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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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4年我校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23年录取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为13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三、奖助政策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具体评奖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现有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注:最终执行标准以国家和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管理文件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且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 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成报名确认和提交报考材料。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复试
1. 复试一般在2024年3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网上报名时已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且符合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进行复审,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实行差额复试。
6.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发的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九、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初发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四)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书面向所在学院(中心、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学籍学历、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出现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等不满足我校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七)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云南省教育厅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十二、申诉与监督渠道
1. 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 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科目初试参考书目
3.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4. 各学院(中心、所)联系电话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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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预推免信息汇总表.xls
云南财经大学保研生源分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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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2024年我校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23年录取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2023年实际录取人数为13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硕士类别 | 学 制 |
专 业 (方向) |
学 费 (元/人·年) |
教学地点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8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1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新闻与传播”、“项目管理”、“资产评估”、“计算机技术”专业教学地点为:昆明市安宁校区)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三 年 | 公共管理 | 2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旅游管理 | 18000 | |||
会计 | 28000 | |||
工商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向) | 32000 | |||
工商管理(“一带一路”工商管理方向 ) | 40000 |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具体评奖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文件执行,现有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类 别 | 金额 (元/年·人) |
国家助学金 | 6000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 |
学校学业奖学金 | 9000(一等)、7000(二等)、5000(三等) |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且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 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成报名确认和提交报考材料。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2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试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日期 |
12月23日 上午 |
12月23日下午 |
12月24日 上午 |
12月24日 下午 |
考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 英 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六)复试
1. 复试一般在2024年3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网上报名时已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且符合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进行复审,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实行差额复试。
6.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发的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九、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初发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四)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书面向所在学院(中心、所)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学籍学历、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出现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等不满足我校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七)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云南省教育厅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十二、申诉与监督渠道
1. 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 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科目初试参考书目
3.云南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
4. 各学院(中心、所)联系电话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3 年我校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的拟招生人数为2022 年录取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 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 用于统考招生。
2023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2022 年实际录取人数为 13 人,2022 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2023 年我校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的拟招生人数为2022 年录取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 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推免未完成的计划将 用于统考招生。
2023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仅限全日制专业学位的专业,2022 年实际录取人数为 13 人,2022 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学费和教学地点
硕士类别 |
学 制 |
专 业 (方向 ) |
学 费 (元/人·年) |
教学地点 |
全日制 学术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8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全日制 专业学位 |
三 年 |
所有专业 |
12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新闻与传播” 、 “项目管 理” 、 “资产评估”专业教 学地点为:昆明市安宁校区)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三 年 |
公共管理 | 16000 |
昆明市龙泉路校区 |
旅游管理 | 18000 | |||
会计 | 20000 | |||
工商管理 (企业经营 管理) |
26000 |
|||
工商管理 (“一带一 路”高级工商管理 ) |
40000 |
三、奖助政策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 (含国家奖 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 ,具体评奖 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
理文件执行,现有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四、报考条件
( 一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 年入 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 (含国家奖 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等) ,具体评奖 范围和评定标准参照国家及云南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
理文件执行,现有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类 别 | 金额 (元/年·人) |
国家助学金 | 6000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 |
学校学业奖学金 | 9000 ( 一等 ) 、7000 (二等 ) 、5000 ( 三等 ) |
四、报考条件
( 一 )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 年入 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 (从 毕业后到 2023 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 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 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5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 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 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 二 ) 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5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含高职) 、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 (高职) 应 (往) 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 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 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 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 二 ) 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 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 报考 ) 。
( 三 )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 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以及获 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 四 )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 ( 一 ) 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 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 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 考费。
( 一 ) 网上报名:
( 三 ) 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 ( 一 ) 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 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 以及获 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
( 四 )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 ( 一 ) 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 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 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 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 考费。
( 一 )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 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 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 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 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 调剂志愿。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准确填 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 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且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 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 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 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 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 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 调剂志愿。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准确填 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为“定向 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且定向就业单位须在少数民族 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
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 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 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二 ) 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 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 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 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成报名确认和提交报考材料。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 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 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 役证》。
6.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 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 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 二 ) 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 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 见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所选择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及通知。 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完成报名确认和提交报考材料。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 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 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 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 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 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 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 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 试。
报名期间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 ( 学籍) 校验结果,未能 通过学历 ( 学籍 ) 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2 年 11 月 20 日 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试
( 一 )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 校不再另行通知。
( 二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 ) 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 准。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 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 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 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 试。
报名期间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 ( 学籍) 校验结果,未能 通过学历 ( 学籍 ) 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2 年 11 月 20 日 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试
( 一 )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 校不再另行通知。
( 二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 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 ) 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 准。
( 四 ) 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 五 ) 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http://www.ynzs.cn/) 自 行查询初试成绩,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 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我校不再另 行通知。
( 六 ) 复试
1. 复试一般在 2023 年 3 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 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 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 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 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 , 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 站有关通知) 进行复审,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 顾政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 ( 以报名时为准) 报考的考生,复试
考试日期 |
12 月 24 日 上午 |
12 月24 日 下午 |
12 月 25 日 上午 |
12 月 25 日 下午 |
考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
英 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六 ) 复试
1. 复试一般在 2023 年 3 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 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 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 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 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 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 , 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 站有关通知) 进行复审,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 顾政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 ( 以报名时为准) 报考的考生,复试
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实行差额复试。
6.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 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或学籍 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 证报告。
八、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 发的 2023 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 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九、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 执 行。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 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 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 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 2023 年 7 月初发 出。
5. 实行差额复试。
6.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 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或学籍 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 证报告。
八、调剂
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下 发的 2023 年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 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九、体检
我校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 执 行。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 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 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 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 2023 年 7 月初发 出。
十一、其他
( 一 )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 二 )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 三 ) 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 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 四 ) 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 按期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书面向所在学院 ( 中心、所 ) 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 五 )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学籍学历、思想政治和 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出现学籍 学历核验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等不满足我校入学条件者,取 消其录取资格。
( 六 )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七)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2〕3 号 ) 、云南省教育厅 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十二、申诉与监督渠道
1. 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 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 一 )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 二 )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 三 ) 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 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 四 ) 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 按期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书面向所在学院 ( 中心、所 ) 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 五 )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学籍学历、思想政治和 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出现学籍 学历核验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等不满足我校入学条件者,取 消其录取资格。
( 六 )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七)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22〕3 号 ) 、云南省教育厅 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十二、申诉与监督渠道
1. 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128174
邮箱:yzb@ynufe.edu.cn
2. 监督渠道
部门:云南财经大学纪检处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三、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添加云南财经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之家”,关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之家微信号输入【云南财经大学考研分数线、云南财经大学报录比、云南财经大学考研群、云南财经大学学姐微信、云南财经大学考研真题、云南财经大学专业目录、云南财经大学排名、云南财经大学保研、云南财经大学公众号、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云南财经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