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人数
点击下载:2024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一、学科专业概况
学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和“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本学科现有教职员工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药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临床药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湖北省第一个药学类省级品牌专业。
本学科现有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和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7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和1个湖北名师工作室;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开展研究。
二、培养目标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使用、监管和服务等职业领域,培养掌握所从事药学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既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又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技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学校录取的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个人奖惩等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2023年12月23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2023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药学综合,药学综合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调剂
根据2024年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及相关调剂政策,如果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4年3月至4月进行。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并发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请考生届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复试信息。
在复试的同时,学校还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以教育部录检审查结果为准。
八、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按最新颁布《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发放岗位津贴。
5、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本简章相关内容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学校2024年所有招生政策将会及时发布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三)未尽事宜,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5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70(研究生处) 0715﹣8151311(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学科专业概况
我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十四五”医药工程和医药与大健康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20人。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生态地道中药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4个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药学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202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2023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Add 湖北科技学院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湖北科技学院考研资源下载: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真题免费下载
湖北科技学院历年保研笔试/面试真题汇.pdf
湖北科技学院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湖北科技学院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人数,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湖北科技学院考研专业目录。
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坐落在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称的咸宁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1977年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始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2011年获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一、学科专业概况
学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和“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本学科现有教职员工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药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临床药学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湖北省第一个药学类省级品牌专业。
本学科现有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和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7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和1个湖北名师工作室;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开展研究。
二、培养目标
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使用、监管和服务等职业领域,培养掌握所从事药学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既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又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技术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学校录取的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个人奖惩等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2023年12月23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2023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药学综合,药学综合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调剂
根据2024年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线及相关调剂政策,如果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4年3月至4月进行。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并发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请考生届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复试信息。
在复试的同时,学校还将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以教育部录检审查结果为准。
八、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8000元/年。
2、住宿费:1320元/年。
具体费用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年/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按最新颁布《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发放岗位津贴。
5、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本简章相关内容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学校2024年所有招生政策将会及时发布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三)未尽事宜,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5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70(研究生处) 0715﹣8151311(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初 试 | ||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有机化学》(第9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学出版社;《分析化学》(第9版),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
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一、学科专业概况
我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十四五”医药工程和医药与大健康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20人。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生态地道中药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4个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药学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202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初试 | ||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有机化学》(第8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学出版社,2020年; 《分析化学》(第8版),柴逸峰、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
添加湖北科技学院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湖北科技学院考研分数线、湖北科技学院报录比、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群、湖北科技学院学姐微信、湖北科技学院考研真题、湖北科技学院专业目录、湖北科技学院排名、湖北科技学院保研、湖北科技学院公众号、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湖北科技学院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