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2024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业务所属上级部门
批复(备案)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2)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 6000 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
得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内共计发放 29 个月,每月 200 元。
(3)“三助一辅 ”津贴。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辅助
工作,旨在提高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 动表现良好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6000 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3000 元/年,三等学业奖
学金 2000 元/年。学校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覆盖面不低于国家标准)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5)校长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二年级
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8000 元/年。
以上奖助政策、发放标准适用于 2024 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遇调整,以学校正式发布
的文件为准。
六、其它
(一)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目录中已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学校不组 织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考试大
纲,供考生复习参考。网址为:https://grs.syau.edu.cn/zsxx.htm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syau.edu.cn
(二) 奖助政策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2)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 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 (不包括寒暑假) 发放。
(3)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 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4)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 动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以上奖助政策及发放标准以学校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其它
( 一) 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grs.syau.edu.cn/zsxx.htm) 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考试大纲,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 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syau.edu.cn
2023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Add 沈阳农业大学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学姐微信为你答疑
沈阳农业大学考研资源下载:沈阳农业大学考研真题免费下载
沈阳农业大学历年保研笔试/面试真题汇.pdf
沈阳农业大学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沈阳农业大学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202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资讯,以下是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沈阳农业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
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73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115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85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工商管理专业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工商管理专业 4 年)。
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 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 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 2024 年“直接攻博 ”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4 年招收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
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73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115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85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工商管理专业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工商管理专业 4 年)。
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 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 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参见《沈阳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 2024 年“直接攻博 ”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4 年招收推
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
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
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二)报考条件 1 、2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
招收有定向就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 网上报名 ”和“ 网上确认 ”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
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
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二)报考条件 1 、2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
招收有定向就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 网上报名 ”和“ 网上确认 ”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
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
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
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在规定
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 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报名我校。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 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考生 也可在报名 前 或报 名 期 间 自 行登录 “ 中 国 高等 教 育 学生信 息 网 ”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
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在规定
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 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报名我校。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 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考生 也可在报名 前 或报 名 期 间 自 行登录 “ 中 国 高等 教 育 学生信 息 网 ” ( 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
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 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
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⑨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 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 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
(3)网上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 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⑦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
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⑨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 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 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
(3)网上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 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
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 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预计 2024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 2024 年复试录
取工作办法。
2.复试相关要求
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 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预计 2024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 2024 年复试录
取工作办法。
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 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 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 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
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 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 盖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
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须缴纳学 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 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为 6000 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30000 元/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
年、农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 16000 元/年、电气工程、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
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 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专业能力素质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 盖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
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须缴纳学 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 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为 6000 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30000 元/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
年、农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 16000 元/年、电气工程、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
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业务所属上级部门
批复(备案)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2)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 6000 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获
得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内共计发放 29 个月,每月 200 元。
(3)“三助一辅 ”津贴。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辅助
工作,旨在提高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 动表现良好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6000 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3000 元/年,三等学业奖
学金 2000 元/年。学校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覆盖面不低于国家标准)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5)校长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且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二年级
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8000 元/年。
以上奖助政策、发放标准适用于 2024 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遇调整,以学校正式发布
的文件为准。
六、其它
(一)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目录中已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学校不组 织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考试大
纲,供考生复习参考。网址为:https://grs.syau.edu.cn/zsxx.htm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syau.edu.cn
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2〕3 号) 文件精神,结合
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7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98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85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 4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 (类 别) 、专业 (领域) 全日制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 ,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 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 2023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3 年招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 一)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 标准。
(二)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3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70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98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85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
2.5 年,最长修业年限 4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 (类 别) 、专业 (领域) 全日制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 ,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 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 关于开展 2023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沈阳农业大学 2023 年招收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 一)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 标准。
(二)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 (425 分) 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 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考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二) 报考条件 1 、2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 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两个 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 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 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 (425 分) 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 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考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二) 报考条件 1 、2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 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两个 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 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 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 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 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 考 生 也可在报名 前 或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信 息网 ”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手续;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手续。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 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 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 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 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 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 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 考 生 也可在报名 前 或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信 息网 ”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手续;其他考生 (含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手续。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 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 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 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及 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 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 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 (学籍) 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 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 (学籍) 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 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 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 (2023 年 3 月) 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1)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 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 (现场确认) 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 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 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 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 (学籍) 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
籍) 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 (学籍) 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 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 (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 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 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 (2023 年 3 月) 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
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 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 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 (学籍) 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 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 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 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盖基本素质、外语、 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 (以报名时为准) 报考的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 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七) 体检及录取
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 一)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 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 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 电气工程、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2.5 年共 75000 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 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 取办法》为准,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课,涵盖基本素质、外语、 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 (以报名时为准) 报考的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 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七) 体检及录取
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 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 一)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 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 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6000 元/ 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 电气工程、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2.5 年共 75000 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学费标准以当年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 奖助政策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 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2)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 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 (不包括寒暑假) 发放。
(3)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 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 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4)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良、科学研究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 动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以上奖助政策及发放标准以学校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其它
( 一) 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s://grs.syau.edu.cn/zsxx.htm) 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考试大纲,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 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 120 号 邮政编码:110866
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 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10157yz@syau.edu.cn
添加沈阳农业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沈阳农业大学考研分数线、沈阳农业大学报录比、沈阳农业大学考研群、沈阳农业大学学姐微信、沈阳农业大学考研真题、沈阳农业大学专业目录、沈阳农业大学排名、沈阳农业大学保研、沈阳农业大学公众号、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沈阳农业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