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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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考研需要过四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机构和我校公布的要求进行选择报考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定(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考点的选择
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接收全国报考我校的音乐与舞蹈学(130200,其中①舞蹈教育:中小学舞蹈教育与教学研究、②东北民族民间舞蹈研究、③舞蹈表演及教学研究、美术学(130400,其中①中国画、②油画、③雕塑、④美术教育专业方向)、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其中①表演、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③京剧表演、④戏曲音乐、⑤戏曲表演形体训练、广播电视(135105,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135106)、风景园林硕士(095300)专业的考生报名;上述专业方向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即考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需在我校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点为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选择报考点。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六、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时间12月27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美术学(中国画、油画、雕塑、美术教育方向)、美术专业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时间为3-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应试,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前在我校网站通知。
6.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打印准考证后,参加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缴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10.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1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网站通知中写明。
十、调剂
我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五、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六、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目前我校对外交流广泛,校级合作紧密,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七、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022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7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音乐史论各研究方向、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各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等理论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校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校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理论研究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吉林艺术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吉林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艺术学理论(130100)、音乐与舞蹈学(130200)、美术学(130400)、戏剧与影视学(130300)、设计学(130500)、音乐(135101)、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舞蹈(135106)、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00)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上述专业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
4、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专业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考生凭下载打印并盖章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10、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
我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三、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目前我校对外交流广泛,校级合作紧密,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五、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20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音乐文化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传播研究、东北民族口传文化与非遗研究、东北流域文化研究、艺术史、艺术理论、影视编导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校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由于我校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每间8人。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校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住宿费每生每年400元。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理论研究所、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2019年吉林艺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拥有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后导致不能考试或不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5日-12日(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交费并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能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需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考生凭下载打印并盖章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请在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拟录取的新生如欲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在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连续举办13届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并牵头成立中俄艺术高校联盟。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9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音乐文化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东北戏曲音乐研究、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传播研究、东北民族口传文化与非遗研究、艺术史、艺术理论、影视编导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校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
研究生处网址: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吉林艺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据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吉林艺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拥有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后导致不能考试或不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交费并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能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需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考生凭下载打印并盖章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请在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拟录取的新生如欲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在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连续举办12届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8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9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音乐文化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中国戏剧历史与理论研究、东北戏曲音乐研究、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传播研究、东北民族口传文化与非遗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批评、艺术美学、影视编导、电影剧作与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校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
研究生处网址: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2018考研预报名即将开始,考研派手把手教你考研预报名,
2016年吉林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年限
我校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6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戏剧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美学、艺术批评、影视编导、影视批评、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院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
研究生处网址: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实习编辑:史若阳)
吉林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6.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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