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6:3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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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考研要求四六级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拟在药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可进入)》
二、招考方式
1.本科直接攻博
本科直接攻博是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普通招考
(1)统一考试入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包括初试和复试。
(2)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三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9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其中,直接攻博的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博士招生计划的20%。
四、学制
2022年,我校通过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招收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报名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二、三年级在学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学习目的明确,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6.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其中,推荐免试入学的国家理科基地班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3),其他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并不得有不及格记录。
(2)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本年级的前60%。
(3)申请药剂学和药物分析学,截止2022年3月1日前,硕士阶段须取得以下1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英文SCI研究型论文(不含综述),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②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④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
(4)取得条件(3)中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免除成绩要求破格申请硕博连读。
(二)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2019年3月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申请者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英文SCI论文。
7.截止2022年3月1日前,取得以下1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1)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SCI研究型论文(不含综述)。
(2)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3)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4)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
(5)毕业后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三)统一考试入学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6.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少于7门,并取得学分。
(4)自2019年1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4001自然辩证法和4002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4001自然辩证法和4003药事管理学)。
六、工作程序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深入考察(考察结果将在“网上确认”环节中录入),考察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报名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2月21日-2月27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日-4月11日 |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3.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兼职导师仅接受统一考试入学的考生报考。
(2)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的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材料提交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1日-3月2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3日-4月14日 |
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syphu.edu.cn/pas)提交申请材料
3.相关要求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信息表中其他内容无需填写)。
(2)二代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在学/应届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zwfw.cscse.edu.cn/)。
(4)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6)科研能力介绍材料(应包含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以及博士课题研究设想,请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7)报名条件要求的代表性证明材料(限所需考生提供,以“招生管理系统”要求为准)。
(8)《关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往届生)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说明》(附件3,适用于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中的往届生)。
(9)《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10)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2)。
申请材料中1-8纸质版材料须按顺序一起钉装;申请材料中9-10须按填表说明书写,不用上传电子版,纸质版须按顺序一起钉装。以上纸质材料均于参加考核或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申请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网上确认
2022年,我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报考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和评价科研创新能力,给出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成功名单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确认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1日-3月3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 |
统一考试入学考生,请在2022年4月21日-4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其它考生请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六)考核(考试)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考核(考试)时间 | 备注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 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7日-3月8日 | 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学院网站,及时查看详见时间和具体安排 |
2 | 统一考试入学(初试) | 2022年4月23日-4月24日 | |
统一考试入学(复试) | 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 |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及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2022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2014年起,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还设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也设立专门受理举报招生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024-43520089)及邮箱(syphuyz@126.com)。
九、其他
(一)我校2022年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点击可进入)》。
(二)以上日程安排为拟定安排,如有变化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三)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导师的作用,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院考核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招生简章做出相应调整。
(五)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邮编:117004
网 址:https://grs.syphu.edu.cn/ 微 信 号:syphuyjsy
联系电话:024-43520089/98 E-mail:syphuyz@126.com
咨询QQ群:426093136(凭“报考专业简称-姓名”申请加入)
(七)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咨询电话 | 联系老师 |
001 | 药学院 | 024-43520501 | 马嘉黛老师 |
002 | 制药工程学院 | 024-43520237 | 杨艺宁老师 |
003 | 中药学院 | 024-43520700 | 高明爽老师 |
004 | 生命科学与制药学院 | 024-43520900 | 刘袁媛老师 |
005 | 工商管理学院 | 024-23986543 | 常天宇老师 |
00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24-43520300 | 高楠老师 |
008 | 无涯创新学院 | 024-23986165 | 梁笑楠老师 |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拟在药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可进入)》
二、招考方式
1.本科直接攻博
本科直接攻博是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普通招考
(1)统一考试入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包括初试和复试。
(2)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三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
主要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及以硕士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9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其中,直接攻博的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博士招生计划的20%。
四、学制
2022年,我校通过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招收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报名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二、三年级在学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学习目的明确,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6.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其中,推荐免试入学的国家理科基地班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3),其他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并不得有不及格记录。
(2)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本年级的前60%。
(3)申请药剂学和药物分析学,截止2022年3月1日前,硕士阶段须取得以下1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英文SCI研究型论文(不含综述),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②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④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
(4)取得条件(3)中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免除成绩要求破格申请硕博连读。
(二)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2019年3月1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申请者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CET-6成绩≥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英文SCI论文。
7.截止2022年3月1日前,取得以下1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1)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SCI研究型论文(不含综述)。
(2)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3)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4)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
(5)毕业后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三)统一考试入学考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6.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少于7门,并取得学分。
(4)自2019年1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2篇或2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4001自然辩证法和4002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4001自然辩证法和4003药事管理学)。
六、工作程序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深入考察(考察结果将在“网上确认”环节中录入),考察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报名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2月21日-2月27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日-4月11日 |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3.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兼职导师仅接受统一考试入学的考生报考。
(2)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的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材料提交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1日-3月2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3日-4月14日 |
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syphu.edu.cn/pas)提交申请材料
3.相关要求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考生签名处签名,信息表中其他内容无需填写)。
(2)二代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在学/应届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zwfw.cscse.edu.cn/)。
(4)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http://www.cdgdc.edu.cn/)。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6)科研能力介绍材料(应包含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以及博士课题研究设想,请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7)报名条件要求的代表性证明材料(限所需考生提供,以“招生管理系统”要求为准)。
(8)《关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往届生)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说明》(附件3,适用于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中的往届生)。
(9)《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10)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2)。
申请材料中1-8纸质版材料须按顺序一起钉装;申请材料中9-10须按填表说明书写,不用上传电子版,纸质版须按顺序一起钉装。以上纸质材料均于参加考核或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申请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网上确认
2022年,我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报考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和评价科研创新能力,给出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成功名单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确认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1日-3月3日 |
2 | 统一考试入学 | 2022年4月13日-4月15日 |
统一考试入学考生,请在2022年4月21日-4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其它考生请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六)考核(考试)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考核(考试)时间 | 备注 |
1 |
申请考核制(药学、中药学) 硕博连读 |
2022年3月7日-3月8日 | 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学院网站,及时查看详见时间和具体安排 |
2 | 统一考试入学(初试) | 2022年4月23日-4月24日 | |
统一考试入学(复试) | 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 |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及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2022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2014年起,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5000元/人/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最新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还设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也设立专门受理举报招生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024-43520089)及邮箱(syphuyz@126.com)。
九、其他
(一)我校2022年生物与医药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点击可进入)》。
(二)以上日程安排为拟定安排,如有变化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三)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导师的作用,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院考核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招生简章做出相应调整。
(五)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邮编:117004
网 址:https://grs.syphu.edu.cn/ 微 信 号:syphuyjsy
联系电话:024-43520089/98 E-mail:syphuyz@126.com
咨询QQ群:426093136(凭“报考专业简称-姓名”申请加入)
(七)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咨询电话 | 联系老师 |
001 | 药学院 | 024-43520501 | 马嘉黛老师 |
002 | 制药工程学院 | 024-43520237 | 杨艺宁老师 |
003 | 中药学院 | 024-43520700 | 高明爽老师 |
004 | 生命科学与制药学院 | 024-43520900 | 刘袁媛老师 |
005 | 工商管理学院 | 024-23986543 | 常天宇老师 |
00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24-43520300 | 高楠老师 |
008 | 无涯创新学院 | 024-23986165 | 梁笑楠老师 |
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包括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其中,直接攻博招生简章单独公布。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135 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其中,直接攻博的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博士招生计划的 20%。
三、招生类别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只招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四、学制
我校 2020 年通过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5 年,其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其中,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五、报名条件
(一)硕博连读类考生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二、三年级在学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 学习目的明确,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6.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满足相应的条件, 其中,推荐免试入学的国家理科基地班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3),其他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并不得有不及格记录。
(2)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 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本年级的前 60%。
(3)申请药剂学和药物分析学,截止 2021 年 3 月 1 日前,硕士阶段须取得以下 1 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①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 1 篇或 1 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英文 SCI 研究型论文(不含综述),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②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③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④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二等奖及以上。
(4)满足条件(3)的申请者可免除成绩要求破格申请硕博连读。
(二)申请考核制类考生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申请者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CET-6 成绩≥425 分。
(2)托福(TOEFL)成绩≥85 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5)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英文 SCI 论文。
7.截止 2021 年 3 月 1 日前,取得以下 1 项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
(1)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 SCI 研究型论文
(不含综述)。
(2)以第一作者自然排序第一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中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不含综述)。
(3)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4)获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的二等奖及以上。
(5)毕业后获得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三)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类考生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6.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少于 7 门,并取得学分。
(4)自 2018 年 1 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
相关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六、工作程序
(一)导师考察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同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报考材料提供给报考导师,导师通过材料审核、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深入考察(考察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考察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报名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2 月 28 日 |
2 |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
2021 年 4 月 1 日-4 月 12 日 |
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补报。3.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兼职导师仅接受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报考。
(2)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材料提交
申请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yjs.syphu.edu.cn/pas/ks)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提交时间
1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2021 年 3 月 1 日-3 月 2 日
2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021 年 4 月 14 日-4 月 15 日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信息核对无误后, 考生签名处签名,信息表中其他内容无需填写)。
(2)二代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往届硕士生:《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非学历教育人员(只获硕士学位):学位网硕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dgdc.edu.cn/),
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zwfw.cscse.edu.cn/)。
(4)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还须提供学位网学士学位查询结果页面(具体获取方式详见
http://www.cdgdc.edu.cn/)。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6)科研能力介绍材料(应包含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以及博士课题研究设想,请做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
(7)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限所需考生提供,以“招生管理系统”要求为准)。
(8)《关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往届生)提供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说明》(附件 3,适用于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中的往届生)。
(9)《沈阳药科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 1)。
(10)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附件 2)。
申请材料中 1-8 纸质版材料须按顺序一起钉装;申请材料中 9-10 须按填表说明书写,不用上传电子版,纸质版须按顺序一起钉装。以上纸质材料均于参加考核或复试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申请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网上确认
2021 年,我校将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形式进行。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学籍、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报考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和评价科研创新能力,给出导师考察意见。学籍学历情况、提交材料及导师考察情况均合格视为网上确认成功。网上确认成功名单将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syphu.edu.cn/pas/k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序 |
招生类型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1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
2021 年 3 月 5 日-3 月 9 日 |
2 |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
2021 年 4 月 22 日-4 月 25 日 |
序 |
招生类型 |
考核(初试)时间 |
备注 |
1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
2021 年 3 月 8 日-3 月 9 日 |
考核要求详见 2021 年 3 月 5 日左右各学院网站发布的考核方案 |
2 |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
2021 年 4 月 24 日-4 月 25 日 |
初试安排详见2021 年4 月研究生院网站;复试事宜另行通知 |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考核录取方案、考核结果及指标情况提出拟录取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奖项名称 |
金额 |
获奖比例 |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国家下达指标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
直接攻博 |
3000 元/人 |
100% |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
10000 元/人 |
实际获得人数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直接攻博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100% |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十余项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 |
八、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也设立专门受理举报招生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 024-43520089 ) 及邮箱
(syphuyz@126.com)。
九、其他
(一)以上日程安排为拟定安排,如有变化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
(二)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导师的作用,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院考核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招生简章做出相应调整。
(四)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溪湖区)华佗大街 26 号明德楼 235,邮编:117004网 址:https://grs.syphu.edu.cn/ 微 信 号:syphuyjsy
联系电话:024-43520089/98 E-mail:syphuyz@126.com 咨询 QQ 群:426093136(凭“报考专业简称-姓名”申请加入)
(六)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咨询电话 | 联系老师 |
001 | 药学院 | 024-43520501 | 马嘉黛老师 |
002 | 制药工程学院 | 024-43520237 | 张达盼老师 |
003 | 中药学院 | 024-43520700 | 高明爽老师 |
004 | 生命科学与制药学院 | 024-43520900 | 王金悦老师 |
005 | 工商管理学院 | 024-23986543 | 刘金生老师 |
00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24-43520300 | 高楠老师 |
008 | 无涯创新学院 | 024-23986165 | 梁笑楠老师 |
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我校 2020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133 人左右(具体招生数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 2020 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四种类型。前三种类型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普通招考类型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类型。直接攻博的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博士招生计划的 20%,申请考核制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博士招生计划的 30%。
我校 2020 年通过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5 年,通过申请考核制、硕博
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类型招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全日制定
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4 年。因故不能在基本学制内正常毕业的最长可延长 2 年。
我校 2020 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 133 人左右(具体招生数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我校 2020 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为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四种类型。前三种类型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普通招考类型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类型。直接攻博的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博士招生计划的 20%,申请考核制招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专业博士招生计划的 30%。
我校 2020 年通过直接攻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5 年,通过申请考核制、硕博
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类型招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全日制定
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4 年。因故不能在基本学制内正常毕业的最长可延长 2 年。
凡延长学籍的研究生均需办理学籍延长手续才可保留学籍,否则基本学制内的学习期满学籍将自动取消。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相关要求 1.直接攻博类考生
(1) 报考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药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海军军医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校或学科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报考中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校或学科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年龄在 60 岁以下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直接攻博录取的博士。
2.申请考核制类考生
(1) 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各招生学科的基本要求(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相关要求 1.直接攻博类考生
(1) 报考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药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海军军医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校或学科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 报考中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校或学科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年龄在 60 岁以下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直接攻博录取的博士。
2.申请考核制类考生
(1) 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为 985、211 或我校毕业生;或者申请者本科或硕士毕业院校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3) 全国大学英语(CET-4)四级≥425 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 分或雅思(IELTS) 成绩>6.0 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4) 截止申请当年 11 月 14 日前,申请者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一作)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文章要求以各学科公布的条件为准,需要提供出版、接收函或 DOI 号等证明);
(5)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
备注:以上条件以报名前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普通招考类考生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少于 7 门,并取得学分;
④自 2017 年 1 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⑤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4.硕博连读类考生
(1) 本校在学硕士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学习目的明确,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3) 全国大学英语(CET-4)四级≥425 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 分或雅思(IELTS) 成绩>6.0 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4) 截止申请当年 11 月 14 日前,申请者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一作)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文章要求以各学科公布的条件为准,需要提供出版、接收函或 DOI 号等证明);
(5)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
备注:以上条件以报名前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普通招考类考生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少于 7 门,并取得学分;
④自 2017 年 1 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⑤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4.硕博连读类考生
(1) 本校在学硕士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学习目的明确,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科学作风严谨,实事求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备硕博连读条件。
(2) 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满足相应的条件,其中,推荐免试入学的国家理科基地班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其他推荐免试入学的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③,其他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并不得有不及格记录。
②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本年级的前 60%。
③硕士阶段(截止申请当年 5 月 1 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1 篇或 1 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 SCI 收载论文,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各学科可根据学科情况确定是否执行该条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案后如需改动须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
④如不符合第(2)点成绩要求的学生,在硕士阶段(截止申请当年 5 月 1 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高影响因子 SCI 收载论文(由各自学科认定),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可免除成绩要求破格申请硕博连读。
备注:以上条件以报名前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
2020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 直接攻博生:获得 2020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要求,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其他类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严格按照我校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考试科目并牢记本人报名号。
①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合格并不得有不及格记录。
②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学分绩(平均学分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课程总学分数)达到本年级的前 60%。
③硕士阶段(截止申请当年 5 月 1 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1 篇或 1 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 SCI 收载论文,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各学科可根据学科情况确定是否执行该条标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案后如需改动须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
④如不符合第(2)点成绩要求的学生,在硕士阶段(截止申请当年 5 月 1 日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本人硕士课题相关的高影响因子 SCI 收载论文(由各自学科认定),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可免除成绩要求破格申请硕博连读。
备注:以上条件以报名前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
2020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各环节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序 |
招生类型 |
网上报名时间 |
1 |
直接攻博 |
2019 年 9 月 24-10 月 25 日 |
2 |
申请考核制 |
2019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4 日 |
3 |
普通招考 |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 |
4 |
硕博连读 |
2020 年 4 月 23 日-5 月 1 日 |
3. 网上报名以诚信为基础,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 5 年内不接受该考生报考。
4.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普通招考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兼职导师仅接受普通招考考生报考。
6. 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1. 申请考核类考生:2019 年 11 月 15 日,考生持报考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南校区明德
楼 235 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规定时间无法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则考生需在 11 月
13 日前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的方式将报考材料传递至我办。
2. 普通招考类考生:2020 年 3 月 9 日,考生持报考材料到我校南校区(具体要求另行
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规定时间无法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则考生需在 3 月 1 日
-4 日期间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的方式将报考材料传递至我办。
3.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类考生: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 《沈阳药科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内含专家推荐信)》(附件1,请用 A4 纸打印单独左侧装订);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4.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仅普通招考接受定向就业考生报名。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录取后不需要调入人事档案,但需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保证在校学习时间。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兼职导师仅接受普通招考考生报考。
6. 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在报名阶段经考生确认以后,复试录取阶段及入学以后均不得更改。
(二)现场确认
1. 申请考核类考生:2019 年 11 月 15 日,考生持报考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南校区明德
楼 235 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规定时间无法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则考生需在 11 月
13 日前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的方式将报考材料传递至我办。
2. 普通招考类考生:2020 年 3 月 9 日,考生持报考材料到我校南校区(具体要求另行
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规定时间无法到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则考生需在 3 月 1 日
-4 日期间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的方式将报考材料传递至我办。
3. 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类考生: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 《沈阳药科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内含专家推荐信)》(附件1,请用 A4 纸打印单独左侧装订);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3. 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考生可先寄复印件,考前交验原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时递交);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5. 政治审查表一份(附件 2,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6. 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本科阶段和进修硕士阶段课程的成绩单,直接攻博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 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各类型考生需要提供的特殊材料1.申请考核类考生:
①英语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英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②英文 SCI 学术论文复印件(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
2.普通招考(限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考生: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
②2017 年 1 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3. 硕博连读类考生:需要提交报考学科所要求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复印件。
4. 其它: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 5 年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六、考试时间与要求
4. 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考生类型 |
研究生阶段 |
本专科阶段 |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已获非全日硕士学位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
应届硕士研究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应届本科生(推免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同等学力考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6. 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本科阶段和进修硕士阶段课程的成绩单,直接攻博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 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二)各类型考生需要提供的特殊材料1.申请考核类考生:
①英语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英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②英文 SCI 学术论文复印件(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
2.普通招考(限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考生: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
②2017 年 1 月起,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3. 硕博连读类考生:需要提交报考学科所要求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复印件。
4. 其它: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 5 年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六、考试时间与要求
(一)直接攻博
拟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
(二)申请考核制
考核时间拟定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11 月 29 日,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考核方案(一般在
2019 年 11 月 23 日左右发布)。
(三)普通招考
初试时间定于 2020 年 4 月 18、19 日,初试具体安排将在 2020 年 4 月初在网站另行通知,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无英语听力,英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5 月上旬,具体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在网站另行通知
(四)硕博连读
答辩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5 月上旬,答辩具体安排将在 2020 年 5 月初在网站另行通知。
七、学费
我校 2020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八、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九、其他
(一)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 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拟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
(二)申请考核制
考核时间拟定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11 月 29 日,具体要求详见各学科考核方案(一般在
2019 年 11 月 23 日左右发布)。
(三)普通招考
初试时间定于 2020 年 4 月 18、19 日,初试具体安排将在 2020 年 4 月初在网站另行通知,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无英语听力,英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复试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5 月上旬,具体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在网站另行通知
(四)硕博连读
答辩时间拟定于 2020 年 5 月上旬,答辩具体安排将在 2020 年 5 月初在网站另行通知。
七、学费
我校 2020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八、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奖项名称 |
金额 |
获奖比例 |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8%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直接攻博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100% |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普通招考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十多项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 |
|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
10000 元/人 |
实际获得人数 |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grs.syphu.edu.cn/)。
(三)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 系 人:杨亚明老师、吴海霞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沈阳药科大学明德楼 235 室研究生院
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89;024-43520098
官方微信:“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微信号:syphuyjsy)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考核制
(一)报名条件
1. 中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为 985、211 或我校毕业生;或者申请者本科或硕士毕业院校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4. 全国大学英语(CET-4)四级≥425 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 分或雅思(IELTS)成绩>6.0 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5. 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一作)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文章要求以各学科公布的条件为准);
6.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7. 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8.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中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一年以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为 985、211 或我校毕业生;或者申请者本科或硕士毕业院校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课程,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4. 全国大学英语(CET-4)四级≥425 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 分或雅思(IELTS)成绩>6.0 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
5. 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一作)发表过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 SCI 学术论文(文章要求以各学科公布的条件为准);
6.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7. 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8.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 申请者仅限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我校全职博导(不含兼职导师),而且每位老师仅能招收1名通过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9 日;
2. 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http://yz.chsi.com.cn/bsbm,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最后一页个人自述、考生人事部门意见不用填写,最后一项考生签名必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08:30-11:30,13:30-16:00)
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235 办公室(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
2.申请材料的内容
(1) 《沈阳药科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 1,单独左侧装订);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统一(须用 A4 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
(2)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务必本人签字确认);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仅应届生提交);
(4) 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仅往届生提交);
(5) 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原章);
(6) 学信网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硕士学籍认证报告(仅应届生提交);
(7) 英语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英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8) 英文 SCI 学术论文复印件(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
(9) 政治审查表一份(附件 2,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 如不能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请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将以上报名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请用“顺丰快递”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联系地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四)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于 11 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示审核结果,请注意查看。
(五)报到及考核
1.报到:201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水平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核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
3. 考试地点:沈阳药科大学。
备注:以上具体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4. 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3: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5 其它: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按“普通招考”的方式报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一)报名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
1.中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
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 1、3、4 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 7 门(包括第一外国语、2 门政治理论课及 4 门以上专业必修课),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
4. 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
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5. 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
2. 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http://yz.chsi.com.cn/bsbm,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3. 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 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08:30-11:30,13:30-16:00)
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235 办公室(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 2.申请材料的内容
(1) 《沈阳药科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 1,单独左侧装订);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统一(须用 A4 打印或复印)左侧修订:
(2)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务必本人签字确认);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仅应届生提交);
(4) 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仅往届生提交);
(5) 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原章,同等学力考生不用提交);
(6) 学信网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硕士学籍认证报告(仅应届生提交);
5. 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
2. 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http://yz.chsi.com.cn/bsbm,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3. 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 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08:30-11:30,13:30-16:00)
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235 办公室(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 2.申请材料的内容
(1) 《沈阳药科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 1,单独左侧装订);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统一(须用 A4 打印或复印)左侧修订:
(2)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务必本人签字确认);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仅应届生提交);
(4) 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仅往届生提交);
(5) 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原章,同等学力考生不用提交);
(6) 学信网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硕士学籍认证报告(仅应届生提交);
(7) 同等学力考生职称、成绩及论文证明材料(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
②7 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③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8) 政治审查表一份(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
3.如不能参加现场提交申请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请用“顺丰快递”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联系地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四)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左右公布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询审核结
果,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4 月 12 日来我校报到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到及考试
1. 考试报到: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00。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到指定地点报到。
2. 考试时间:2019 年 4 月 13 日—4 月 14 日,复试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
备注:以上具体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4. 考试方式:笔试,初试无英语听力,英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 4 月左右进行,2019 年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请 2019 年 4 月中下旬登
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我校 2019 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方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我校 2019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①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职务聘任书复印件一份(须加盖证明公章);
②7 门以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由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盖章);
③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上发表的 2 篇或 2 篇以上系列科研论文;
(8) 政治审查表一份(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
3.如不能参加现场提交申请的考生,请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请用“顺丰快递”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联系地址),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四)报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左右公布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询审核结
果,对于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4 月 12 日来我校报到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报到及考试
1. 考试报到: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00。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到指定地点报到。
2. 考试时间:2019 年 4 月 13 日—4 月 14 日,复试事宜待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3. 考试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
备注:以上具体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4. 考试方式:笔试,初试无英语听力,英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三、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报名工作一般在每年 4 月左右进行,2019 年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请 2019 年 4 月中下旬登
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看我校 2019 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方案。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我校 2019 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 | 金额 | 获奖比例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8%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普通招考)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十多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 |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 10000 元/人 | 实际获得人数 |
五、其他
(一)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报考。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grs.syphu.edu.cn/)。
(四)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 系 人:杨亚明老师、吴海霞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沈阳药科大学行政楼 235 室研究生院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89;024-43520098
官方微信:“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微信号:syphuyjsy)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 1931 年始建于江西瑞金,前身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关怀下创办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调剂班,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辽宁省“双一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药学、中药学两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
学校自 1956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国内高校推荐免试生、直接攻博生的院校。学校学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医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 2 个(药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9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7 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5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 3 个。药剂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药学一级学科水平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药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A”级,中药学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为并列第四档。根据第三方评价 2021 年 3 月发布的数据,学校在全球高
校和研究机构中进入前 0.25%,世界排名 1826 位,国内排名 134 位;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 3 个学科稳定进入 ESI 全球前 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前 0.066%,世界排名 67 位,国内排名第 8,是辽宁高校国内排名最高、省属高校中唯一进入全球前 1‰的学科。根据自然指数 2020 年排名,学校进入全国TOP200、排名第 147 位。近 5 年入选 Elsevier 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29 人次,在“药理学、毒理学和药剂学”领域排名全国第一。
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现在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万人计划”科技
创新领军人才 1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1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
选 4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1 人,全国模范教师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入选者 1 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2 人,全国药学专业学
位教指委委员 1 人,中科院“百人”1 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12 人,国家有
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 人,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 1 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 人,教育部创新团队 1 个。现有博士生导师 197 人,其中兼职博导 85 人;硕士
生导师 248 人,其中兼职硕导 83 人。
学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秉承“以药学研究为特色,向大健康产业全域延伸”的发展思想,建成了集科技创新、技术孵化、成果转化、药品监管服务于一体的“3+1”型药物创新体系。体系拥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 54 个,包括国家药物创新综合性平台、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基于靶点的药物设计与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涵盖了新药临床前研发完整技术链,部分功能与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接轨。学校在在创新药物设计与发现、药物递送系统开发、新药筛选、药物质量控制、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等领域取得长足进步,多相脂质体、粉体学、中药质量化学模式识别、脑科学研究、“配体包埋式”主动靶向纳米粒、前体药物、毒理代谢、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等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1 项;获得新药证书 137 个,其中一类新药证书 10 个。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累计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4400 余项,合同额 15
亿元,其中合同额超亿元重大成果 4 项,帮助医药行业增加产值数百亿元。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丹麦、俄罗斯、日本、韩国
等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 72 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加大
海外人才的引智力度,建立了 1 个国家级引智基地,每年聘请几十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科研合作;积极拓展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海外实习基地建设等国际交流项目;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层次合作,引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新时期,学校向特色鲜明、多学科交叉、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药科大学目标迈进,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
生导师 248 人,其中兼职硕导 83 人。
学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秉承“以药学研究为特色,向大健康产业全域延伸”的发展思想,建成了集科技创新、技术孵化、成果转化、药品监管服务于一体的“3+1”型药物创新体系。体系拥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 54 个,包括国家药物创新综合性平台、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基于靶点的药物设计与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中药质量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涵盖了新药临床前研发完整技术链,部分功能与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接轨。学校在在创新药物设计与发现、药物递送系统开发、新药筛选、药物质量控制、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等领域取得长足进步,多相脂质体、粉体学、中药质量化学模式识别、脑科学研究、“配体包埋式”主动靶向纳米粒、前体药物、毒理代谢、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等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技术水平,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1 项;获得新药证书 137 个,其中一类新药证书 10 个。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累计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 4400 余项,合同额 15
亿元,其中合同额超亿元重大成果 4 项,帮助医药行业增加产值数百亿元。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丹麦、俄罗斯、日本、韩国
等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 72 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加大
海外人才的引智力度,建立了 1 个国家级引智基地,每年聘请几十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科研合作;积极拓展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海外实习基地建设等国际交流项目;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层次合作,引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新时期,学校向特色鲜明、多学科交叉、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药科大学目标迈进,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
沈阳药科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条 我校 2022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时安排 1420 名,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
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我校 202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括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与对外公开招生全部计划,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最终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
第二条 我校拟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报名参加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含雅思 IELTS≥6.0、托福 TOEFL≥85 分等)
(2) 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3)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请提供原件)须于报名截止(2021 年 10 月 25 日,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我校 2022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时安排 1420 名,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
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我校 202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括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与对外公开招生全部计划,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最终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
第二条 我校拟设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章 学制
第三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名参加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含雅思 IELTS≥6.0、托福 TOEFL≥85 分等)
(2) 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3)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请提供原件)须于报名截止(2021 年 10 月 25 日,
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日语考生英语必须达到国家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将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入学后改学英语。
6.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六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其中,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日语考生英语必须达到国家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将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入学后改学英语。
6.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 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六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5 日-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其中,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
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八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结束 10 天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证证明。
第九条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八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结束 10 天内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证证明。
第五章 打印准考证
第九条 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试
第十条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目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12 月 2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 月 25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上午 业务课二
第十一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203 日语、302 数二、303 数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1.611 药学基础综合和 349 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 300 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 75 分,其中单选题 25 道 50 分,多选题 10 道 10 分,判断
题 15 道 15 分。
2.612 中药学综合和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 300 分,每门课程占 100 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3.615 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 300 分。有机、分析和物理化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 60 分,其中单选题
25 道 50 分,多选题 10 道 10 分;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 120 分,题型不限。
第七章 复试、调剂与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22 年 3 月-4 月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无机化学和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第十三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我校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为:8000 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奖助政策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生,获奖比例
5. 符合我校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为:8000 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奖助政策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金额 | 获奖比例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8 | |
直博生学业奖学金 | 推荐免试(直博生) | 10000 元/人/年 | 100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全国统一考试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全国统一考试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
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左右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人/年 | 4 | |
推免生学业奖学金 | 推荐免试 | 10000 元/人/年 | 100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全国统一考试 |
一等:8000 元/人/年 | 30 | |
二等:4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 |
全国统一考试 |
一等:8000 元/人/年 | 30 | |
研究生学业奖学 | 二等:4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 元/人/年 | 100 | ||
硕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6000 元/人 | 5左右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30000 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生,获奖比例
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直博生学业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的博士生,只要博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推免生学业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
3. 推免生学业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生,只要硕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推免生学业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
4.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金。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5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 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5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3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4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调剂生不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学生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3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4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
6.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 25000 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100%。
7. 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 20 余项,每年总奖
金数 100 余万元,获奖人数 160 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 2500 美元/生(约合人民币 16000 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 直博生学业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的博士生,只要博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推免生学业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
3. 推免生学业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生,只要硕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推免生学业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
4.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金。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5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 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5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3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4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调剂生不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8000 元/生·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学生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3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4000 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40%。
6.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 25000 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 6000 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 100%。
7. 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 20 余项,每年总奖
金数 100 余万元,获奖人数 160 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 2500 美元/生(约合人民币 16000 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grs.syphu.edu.cn/
第二十一条 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二条 我校单位代码 10163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溪湖区)华佗大街 26 号明德楼 235,邮编:117004,建议用EMS、顺丰邮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网址:https://grs.syphu.edu.cn/ 电子邮箱: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89,43520098
研究生院微信号:syphuyjsy
第二十三条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招生学院 | 联系电话 |
001 药学院 | 024-43520501 |
002 制药工程学院 | 024-43520237 |
003 中药学院 | 024-43520700 |
004 生命科学与制药学院 | 024-43520900 |
005 工商管理学院 | 024-23986543 |
006 医疗器械学院 | 024-43520350 |
007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024-43520300 |
008 无涯创新学院 | 024-23986165 |
沈阳药科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我校2021年招生计划暂时按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列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
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括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与对外公开招生全部计划,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最终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
第二条我校拟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章学制
第三条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含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5分等)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核心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绩单请提供原件)须于报名截止(2020年10月31
日,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日语考生英语必须达到国家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将成绩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四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第五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第六条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
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其中,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八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结束10天内向我校研究招办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证证明。
第五章打印准考证
第九条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初试
第十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一条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1.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
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
判断题15道15分。
2.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
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3.615药剂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
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有机和分析部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60分,其中单选题25
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物理化学占60分,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120分,题型不限。
第七章复试、调剂与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要求制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4月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无机化学和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第十三条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我校规定的其它调剂条件。
第十四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非定向就业”考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为:8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第十八条奖助政策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金额 | 获奖比例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 元/人/年 | 8%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直博生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100% | |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5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50% | |||
普通招考 |
一等:10000 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 元/人/年 | 100% | ||
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2000 元/人 | 10%左右 | ||
优秀生源奖学金 | 10000 元/人 | 实际人数 | ||
优秀生源奖学金(直博生) | 3000 元/人 | 实际人数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 元/人/年 | 4% | |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
推荐免试 | 一等:8000 元/人/年 | 100% | |
全国统一考试 |
一等:8000 元/人/年 | 30% | ||
二等:4000 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 元/人/年 | 100% | ||
硕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 元/人-16000 元/人 | 5%左右 | ||
优秀生源奖学金 | 3000 元/人 | 实际人数 |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推免生只要硕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资格,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学生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3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4)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20余项,每年
总奖金数100余万元,获奖人数16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2500美元/生(约合人民币16000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或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药学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的高校和中药学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的高校(毕业于我校的学生要求毕业学分绩达到3.4以上)学生,以及直博生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入学报到时颁发。备注:奖助学金评选规定如有变化,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第九章其它
第十九条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grs.syphu.edu.cn/
第二十一条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单位代码10163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区(溪湖区)华佗大街26号明德楼235,邮编:117004,建议用EMS、顺丰邮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网址:https://grs.syphu.edu.cn/电子邮箱: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89,43520098
研究生院微信号:syphuyjsy
第二十三条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001 | 药学院 024-43520501 |
002 | 制药工程学院 024-43520237 |
003 | 中药学院 024-43520700 |
004 | 生命科学与制药学院 024-43520900 |
005 | 工商管理学院 024-23986543 |
006 | 医疗器械学院 024-43520350 |
007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024-43520300 |
008 |
无涯创新学院 024-23986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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