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海大学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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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建于 1915 年,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 大学,是实施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双一流”建设以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 50 年代,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2 个 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 数学等学科进入 ESI 世界排名前 1% ,其中工程学进入世界排名前 1‰。在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 程保持领先。学校共有 16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 个硕士 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 9 个学科门类。
根据教育部《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 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 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及考试
(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 “研招网” )报名。 网上 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 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 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
(每天上午 8:30 — 11:30,下午 14:00 — 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 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 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

 
点代码:3206); 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④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网上 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定 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 目录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3 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2 年或 3 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2 年,最长不 超过 5 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1 025100 金融 3
2 025200 应用统计 3
3 025400 国际商务 3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4 025600 资产评估 3
5 035200 社会工作 3
6 055100 翻译 3
7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
8 085400 电子信息 3
9 085500 机械 3
10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
1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3
12 085801 电气工程 3
13 085802 动力工程 3
14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3
15 085900 土木水利 3
16 086100 交通运输 3
17 125100 工商管理 2
18 125200 公共管理 3
19 125300 会计 2
20 125500 图书情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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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1 工程管理 2
125602 项目管理 2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2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2
22 河海里尔学院机械、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 2 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
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 三助” 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 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原则上学校不安排住宿。
六、校区
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非全日制)、工程管理 硕士(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在 南京江宁校区培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非全日制)在南京江宁校区培养。
学校其他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在常州校区培养,二年级后在各自学院(系)所在校区培养。学院(系)名称以录 取当年度实际情况为准。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 2024 年计划招收单独考试学生 30 名(具体专业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 下达计划为准。报考条件:符合第二条( 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 专业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 专业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 职人员。我校将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或者选用全国统一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将单位委托培养 函、专家推荐表(须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之前寄送至河海大 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 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 培养)。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 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进行复核。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 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 2023 年 10 月 17  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 认表》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 “定向就业”。
4.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拟招生 10 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 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 科学研究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5828895)。
5.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招生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6.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三、报名及考试(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二)考试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三)注意事项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复试与录取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3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为2年或3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的标准学制详见下表。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标准学制1025100金融32025200应用统计33025400国际商务34025600资产评估35035200社会工作36055100翻译37055200新闻与传播38085400电子信息39085500机械310085600材料与化工311085700资源与环境312085801电气工程313085802动力工程314085807清洁能源技术315085900土木水利316086100交通运输317125100工商管理218125200公共管理319125300会计220125500图书情报321 125601工程管理2125602项目管理2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2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2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根据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学费。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 ”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录取为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不调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六、校区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非全日制)、项目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在南京江宁校区培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非全日制)在南京江宁校区培养。其他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在常州校区培养,二年级后返回各自学院(系)所在校区。七、其他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具体专业详见招收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报考条件:符合第二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相关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将单位委托培养函、专家推荐表(须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于2022年10月17日之前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以研招网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  届
10294 河海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 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2022年10月17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4.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拟招生10人(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请相关考生务必选择联合培养对应专业及方向)。联合培养计划招生报名及初试由河海大学组织,复试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85828895)。5.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6.如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招生方案进行适当调整。7.联系方式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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