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10-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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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族师范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2011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至今已培养8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学校实施双导师制、案例教学和协同培养,凝练的培养模式获全国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表彰。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专业
    计划招收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14个专业领域(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总规模预计为150名左右,其中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招生总规模最终人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我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基础教育教师,一般不招收高校在职教师。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1.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少数民族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书》。
    (六)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等另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另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根据有关规定,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3年。
    十、学费及奖励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暂为7000元/学年(具体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二)奖励
    1.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考生被录取入学、且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一次性奖励5000.00元人民币/生。
    2.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每年6000.00元助学金奖励。
    3.对优秀研究生按规定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十一、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yjsc.sgmt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三)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670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jsc.sgmtu.ed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兼传真)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南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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