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7 11:22: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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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考研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26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所有计划类型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考试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可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专项计划仅以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直接攻博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110号)执行,硕博连读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9〕92号)执行,申请考核招生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0〕216号)执行。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可选择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仅可选择定向就业。
2022年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54名,具体详见专业目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录取结束后剩余名额全部用于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仅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招生名额为11名,其中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2名,理学1名。2022年招收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需待教育部后期下达。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硕士推免生。
(2)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生。
(3)已获得硕士学位;
(二)特别要求
1、直接攻博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1)项。
2、硕博连读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且已被中央财经大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3、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或第(3)项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学院公布的申请办法。
(三)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申请考核复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硕士学位认证书。
3、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须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三、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报考时弄虚作假,导致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
直接攻博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9月,申请考核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10月起,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2年4月。各项报名具体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直接攻博考核于推免生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中进行,一般在2021年9月至10月间。
硕博连读考核是对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2022年4月至5月间开展。硕博连读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段为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定,经考生提交材料申请,由学院根据招生名额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如申请考生外国语水平未达相关标准,我校将组织外国语笔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课考核和专业课考核,其中专业基础课考核原则上学校统一组织,仅为笔试,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组织,可分别或组合选用笔试、面试和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他考核方式的时间、分值由学院按学校要求执行,于学院的考核方案上公布。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安排在资格评定前,与外国语笔试同一日举行,通过考核后进入下一轮专业课考核;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则安排到下一个考核阶段,与其他考核一同开展。如受疫情影响,我校将综合研判,自主确定是否取消笔试,调整为其他考核方式。具体考核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核前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学校和学院要求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资格。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博士生所有档案在学期间不得调出。
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
除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外,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
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跨学科报考要求
跨学科报考指报考专业与硕士毕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2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章程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以下三类考生: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五)联合培养
会计学专业总规模中有4个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毛新述教授和何玉润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六)导师组情况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
(七)导师招生指标
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2022年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本招生年度不可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带★标注。
因指导的在学博士研究生超过规定数量,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文娟教授、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李海峥教授和统计与数学学院苏治教授均于2022年度暂停招收博士研究生。财政税务学院姜爱华教授和李俊生教授申请停招一年。
(八)住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2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将安排在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或其他校区学习和住宿。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间不安排住宿。
(九)户口迁移
非北京正式户口的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学生不迁移户口。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学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户口办理程序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十)监督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博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学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一、研究生招生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cufeyzb2018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6177610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1776243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62288501
金融学院 61776290 保险学院 61776093
6177609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62288298
会计学院 62288613 政府管理学院 62289209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61776223
商学院 62288080 马克思主义学院 61776206 统计与数学学院 61776184
经济学院 17801241163 财经研究院 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61776237
信息学院 61776063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62289219    
法学院 62288865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62288392    
 
01.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02.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参考书目(专业基础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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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01.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已下载6647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4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各类国家级人才、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杰出人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详细学校介绍参见学校官网:www.cufe.edu.cn,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所有计划类型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考试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可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专项计划仅以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直接攻博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110号)执行,硕博连读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9〕92号)执行,申请考核招生按照学校《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0〕216号)执行。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可选择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仅能定向就业。
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55名,具体详见专业目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录取结束后剩余名额全部用于申请考核。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仅通过申请考核招生,招生名额为11名,其中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2名,理学1名。2021年招收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需待教育部下达。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硕士推免生。
(2)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生。
(3)已获得硕士学位;
(二)特别要求
1、直接攻博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1)项。
2、硕博连读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且已被中央财经大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3、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或第(3)项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学院后期公布的申请办法。
(三)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申请考核报名结束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硕士学位认证书。
3、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须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三、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报考时弄虚作假,导致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
直接攻博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0年9月,申请考核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1年4月。各项报名具体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直接攻博考核于推免生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中进行,一般在2020年9月至10月间。
硕博连读考核是对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生进行中期考核,一般在2021年4月至5月间开展。硕博连读生经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段为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定,由学院根据招生名额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拟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如申请考生外国语水平未达相关标准,我校将组织外国语笔试。外国语笔试拟定于2月27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举行。第二阶段为专业考核,分为专业基础课考核和专业课考核,其中专业基础课考核原则上学校统一组织,仅为笔试,专业课考核由学院组织,可分别或组合选用笔试、面试和博士生导师综合评价等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可使用的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其他考核方式的时间、分值由学院按学校要求执行,于学院的考核方案上公布。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安排在资格评定前,与外国语笔试同一日举行(拟定于2月27日),通过考核后进入下一轮专业课考核;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专业基础课笔试考核则安排到下一个考核阶段,与其他考核一同开展。如受疫情影响,我校将综合研判,自主确定是否取消笔试,调整为其他考核方式。
考核前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学校和学院要求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资格。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博士生所有档案在学期间不得调出。
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
除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外,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延期期间不安排住宿。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
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跨学科报考要求
跨学科报考指报考专业与硕士毕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1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章程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以下三类考生: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五)联合培养
会计学专业总规模中有4个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毛新述教授和何玉润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六)导师组情况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因博士点培育需要,学校在经济学院增设导师组。各专业导师组情况详见专业目录。
(七)导师招生指标
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2021年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本招生年度不可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带★标注。
因指导的在学博士研究生超过规定数量,商学院孙国辉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志东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唐宜红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冯秀军教授、杨敏教授均于2021年度暂停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八)住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1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将安排在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或其他校区学习和住宿。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九)户口迁移
非北京正式户口的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学生不迁移户口。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学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户口办理程序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十)监督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
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博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学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一、研究生招生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cufeyzb2018  
研招办电话:010-6228903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61776102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1776243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62288501
金融学院 61776290 保险学院 6177609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62288298
会计学院 62288613 政府管理学院 62289209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61776223
商学院 62289143 马克思主义学院 61776206 统计与数学学院 61776184
经济学院 61776450 财经研究院 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61776237
信息学院 61776063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62289219    
法学院 62288865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62288392    
基础课笔试参考书目(下载)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2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金融安全工程、战略经济与军民融合;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保险风险分析与决策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8人、“万人计划”哲社科领军人才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法蔡元培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所有计划类型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按考试方式分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以下简称统考)。普通计划可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方式招生,专项计划仅以统考方式招生。硕博连读招生相关事宜按《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9〕92号)执行。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可选择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可选择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仅能定向就业。
2020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55名(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招生名额),具体详见专业目录。统考招生名额须待申请考核结束后确定。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仅通过统考招生,招生名额为9名,其中经济类6名,管理类2名,法学类1名。2020年招收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需待教育部下达。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
(2) 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特别要求
1、统考考生须符合基本条件。
2、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专业提出的学术标准。
3、硕博连读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2项,且为中央财经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统考复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硕士学位认证书。
3、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须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三、报名
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报考时弄虚作假,导致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报名
申请考核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19年11月,统考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硕博连读网上报名时间约为2020年4月。各项报名具体事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初试
统考初试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拟定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举行。第二阶段与复试同时进行。
统考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科目为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第一阶段笔试科目为外语和业务课一,第二阶段为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五、复试
统考初试第一阶段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招生规模和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初试第二阶段和复试的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于2020年4月举行统考第二阶段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复试于2019年11月至12月举行。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将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提交基本材料和科研材料。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含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以下简称科研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外语测试)。科研测试和外语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亦可根据招生学院的要求增加笔试。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参加加试,其考核形式可为面试或笔试。复试具体考核形式和安排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
六、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
学校依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八、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博士生所有档案在学期间不得调出。
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九、修业年限
除硕博连读外,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缴纳学费,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骨干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可于延期毕业期间申请学校住宿。
(二)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共六部分组成。
1. 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奖励额度为博士研究生 3 万元/生/年。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组成。博士新生学业奖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 1.8 万元/生/年;博士新生学业奖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非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为 1.4 万元/生/年。二年级及以
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 30%,奖励金额为 1.8 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 70%,奖励金额为 1.4 万元/生/年。此外,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还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除法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研究生外)优秀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励金额为 2 万元/生/年;学术奖学金面向马克思主义
理论专业(除法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研究生外)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奖励金额为 3 万元/生/年。
2. 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研究生访学(国内外)研究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国内外)资助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资助计划等。
3. 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5万元/生/年。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即“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加“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4.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帮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研究生。家庭经济极其贫困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入学“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学费。此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取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学费资助。
6. 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是由学校校友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励基金。研究生奖助项目和评审办法由教育基金会统一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上述学费和奖助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政策和学校后续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
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跨学科报考要求
跨学科报考指报考专业与硕士毕业专业不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管理类专业,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经济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0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不视为跨学科报考。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
报考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章程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以下三类考生: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五)联合培养
会计学专业总规模中有4个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毛新述教授和何玉润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六)导师组情况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学院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专业均按照导师组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经博士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学科综合考试,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因博士点培育需要,学校在经济学院增设导师组。各专业导师组情况详见专业目录。
(七)导师招生指标
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 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自2020年起,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本招生年度不可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的博导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带★标注。
因指导的在学博士研究生超过8名,经济学院蒋选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志东教授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唐宜红教授均于2020年度暂停招收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赵丽芬教授、金哲松教授、昌忠泽教授申请暂停招生一年。
(八)住宿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两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0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将安排到沙河等校区学习和住宿。定向单位来自北京地区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
(九)户口迁移
非北京正式户口的非定向就业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学生不迁移户口。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学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的户口办理程序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十)监督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博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博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一)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学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二、研究生招生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cufeyzb2019 研招办电话:010-6228903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6228861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2288700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62288392  
 
 
 
 
金融学院
 
62289313
 
保险学院
62288802
6177609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
研究院
 
62288501
 
会计学院
 
62288613
 
政府管理学院
 
6228920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
研究中心
 
62288298
商学院 62289143 马克思主义学院 6228923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62289283
经济学院 62288923 财经研究院 62288367 统计与数学学院 62288184
 
信息学院
62288086
61776063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62288950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
创新中心
 
62288272
法学院 62288865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62288376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26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各类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按照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
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外,普通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外,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理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
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审计招收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其他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思政课教师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2022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647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200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名(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100名)。各专业普通计划招生名额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为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设立三个产教融合项目:金融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金融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开展产教融合实习实践;会计学院产教融合项目全日制会计专硕100名,第一年在北京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开展产教融合实习实践;商学院产教融合项目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硕(MBA)100名,主要课程和培养环节在北京完成,产教融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
2022年我校拟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型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硕不招以外,其他专硕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分配。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环节。
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推免报名
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
(二)统考报名
1.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 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就读学位考生,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2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且报名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1)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地点在京证明和(3)2021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如北京市主管部门后期对选择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要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26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2021年12月18日-12月26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21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2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和国防经济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审计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以下标准:金融为4.8万元/年,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和翻译均为2.5万元/年,国际商务为2.3万元/年,保险为3万元/年,电子信息、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公共管理、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均为2万元/年,法律(非法学)为1.9万元/年,会计(全日制)、应用心理均为3.4万元/年,审计(非全日制)和会计(非全日制)均为9.4万元/年,工商管理(全日制)为5.4万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为10.4万元/年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学校建立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激发研究生奋发进取。具体奖助政策可查询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内的相关内容(http://gs.cufe.edu.cn/gzzd/jzgz.htm)。
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2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清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金融学院金融管理与金融科技(产教融合项目)专硕第一年在北京住宿并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住宿并开展产教融合实习实践,第二年北京不安排住宿。会计学院公司财务与会计智能化(产教融合项目)专硕第一年在北京住宿并学习,第二年在广州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住宿并开展产教融合实习实践,第二年北京不安排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六)硕博连读:2022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七)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八)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九)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受疫情防控影响,往年试题暂停出售。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
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 http://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c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务必关注
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电话:
财政税务学院 010-61776102(学硕和税务专硕)
010-61776010(资产评估专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61776243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010-62288392
金融学院 010-61776290 保险学院 010-61776093
010-61776099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010-62288501
会计学院 010-62288613(会计学)
010-62288839(专硕)
政府管理学院 010-6228920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010-62288298
商学院 010-62288080(学硕)
010-62288130(MBA)
社会与心理学院 010-62288653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10-61776223
经济学院 1780124116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61776206 外国语学院 010-61776176
15910694296
信息学院 010-61776063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010-61776198 统计与数学学院 010-61776184
法学院 010-62288865 财经研究院 010-62288367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010-61776237
文化与传媒学院 010-61776082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010-6228921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010-62288007
 

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共享与数字化转型高级课程研修班以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为主线,在全球掀起新一轮数字经济转型浪潮中,把握当前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最新趋势,课程通过全方位的课程设计,整合“政、产、学、研、用”各界专家力量,以系统性的全景视野,深入剖析,从全球视野到最佳实践,从顶层设计到技术体系,培养数字经济领域专业人才,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项目背景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成为全球新一轮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和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全国各地都在加快打造数字技术高地,推进实施数字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大力引进和培养数字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系统明确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方向、重点和举措,开启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新篇章,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项目亮点

本项目课程由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和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兴新云)联合打造,是集中央财经大学的学术精英思想精华与中兴新云的中国财务数字化领域创新先锋的一次产学研创新成果。
作为本项目的办学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目前全国高校中会计学科办学规模最大且影响最广的高级财会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在国内会计、审计和财务学科建设中居领先地位。
作为本项目课程的支持单位,中兴新云是中国财务数字化领域领先的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及知识服务机构,至今已为国家工信部、中国石油、一汽集团、华润集团、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广核、中国旅游集团、华侨城等等二百多家大型集团企业及政府相关机构提供财务变革、财务共享服务及财务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引领财务数字化在中国的发展。
三、项目特色
■ 战略引导、资源整合
中央财经大学优质资源与中兴新云数字经济领域资源的有机结合,为个人和企业发展提供智慧源泉和智力支持。
■ 精确定制、全程导入
课程体系设计、师资力量配比、产学研对接贴合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符合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促进企业发展转型。
■ 个体发展,平台致胜
通过课程学习、结构研讨、企业参访、行动学习等方式,对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平台资源,个人与企业协同进步。

四、课程设置

基础课
英语 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管理学原理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市场营销学 财务报告分析与价值发现
企业发展战略 战略管理会计
专业提升课
财务转型与财务共享服务 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实践
数字化时代的智慧财务 企业经营模拟
说明:课程和师资介绍请关注微信公众号“MPAcc001”后查看。

五、研修对象

■ 从事企业财务或综合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 对数字化转型有兴趣并致力于数字经济转型。

六、学制安排

学制安排:1.5年,每月授课两次,每次1-2天。

授课地点:中央财经大学+移动课程+标杆企业参访相结合。

七、报名流程

步骤1、申请入学 
扫码在线报名 

步骤2、资格审核 
入学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发送录取通知书 
步骤3、缴纳学费 
学员登录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 
缴纳培训费 
学校确认款项后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步骤4、注册报到 
学员持《学习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登记照三张、办理入学手续。 
步骤5、开班仪式 
参加开班仪式 
正式入学

八、收费标准

研修班学费:400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学费、学校综合管理费、授课专家课酬及个税、教材资料费和证书费。学员学习期间交通、食宿及考察交通食宿自理。

九、班级管理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派资深班主任老师一名和教务老师一名,全面服务班级和学员的日常需求和教学组织。
■ 实施课程评估机制,每门课程结束后,发放课程评估问卷。
■ 组织多种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同学间的友谊和资源共享。
■ 关注班级需求与学员成才,组织协调增值活动和服务。              

十、联系我们

外部培训机构以中央财经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均未经许可,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学习。此项目也面向企业或行业进行定制,单独成班。
报名电话:010-62288839
报名网站:http://soa.cufe.edu.cn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100081
 
 
附: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共享与数字化转型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问与答
 
1. 问:高级课程研修班与在职研是什么关系?
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自2014年起,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在职研究生"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高级课程研修班”,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及要求不变。
2. 问:报名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共享与数字化转型高级课程研修班有什么条件?
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皆可以报考,专业不限。但如果要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位,需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3. 研修班结束后会颁发什么样的证书?
答:参加研修班即可获得中央财经大学颁发的在职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4. 问: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是否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答:不可以。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申请课程研修班的学习并在学习结束后获得中央财经大学颁发的在职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但无法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5. 问:学士学位未满三年的学员能否提前申请硕士学位?
答:不能提前申请。满三年后才可以申请。
6. 问:通过此研修班申请中央财经大学的硕士学位的要求和流程是什么?
答:(1)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通过两类考试。
一类是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此考试一般称为“国考”,每年5月份考试。一类是通过所上的研修班课程的必修课考试,此考试一般称为“校考”。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信息采集)之日起,可以多次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考”和“校考”。四年内未通过“国考”和“校考”,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可向中央财经大学申请硕士论文答辩并缴纳答辩费,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安排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写作进行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并提交。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在得到答辩委员会允许的情况下,可在修改论文之后再次申请答辩,如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则取消该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本次申请无效。
7. 问:国考科目中的《英语》难度如何?
答; 英语难度约大学英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四级相比,国考英语不考听力。
8. 问:国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企业发展战略和财务管理。这四部分的内容合并成一张考试试卷。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经过7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法律等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等3个专业学位于2010年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全国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拥有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保险风险分析与决策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万人计划”哲社科领军人才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以及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7个。中央财经大学是首批入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试点院校。现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法蔡元培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和学校研究生国外访学研究资助计划等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经过科学论证,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战略目标:将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央财经大学。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
    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外,普通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外,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理论、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
    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2021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522名(含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75名),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25名(含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125名)。各专业普通计划招生名额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与广州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招收产教融合项目研究生:拟招收全日制金融硕士40名,全日制会计硕士35名,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125名,全程在广州培养。
    2021年我校拟招收四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型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两个专硕不招以外,其他专业学位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按各专业申请计划的比例分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按照各专业报考人数的比例分配。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三、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报名资格确认两个环节。
    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推免报名:
    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
    (二)统考报名:
    1、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分为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我校确认方式将根据上级要求于确认前公布。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
    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考生本人与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地在北京,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6个月(即2020年4月-9月或5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两个证明材料均须原件,且缺一不可);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报名资格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12月19日-12月27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20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1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
    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在学习期间不得调出我校。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和国防经济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可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以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共六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成。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推免生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一志愿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内排名前50%
    (大口径招生学院以最终录取专业排名计算)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
    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研究生访学(国内外)研究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国内外)资助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资助计划等。
    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即“助教、助管、助研、学生辅导员”岗
    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加“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帮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研究生。家庭经济极其贫困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入学“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学费。此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取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学费资助。
    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是由学校校友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励基金。研究生奖助项目和评审办法由教育基金会统一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
    (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学院南路、沙河等多个校区学习和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将安排在广州学习和住宿。
    (六)硕博连读:2021年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七)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八)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九)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研究生院备有历年考试试题,请于学校办公时间内每月的1日下午和2日下午(如遇周末和节假日,相应向后顺延至最近的2个工作日)到研招办(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2)购买(不支持邮购)。如受疫情影响,将暂停出售。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
    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http://www.cufe.edu.cn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http://gs.cufe.edu.cn
    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10-62288344010-62288895(传真)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务必关注)
 
 
一、招生类别、规模和专业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对口

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计划)和冬奥会冬残奥会赛时实习生计划(以下简称冬奥会实习生计划,仅在2020年招生)。

按初试方式分为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除审计、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外,普通计划其他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专项计划除对口支援计划不可招收推免生外,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设置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仅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推免生,冬奥会实习生计划仅在经济类专业学位招收推免生。金融学院金融科技、会计学院会计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信息学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空间安全、文化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字学和新闻传播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金融、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统计与数学学院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财政学和税务专业仅招收推免生,不招收统考生。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计划仅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专项计划均只招收全日制。

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普通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和冬奥会实习生计划为非定向就业,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2020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1475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586名,专业学位889名;拟招收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 名。各专业招生规模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招收五类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均待教育部后期下达。除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以外,其他招生单位可招收统考生的学术型专业均招收骨干计划; 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硕以外,其他专业学位各招收1名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同普通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冬奥会实习生计划招生专业为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现场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推免考生报名包括学校信息采集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两个环节,统考考生报名包括研招网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各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推免报名:

学校报名一般在5月至9月间,具体安排详见届时通知。研招网报名一般于9月28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详见届时通知。

(二)统考报名:

1、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 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考生本人与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地在北京,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本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3个月(即2019年7月-9月或8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两个证明材料均须原件,且缺一不可);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

如考生错选北京考点,或上述四类考生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北京考点一律不准予现场确认,由此导致考生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22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2019年12月14日-12月22日,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19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0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相关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在录取后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具体详见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

大类招生:学校选定多个专业,设置一致的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初试后,学校对各专业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规模的总和范围内统一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招生可分为学院内大类招生和跨院大类招生。该类学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参评亦按所在录取专业排名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均实行学院内大类招生。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三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实行跨院大类招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

所有考生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录取公示结束前由本人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

入学资格。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人事档案调转与协议签订

选择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不得调入人事档案。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含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课教师计划)的人事档案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修业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精算学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金融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与心理学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统计与数学学院、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原软件工程)、法律(法学)、新闻与传播、社会工作、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艺术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上述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各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工商管理和会计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学习方式可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艺术专业学制和冬奥会实习生计划学制须经上级部门审批,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以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公布的

招生简章为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与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共六部分组成。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学业奖学金由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成。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用于奖励硕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含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推免生和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一志愿报考学院及报考专业内排名前50%

(大口径招生学院以最终录取专业排名计算)的研究生,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档:一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30%,奖励金额为1.2万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为50%,奖励金额为0.8万元/生/年。

研究生科研奖励计划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博士研究生重点选题支持计划、研究生访学(国内外)研究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术交流(国内外)资助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资助计划等。

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即“助教、助管、助研、学生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加“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依据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帮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研究生。家庭经济极其贫困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入学“绿色通道”暂缓交纳学费。此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取全日制研究生,还可获得每人每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学费资助。

教育基金会奖助基金是由学校校友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励基金。研究生奖助项目和评审办法由教育基金会统一制定、颁布并组织实施。

学校奖助学金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本说明公布后的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信息公开与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与发布: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专业类型: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中央财经大学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三)统计学授予学位类别: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

(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和★应用统计(0714Z4)三个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四)特殊类别报考要求: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住宿: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两校区功能定位和新校区建设进展情况,2020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将安排到沙河校区学习和住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准备。

(六)硕博连读:2020年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选拔于报到入学后组织。

(七)专业调整: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优干和支教)在入学报到时,如出现入学时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 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八)学习方式标注: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从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起,硕士毕业证书上将注明学习方式。

(九)监督: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严禁在校生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学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年硕士研究生,应全程回避。

(十)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研究生院备有历年考试试题,请于学校办公时间内每月的1日下午和2日下午(如遇周末和节假日,相应向后顺延至最近的2个工作日) 到研招办(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2)购买(不支持邮购)。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

十一、相关网站与联系方式

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中央财经大学 http://www.cufe.edu.cn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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