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1-16 09:39: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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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1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11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1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8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至3月1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0年4月11-12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0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0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8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19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31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19年4月1日至4月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19年4月13-14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无需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19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19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科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部分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5月17-18日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并指导考生提前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络远程测试。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五、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附件-2021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pdf

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202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

2021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pdf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正反双面打印.pdf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正反双面打印.pdf

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专家推荐书.doc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及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华鑫  高雁北

成  员:王振军、贾侃、张晓琳、徐义库、耿九光、李辉、郭亚杰、倪磊、颜录科

秘书:徐伟

二、复试工作安排:

1. 资格审查:

(1)时间:

5月13日-14日。

(2)资料提交:

a. 符合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照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的要求准备材料,所需资料具体详见研招网https://yzb.chd.edu.cn/2021/0512/c2770a192544/page.htm。

b. 考生提交审核的材料均使用电子版(个人证件、证书可使用扫描件),所有资料请按照通知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发送至邮箱weixu@chd.edu.cn。PDF文件命名格式: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全称。

2. 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线上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考生需提前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以实现双机位复试模式(要求详见附件)。

(2)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a. 硬件设备。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平板、手机均可),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并确保复试过程中使用到的所有设备应连接电源或电量充足,以防出现中途断电、停机现象。

b. 复试网络。复试过程中应有畅通的网络环境保障(宽带网络或4G网络),若使用移动数据进行复试,平均每位考生进行完整的面试流程预计消耗不小于150M流量,请考生自行提前备足流量。

c. 面试场所。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3. 网络软硬件测试时间:5月14日,具体时间复试小组秘书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复试小组秘书会提前与考生联系,组建复试QQ群等。

4. 复试时间:

时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08:30开始。

5. 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三、关于体检

考生请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四、其他

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准,https://yzb.chd.edu.cn/2021/0512/c2770a192544/page.htm

举报电话:029-82337345

举报邮箱:weixu@chd.edu.cn





  各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复试办法的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复试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刘华

副组长:李雪梅 王晓峰

成 员:韩 玲 赵永华 员学锋

秘 书:杜 梦

二、复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群内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提交要求:考生所提供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资格。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个文件(PDF格式),按照“学生姓名-应届/往届-学校名称-报考专业”方式命名,于5月16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tdyb@chd.edu.cn。

四、复试方式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作为主平台,备用平台为ZOOM,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调试好自己的软硬件设备。

2.远程线上复试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需要能够支持面试软件的设备2台,手机或电脑均可。网络复试的具体流程,详见《土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流程说明》(附件1),请大家仔细阅读。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六、其他要求:

1.土地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见附件2)。

2.请各位考生于5月13日上午12:00前加入“2021年土地学院博士复试群”(QQ群号:780186241)。相关复试详细安排将在群中及时公布。

3.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文件请转至研招网下载(附件3)。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科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部分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5月17-18日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并指导考生提前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络远程测试。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五、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科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部分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5月17-18日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并指导考生提前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络远程测试。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五、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40分,业务科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部分学科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基本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二、复试时间和方式
1.时间(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远程线上复试等)
具体测试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远程线上复试时间:2021年5月17-18日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远程线上复试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软件,具体平台选用由学院确定并指导考生提前安装上述软件并进行网络远程测试。
2)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需要考生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利用线上平台进行。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材料准备不齐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校本部)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的综合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五、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91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择主页面“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类别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考取后的录取类别,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无工作、非在职)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档案未到的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定向就业”(有工作、在职)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前须与我校和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仍回原单位工作。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11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期间,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放好,不需要装订),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完成核验;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符合我校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

1.录取资格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被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在2021年9月一次入学,不保留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需住宿,报到时须向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学费

我校2021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数字为准。

3.奖助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三助一辅”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激励博士生潜心科研。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年18000元、二等每年1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和评选办法以长安大学有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职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继续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比例及博士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各专业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招博士生2名,其中在职考生最多1名。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请留意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考试范围及导师事宜请咨询相关的招生学院。

4.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本简章中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条目中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归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邮编:710064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研招办邮箱:yzban@chd.edu.cn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长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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