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0-04-2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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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简介 正文

一、学院简介
法学院秉承百年师大的优良校风与深厚底蕴,牢固树立“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的办学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要求,德法兼修,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办学定位。法学院自2003年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办学成效明显、办学特色突出,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拥有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授权资格,法学一级学科为福建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体系健全,形成了以民商法学为龙头,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国际法学全方位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目前招收培养民商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5个二级学科法学硕士研究生,自2015年起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培养“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学校与省委办公厅共建“福建省党内法规实施评估中心”、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并落位法学院。学院“地方治理与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监察体制改革与监察法研究中心”“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中心”为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院与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此外,还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技能实验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和实践服务机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3人,其中高级职称2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同时,学院聘请多名法学界或实务部门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配备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模拟法庭、法庭科学与物证技术实验室等。图书资料2万多册,期刊杂志100多种,并拥有文献管理图书资料检索系统,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等,基本实现信息资源的自动化检索和管理。
二、特色专业、优势专业介绍
学院法学专业是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学校列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刑法学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为校级精品课程。《“三进互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改革与创新》荣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院在专业建设中注重突出地域特色。增设有关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和交易习惯的课程。加强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的研究,承担了多项国台办、教育部、福建省等部门与两岸关系法治化建设相关的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省内外涉台法规的立法咨询,并参与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项目的论证和起草,造就了一支熟悉台湾法律制度和两岸关系法律制度的人才队伍。与省内涉台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基层法院(如南靖县人民法院、龙海市人民法院)建立共建关系,共同探索研究涉台案件的特点及其审判的规律,培养学生掌握多元化解决涉台法律纠纷的技能。与台湾地区相关院校建立了经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学生交换培养机制。此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为培养涉台法律人才提供重要的支持。
近年来,本科生平均就业率达90%(高于法学专业全国平均就业率13个百分点);升学率达10%以上,其中近三分之二学生考入全国重点大学。研究生就业率100%。本科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率每年均达到50%左右。学生毕业后从事岗位主要有法官、检察官、其他国家机关公务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高校辅导员、科研人员等。
三、名师简介
林旭霞教授,法学博士,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2011年起受聘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当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期从事民商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担任本科生、研究生《物权法》课教学工作。出版多部专著、合著及主编教材;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项研究成果获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张莉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现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妇联法律专家。担任研究生课程《民法总论专题研究》《人身权法专题研究》,本科课程《民法总论》教学和科研工作。曾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访学。在《法学研究》《法学》《清华法学》《政法论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41篇。出版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6项、横向项目3项。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获一级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2013年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人才”,2015年入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7年被评为“福建省法学英才”。
刘方权教授,四川大学法学博士,诉讼法学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美国伊利诺依大学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ng, UIUC),美国纽约大学(University of New York, NYU),加州州立大学萨克拉门托分校(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at Sacramento )大学访问学者,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理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小组召集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警察社会学。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省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各一项。
黄晓辉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反腐倡廉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建师范大学党委讲师团成员。主要研究领域涉及宪法学、法理学与政治学。近年来,重点致力于国家权力研究、法治建设研究、廉政建设研究,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3项,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多项;在人民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等国家级或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及教材5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法学》《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核心报纸、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多项成果在福建省政府、福州市政府、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法学会等政府、学校和学术团体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奖,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摘。
杨垠红教授,法学博士,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与美国维克森林大学访问学者,硕士生导师,本科法学专业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兼职律师,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福建省五四青年奖提名,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等,入选“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债权法(侵权法)以及侵权法与环境法交叉领域。出版著作3部,译著1部,在《光明日报》、《政法论坛》、《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余篇。获福建省高等教学成果一等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优秀奖和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以及其他多项省部级奖励。主持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教育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教育厅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并参与多项国家社科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等研究。
张琳教授,香港大学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福建省引进人才,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证券法)。近五年来,在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等著名高校的SSCI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高校参加学术会议。此外,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并获省级和地厅级科研奖励4项。
杜力夫教授,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团法律组成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海峡两岸关系法研究会理事,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政治所所长、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福建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出版专著多部,发表论文80多篇。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台湾法律制度等。
陈斯彬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理事,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长期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宪法学》《行政法学》课教学工作,在《法学》《清华法学》等刊物等发表三十多篇文章,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多项省部级项目。
施志源教授,法学博士,环境资源法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福建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2016年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人才项目,2018年入选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青年英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面上基金项目1项、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主持或参与多项省部级项目和横向课题委托项目。近年来,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在《中国软科学》《法学评论》《南京大学学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等CSSCI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5篇。专著《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研究》获得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论文《民法典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设计》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2018年8月);《互联网时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主体制度创新》获得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2016年11月);论文《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创新及其实施路径》获得第十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一等奖(2015年11月)。
郑丽清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和侵权法。主持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项目及福建省社科项目各一项,主持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法学会项目各两项,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十五余篇学术论文,专著《危难救助义务及救助人权益保障研究》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论文《困与解:环境污染责任之构成审思》获中国法学会征文二等奖。
郑丽珍副教授,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全日制)博士毕业,硕士生导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至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2018-2019),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劳动法的研究。博士论文《反思法理论视阈下跨国劳动监管制度的重构》被评为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著《跨国劳动监管制度的重构》获2016年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多篇论文发表在《现代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刊》《国际金融研究》等CSSCI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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