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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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政治
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政治在职研究生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国际政治
三、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在职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3、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体例格式,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执行。
2.历史学
北京语言大学历史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史方向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专业史
三、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3、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体例格式,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执行。
3.教育学
北京语言大学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对外汉语教学方向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课程与教学论(对外汉语教学)
三、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北京语言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5.法语语言文学
北京语言大学法语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是全国法语教学研究会理事单位,也是特色专业建设点,几代教师中人才济济,几代学生中星光灿烂。另外,也与法国、加拿大的多所高校建立了交换学生的联合培养机制。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法语语言文学
三、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各院(系、所)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3、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体例格式,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摘要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执行。
五、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应在提交论文的半年之内完成。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论文答辩虽通过但未被建议授予学位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作出决议,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答辩委员会未作出同意修改论文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再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6.英语语言文学
北京语言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英语语言文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7.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8.中国古代文学
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中国古代文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各院(系、所)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9.中国现当代文学
北京语言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中国现当代文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10.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北京语言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各院(系、所)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11.汉语言文字学
北京语言大学汉语言文字学在职研究生以某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为教学内容,对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学力程度的在职人员进行较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一种教育形式。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
一、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已于获得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已发表一篇或出版一部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3、一般不接受跨学科申请。跨专业申请者需补修4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二、专业设置:汉语言文字学
三、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试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四年之内完成北京语言大学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修满33学分,且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课程学习方式一般采取旁听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与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
各院(系、所)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
课程班的学员结业后,若要申请硕士学位,按本细则一、二条的规定向校学位办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持通知书到申请专业所在的相关学院,按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同时交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在课程班已学过的课程,本人可提出免修申请,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确认同意后可免修,但不免考。考试由校学位办委托专业所在学院,参照北京语言大学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组织学位课程考试,并由该学院建立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档案。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不少于33学分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报名考试前,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查资格,符合申请条件者,允许报名。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地区考试,如有特殊原因,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参加考试,必须经北京语言大学学位办公室同意之后,方可异地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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