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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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24年我校在43个学科专业和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1200人左右,学制3年。在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接收推免直博生100人左右,学制6年。详情参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我校各招生单位《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预报名。即日起申请人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我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含前期已参加过校园开放日的学生),均需要参加预报名。
2.申请人正式报名。9月29日,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3.招生单位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招生单位)。申请人须在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4.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人在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复试内容。复试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基础能力的考核。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发布的《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预报名阶段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复试成绩有效,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6.确定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
7.录取。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进行。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推免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推免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2.推免硕士研究生: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 元/年)和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推免博士研究生:所有推免直博生享受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和1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此外,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由学校投入和导师配套投入的助研津贴组成,共分为三等。学校投入部分为15000元-8000元/生/年,导师配套部分根据所属学科在每个等次中分为 A、B两类,配套额度为16000元-2000元/生/年。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六、信息公示公开
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推免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拟录取名单除各招生单位公示外,学校还将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导师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微信公众号:cugyzb。
2023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1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中(其中工程专业学位5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 人左右。
4. 拟在9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设计)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2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49人左右(其中10个计划数用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计划数均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 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三、报考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岗位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有王大纯创新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无锡金帆奖学金、爱贝尔奖学金、华狮化工奖学金、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更多生源地贷款信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六、信息公开与服务
3. 我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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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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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是学校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4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24年我校在43个学科专业和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1200人左右,学制3年。在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接收推免直博生100人左右,学制6年。详情参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我校各招生单位《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预报名。即日起申请人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我校各招生单位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含前期已参加过校园开放日的学生),均需要参加预报名。
2.申请人正式报名。9月29日,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
3.招生单位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各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招生单位)。申请人须在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4.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人在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复试内容。复试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基础能力的考核。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发布的《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预报名阶段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复试成绩有效,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6.确定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申请人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
7.录取。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进行。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推免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推免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2.推免硕士研究生: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 元/年)和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推免博士研究生:所有推免直博生享受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和1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此外,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由学校投入和导师配套投入的助研津贴组成,共分为三等。学校投入部分为15000元-8000元/生/年,导师配套部分根据所属学科在每个等次中分为 A、B两类,配套额度为16000元-2000元/生/年。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六、信息公示公开
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推免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拟录取名单除各招生单位公示外,学校还将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导师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微信公众号:cugyzb。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 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目 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近13000人。
学校拥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其中,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023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1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免生人数1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5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学科按 一级学科招生(学科代码后两位为“00”);7个为自设二级学科(学科代码第5位为“Z”)。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中(其中工程专业学位5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 人左右。
4. 拟在9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设计)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2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49人左右(其中10个计划数用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他计划数均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 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学校对研究生实行弹性修业年限,硕士研究生(包括各种专业硕士学位等人员)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 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
3.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8万元/人/年,金融硕士3.5万元/人/年, 会计硕士3.5万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10万元/人 (前两年4万元/人,第三年2万元/人), 其他均为1.8万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考试大纲。其中,下列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网站查看。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自命题科目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为8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2000 元/人/年,艺术硕士16000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生:学费2.2万元/人/年。3.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1.8万元/人/年,金融硕士3.5万元/人/年, 会计硕士3.5万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10万元/人 (前两年4万元/人,第三年2万元/人), 其他均为1.8万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 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
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岗位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社会力量在学校设立有王大纯创新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信才奖学金、无锡金帆奖学金、爱贝尔奖学金、华狮化工奖学金、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7.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更多生源地贷款信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官网进行查询。
六、信息公开与服务
1. 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及初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ug.edu.cn)对外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cugyzb)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3. 我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尽量协助考生调剂。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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