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 正文
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钱国旗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招生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鲁东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成员见附件1),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招生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有关学院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或书记)担任,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各学院要按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相关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及秘书组成,组长一般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
3、各有关学院须安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个学院不少于2人。
4、专业笔试(外国语学院和艺术学院除外)由研究生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学院选派监考教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的笔试、艺术学院各招生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测试,由相关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专业笔试及加试须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和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分数线执行一区A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附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10分、单科不限执行。
3、复试考生名单从线上考生中确定。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1.6。
4、一志愿线上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可以调剂部分非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及拟调入专业领域的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2)学术学位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应是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除涉及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或生源确系困难的专
业外,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专业学位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与自己本科所学专业学科背景须相同或相近,且原报考专业与拟调入我校的专业领域应具有相同的学科背景,一般不接收跨专业报考考生调剂。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或其难度高于我校初试要求的统考科目。
(4)报考其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分数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要求的,可申请调剂我校。
(5)调剂考生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是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名单的确定须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考试科目、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院校及专业等因素。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6)调剂工作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任何形式的预约报名。研究生院根据一志愿报考人数、一志愿上线人数、差额复试比例、往年招生录取情况、往年新生报到情况以及学位点建设等因素,确定各专业的调剂考生名额,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学院。学院负责筛选确定好调剂名单后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我校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学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6、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乘以相应系数折算后与复试成绩相加所得总成绩,从高到分排列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同时招收的专业,两种学习方式的考生分别排序。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分300分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其中复试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5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测试120分,英语听说测试30分)
(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分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0.6+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其中复试成绩按如下方法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测试120分,英语听说测试30分)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初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90分为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8、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专业除外)。两门科目均为笔试,科目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专业)、专业面试(含英语听说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诚信及求学态度等方面。复试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对往届生要特别注意审查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对应届生要特别注意审查是否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按时毕业),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各方面情况,要重视考察考生的求学愿望及诚信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
3、专业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笔试包含听力;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面试时须查看考生大学阶段成绩单)、工作业绩和科研情况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学习必需的英语运用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满分为150分,90分为合格线。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2、各有关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提出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的意见,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要留有完整的复试记录,各学院要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加试、笔试和面试),音像材料要在复试结束后刻盘密封并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存放保密室三年以上。
4、各学院须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的复试结果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五、监督与复议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研究生院将会同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可
根据需要选派工作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察。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本专业复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各单位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3、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复试小组要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4、复试工作期间,学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投诉人、申诉人须提交署本人姓名的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对投诉人或申诉人姓名保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电话0535-6681458;电子邮箱yzb@ldu.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535-6672424;电子邮箱jwb@ldu.edu.cn
六、其他事宜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考生复试报到时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请查看复试通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加分,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第一志愿考生拟申请调整复试专业(领域)(含全日制方向与非全日制方向调剂)的,须在复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科点负责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调剂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的申请为准。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4、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能够保证在校学习时间,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定向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向所在专业提交《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经本专业复试小组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考生未提出申请者,一律录取为非定向,录取类别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
5、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七月中旬以前,将其档案转至我校研究生院。
6、经学校研究,复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29日(周五)—— 3月31日(周日),具体安排详见《鲁东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日程表》(考生报到时发放)。
附件:1.鲁东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鲁东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3.鲁东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日程表
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鲁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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