程请关注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比例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150%左右,但涉及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招生的专业学位,适度扩大复试比例。
    四、复试内容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开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方式为网络远程开卷考核。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由相关学院另文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开卷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各科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定向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六、调剂工作
    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硕士生接收调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接待及监督电话: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的接待电话为:61773961
学校纪检的监督电话为: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监督电话为: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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