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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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个人简介
  冯象
  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

  ►教育背景
  耶鲁大学法律博士(J.D.)
  哈佛大学中古文学博士(Ph.D.)
  北京大学英美语言文学硕士
  昆明师范学院英美语言文学学士

  ►研究领域
  法律与宗教(圣经学)、法律与伦理(职业伦理)、法律与文学(法理、社会批判)、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民商法)

  ►研究概况
  《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
  《中国知识产权》(Sweet&Maxwell,1997;增订版2003年)
  《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增订版)
  《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创世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摩西五经》(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6年)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智慧书》(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8年)

     
  ►个人简介
  汪洋
  讲师

  ►教育背景
  2001-2005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5-200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7-2008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硕士课程
  2008-2012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12-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研究领域
  民法、罗马法、土地法

  ►奖励与荣誉
  1.2005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优秀论文奖。
  2.2008年获得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三年全额“博士生奖学金”。
  3.2011年获得留学基金委“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意大利共两个名额)。

  ►学术成果
  专著
  《罗马法上的土地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论文
  1.“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研究”,《清华法学》2014年第4期,CSSCI,《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4年第5期转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11期转载
  2.“罗马法上的人格权保护及其现代传承”,《法商研究》2014年第3期,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4年第9期转载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三重功能属性”,《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2期,CSSCI,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6期转载
  4.“罗马法所有权概念的演进及其对两大法系的影响”,《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4期,CSSCI
  5.“罗马共和国李其尼?塞斯蒂亚法评注”,《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3期,CSSCI
  6.“罗马早期土地立法史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CSSCI
  7.“罗马共和国铭文土地法评注”,《私法研究》2011年第10卷,CSSCI集刊
  8.“罗马法上的公有土地制度”,《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4期,CSSCI
  9.“罗马行省土地制度研究”,《民商法前沿》第一卷,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10.“论罗马法上的潜在损害保证”,《学说汇纂》2011年第3卷
  11.“森布罗尼土地法及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罗马法与共同法》,法律出版社2012年2月版
  12.“罗马共和国时期土地法制概述”,《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3.“罗马法上的私有土地制度及其发展”,《中国法学文档》2010年第七辑
  译文
  1.“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罗马法与共同法》,法律出版社2012年2月版
  2.“西元前111年罗马共和国铭文土地法”,《中国法学文档》2011年第八辑
  3.“作为合法性保障的行政行为的无效性制度”,《罗马法高级师资研修班讲义论文集》湖南大学2011年6月

     
  ►个人简介
  任重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2004-2008清华大学,法学学士
  2008-2011清华大学,法学硕士
  2009-2010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
  2010-2013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13-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2015-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

  ►奖励与荣誉
  1.2007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2.2011年获得清华大学优秀硕士毕业生,优秀硕士论文
  3.2011年获得留学基金委高水平项目资助
  4.2015年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

  ►学术成果
  论文
  1.“论虚假诉讼——兼论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中国法学》2014年第6期
  2.“案外第三人权益程序保障体系研究”(第二作者,与张卫平教授合作),《法律科学》2014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5年第3期全文转载
  3.“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存在吗?”,《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2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实施:德国认知与实践”,《法学家》2014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5年第2期全文转载
  5.“民事诉讼协动主义的风险及批判”,《当代法学》2014年第4期
  6.“形成判决效力——兼论物权法第28条”,《政法论坛》2014年第1期
  7.“案外第三人权益保护:德国制度与理论”,《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1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8.“民事诉讼真实义务边界问题研究”,《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5期
  9.“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事诉讼架构——以第69届德国法学家大会为契机”,《司法改革论评》第15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0.“纳粹时期德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民事程序法研究》第8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版
  11.“试论德国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以1877年帝国民事诉讼法为起点”,《民事程序法研究》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译文
  1.PeterGilles著,“比较诉讼法研究”,《司法改革论评》第6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编著
  1.《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1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民事程序法研究》第12辑(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承担项目
  1.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民事诉讼法与民法衔接理论研究》,项目编号20141020048
  2.博士后基金第54批面上资助项目《民事诉讼目的与民事诉讼结构调整》(已结项)

清华大学法律(非法学)考研专业课为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据该校的研究生院公布,不指定官方参考书目。但是,每年的考试内容都是来自以下大家认可的几本书。

  ▶推荐复习参考书
书名 作者 出版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教育部考试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曾宪义 人大出版社出版

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清华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法学理论
02(全日制)比较法与法文化学
03(全日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全日制)环境与能源法学
05(全日制)刑法学
06(全日制)诉讼法学
07(全日制)民商法学
08(全日制)经济法学
09(全日制)知识产权法学
10(全日制)国际法学
11(全日制)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2: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3: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4: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6 专业综合卷一(含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
0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6: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7 专业综合卷二(含刑法学、证据法学)
07: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8: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09: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8 专业综合卷三(含民法学、商法学)
10、11: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或 203日语 或241 德语 或 242 法语
③679 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学、宪法学)
④979 专业综合卷四(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备  注:

     
  ►个人简介
  李旺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学士,京都大学硕士,京都产业大学博士

  ►研究领域
  国际私法学

  ►学术成果
  著作
  1、《国际私法》
  2、《现代化与法》(合译)
  3、《国际诉讼竞合》
  论文
  1、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规范,清华法律评论,第一辑,184-193页,1998年12月
  2、国际诉讼竞合,清华法律评论,第二辑,254-271页,1999年4月
  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条件中的互惠原则,政法论坛,1999年第2期,92-98页,1999年4月
  4、关于中国涉外合同的准据法(上)(下),(日本)国际商事法务,第21卷第3号301页-308页;第4号第456页-464页。1993年4月15日
  5、关于中国国际私法上的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上)(下),(日本)国际商事法务,第23卷第1号53页-58页;第2号163页-169页。1995年2月15日

     
  ►个人简介
  耿林
  副教授
  座右铭:严谨为学,宽厚待人。

  ►教育背景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06)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政治学专业)(1989)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1986)

  ►工作履历
  2009年9月至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3年12月—2009年9月,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89年7月—2003年12月,郑州大学政治系、法学院助教、讲师

  ►研究领域
  民法学

  ►研究概况
  海外研修
  2005年3月—2006年3月,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教研与学术兴趣主要领域
  民法总论
  债法
  物权法
  19世纪德国私法

  ►学术成果
  个人专著
  1、《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6月出版。
  合著
  1、《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该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最终成果。该项成果于2002年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河南省社联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2、《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该书获2001年度河南省社科一等奖。
  3、《国有公司的现代化改造》,河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市场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5、《新编中国合同法全书》,副主编,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年版。
  论文
  1、《从<合同法>第18条看我国的法律继受与法律发展》,载《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民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
  2、《悬赏广告与其他相关行为之间的区别辨析》,《公民与法》,2007年第12期。
  3、《违法性理论变迁的评议及其再认识》,《中德私法研究》,2007年第3卷。
  4、《公司向其股东提供担保的合同效力》,《判解研究》,2007年第2卷。
  5、《诉讼上抵销的性质》,《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6、《论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完善》,2003年9月中美物权法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中美物权法的现状和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5-625页。
  7、《债务承担与相关概念之间区别的再整理》,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2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版。
  8、《惩罚性违约金之辨与解》,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2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版。
  9、《非财产上损害之非财产性救济方法》,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2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版。
  10、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概念与体系》,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2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4年版。
  11、《诉讼上的抵销:抗辩与反诉》,《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6日理论版。
  12、《域外理论、本土资源与水权研究》,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
  13、《解释方法选择的迷思》,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
  14、《违章、过错及归责原则的确定》,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
  15、《对民法基础理论的批评勇气与方法》,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
  16、《期待权研究的起点及内容》,崔建远主编:《民法九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
  17、《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立法定位研究》,《中国法学》,2002年特刊。
  18、《论音像制品》,郑州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2期。
  翻译
  1、《奥地利新损害赔偿法草案》,载首届豫鲁皖年会暨研讨会论文集《民商法评论》第1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

     
  ►个人简介
  邓海峰
  副教授
  座右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教育背景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后。

  ►工作履历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成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研究领域
  环境资源法、自然资源物权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多项环境资源法相关课题研究多项;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3部。

摘要:楼主在基层法院工作4年,经历了三次考研,最终成功考取了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希望每一个考研的同学都能够像楼主一样,有梦想就勇敢的去追,不好好地努力一次,怎能知道自己会不会成功?
 
  2018年3月30日,得知自己被清华民商专业拟录取,庆幸自己的努力终没有白费。
 
  行走在陌生路途,有人指引是幸运的。备考过程中,我从经验帖中获得了很多有用的信息,非常感谢作者。在这写下自己的个人感悟,希望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或反面的教训。
 
  先介绍下自己考研情况,报考清华民商专业,初试成绩392(政治69+英语70+综合课129+专业课商法124),复试393.5(拟录取名单中复试成绩最低)。
 
  一、学校选择
 
  清华法学考研难吗?确实难,因为招录的人数太少。很多人基于这样的考虑,不敢报考清华法学。这样的避险意识,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使得很多人错过了挑战自己的机会。
 
  路平人拥挤,险峰登者少。个人觉得,清华法学考研适合于不怕输的人,主要适合于目标明确、不怕失败、能够考虑二战三战的人,也适用于那些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消化吸收知识的人(复试名单中不乏清华、人大、中政、西政、华政等名校的,复试时候还是蛮有压力的)。
 
  以我为例,本人毕业于江苏某师范大学,在某基层法院工作4年,期间报考民商专业3次,第一次333,第二次347(复试线351),第三次392(复试线366)。所以,有梦就要去追,不要轻言放弃啊。想一想,报名人数其实也不多,只要你主观上不怕输,客观上条件允许,为什么不试试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要盲目,踏踏实实地试一次。
 
  二、初试:参考书目及备考方法
 
  英语(墨墨背单词、跟刘一男背单词)、政治(跟肖秀荣背押题卷)就不说了。
 
  以下就说下法学科目。
 
  一直觉得2014年改革后,考民商要看的科目实在太多,后来逐渐明白,这样的科目设置非常科学。
 
  综合课考宪法,很适合,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综合课考法理学,也适合,因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方法论(虽然我始终认为要先学习部门法,再学习法理学更有效);综合课考民法更是重要,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民事关系;商法,作为专业课,必须考(虽然有的学校民商法不考商法);复试考民诉,也适当,因为之前都是实体法,涉及实务肯定要学程序法。
 
  这样,经过考研的历练,你对民商领域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就有了一定的掌握。民商专业考研科目的设置,高明!
 
  (一)初始参考书目
 
  1、法理学(50分)
 
  高其才著《法理学》。(一本足以)
 
  2、宪法(50分)
 
  林来梵著《宪法学讲义》。(一本足以)
 
  3、民法(50分)
 
  (1)民法总论
 
  崔建远等著《民法总论》;(基础)
 
  朱庆育著《民法总论》。(对照及补充)
 
  (2)债法(债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
 
  崔建远著《债法总论》、《合同法》;(基础)
 
  韩世远著《合同法总论》;(对照及补充)(2018年民法案例题第2问,看过《合同法总论》的同学应该很高兴)
 
  程啸著《侵权责任法》。(程啸老师的书应该是目前最好的侵权责任法教材,体系完整、见解有理有据、案例新颖)(一本足以)
 
  (3)物权法
 
  崔建远著《物权法》。(基础)
 
  4、商法(150分)
 
  (1)商法总论
 
  施天涛著《商法学》中总论部分;(基础)
 
  王宝树主编《商法》中总论部分。(对照及补充)
 
  (2)公司法(重点)
 
  施天涛著《公司法学》;(基础)
 
  朱慈蕴著《公司法原论》。(对照及补充)
 
  (3)证券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证券法部分;(基础)
 
  叶林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朱锦清著《证券法》。(对照及补充)
 
  (4)票据法(技术性强,今年居然没考)
 
  施天涛著《商法学》票据法部分;(基础)
 
  谢怀栻著《票据法概论》;(对照及补充)
 
  王小能《票据法》。(对照及补充)
 
  (5)保险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保险法部分;(基础)
 
  樊启荣著《保险法》。(对照及补充)
 
  (6)破产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破产法部分;(基础)
 
  王欣新著《破产法》。(对照及补充)
 
  (7)信托法
 
  施天涛著《商法学》信托法部分;(基础)
 
  (8)商业银行法(仅考过一次)
 
  施天涛著《商法学》商业银行法部分。(基础)
 
  (二)备考方法
 
  1、每一科目至少用两本教材对照看,以清华老师的书为基础,另一本书为对照或补充。
 
  譬如商法,施天涛著《商法学》是很重要,但这本书有个缺点,就是太简练,很多制度的知识点没有展开,当你在试卷上答题会显得太苍白,所以需要你再找一本比较好的专著进行对照或补充,使自己的答案(笔记)显得丰满。
 
  2、建议作电子稿笔记,有助于整理、总结。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删除不重要的知识,剩下的就是重点知识的,后期就整理笔记,进行精简,考前背笔记。所谓的答案,不过是你对笔记内容的整合。
 
  (1)体系化
 
  每本书的从头到位过一遍,有助于应对偏题、怪题。这类题目,估计多数人都比较陌生,所以考试有时候就是碰运气,你了解你就会写,不了解就只能靠临场“法律创作”。以民法为例,偏题如【2014简答】网络侵权责任、【2014名解】代物清偿、【2014名解】特殊的普通合伙。
 
  (2)突出重点(也就是押题)
 
  遇到传统重点题目,不是碰运气,而是看努力了。试卷上,绝大多是题目都是传统重点考点,极个别才是偏题。一定要有主次意识,把握重要考点、了解边缘知识。
 
  对重点知识进行整理,有助于应对传统重要考点。哪些是重点考点呢?以民法、商法为例,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通常具有争议的、理论性较强的
 
  这类知识点很少,也很少考,所以只要了解即可,不建议花太多时间整理。因为一般情况下,出题老师回回避理论争议,但今年却考了关于解除后果的几种理论。
 
  如物权行为理论(存在?独立?有因无因?)、合同解除的返还原物的性质(直接效果说、间接效果说、折衷说;如果不了解,今年的民法案例题你就不回答)、代理权的授权行为(独立、有因还是无因?)、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性质(准物权行为还是事实行为)等。
 
  ②理论体系较为成熟、完整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多是制度历史悠久的)
 
  民法总则中,如法律行为、代理中(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法人的分类、权利的分类(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每年都押题,居然没考,伤心)等;
 
  债法中,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每年都押,今年终于考了,开心。不负我对她一片痴情)、债的关系上的义务群(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债的保全等;
 
  合同法中,如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双务合同中的抗辩、解除、缔约过失责任(多好的出题资源,居然多年未考)、违约责任(尤其是违约金责任)、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等;
 
  侵权责任法中,如归责原则(绝对是重点)、多数人侵权等;
 
  物权法中,如物权法定原则(重点,考了好多次,面试时候老师也问到了)、物权公示原则、物权效力(包括物权请求权)、物权变动模式及规则、善意取得(每年都押题,今年终于考了,感动)、占有回复关系等;
 
  继承法中,转继承、代位继承等。
 
  ③较为新鲜的,如新修订、增加的制度
 
  如《民法总则》增加的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如《公司法解释四》增加的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今年押题的,考场上看到题目很开心)。
 
  3、区分科目特点
 
  个人觉得,宪法、法理比较容易复习,所以,应该保证这两科少丢分。至于民法、商法,有时候真的是看运气,比如商法,准备了票据法好长时间,今年没考,伤心,侵权责任法也是如此。
 
  4、重视往年真题
 
  根据不同科目区别对待。法理学重复率最高,民法次之,宪法、商法几乎没见到重复的。
 
  (1)法理学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奥斯丁考了多少次了。考过的题目,一定要重视。
 
  (2)民法中,重复率不太高,因传到处都是知识点,没必要重复。
 
  (3)宪法、商法科目新增没几年,未见有重复出题的。所以,考过的,一般不会再考。这一点,需要注意。
 
  5、关注修法动态(包括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民法、商法的题目,一般会跟随当年的修法动态。对更新的知识点,一定要特别记忆。
 
  6、记忆方法
 
  (1)对于每个制度的内容,不可能每句话都记得住,所以记住关键词即可,考场上进行展开即可。
 
  (2)注重对比记忆。有的法律制度单独记忆可能印象不深,如果与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发现异同,有助于理解制度的本质,印象会更深刻。
 
  7、答题方法
 
  笔记整理方法,其实也就是答题方法,你整理笔记的最终形态,应该就是你在试卷上的写的答案,所以应以答案为标准整理笔记。
 
  个人觉得,答题时,名词解释当成简答题答、简答题当成论述题答、论述题当成论文写,比较合适,因为这样答非常全面,通常不会遗漏要点。(仅是个人观点,可能有的同学觉得这样不恰当)
 
  每一个制度,一般都有如下体系,
 
  (1)概述
 
  ①概念(必写)
 
  ②性质(没有,就不写)
 
  如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有争议)。
 
  如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如无因管理属于混合的事实行为。
 
  如诉讼时效属于状态还是事件(有争议)。
 
  如监护人责任属于替代责任、无过错责任。
 
  ③功能/存在意义(必写)
 
  如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如不当得利旨在矫正失败的财货变动。
 
  如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如债权人撤销权具有请求权与形成权性质。
 
  ④理论基础/原因/立法理由(可能会与③重复,视具体情况)
 
  如情势变更原则理论基础为诚信原则。
 
  如规定物权法定原则有利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与便捷。
 
  ⑤地位(如果制度很重要,就写)
 
  如请求权与抗辩权处于对立地位。
 
  如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属于帝王条款。
 
  (2)构成要件(必写。有的制度构成要件,可能会区分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①主体
 
  ②对象
 
  ③行为
 
  ④时间
 
  ⑤方式
 
  ⑥其他
 
  (3)法律后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不同主体赋予不同法律效果;
 
  有的法律制度,区分实体法效果与程序法效果。
 
  (4)存在问题与改进方法(字数不够就写)
 
  如物权法定原则的弊端与缓和。
 
  (5)关联与辨析(无话可说,就打擦边球)
 
  如破产法上的破产撤销权与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权。
 
  三、复试
 
  复试分述我在拟录取的同学中,分数最低,以下就当是教训吧。
 
  (一)笔试
 
  1、参考书目
 
  张卫平著《民事诉讼法》。
 
  2、题目类型
 
  之前听前辈说,一般考理论性较强的题目。
 
  个人觉得这类知识点主要有:诉讼原则方面(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诚信原则)、管辖方面(管辖恒定、默认管辖、协议管辖)、当事人方面(类似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型第三人)、法院方面(法院职权,调查取证权、释明权)、事实方面(证据三性、证据种类、自认、书证提出义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经验法则)、判决的既判力、诉讼要件、重复起诉、诉讼理论方面(诉的分类,尤其是形成之诉)、特殊的诉的种类(反诉、公益诉讼、执行异议之诉)、特殊救济程序(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异议之诉)。
 
  怎么知道这些是重点呢?你可以看看张卫平老师的论文,他的论文就涉及到这些知识点。我亲自验证过,作了好多无用功。
 
  今年最高院还出台了关于执行和解(具有较大理论变化,承认和解协议具有可诉性,而张卫平的书否认可诉性)、执行担保的规定,我觉得会考。很遗憾,试卷上寻觅,没考。
 
  结果,今年的民诉却考了抗辩、电子数据、撤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能出题老师变了吧(我没有看出理论性在哪里),考场上措手不及。
 
  另外,建议同学练下写字速度、合理安排时间。民诉笔试时间比较短,对于我而言,还剩下15分钟,还有案例题4个问没写,交卷时,没写完。。。心里觉得肯定考不上了。。
 
  (二)面试
 
  按照流程,主要有以下环节:
 
  1、老师先让你坐下、自我介绍。
 
  2、介绍完,就问你对哪个方向感兴趣,民法还是商法。我选的是民法。
 
  3、老师问对哪个领域感兴趣?我由于在民一庭工作,啥案子都可能遇到,所以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后悔的话:民法博大精深,都感兴趣。说完,老师笑了(可能觉得我太自不量力了)。(说完我就后悔了,所以建议同学一定要预设老师会问什么问题,最好事先组织好语言;即使你说的是事实,也要换位思考下老师的感受,看看自己说的话妥当不!跟当事人打交道,也是如此。惨痛的教训!)
 
  4、老师接着问对哪一科目有兴趣。我答民法总则(因为之前看了一些文章作了一些准备),老师又笑了,老师说民法总则刚出台,你评价下。我说了两点,就被另一老师问道自甘风险(这个词在我刚才的回答中出现,老师抓住这一点发问)和与有过失是什么关系,我答的不太好,老师又举例让我辨析哪个是自甘风险、哪个是与有过失。我才逐渐明白。老师安慰我说,不怪你,这题目确实偏。听完,我故作坚强(其实心碎)。。。
 
  5、老师又问,物权编正在编纂中,谈谈你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理解。我答,物权法定原则(老师让我举例,我答居住权、典权,然后被老师追问)、物权变动与原因区分原则(老师给我物权法法条让我找出这个原则的依据。我慌了,没找到。最后我说对不起、我记错了,可能是在合同法中。显然,我不应该提这个原则)。我居然忘记说物权公示原则了,这应该是物权法上最大的原则了,非常遗憾。其他的原则还有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等,可惜面试时候紧张,都没说。
 
  6、英语口语题。负责英语口语的老师,让我用英语讲述我在法院办过的一个民事案件。我呆住了(大学没学过法律英语,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诉讼事实、民间借贷专业词汇都不会;其实,就是正常的讲故事,我也不会,自己的英语水平确实差。之前准备了家乡、学校等主题,万万没想到问这个)。惭愧地问了下老师民间借贷怎么说,老师说了两次,我愣是没学会。然后我尴尬说对不起。结束,觉得复试真没戏了。。。
 
  7、出考场,问下其他同学英语问什么,有的问家乡(方言)、有的问托福考试。。。认了。
 
  (三)调剂
 
  由于复试的笔试、面试的失败,自我感觉不是很好,所以申请了参加国际法的调剂。
 
  下午就参加国际法笔试(2道题:属人法制度、互惠原则。都过去4年了,大学学的国际法早就忘了,不会,只能瞎写)。
 
  第二天参加上午国际法面试,老师比较好问了民法与国际私法的一些基础问题,感觉良好。老师问昨天的调剂笔试你参加没,我说参加了。老师还问考上国际法之后有什么规划,我说回去当法官,老师说那你不白学了吗(因为基层法院不审涉外案件)。。。另一老师解围说法院内部可以参加遴选。非常那位老师的帮助。
 
  最后英语口语题,老师问考研英语多少分。我说考70,因为昨天民商面试英语口语太难了,所以才申请调剂的。老师说,那你把昨天的题目再回答一遍(老师你真厉害!)。(我自认倒霉,谁叫我英语不好呢,活该)我解释说没学过法律英语,专业词汇不会,老师也就没再为难我。结束。感觉良好,除了英语口语。
 
  四、等待出结果
 
  觉得民商没戏,只能寄希望于国际法调剂。焦虑地等了近两周,结果才出来,有幸还在民商专业(多亏了笔试成绩,不然真考不上)。然后,跟院领导汇报考研结果。
 
  五、最后的话
 
  感谢领导和同事的理解,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支持,感谢没有放弃的自己。想起《光明》的歌词,共勉吧:
 
  也许迷途的惆怅
 
  会折碎我的脚步
 
  可我相信未来
 
  会给我一双梦想的翅膀
 
  虽然失败的苦痛
 
  已让我遍体鳞伤
 
  可我坚信光明就在远方
 
  最后,希望我的个人经验,能够为有意报考清华民商的同学提供参考。愿各位梦想成真!
 
  声明:本文来源考研论坛,作者:二超10003

     
  ►个人简介
  鲁楠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1998-200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4-2007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7-2012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10-2011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

  ►工作履历
  2012-201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2014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研究领域
  比较法与法律文化,法学理论、法社会学

  ►研究概况
  主要从事比较法基本理论、法律全球化、法律与发展问题研究。

  ►学术成果
  论文及文章
  1、鲁楠:《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中国法学》,2014(1);
  2、鲁楠:《世界法治指数的缘起与流变》,《环球法律评论》,2014(4);
  3、鲁楠、高鸿钧:《中国与WTO:全球化视野的回顾与展望》,《清华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
  4、鲁楠、陆宇峰:《卢曼社会系统论视野中的法律自治》,《清华法学》,2008(2);
  5、鲁楠:《英美自然法——精神超越与制度融合》,载高鸿钧等:《英美法原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6、鲁楠:《匿名的商人法——全球化时代法律移植的新动向》,《清华法治论衡》,第14辑,2011;
  编著
  1、高鸿钧、赖骏楠、鲁楠等:《比较法学读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2、高鸿钧、马剑银、鲁楠等:《法理学阅读文献》,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高鸿钧、鲁楠、余盛峰:《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言归正传,楼主今年考研总分409(政治82,英语76,法理131,比较法总论120),结果出来时自己吓了一跳,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得到这种分数,终于明白梦想并非遥不可及,关键看自己能否坚持到底。但说实话,楼主复习时并非一帆风顺,同样纠结过各种问题(什么考研和司考能否兼顾,该不该报辅导班啊,清华黑不黑啊,法理题目看起来真是要命啊,究竟应该看什么参考书啊……),其中最让人产生动摇的是两点:心态问题以及复习策略,下面着重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考清华法学硕士之心态篇
  坦率地说,想考上清华法学研究生不是那么容易的(单看每年只招20个左右便知),其中最难的便是我们法学院的学生只要听到清华俩字便被吓到了,根本不敢尝试。就算自己鼓足勇气下决心冲击清华,被身边同学知道后也会遭到各种冷嘲热讽(最常见的是什么某某某都没敢报,就你这水平还考清华;考上的都有关系还是早点放弃吧……),你会被那些目标不如你高的人狠狠地嫉妒,让你有孤立无援的感觉。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情后是不会动摇的,一个人真正的强大是内心的强大,回想我们从小到大的学习历程,我们是否有一种一直不得志的感觉?身边总是会偶尔冒出一些所谓名校的才子才女,而你认为自己如果好好努力了并不会比他们差。可是问题就在这个“如果”,我们的生命中没有如果,我们一辈子能彻底改变命运的机会就那么几次,试想你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都没有血性为自己心中的理想而奋斗,等你30来岁了早已是“老男孩”了你是否会嘲笑当年的自己,哀叹命运的不公?各位朋友,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看你有没有勇气下定决心去拼搏。
  虽然你很想考上清华,但是你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准备,该看什么书,该读什么论文等等,朋友们,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你先问问自己的心吧:准备好挑战自己了吗?一般来讲,从现在开始法学院的学生会面临如下纠结的问题:好多人都已经开始看司考了,我是不是也要看了?考研和司考能否同时进行,时间应该怎么分配?好多人进银行了,我是不是也去看看(听说薪水还不错噢),学什么苦逼的法律啊!我是不是应该为了考研搬出寝室去住?11月司考成绩出来后,找工作的大军出发了,又会想某某还不如我呢他实习了好久都有offer了,我到时考不上工作咋办啊?还有好多不会怎么办啊?放弃心有不甘,不放弃周围又有那么多诱惑,可咋办啊!12月冲刺时很多人估计都吓怕了,不知道别人复习得怎么样,自己感觉知识一大堆漏洞,于是开始找学长学姐要重点,准备拼一下RP。还有就是有的人听说去北京考试公共课会不会分改的高一点,于是又开始了新的担心。
  我说这么多“废话”就是想让大家对考研将面对的困难有个初步的了解,如果你已经被吓退,那么很好,你为那些追梦者又减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只要你肯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那么你的清华梦就一定能实现。只要你把我上面说的这些纠结的问题看作浮云而去扎扎实实复习,那么胜利一定属于你。成功的人永远不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
  二、清华法学硕士之策略篇
  (一)关于学校和专业的选择
  3月的时候很多有梦想的人都会纠结该报哪个学校,这里面主要纠结两个方面:一是该校的信息是否透明,这样可以摸清复习的路数;二是自己究竟是什么水平,好好努力究竟可以上什么样的学校。现在法学就业形势严峻,很多法学院的学生都梦想进入名校为自己以后的就业增添筹码,而北京无疑是有梦想的法科学子向往的地方,所以有雄心的人便在北京的诸多名校中纠结:清华、北大、人大是第一梯队,下面中政、对外经贸、北师大等也挺不错的,于是便找来各学校的真题粗略测试一下自己究竟适合考哪个。大部分人看到人大的试卷都会眼前一亮:哇塞,专业一考三门(法理、宪法、法制史),专业二是七选五,最重要的是都是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只有专业一有论述),这不都是期末考试的题型吗?于是便去问度娘法学学科的排名:人大法学高居第一,那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兴奋的神经了,不就是背书吗,我最适合了,而且还是“最好”的法学院,好,就是它了。各位,我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大家焦急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像这样草草决定我认为并不可取。
  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些建议。如果你想上最顶级的名校,那么请一定选择清华北大,中国大陆只有这两所学校在世界上能叫的出名,而且这两所学校的资源之丰富是你不可想象的,由于是综合性的院校,在里面你可以全面锻炼自己的素质,接触各种各样有思想有能力的人。就法学院来说,清华大学法学院已经连续四年被英国独立教育评价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评为全球法学院前50强,这是中国大陆唯一进入前50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当然也是很优秀的法学院,它的名声足以说明一切。从就业的角度来说,每年数不尽的外国律所、国内顶级律所、大型国企在这两所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如果你想出国,那这里面的机会也是其他学校不可比拟的。但是这两个学校考研风格截然不同,清华注重的是理论基础,法理学单科150分(所有人必考),今年的题目既考查了基础知识,同时也有理论深度和实际运用的考查(大家可以参考我发布的真题),这一门应该说是最难的,当然你复习好了,差距也很容易拉大。北大则注重基础知识,专业一考查诸多部门法的基础知识,要求对课本掌握的非常熟练,基本不需要看论文和专著,专业二则根据各学科的不同进行细致的考查。我认为,清华的法理虽然难,但绝对有规律可循,当你将法理教材读熟并且阅读过一定量的论文和补充书籍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法理很有意思,其实题目并不是很难。

     
  ►个人简介
  高丝敏
  助理教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2005)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2007)北京大学
  理学硕士(司法研究)(2009)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法学硕士(2010)/法学博士(2013)宾夕法尼亚大学

  ►研究领域
  商法,金融法

  ►奖励与荣誉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特别优秀奖
  Russell Ackoff Doctoral Student Fellowship

  ►学术成果
  Transmuting Gold into Lead: The FDIC’s Clawback Rule on Executive Compensation in Orderly Liquidation,The American Bankruptcy Law Journal, Vol 86, issue 3, 473-494 (2012).
  The Lost Justice: Regulatory Recoupment by the FDIC,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Rescue, Vol. 9, Issue 3, 175-182 (2012).
  Sweetening the Lemon with Fair Cost: Flaws of the U.S. Government’s Toxic Asset Programs and Possible Legal Solutions, The Banking Law Journal, Vol.129,Issue 4, 314-373 (2012) (第一作者)
  全球行政法与国际金融监管新思路,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2, 第15卷第1期,54-70(第一作者)
  美国重构金融监管的政治学逻辑,国际经济法学刊,2010, 17卷第4期,233-262 (第二作者)

     
  ►个人简介
  冯象
  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

  ►教育背景
  耶鲁大学法律博士(J.D.)
  哈佛大学中古文学博士(Ph.D.)
  北京大学英美语言文学硕士
  昆明师范学院英美语言文学学士

  ►研究领域
  法律与宗教(圣经学)、法律与伦理(职业伦理)、法律与文学(法理、社会批判)、知识产权与竞争资讯(民商法)

  ►研究概况
  《贝奥武甫:古英语史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
  《中国知识产权》(Sweet&Maxwell,1997;增订版2003年)
  《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增订版)
  《玻璃岛——亚瑟与我三千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创世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摩西五经》(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6年)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智慧书》(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8年)

     
  ►个人简介
  王晨光
  教授
  座右铭: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文学学士(英语专业)、法学硕士(法理学)、法学博士(法理学),哈佛大学法学硕士

  ►工作履历
  1983-199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4-2000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任教
  2000年在清华大学任教
  1984-现在律师,曾先后在海淀律师事务所(1983-87)和天中律师事务所(1987-1994)任兼职律师
  1986年暑期实习,美国露斯律师事务所(圣迭戈)
  1993-现在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图书馆馆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信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比较法

  ►奖励与荣誉
  1993年获得北京市教育改革论文三等奖。

  ►学术成果
  1.战场还是汇合地:香港回归后两大法系的冲突(英文),与朱国斌合著(各占50%),载于《国际比较法论坛文集》,国际比较法协会出版,1999年巴黎,第917至944页。
  2.对《中国新合同法的灰色地带》一文的质疑(英文和中文),载于《香港律师月刊》,2000年第1期。
  3.香港与内地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载于《刑法论从》第3卷,高铭暄、赵秉志主编,1999年法律出版社,第572页至600页。该文还被收入《世纪大劫案:张子强案件及其法律思考——中国内地与香港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赵秉志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
  4.中国劳务合同(英文),载于《中国劳动法》一书,Rowan和Otto编,香港THC出版社,1999年,第61至79页。
  5.理解中国刑事管辖权的一个关键术语(英文),《香港律师》,1999年5月期。
  6.浅论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权和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权,《法学》,1999年第1期。该文被人大常委会秘书处作为参考资料在常委会散发,并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7.实践与理论:困扰法学教育的一个难题,《中外法学》,1998年第6期。
  8.办案效率和法院内部运行体制的改革,《法学》1998年第10期。该文还发表在《上海司法实践》,1998年第10期。
  9.中国法前瞻(英文),载于《邓以后的中国》,郑宇硕主编,中文大学出版社,1998年。
  10.法律的可诉性:现代法治国家中法律的特征之一,《法学》,1998年第8期。该文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
  11.兴起的法律制度(英文),载于《中国法律导论》,王晨光和张宪初主编,Sweet&Maxwell出版社,1997年。
  12.中国的消费者保护法(英文),《亚洲商法》,1997年第2卷第3期。
  13.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英文),《亚洲商法》,1997年第2卷第2期。
  14.如何借鉴香港法律,《政治与法律》,1997年第3期。
  15.法律运行中的不确定性与"错案追究制"的误区,《法学》,1997年第3期。该刊在1997年5月专为该文举行了一次研讨会。该文还被收入《法律解释问题》一书,梁治平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
  16.中国劳动合同(英文),载于《中国劳动法》,JudySmith&MariaMcFadden主编,THC出版社,1996年。
  17.中国中央银行的作用(英文),与DKSrivastava合著,载于《中国的法律发展》,由魏振瀛和王贵国主编,Sweet&Maxwell出版社,1996年。
  18.法律执行在中国(英文),发表在《国际法律社会学学会1995年年会论文集》,RSCL95日本组委会。
  19.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该文还被收入《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一书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20.民法,载于《法学概论》,张云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21.毒品的社会控制和合法化问题(英文),与冉志江合著,《亚太法律评论》,1993年夏季刊。
  22.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法学》,1993年第2期。
  23.法学教育中令人困惑的问题,《中外法学》,1993年2第期。
  24.法律移植、法律的稳定性、公私法的划分,短文三篇,载于《换脑筋》,主编于光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
  25.论公、私法的划分及其意义,《中国法学》,与刘文合著(99%为本人贡献),1993年第5期。该文被收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
  26.不同国家法律间的相互借鉴与吸收,《中国法学》,1992年第2期。该文还被收入《比较法的新动向》一书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法学复印资料》。其英文译文发表在《亚太法律评论》,1993年特刊。
  27.人权概念的分类,《北京大学学报》,1992年第3期。
  28.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中外法学》,1992年第3期。
  29.法学理论:法学院中最富挑战性的课程(英文),《康乃狄格州大学法律评论》,1991年,第6卷,第2期。

     
  ►个人简介
  江山
  副教授
  座右铭:在有彼此,心即乾坤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研究领域
  法理学

  ►学术成果
  独著有《中国法理念》、《互助与自足--法与经济的历史逻辑通论》、《人际同构的法哲学》、《制度文明》、《历史文化中的法学》、《法的自然精神导论》等,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

     
  ►个人简介
  汤欣
  法学博士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100084
  地址:清华大学明理楼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教育背景
  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8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履历
  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8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担任教职,荣获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度“十佳教师”称号。2000年以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证券法、公司法、民法总则、民法债权等研究生、双学士、本科生主干课程以及China’sCompanyLaw(LLMProgram)课程,2002年获清华大学法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度获“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一等奖,2012年荣获“清华大学凯原奖教金”。2002年在美国UniversityofWashington法学院访问研究,研究专题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2007年至2008年先后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在台湾大学法学院、美国ColumbiaUniversity法学院和以色列InterdisciplinaryCenterHerzliya的Radzyner法学院讲授“证券法”和“中国公司治理”课程。

  ►社会兼职
  多次应邀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著名大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接受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等部门邀请,参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拟订和论证工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参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工作。现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北京市、深圳及珠海经济特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次应邀到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半小时”等栏目担任专家嘉宾。

  ►研究领域
  商事法、民法

  ►研究概况近期研究课题
  1.汤欣,“《期货法》立法研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计划项目,并为该所草拟《期货法(建议草案)》相关章节,研究过程中。
  2.汤欣,“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新发展”,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计划项目,2014年7月完成研究报告初稿,9.7万字。
  3.汤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行政处罚委员会合作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并为中国证监会草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2010年2月完成研究报告,12万字。
  4.汤欣,《证券行政执法实效研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二局合作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课题主持人,2007年8月完成研究报告,8万字。
  5. 汤欣,《“私人总检察官”(Private Attorney General)制度及其在中国的运用》,美国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及中律原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课题主持人,2007年5月完成,课题主持人。
  6.汤欣,《证券法上的一般性反欺诈条款及隐含诉权理论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主持人,2012年结项,7万字报告。
  7.汤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5年5月完成,课题主持人,19万字。
  8.汤欣,《健全债券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境外经验及其借鉴》,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4年11月完成,课题主持人,5.6万字。
  9.汤欣,《证券交易所会员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4年2月完成,课题主持人,7万字。
  10.王保树、汤欣,《证券公司会员退出的法律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项目报告书,2003年12月完成,课题主持人,8万字。
  11.王保树(主持),《<公司法>学者建议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项目,2003年12月完成,课题研究人员。
  奖励与荣誉荣获北京大学法学院1999年度“十佳教师”称号,2002年获清华大学法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年度获“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清华大学优秀班(级)主任”一等奖,2012年荣获“清华大学凯原奖教金”。

  ►学术成果
  撰写专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主编《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控股股东法律规制比较研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释疑》,合著《走出困境: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及《商法总论》等多部教材,担任多部论文集副主编,六次主持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的“联合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外国法译评》、《法学家》、《清华法学》、《清华法学评论》、《当代法学》、《中国金融》、《民商法论丛》、《商事法论集》、《证券法学评论》、《南京大学法学评论》、《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丛》、《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导报》、《月旦财经法杂志》、《月旦民商法杂志》(台北)、China Quarterly(英国)、《同志社大学环球商业评论》(日本)、《釜山大学校法学研究》(韩国)等书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万字,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财经报纸上发表多篇文章。论文《论公司法的性格——强行法抑或任意法?》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2000年青年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论文《美国证券执法中的公平基金:问题与出路》获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论文《法律移植视角下的短线交易归入权制度》获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专著《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2012年获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二十周年庆典评选“经济法学优秀成果奖”。

  ►著作及编著
  1、汤欣,《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收购》(专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独著,31万字。
  2、汤欣,《私人诉讼与公共利益》(编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主编,35万字。
  3、汤欣等,《控股股东法律规制比较研究》(专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11月,第一作者,21万字。
  4、汤欣,《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释疑》(编著),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主编,37万字。
  5、赵立新、汤欣等,《走出困境: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职责与责任》,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主要撰稿人,35万字。
  6、汤欣:《证券法案例教程》,最高人民法院系列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即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章节;
  7、王保树、汤欣等,《公司重组:理论与实践》(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9月版,副主编,73万字。
  8、王保树、汤欣等,《非公司企业法制的当代发展》(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副主编,59万字。
  9、王保树、汤欣等,《实践中的公司法》(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9月版,副主编,98万字。
  10、王保树、汤欣等,《转型中的公司法的现代化》(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版,副主编,97万字。
  11、王保树、汤欣等,《公司收购:法律与实践》(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6月版,副主编,67万字。
  12、王保树、汤欣等,《投资者利益保护》(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副主编,65万字。
  13、王保树、汤欣等,《全球竞争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编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2月版,副主编,90万字。
  14、朱从玖主编,《上证研究2005年法制专辑》(参与写作),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第131-175页。
  15、王保树主编,《商法》(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参与写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256-281页。
  16、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参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21-161页。本书获得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个人简介
  陈建民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座右铭:因为我热爱,所以我站在讲台上。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学术兼职
  兼任北京市民商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研究领域
  知识产权法学

  ►研究概况
  1.1993年,参加北京市社科重点科研课题<北京市行政执法现状>的研究,负责调研和撰写北京市工商行政执法的现状与特点部分.整个课题完成并验收后,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2.1996-1997年,参加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课题<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的研究,负责合同欺诈专题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奖励与荣誉
  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优秀著作奖

  ►学术成果
  独著或主编的作品
  1.现代企业法律实务中国检察出版社10万字合著作者1996.1
  2.经济合同纠纷的应对与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28万字合著作者1996.6
  3.合同欺诈及预防人民法院出版社22万字独著1998.12
  4.知识产权名案代理法律出版社26万字主编1999.12
  5.知识产权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5万字编著2000.4
  合著作品
  1.经济法律大词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2.万事源大词典海洋出版社2万字合著1992.10
  3.经济合同法问答中国统计出版社4万字合著1993.11(第一作者)
  4.经济欺诈及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4万合著
  论文和其他
  1.论技术秘密及保护北京律师独著1996.5
  2.也谈是否有"灰色区域"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8.28
  3.从专利侵权责任性质谈侵权赔偿中国专利报独著1991.9
  4.当事人不服专利机关调处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一作者)法制日报合著1992.2
  5.专利权应属于谁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2.2
  6.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是法律赋予公众的权利航天知识产权独著1993.2
  7.保护名誉权与新闻舆论监督北师大学报独著1993.7.20
  8.协议管辖能以默示成立吗?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3
  9.合同欺诈的特点与具体表现中国律师报独著1996.4
  10.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要式法律行为中国技术市场报独著1997.8
  11.商标专用权和法人名称权的法律冲突及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7.10
  12.正确区分作品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北京律师独著1997.10
  13.商业秘密保护与竟业避止法制日报独著1997.12
  14.跨国特许经营标志权的法律冲突与解决法制日报独著1998.4
  15.跨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律师独著1998.6
  16.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形成北京律师独著1999.6

     
  ►个人简介
  施天涛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座右铭:静水流深

  ►教育背景
  西安交通大学文学学士(1983),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6)。

  ►工作履历
  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研究领域
  商法学、公司法

  ►学术成果
  出版学术著作10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代表著作有:《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财产法》(合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个人简介
  吕晓杰
  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1年-2004年,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博士
  1996年-199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1991年-1996年,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工学学士

  ►研究领域
  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

  ►研究概况
  2004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德国法及欧盟法项目研究学者
  1999年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1、《统一解释原则与WTO协定的国内效力》,载于《现代行政纷争》(日),成文堂(2004)
  2、《国际技术转让中的特许权使用费源泉地问题研究》,《清华法律评论》第四辑(2002)

     
  ►个人简介
  程洁
  副教授
  座右铭:淡泊敬诚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硕士(1996),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法学学士(1993)。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3-4),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访问学者(2001),中欧大学夏季研究班(1997)。

  ►学术兼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2006-7)

  ►研究领域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香港基本法、法律诊所教育

  ►研究兴趣领域
  1、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权限:审计、罢免、预算、监察专员、选举诉讼)
  2、违宪审查制度
  3、规范冲突与审查
  4、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5、信息公开制度(信息自由、隐私权与信息安全研究)
  6、宪法史(包括中国宪政史、家法与国法)
  7、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判例专题)

  ►讲授课程
  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法理与案例、民权法案比较研究、法律实务(公民权利救助)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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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