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博士待遇
更新时间:2022-01-15 23:33:5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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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电话:025-83786303
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直博生为4年),最长不超过8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有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1.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我校2022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1)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职称;2.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3.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4.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或重点项目。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相关英语考试,达到CET-6≥425;IELTS≥6.0;TOEFL≥80(120);WSK(PETS5)合格;或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则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河海大学202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约50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有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1.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我校2022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1)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职称;2.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3.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4.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或重点项目。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相关英语考试,达到CET-6≥425;IELTS≥6.0;TOEFL≥80(120);WSK(PETS5)合格;或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以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则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三、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流程: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或http://yzss.hhu.edu.cn/logo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2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二)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学部)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导师招生名额
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名;新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1名;兼职博士生导师(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每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1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在职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名额一般不超过1名。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直博生为4年),最长不超过8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按照相应年级所对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各学院(学部)招生专业及计划、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查询招生简章及目录,咨询报考各学院(学部)及导师。
2.2022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名,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生专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总人数的8%。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负责。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电话:025-83786303
邮编:210024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河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 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 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与要求, 现将《河海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50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 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 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50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 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 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二) 报考方式及要求
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 普通招考(我校 2021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持国(境) 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 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 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 120 );WSK(PETS5 )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 普通招考(我校 2021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持国(境) 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 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 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 120 );WSK(PETS5 )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三、报名及考核
(一) 报名
1. 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考试
费,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流程: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 ” )或 http://yzss.hhu.edu.cn/logo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20 年 12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二) 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部)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导师招生名额
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士 生导师(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博士生导师 每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
五、录取
1.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 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 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 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 最长不超过 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 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 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部)联系。
2.202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名, 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 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 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 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 最长不超过 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 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 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部)联系。
2.202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名, 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 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生, 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录取总人数的 8%。在职人员报考前, 须征得所在单 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7. 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电话: 025-83786303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7.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 http://gs.hhu.edu.cn
邮编: 210098
河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 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 2020 年拟招收博士生 420 名左右 (含普通招考、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 的我校 2020 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 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方式及要求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 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 2020 年拟招收博士生 420 名左右 (含普通招考、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 的我校 2020 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 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方式及要求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我校 2020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满足基本要求外, 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 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 或正 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英语达到 CET-6 ≥425、IELTS ≥6.0、TOEFL ≥80( 120)、WSK(PETS5)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英文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需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需合格。 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 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 1 名。
( 1)满足基本要求外, 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 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 或正 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英语达到 CET-6 ≥425、IELTS ≥6.0、TOEFL ≥80( 120)、WSK(PETS5)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英文学术论文;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需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需合格。 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 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 1 名。
六、报名
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普通招考 (申请 —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交费。
登录研究生院网主页(http://gs.hhu.edu.cn→ “博士生报名”)或 http://222.187.120.13:9000,准确、完
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在线缴纳报名费: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0 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80 元/人。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19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25 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 招生公告。
七、 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 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 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必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学制、学费、奖学金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 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 系,实行动态管理。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优质生源奖励。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 文件执行。
十、其他
1.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 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录
取人数的 10%。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 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由词汇结构、填空及改错、阅读、写作和翻译构成。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同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要课程,具体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容执行。
初试时间:2016年3月5日至6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时间为3月6日下午至7日。
初试地点: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研究生院网主页(http://gs.hhu.edu.cn→“博士生报名”)或http://222.187.120.13:9000,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在线缴纳报名费:普通招考、申请审核200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80元/人。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2015年12月15—2016年1月15日;其他类别另行通知。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方式及要求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方式及要求公布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③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6.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选拔报考参照相关文件。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一、培养目标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2016年拟招收博士生40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6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方式及要求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③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6.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选拔报考参照相关文件。
五、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
六、报名
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研究生院网主页(http://gs.hhu.edu.cn→“博士生报名”)或http://222.187.120.13:9000,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在线缴纳报名费:普通招考、申请审核200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80元/人。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2015年12月15—2016年1月15日;其他类别另行通知。
七、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由词汇结构、填空及改错、阅读、写作和翻译构成。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同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要课程,具体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容执行。
初试时间:2016年3月5日至6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时间为3月6日下午至7日。
初试地点: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制、学费、奖学金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万∕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在标准学制内分两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标准为1800元/生·年;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优质生源学费奖励(减免标准学制之内全部学费)。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4〕15号) 文件执行。
十、其他
1.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有关参考书、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
2015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
2015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2015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河海大学2015年拟招收博士生40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审核),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15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方式及要求
1.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审核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普通招考: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普通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发明专利;③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6.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选拔报考参照相关文件。
五、导师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
六、报名
1、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实行网上报名。
登录研究生院网主页“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s.hhu.edu.c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在线缴纳报名费:普通招考、申请审核200元/人,硕博连读、直接攻博80元/人。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2014年12月20—2015年1月20日;其他类别另行通知。
七、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由词汇结构、填空及改错、阅读、写作和翻译构成。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同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要课程,具体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容执行。
初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至15日,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时间为3月15日下午至16日。
初试地点: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制、学费、奖学金
博士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万∕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在标准学制内分两阶段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标准为1800元/生·年;对特别优秀者学校将给予优质生源学费奖励(减免标准学制之内全部学费)。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4〕15号) 文件执行。
十、其他
1.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有关参考书、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一览表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一览表如下,供广大学生参考。序号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1 | 03法学 | 0303 | 社会学 | 030301 | 社会学 |
2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
3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4 | 07理学 | 0707 | 海洋科学 | 070701 | 物理海洋学 |
5 | 08工学 | 0801 | ▲力学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6 | 080102 | 固体力学 | |||
7 | 080103 | 流体力学 | |||
8 | 080104 | 工程力学 | |||
9 | 0801Z1 | 材料与结构安全* | |||
10 | 0801Z2 | 现代力学数学基础* | |||
11 | 0808 | ▲电气工程 | 080801 | 电机与电器 | |
12 | 080802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
13 | 080803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
14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
15 | 080805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
16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17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18 | 0810Z1 | 遥测与信息网络* | |||
19 | 0810Z2 |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 |||
20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
21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22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23 | 0812Z1 | 水信息学* | |||
24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
25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26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27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28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29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30 | 0814Z1 | 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
31 | 0814Z2 | 土木工程材料* | |||
32 | 0815 | ▲水利工程 | 081501 | 水文学及水资源 | |
33 | 081502 |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 |||
34 | 081503 | 水工结构工程 | |||
35 | 081504 | 水利水电工程 | |||
36 | 081505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
37 | 0815Z1 | 城市水务* | |||
38 | 0815Z2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管理* | |||
39 | 08工学 | 0816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081601 |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 |
40 | 081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
41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
42 | 081803 | 地质工程 | |||
43 | 0818Z1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
44 | 0818Z2 | 地学信息工程* | |||
45 | 0828 | ▲农业工程 | 082801 | 农业机械化工程 | |
46 | 082802 | 农业水土工程 | |||
47 | 082803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
48 | 082804 |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 |||
49 | 0828Z1 | 农业水土资源保护* | |||
50 | 0828Z2 | 水利机械* | |||
51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1 | 环境科学 | |
52 | 083002 | 环境工程 | |||
53 | 0830Z1 | 生态水利学* | |||
54 | 0830Z2 | 海岸带资源与环境* | |||
55 | 0835 | ▲软件工程 | 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 | ||
56 | 12管理学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 | |
57 | 1201Z1 | 管理科学理论与应用* | |||
58 | 1201Z2 | 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 | |||
59 | 1201Z3 | 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 | |||
60 | 1201Z4 | 金融工程与投资管理* | |||
61 | 1201Z5 | 移民科学与管理* | |||
62 | 1202 |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
63 | 120202 |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 | |||
64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65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66 | 1202Z1 | 游艇管理* |
注:▲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河海大学博士待遇
河海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掌握坚 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 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与要求, 现将《河海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50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 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 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1 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500 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 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予以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要求。
4.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格 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二) 报考方式及要求
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 普通招考(我校 2021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持国(境) 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 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 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 120 );WSK(PETS5 )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1.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2. 普通招考(我校 2021 年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
( 1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持国(境) 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 须取得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普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者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近 3 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 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及以 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主持或负责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攻关项 目或重点项目,或正在主持重大工程项目。
(2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达到 CET-6≥425;IELTS≥6.0;TOEFL≥80( 120 );WSK(PETS5 )合格;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小语种达到以上相应水平。若达不到以上条件, 则须参 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考核成绩须合格。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现役军人报考河海大学博士生,须符合军队有关报考规定。
三、报名及考核
(一) 报名
1. 报名手续
学校招收博士生(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实行网上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考试
费,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流程: 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 ” )或 http://yzss.hhu.edu.cn/logo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 2020 年 12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类别参见相关招生文件及招生公告。
(二) 考核
具体参见相关类别招生文件、招生公告及各学院(部)实施细则。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导师招生名额
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2 名;新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兼职博士 生导师(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每年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并在报名时注明校内责任导师;每名博士生导师 每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名额一般不超过 1 名。
五、录取
1.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参加考核情况, 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两种。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 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 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 最长不超过 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 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 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部)联系。
2.202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名, 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 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1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河海大学, 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自主择业。
(2 )全日制定向博士生: 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 定向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订 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 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 4 年(直博生为 5 年), 学习年限最短不少于 3 年(直博生为 4 年), 最长不超过 8 年。学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 万元∕年。
学校建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 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评定按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 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部)联系。
2.2021 年教育部下达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名, 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 业为水利类、农水类专业。相关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博士生, 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校录取总人数的 8%。在职人员报考前, 须征得所在单 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7. 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 电话: 025-83786303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7.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 http://gs.hhu.edu.cn
邮编: 2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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