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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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表 2: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九、奖助政策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 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助一辅”工作酬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基
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
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年/生, 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 数的 20%左右; 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4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30%左右;三等 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20%左右。 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
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9.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 3。
表 3 大连海事大学各学院(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2.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 2 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2. 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同的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
3. 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及时制定相关办法,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将在复试前通过学校复试工作文件公布。
4.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名要求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 1 和表 2。请注意以下说明:
表 2: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九、奖助政策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具体项目有:
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 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在 70%左右。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
表 3 大连海事大学各学院(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2023年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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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在这里你可以了解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大连海事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
2024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697 人, 其中全日制 2261 人, 非全日制 436 人。实际招生人数
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
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 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
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4 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 就业
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4 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 应用型(专业学位),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
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下
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024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697 人, 其中全日制 2261 人, 非全日制 436 人。实际招生人数
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 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
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 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 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
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4 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 就业
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4 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 应用型(专业学位), 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
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下
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
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
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
门盖章)。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 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攻
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 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
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
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
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有关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
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意: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
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
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
门盖章)。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 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攻
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 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
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
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
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有关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
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意: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 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
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 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 51 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详情 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
规划与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环节,并在下载准考证前,将本人学 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如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
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三、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招生章程, 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
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 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接 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
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 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 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 51 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详情 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
规划与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环节,并在下载准考证前,将本人学 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如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
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三、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招生章程, 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
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 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接 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须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
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 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 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 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5.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 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
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
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
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
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
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
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
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
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
般为 3 小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 2 门。 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 2024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
就业栏,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
栏中通知。
2.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
同的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
3.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 及时制定相关办法,发布在研究生院网
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
4.各专业普通计划和相关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分别排名,当初试成绩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人 数充足时, 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含相关专项计划) 将在复试
前通过学校复试工作文件公布。
5.学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名要求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7.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
8.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 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 2024 年复试录取工
作办法。
六、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 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 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
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
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 1 和表 2。请注意以下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普通计划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
试的考生人数),不包含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学校专项计划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
就业栏,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
栏中通知。
2.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
同的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
3.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 及时制定相关办法,发布在研究生院网
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
4.各专业普通计划和相关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分别排名,当初试成绩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人 数充足时, 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含相关专项计划) 将在复试
前通过学校复试工作文件公布。
5.学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名要求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7.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
8.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 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 2024 年复试录取工
作办法。
六、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 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 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
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
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 1 和表 2。请注意以下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普通计划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
试的考生人数),不包含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学校专项计划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 20 人;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 16 人。
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可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之前,考生可参考往年推免生
录取情况。
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将在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每年复试前下达) 后, 通过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其中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配情况也随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同公布。
复试录取时,学校按照表 1 和表 2 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
对考生进行排名。
2.“工程管理 ” (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 ” (代码
125603)三个招生领域属于“工程管理硕士”(代码 125600)类别,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3.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
4.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5.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参与本研贯通培养的学生学制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本研贯通人才
培养实施指导方案(试行)》执行。
表 1: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 16 人。
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可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之前,考生可参考往年推免生
录取情况。
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将在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每年复试前下达) 后, 通过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其中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配情况也随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同公布。
复试录取时,学校按照表 1 和表 2 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
对考生进行排名。
2.“工程管理 ” (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 ” (代码
125603)三个招生领域属于“工程管理硕士”(代码 125600)类别,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3.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
4.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5.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参与本研贯通培养的学生学制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本研贯通人才
培养实施指导方案(试行)》执行。
表 1: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序号 |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拟招生 人数 |
1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3 |
8000 |
47 |
2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1 |
★航海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20 |
3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2 |
★海上交通工程 |
3 |
8000 |
7 |
4 |
001 |
航海学院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01 方向) |
3 |
8000 |
2 |
5 |
001 |
航海学院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02 方向) |
3 |
8000 |
2 |
6 |
001 |
航海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05 |
7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2402 |
轮机工程 |
3 |
8000 |
63 |
8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80 |
9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0 |
10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3 |
8000 |
23 |
11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33 |
12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6 |
13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5801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0 |
14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8000 |
68 |
15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44 |
16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 |
8000 |
13 |
17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2 |
18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 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3 |
19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0 |
20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4 |
21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5 |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0 |
22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0 |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2 |
23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5 |
24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2 |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8 |
25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15 |
26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01-03 方向) |
3 |
8000 |
6 |
27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04 方向) |
3 |
8000 |
4 |
28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3 |
8000 |
7 |
29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 |
8000 |
37 |
30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3 |
8000 |
6 |
31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Z3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3 |
8000 |
26 |
32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9 |
33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9 |
34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70 |
35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3 方向) |
3 |
12000 |
22 |
36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4 方向) |
3 |
12000 |
19 |
37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5 方向) |
3 |
12000 |
60 |
38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1 方向) |
3 |
8000 |
15 |
39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2 方向) |
3 |
8000 |
15 |
40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3 方向) |
3 |
8000 |
10 |
41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 科)(01-03 方向) |
3 |
8000 |
17 |
42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 科)(04-05 方向) |
3 |
8000 |
9 |
43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01-02 方向) |
3 |
8000 |
19 |
44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03 方向) |
3 |
8000 |
5 |
45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
2 |
12000 |
30 |
46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 |
47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2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48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0 |
49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8000 |
15 |
50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 计制造 |
3 |
8000 |
12 |
51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Z2 |
★救助与打捞工程 |
3 |
8000 |
5 |
52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Z3 |
★船舶动力机械与制 冷工程 |
3 |
8000 |
7 |
53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1-03 方向) |
3 |
12000 |
33 |
54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4-05 方向) |
3 |
12000 |
8 |
55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3 |
56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802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1 |
57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3 |
8000 |
23 |
58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27 |
59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70 |
60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12J1 |
☆人工智能 |
3 |
8000 |
11 |
61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5410 |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4 |
62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7 |
63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1 方向) |
3 |
8000 |
35 |
64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2 方向) |
3 |
8000 |
9 |
65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3 方向) |
3 |
8000 |
10 |
66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4 方向) |
3 |
8000 |
2 |
67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5 方向) |
3 |
8000 |
5 |
68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6 方向) |
3 |
8000 |
4 |
69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7 方向) |
3 |
8000 |
4 |
70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专业 学位) (01 方向) |
3 |
12000 |
38 |
71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专业 学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10 |
72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专业学 位) (01 方向) |
3 |
12000 |
68 |
73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专业学 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10 |
74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3 |
8000 |
5 |
75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3 |
8000 |
3 |
76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3 |
8000 |
4 |
77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 言学 |
3 |
8000 |
21 |
78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42 |
79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2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5 |
80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5 |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14 |
81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6 |
日语口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3 |
82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 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 |
8000 |
4 |
83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 学院 |
0301J1 |
☆国家安全学 |
3 |
8000 |
4 |
84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 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3 |
8000 |
17 |
85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 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2 |
12000 |
33 |
86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 |
8000 |
50 |
87 |
014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3 |
8000 |
41 |
88 |
014 |
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3 |
8000 |
45 |
89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 新中心 |
0823Z4 |
★综合交通运输科学 与工程 |
3 |
8000 |
9 |
90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 新中心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 |
8000 |
4 |
91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 新中心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6 |
92 |
019 |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 |
93 |
021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 院 |
030100 |
法学 |
3 |
8000 |
4 |
94 |
021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 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6 |
95 |
023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 创新中心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96 |
023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 创新中心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 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97 |
023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 创新中心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10 方向) |
3 |
12000 |
2 |
98 |
023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 创新中心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11 方向) |
3 |
12000 |
2 |
99 |
023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 创新中心 |
085701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0 |
024 |
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 心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1 |
024 |
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 心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2 |
024 |
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 心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3 |
024 |
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 心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4 |
025 |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 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5 |
025 |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 院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6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7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05 方向) |
3 |
12000 |
2 |
108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08-09 方向) |
3 |
12000 |
2 |
109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406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10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801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11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 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12 |
026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 点实验室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表 2: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序号 |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拟招生 人数 |
1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单独考试) |
3 |
30000 |
25 |
2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 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
2.5 |
34000 (51 方向) 49000 (52 和 53 方向) |
197 |
3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 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24000 |
13 |
4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 院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
3 |
24000 |
23 |
5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9000 |
35 |
6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9000 |
18 |
7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 术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
2 |
25000 |
125 |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 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三助一辅”工作酬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基
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
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8000 元/年/生, 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 数的 20%左右; 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4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30%左右;三等 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000 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 20%左右。 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
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非定向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 计划的一志愿考生, 当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达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获得学业
奖学金的最低成绩时,可获得第一学年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3.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 ”“助管 ”“助研 ”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
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工作酬金。
十、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达到学 校毕业要求的, 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形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 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房间标准一般为 4 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 1000-1200 元/
人/年(本章程公布后, 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 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二、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名称前加☆
者为交叉学科。
2.学校中心及研究院招生简介:
(1)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部署,以交通运输工程为主干学 科, 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工程、信息科学等学科方向为支撑,主要从事综合交通、多 式联运、智慧港航、绿色港航、航运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科教工作。中心是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 创新中心和高等学校新型智库, 拥有一支教育部创新团队、两支辽宁省创新团队、两个市级工程研究 中心。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首个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实体化科研平台, 设有 综合立体交通智能管控平台系统集群、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作室、高性能计算集群控制室、多式 联运科技展厅、航运大数据等校企联合实验室。中心计划在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三个学科/类别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 依托国家重大重 点项目,秉承“多学科交叉、导师组协同”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 研究生, 中心强化 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 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等高水平基础科研 项目, 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 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 研究生, 中心侧重行业实践, 依托产学研联 合培养基地、协同企业等,配备资深的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难点攻关以及技术创新实践 等能力培养。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基于学术创新成果自主设立“鲲鹏奖学金”。
中心产学研平台包括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
奖学金的最低成绩时,可获得第一学年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3.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4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 ”“助管 ”“助研 ”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
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工作酬金。
十、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达到学 校毕业要求的, 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形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 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房间标准一般为 4 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 1000-1200 元/
人/年(本章程公布后, 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 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二、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名称前加☆
者为交叉学科。
2.学校中心及研究院招生简介:
(1)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部署,以交通运输工程为主干学 科, 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工程、信息科学等学科方向为支撑,主要从事综合交通、多 式联运、智慧港航、绿色港航、航运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科教工作。中心是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 创新中心和高等学校新型智库, 拥有一支教育部创新团队、两支辽宁省创新团队、两个市级工程研究 中心。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首个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实体化科研平台, 设有 综合立体交通智能管控平台系统集群、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作室、高性能计算集群控制室、多式 联运科技展厅、航运大数据等校企联合实验室。中心计划在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三个学科/类别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 依托国家重大重 点项目,秉承“多学科交叉、导师组协同”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 研究生, 中心强化 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 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等高水平基础科研 项目, 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 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 研究生, 中心侧重行业实践, 依托产学研联 合培养基地、协同企业等,配备资深的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难点攻关以及技术创新实践 等能力培养。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基于学术创新成果自主设立“鲲鹏奖学金”。
中心产学研平台包括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
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亿海蓝(北京) 数据技术股份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广州 维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可为研究生在科研创新、实习就业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和基础。 中心承担教育部和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项目, 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国 理工大学、英国雷丁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
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中心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等创造条件。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以材料科学与工 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为支撑学科,研究方向包括海底工程水动力研究、关键部件(系统) 设计制造技术、海底工程装备密封与防腐技术、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应急保障与处置技术等 5 个 方向。中心计划在海洋工程专业学位海底工程技术方向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 为主的国内外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基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信部高技术船 舶科研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国船级社等实践基 地, 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联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美国休斯顿大学、乌克兰国立技术大 学、挪威斯塔万格大学等国际合作伙伴, 开展学生国际联合培养。中心 2018 年获批教育部和国家外 国专家局联合组织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学科创 新引智基地”、 2018 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获选辽宁 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19 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项目“大连海事大学海底工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2019 年获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海
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轮机工程学院。
(3)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建设高端智库平台,以海洋法、海商海事法与海洋 文化等学科支撑,设立了中国特色海洋法治体系研究、海洋权益维护与争端解决研究、海洋可持续发 展法治保障研究、海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等研究方向,外聘 11 名 校外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 30 余名海洋法治与文化领域专家学者, 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 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 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
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形成 170 余篇决策咨询报告, 获得有关领导批示多达 70 余次,
70 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有关国际决议,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国家社科重大专项项目 10 余项,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编制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研究院 自 2023 年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理论研究与
实践应用能力, 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涉海国际人才。
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中心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等创造条件。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以材料科学与工 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为支撑学科,研究方向包括海底工程水动力研究、关键部件(系统) 设计制造技术、海底工程装备密封与防腐技术、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应急保障与处置技术等 5 个 方向。中心计划在海洋工程专业学位海底工程技术方向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 为主的国内外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基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信部高技术船 舶科研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国船级社等实践基 地, 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联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美国休斯顿大学、乌克兰国立技术大 学、挪威斯塔万格大学等国际合作伙伴, 开展学生国际联合培养。中心 2018 年获批教育部和国家外 国专家局联合组织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学科创 新引智基地”、 2018 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获选辽宁 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19 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项目“大连海事大学海底工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2019 年获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海
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轮机工程学院。
(3)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建设高端智库平台,以海洋法、海商海事法与海洋 文化等学科支撑,设立了中国特色海洋法治体系研究、海洋权益维护与争端解决研究、海洋可持续发 展法治保障研究、海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等研究方向,外聘 11 名 校外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 30 余名海洋法治与文化领域专家学者, 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 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 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
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形成 170 余篇决策咨询报告, 获得有关领导批示多达 70 余次,
70 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有关国际决议,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国家社科重大专项项目 10 余项,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编制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研究院 自 2023 年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理论研究与
实践应用能力, 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涉海国际人才。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的研究生
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法学院。
(4)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于 2020 年 1 月正式成立,是以学校为主体,以交通运输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上交通工程等交叉学科为依托, 协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 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的校级研究机构。 中心设立了港口航运灾害监测、绿色港口航道工程、港口海洋生态环境、绿色船舶监测评估和航运安 全仿真技术等研究方向, 外聘包括李华军院士在内的多位国内外领域内知名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作 为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中心主任由尤再进教授(国家杰青)担任, 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李华军院士作为中心的首席科学家, 推动平台建设。中心现有科研人员 40 余人,其中教授 6 人, 客 座/讲座教授 4 人、双聘科研人员 15 人, 副教授 7 人,管理岗 1 人。近 3 年, 中心获批十四五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专项(6850 万元)、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示范 基地、“绿色港口航道与航运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制”交通强国试点,在研科研经费>1000 万。 中心计划招收智能船舶及海洋机器人、光电信息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数值模拟技术、海洋与近海岩 土工程技术及港口海岸环境污染监测与修复等方向硕士研究生,立足港口与航运安全,秉持绿色生态、 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开放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 通过交叉学科方式, 为国家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培养
和储备高水平新型创新人才。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5)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是 2023 年成立的交叉学科创新平台。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 所(以下简称力学所)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和科研平台,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建制化科研的优势, 探索深度融合的育人合作模式, 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培养造就科技创新人才。同时, 建立教研相长的青 年科技人才成长模式,打造高层次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联盟,形成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的科教 融合新局面,培养杰出工程科学家和未来工程师。力学所创建于 1956 年, 是以钱学森先生工程科学 思想建所的综合性国家级力学研究基地, 在国际力学界享有盛誉, 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及国家经济社 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力学所明确并坚持自身发展定位,即坚持工程科学思想, 聚焦制约国家重大
任务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科学问题,推动力学与相关学科的深度交叉,实现原始创新、系统集成、
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法学院。
(4)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于 2020 年 1 月正式成立,是以学校为主体,以交通运输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上交通工程等交叉学科为依托, 协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 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的校级研究机构。 中心设立了港口航运灾害监测、绿色港口航道工程、港口海洋生态环境、绿色船舶监测评估和航运安 全仿真技术等研究方向, 外聘包括李华军院士在内的多位国内外领域内知名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作 为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中心主任由尤再进教授(国家杰青)担任, 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李华军院士作为中心的首席科学家, 推动平台建设。中心现有科研人员 40 余人,其中教授 6 人, 客 座/讲座教授 4 人、双聘科研人员 15 人, 副教授 7 人,管理岗 1 人。近 3 年, 中心获批十四五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专项(6850 万元)、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创新人才培养示范 基地、“绿色港口航道与航运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制”交通强国试点,在研科研经费>1000 万。 中心计划招收智能船舶及海洋机器人、光电信息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数值模拟技术、海洋与近海岩 土工程技术及港口海岸环境污染监测与修复等方向硕士研究生,立足港口与航运安全,秉持绿色生态、 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开放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 通过交叉学科方式, 为国家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培养
和储备高水平新型创新人才。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研究院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 | 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 归属单位 |
船舶工程 | 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轮机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5)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是 2023 年成立的交叉学科创新平台。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 所(以下简称力学所)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和科研平台,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建制化科研的优势, 探索深度融合的育人合作模式, 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培养造就科技创新人才。同时, 建立教研相长的青 年科技人才成长模式,打造高层次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联盟,形成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的科教 融合新局面,培养杰出工程科学家和未来工程师。力学所创建于 1956 年, 是以钱学森先生工程科学 思想建所的综合性国家级力学研究基地, 在国际力学界享有盛誉, 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及国家经济社 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力学所明确并坚持自身发展定位,即坚持工程科学思想, 聚焦制约国家重大
任务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科学问题,推动力学与相关学科的深度交叉,实现原始创新、系统集成、
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建设国际一流科教融合工程科学研究基地。主要研究方向有微尺度 力学与跨尺度关联, 高温气体动力学与跨大气层飞行, 微重力科学与应用, 海洋工程、环境、能源与 交通中的重大力学问题, 先进制造工艺力学, 生物力学与生物工程等。现设有 5 个实体实验室。非线 性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LNM)、高温气体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LHD)、中国科学院微重力重点实 验室(NML)、中国科学院流固耦合系统力学重点实验室(LMFS)、宽域飞行工程科学与应用中心。 承担并完成了一批重要的国家科研任务, 并取得有影响的科技成果,先后获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各部
委各种科技奖 250 余项, 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 项、特等奖 4 项、 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14 项,
中国科学院和部委级一等奖 27 项。 一些重要的应用成果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力学所科研队伍 实力雄厚, 共有在职职工 490 余人, 其中科技人员 400 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 7 人,中国工程院 院士 1 人, 研究员 80 余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 180 余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 8 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人。力学所是我国最早招收研究生、首批具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和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也是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之一。现有博士生 导师 70 余人, 硕士生导师 150 余人。在读博士研究生近 200 人, 在读硕士 200 余人。从 1956 年开始
招收研究生至今,力学所共有毕业生 2330 余人, 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6)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是学校响应国家极地战略重大需求、汇聚优势学科力量于 2019 年 6 月成立的跨学院、学科创新平台。研究院依托辽宁省极地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 平台, 以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为支撑,开展极地船舶装备与安全绿色智 能、极地应急探测与救助、极地治理体系与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技术理论研究。研究院计划在机械工 程和船舶工程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统考生, 与中科院力学所、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事业 单位合作, 通过科研融合、产教融合,组成校、企(科研院所)导师组跨学科协同培养国家急需的高
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7)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经科技部同意获批建设。实验室作为水路交通领域唯一的全
委各种科技奖 250 余项, 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1 项、特等奖 4 项、 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14 项,
中国科学院和部委级一等奖 27 项。 一些重要的应用成果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力学所科研队伍 实力雄厚, 共有在职职工 490 余人, 其中科技人员 400 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 7 人,中国工程院 院士 1 人, 研究员 80 余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实验师 180 余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获得者 8 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人。力学所是我国最早招收研究生、首批具有博士学位 授予权和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也是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之一。现有博士生 导师 70 余人, 硕士生导师 150 余人。在读博士研究生近 200 人, 在读硕士 200 余人。从 1956 年开始
招收研究生至今,力学所共有毕业生 2330 余人, 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研究院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 | 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归属单位 |
交通运输 | 航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航海学院 |
海洋工程 | 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轮机工程学院 |
材料与化工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船舶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6)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是学校响应国家极地战略重大需求、汇聚优势学科力量于 2019 年 6 月成立的跨学院、学科创新平台。研究院依托辽宁省极地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 平台, 以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为支撑,开展极地船舶装备与安全绿色智 能、极地应急探测与救助、极地治理体系与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技术理论研究。研究院计划在机械工 程和船舶工程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统考生, 与中科院力学所、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事业 单位合作, 通过科研融合、产教融合,组成校、企(科研院所)导师组跨学科协同培养国家急需的高
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7)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经科技部同意获批建设。实验室作为水路交通领域唯一的全
国重点实验室, 拟探索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与体系机制改革的新型模式, 建成水路交通领域 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示范基地: 一是服务水路交通高质量创新发展, 重点研究突破水路 交通系统智能控制中的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综合性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二是服 务交通强国、综合立体交通网等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任务的战略需求, 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是服务 国家科技体系的改革需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探索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组建模式和体制机 制创新。实验室将开展船舶及船载装备运行控制、水路交通状态控制以及水路交通安全控制等三个方 面的研究, 揭示水路交通系统的人机共融智能运行控制机理与事故生成规律,解决水路交通控制的核 心装备与系统自主可控等国家重大科技难题。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 260 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俄罗斯外籍院士 2 人、国家高层次人才 11 人、省部级人才 51 人, 研究人员中省部级以上人才占 38%。实验室共有研究人员近 200 人, 技术支撑人员 55 人,管理人员 10 人。依托单位在水路交通控 制领域以第一完成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 项、技术发明二等奖 3 项,省部级特等奖 2 项, 一等奖 60 余项。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是践行交通强国战略,解决“卡脖子”和占领前沿技 术制高点的迫切需要,也是在水路交通领域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的集中
需求, 更是填补水路交通创新体系空白的重要举措。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3.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
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6.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7.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8.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 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16026。
需求, 更是填补水路交通创新体系空白的重要举措。
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归属单位如下:
研究院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 | 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归 属单位 |
交通运输 | 航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航海学院 |
船舶工程(05 方向) | 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轮机工程学院 |
船舶工程(08-09 方向) 、机械 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控制工程、电气工程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
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6.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7.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8.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 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16026。
9.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 3。
表 3 大连海事大学各学院(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航海学院 | 0411-84723953 |
2 | 轮机工程学院 | 0411-84723572 |
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411-84727500 |
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411-84726912 |
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411-84729330 |
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 | 0411-84725898 |
7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 | 0411-84723561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411-84729611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411-84728910 |
10 | 人工智能学院 | 0411-84727806 |
11 | 法学院(学术学位) | 0411-84729814 |
12 | 法学院(专业学位) | 0411-84723265 |
13 | 外国语学院 | 0411-84726973 |
14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全日制) | 0411-84728779 |
15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非全日制) | 0411-84723525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11-84728926 |
17 | 理学院 | 0411-84729207 |
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 0411-84728856 |
19 |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0411-84729264 |
20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 0411-84721631 |
21 | 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 0411-84726960 |
22 | 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 0411-84729493 |
23 |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 | 0411-84729611 |
24 | 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 | 0411-84729223 |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型
2023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631 人,其中全日制 2184 人,非全日制 447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3 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3 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023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2631 人,其中全日制 2184 人,非全日制 447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3 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3 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意: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 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查看《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2. 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有关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意: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有关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第 2 和第 3 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 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 51 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详情见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 网报前,考生需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如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
三、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招生章程,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 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 51 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详情见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 网报前,考生需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如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
三、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招生章程,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别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 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5.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 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 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2.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 2 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预计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通知。2. 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同的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
3. 学校将在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及时制定相关办法,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将在复试前通过学校复试工作文件公布。
4.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名要求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6. 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
7. 如遇疫情等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中笔试、现场面试等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 2023 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 1 和表 2。请注意以下说明:
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普通计划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人数】,不包含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学校专项计划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 20 人;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 14 人。
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请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之前,考生可参考往年推免生录取情况。
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有可能变化,请在复试前查看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及通知。
学校将按照表 1 和表 2 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为单位,对考生进行排名。2.“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3)三个招生领域属于“工程管理硕士”(代码 125600)类别,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3. 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部署,以交通运输工程为主干学科, 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工程、信息科学等学科方向为支撑,主要从事综合交通、多式联运、智慧港航、绿色港航、航运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科教工作。中心是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高等学校新型智库,拥有一支教育部创新团队、两支辽宁省创新团队、两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首个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实体化科研平台,设有综合立体交通智能管控平台系统集群、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作室、高性能计算集群控制室、多式联运科技展厅、航运大数据等校企联合实验室。中心计划在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三个学科/类别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依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秉承“多学科交叉、导师组协同”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等高水平基础科研项目,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心侧重行业实践,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协同企业等,配备资深的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难点攻关以及技术创新实践等能力培养。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基于学术创新成果自主设立“鲲鹏奖学金”。中心产学研平台包括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亿海蓝(北京)数据技术股份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广州维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可为研究生在科研创新、实习就业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和基础。中心承担教育部和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项目,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英国雷丁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中心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等创造条件。
详见《2023 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 14 人。
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请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之前,考生可参考往年推免生录取情况。
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后,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有可能变化,请在复试前查看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学校复试录取政策及通知。
学校将按照表 1 和表 2 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为单位,对考生进行排名。2.“工程管理”(代码 125601),“项目管理”(代码 125602),“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
125603)三个招生领域属于“工程管理硕士”(代码 125600)类别,学生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3. 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部署,以交通运输工程为主干学科, 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工程、信息科学等学科方向为支撑,主要从事综合交通、多式联运、智慧港航、绿色港航、航运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科教工作。中心是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高等学校新型智库,拥有一支教育部创新团队、两支辽宁省创新团队、两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首个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实体化科研平台,设有综合立体交通智能管控平台系统集群、交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作室、高性能计算集群控制室、多式联运科技展厅、航运大数据等校企联合实验室。中心计划在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三个学科/类别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依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秉承“多学科交叉、导师组协同”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基金等高水平基础科研项目,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心侧重行业实践,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协同企业等,配备资深的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难点攻关以及技术创新实践等能力培养。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基于学术创新成果自主设立“鲲鹏奖学金”。中心产学研平台包括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公司、亿海蓝(北京)数据技术股份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广州维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可为研究生在科研创新、实习就业等方面提供良好条件和基础。中心承担教育部和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项目,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大学、英国雷丁大学、香港理工大学、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合作机制,为中心研究生进行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等创造条件。
详见《2023 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5.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以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为支撑学科,研究方向包括海底工程水动力研究、关键部件(系统) 设计制造技术、海底工程装备密封与防腐技术、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应急保障与处置技术等 5 个方向。中心计划在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海底工程技术方向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国内外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基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国船级社等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联合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美国休斯顿大学、乌克兰国立技术大学、挪威斯塔万格大学等国际合作伙伴,开展学生国际联合培养。中心 2018 年获批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18 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获选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19 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9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大连海事大学海底工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2019 年获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
6.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建设高端智库平台,以海洋法、海商海事法与海洋文化等学科支撑,设立了中国特色海洋法治体系研究、海洋权益维护与争端解决研究、海洋可持续发展法治保障研究、海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等研究方向,外聘 11 名校外
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 30 余名海洋法治与文化领域专家学者,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形成 170 余篇决策咨询报告,获得有关领导批示多达 70 余次,70
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有关国际决议,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国家社科重大专项项目 10 余项,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编制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研究院自 2023 年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涉海国际人才。
7.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科教融合协同创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学校 2023 年在碳中和研究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碳中和研究院是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单位,招收的研究生由双方互派导师共同指导。
8.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9. 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6.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建设高端智库平台,以海洋法、海商海事法与海洋文化等学科支撑,设立了中国特色海洋法治体系研究、海洋权益维护与争端解决研究、海洋可持续发展法治保障研究、海洋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等研究方向,外聘 11 名校外
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 30 余名海洋法治与文化领域专家学者,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形成 170 余篇决策咨询报告,获得有关领导批示多达 70 余次,70
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有关国际决议,承担国家社科重大、国家社科重大专项项目 10 余项,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起草工作,编制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研究院自 2023 年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培养方式,提升学生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涉海国际人才。
7.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科教融合协同创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学校 2023 年在碳中和研究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碳中和研究院是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单位,招收的研究生由双方互派导师共同指导。
8.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9. 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表 1: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序号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拟招生人数 |
1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3 |
8000 |
41 |
2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1 |
★航海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20 |
3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2 |
★海上交通工程 |
3 |
8000 |
7 |
4 |
001 |
航海学院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01 方向) |
3 |
8000 |
2 |
5 |
001 |
航海学院 |
071200 |
科学技术史(02 方向) |
3 |
8000 |
2 |
6 |
001 |
航海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97 |
7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2402 |
轮机工程 |
3 |
8000 |
62 |
8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82 |
9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3 |
10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3 |
8000 |
21 |
11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32 |
12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6 |
13 |
00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85801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8 |
14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8000 |
68 |
15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44 |
16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 |
8000 |
14 |
17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5 |
18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5 |
19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7 |
20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6 |
21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05 |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1 |
22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0 |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0 |
23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5 |
24 |
00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412 |
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8 |
25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16 |
26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01-03 方向) |
3 |
8000 |
5 |
27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04 方向) |
3 |
8000 |
4 |
28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3 |
8000 |
7 |
29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 |
8000 |
35 |
30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3 |
8000 |
6 |
31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23Z3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3 |
8000 |
27 |
32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8 |
33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5901 |
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0 |
34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66 |
35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3 方向) |
3 |
12000 |
20 |
36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4 方向) |
3 |
12000 |
18 |
37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5 方向) |
3 |
12000 |
57 |
38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1 方向) |
3 |
8000 |
15 |
39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2 方向) |
3 |
8000 |
15 |
40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03 方向) |
3 |
8000 |
11 |
41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1-03 方向) |
3 |
8000 |
18 |
42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4-05 方向) |
3 |
8000 |
9 |
43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 (01-02 方向) |
3 |
8000 |
20 |
44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03 方向) |
3 |
8000 |
4 |
45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
2 |
12000 |
31 |
46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 |
47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2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48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9 |
49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8000 |
16 |
50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3 |
8000 |
10 |
51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Z2 |
★救助与打捞工程 |
3 |
8000 |
4 |
52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24Z3 |
★船舶动力机械与制冷工程 |
3 |
8000 |
7 |
53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1-03 方向) |
3 |
12000 |
32 |
54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4-05 方向) |
3 |
12000 |
8 |
55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505 |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3 |
56 |
007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85802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0 |
57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3 |
8000 |
21 |
58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28 |
59 |
008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69 |
60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12J1 |
☆人工智能 |
3 |
8000 |
11 |
61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5410 |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4 |
62 |
009 |
人工智能学院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8 |
63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1 方向) |
3 |
8000 |
35 |
64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2 方向) |
3 |
8000 |
9 |
65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3 方向) |
3 |
8000 |
10 |
66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4 方向) |
3 |
8000 |
2 |
67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5 方向) |
3 |
8000 |
3 |
68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6 方向) |
3 |
8000 |
3 |
69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7 方向) |
3 |
8000 |
3 |
70 |
010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8 方向) |
3 |
8000 |
1 |
71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01 方向) |
3 |
12000 |
37 |
72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10 |
73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1 方向) |
3 |
12000 |
66 |
74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2 方向) |
3 |
12000 |
10 |
75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8000 |
5 |
76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2 |
8000 |
5 |
77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2 |
8000 |
5 |
78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 |
8000 |
22 |
79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43 |
80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2 |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5 |
81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5 |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14 |
82 |
011 |
外国语学院 |
055106 |
日语口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3 |
83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 |
8000 |
3 |
84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0301J1 |
☆国家安全学 |
3 |
8000 |
4 |
85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 |
8000 |
17 |
86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2 |
12000 |
29 |
87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 |
8000 |
44 |
88 |
014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3 |
8000 |
38 |
89 |
014 |
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3 |
8000 |
44 |
90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
0823Z4 |
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9 |
91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
120200 |
工商管理 |
3 |
8000 |
4 |
92 |
0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6 |
93 |
019 |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 |
94 |
021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
030100 |
法学 |
3 |
8000 |
4 |
95 |
021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6 |
96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71000 |
生物学 |
3 |
8000 |
2 |
97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70200 |
物理学 |
3 |
8000 |
4 |
98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99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85903 |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0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101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6 |
102 |
022 |
碳中和研究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 |
表 2: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及拟招生人数
序号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拟招生人数 |
1 | 00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单独考试) |
3 | 30000 | 25 |
2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
2.5 |
34000 (51 方向) 49000 (52 和53 方向) |
206 |
3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1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20000 | 11 |
4 | 00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
3 | 20000 | 19 |
5 | 010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9000 | 37 |
6 | 010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9000 | 18 |
7 | 012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
2 | 25000 | 131 |
九、奖助政策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具体项目有:
1.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 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在 70%左右。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
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3. 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 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 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6. 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为准。
十、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 4 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 1000-1200 元/ 人/年(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二、其他
1.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名称前加☆ 者为交叉学科。
2.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 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 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 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5. 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6. 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7.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8.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 3。
3. 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 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 500 元/月。
5. 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6. 学校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为准。
十、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 4 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 1000-1200 元/ 人/年(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二、其他
1.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名称前加☆ 者为交叉学科。
2.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 2023 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 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 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上查看, 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5. 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6. 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
7.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 1 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8.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 3。
表 3 大连海事大学各学院(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航海学院 | 0411-84723953 |
2 | 轮机工程学院 | 0411-84723572 |
3 |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 0411-84727500 |
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411-84726912 |
5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0411-84729330 |
6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 | 0411-84725898 |
7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 | 0411-84723561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0411-84729611 |
9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411-84728910 |
10 | 人工智能学院 | 0411-84727806 |
11 | 法学院(学术学位) | 0411-84729814 |
12 | 法学院(专业学位) | 0411-84723265 |
13 | 外国语学院 | 0411-84726973 |
14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全日制) | 0411-84728779 |
15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非全日制) | 0411-84723525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11-84728926 |
17 | 理学院 | 0411-84729207 |
18 |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 0411-84728856 |
19 |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 0411-84729264 |
20 |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 0411-84721351 |
21 | 碳中和研究院 | 0411-84729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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