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8-1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西南科技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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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1、具体要求
  (1)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地点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推免生到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进行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检查所有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参考要求: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考试科目: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由全国联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相关信息。
  四、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生个人档案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将委托培养协议书(www.gd.swust.edu.cn“资料下载”)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录检错误记录为“非唯一匹配学籍或学历,请核实”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在线验证码后(网址:yz.chsi.com.cn,电话:010-82336088-202),我校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学习时间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

  七、学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 注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6000(元/年)
  仅自筹经费、委培学生交纳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费
  6000(元/年)
  仅自筹经费、委培学生交纳
  法律硕士学费
  9000(元/年)
  
  MBA学费
  45000(元/生)
  
  翻译硕士学费
  30000(元/生)
  
  注:学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八、特别提示
  (一)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网报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准确信息,凡由于考生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复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三)关于研究生复试科目、自命题初试考试大纲、奖励资助、专业及学院介绍等未尽事宜,请于研究生部网页查询(www.gd.swust.edu.cn)。
  欢迎全国学子报考西南科技大学!
  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邮编:621010)
  联系电话:0816-6089117(FAX),6089115
  联系部门: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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