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更新时间:2022-01-15 23:28:0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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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一)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东校区住宿,随校区建设、校区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在三校区统筹安排。“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2022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以公开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报名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③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有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具备公开招考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报名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外,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实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二)实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30%。
(三)我校拟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招生学科原则上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学生就业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培养、答辩、毕业等各环节的要求均参照我校普通博士生标准执行。
(四)我校拟在“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点招收工程博士(以教育部下达相关文件的时间为准),招生方式为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制。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除了符合我校“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制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报名时间、考核要求等另行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具体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实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二)实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30%。
(三)我校拟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招生学科原则上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或硕博连读,学生就业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招生、培养、答辩、毕业等各环节的要求均参照我校普通博士生标准执行。
(四)我校拟在“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点招收工程博士(以教育部下达相关文件的时间为准),招生方式为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制。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除了符合我校“公开招考”或“申请-考核”制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报名时间、考核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以公开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报名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③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有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具备公开招考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2. 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uct.edu.cn/zsgl/bswb/index.aspx(分别选择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1年11月2日—3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⑦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申请者提交);
⑧《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④,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⑤,但须另提交:英语CET-6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交费时间一般为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
(4)其他说明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②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③选择“公开招考”方式、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13日—17日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外,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2.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uct.edu.cn/zsgl/bswb/index.aspx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1年11月2日—30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交费时间一般为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
(三)直接攻博报名条件及程序
报名条件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拟录取直接攻博生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四、考核程序
(一)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两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
(三)考核程序
1. 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2. “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化大校教发〔2020〕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2月-2022年1月,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3. 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的通知》(北化大校教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12月-2022年1月,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4. 直接攻博考核程序
见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四)体检
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住宿、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东校区住宿,随校区建设、校区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在三校区统筹安排。“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2022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4434762。
九、其它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四)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六)报名费及体检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电话:010-64415481)。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各学院具体招生方式如下:
学院 | 招生方式 | 备注 |
化学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机电工程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化学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以公开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报名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③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有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具备公开招考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并及时公布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 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分别选择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日—3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⑦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申请者提交);
⑧《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④,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⑤,但须另提交:英语CET-6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其他说明
①报名材料如邮寄请尽量选择EMS或顺丰,邮寄地址见“各学院联系方式”;
②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③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④选择“公开招考”方式、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7日—11日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外,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2.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日—30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三)直接攻博报名条件及程序
报名条件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拟录取直接攻博生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四、考核程序
(一)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两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
(三)考核程序
1. 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11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2. “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化大校教发[2020]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
3. 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4. 直接攻博考核程序
见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四)体检
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住宿、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东校区住宿,随校区建设、校区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在三校区统筹安排。“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2021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4434762。
九、其它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四)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六)报名费及体检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电话:010-64415481)。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001)化学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10-64433776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楼A208 |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3854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326 |
(003)机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34735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机械楼213 |
(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金老师 | 010-64413467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信息学院楼206研究生办公室 |
(005)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10-64448681 010-64445231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电教楼203 |
(006)化学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4899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无机楼216 |
(007)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弥老师 |
010-64416428 zhiweimi@foxmail.com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301-1 |
(012)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张老师 | 010-64438262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306 |
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 3-6 年(含休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5 年,学习年限为 5-8 年 (含休学),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 制为 5 年,学习年限 5-8 年(含休学)。
三、报考条件
(一) 公开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 3 项条件之一:
学院 | 招生方式 | 备注 |
化学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 直接攻博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 直接攻博 | |
机电工程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 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 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 士招生计划的 2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 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化学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 直接攻博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 直接攻博 | |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 尖创新中心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 直接攻博 |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 3-6 年(含休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 5 年,学习年限为 5-8 年 (含休学),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 制为 5 年,学习年限 5-8 年(含休学)。
三、报考条件
(一) 公开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 3 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 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 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要求:英语 CET-6 成绩达 425 分以上或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提交报考专业 5 门以上 (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 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 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 时考生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科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并及时公布本学院“申请考核制 实施细则”。
(三) 硕博连读基本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 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 1、3、4 的条件,还应具体满足以下 3 个条件中的 2 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 成绩达到 425(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 SCI-E 收录的 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 1 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 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 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要求:英语 CET-6 成绩达 425 分以上或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提交报考专业 5 门以上 (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 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 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 时考生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科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并及时公布本学院“申请考核制 实施细则”。
(三) 硕博连读基本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 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 1、3、4 的条件,还应具体满足以下 3 个条件中的 2 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 成绩达到 425(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 SCI-E 收录的 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 1 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 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 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四) 直接攻博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五) 其他条件
1、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 业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 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 每位 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 站“相关下载”。
(一)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分别选择“公开
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务必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 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
下载打印);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 直接攻博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五) 其他条件
1、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 业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 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 每位 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 站“相关下载”。
(一)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分别选择“公开
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务必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 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
下载打印);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 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仅申请者提
交)。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 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 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 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交纳报名费 200 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 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 :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 微信公众号(账号: 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 号,初始密码为 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如邮寄请尽量选择 EMS。各学院邮寄地址见“各学院联系方 式”;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 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12 日登陆“博士研 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 硕博连读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 下载打印);
(7) 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仅申请者提
交)。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 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 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 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 A4 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交纳报名费 200 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 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 :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 微信公众号(账号: 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 号,初始密码为 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如邮寄请尽量选择 EMS。各学院邮寄地址见“各学院联系方 式”;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 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12 日登陆“博士研 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 硕博连读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 下载打印);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 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
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交纳报名费 200 元: 登陆“北京化工大 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 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 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 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 费明细。
(三) 直接攻博
拟录取直接攻博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 行信息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打
印);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如推免时已交给拟录取学院则不用再次提交) ;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考核程序
(一) 选拔原则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 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
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交纳报名费 200 元: 登陆“北京化工大 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 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 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 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 费明细。
(三) 直接攻博
拟录取直接攻博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 行信息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
报名网址: 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30 日向拟录取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打
印);
(2) 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 信(如推免时已交给拟录取学院则不用再次提交) ;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考核程序
(一) 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 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 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原则上由主管院长或学科 负责人担任, 负责制定本学院各类博士招生考核方式的工作办法、组织申请人 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 核小组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 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 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 2 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 进入专家组)组成。
(三) 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 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 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四) 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 2020 年 4 月 11—12 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 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 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 3 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 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 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 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五) 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二) 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原则上由主管院长或学科 负责人担任, 负责制定本学院各类博士招生考核方式的工作办法、组织申请人 材料审核、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 核小组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 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素质考核 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 2 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 进入专家组)组成。
(三) 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 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 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四) 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 2020 年 4 月 11—12 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 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 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 3 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 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 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 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五) 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 组织对考生进 行综合考核, 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考核排序名单,于 2019 年 12 月将名单上报研招办。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硕博连 读拟录取名单。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 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 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 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
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 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010-64434762。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的有 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八、录取及奖助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待上报教育部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说明如下:
(一) 2020 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 革,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0000 元/人/年。
(二)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 年限内每年可获得 12000 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 1250 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 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 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 “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 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 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 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 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
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 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010-64434762。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的有 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八、录取及奖助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待上报教育部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说明如下:
(一) 2020 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 革,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0000 元/人/年。
(二)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 年限内每年可获得 12000 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 1250 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 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 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 “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 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九、其它
1、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陆我校研究 生院网站查询。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 招生计划确定。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 策执行。
4、报名费及体检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联系电话: 010-64415481。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64433759
传真: 010-64414694
邮箱: 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地址 |
001 化学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10-64433776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楼 A208 |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院 | 牟老师 |
010-64433854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 326 |
003 机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34735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机械楼 213 |
004 信息科学与技术 学院 |
金老师 |
010-64413467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信息学院楼 206 研究生办公室 |
005 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10-64448681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电教楼 203 |
006 化学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4899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无机楼 216 |
007 生命科学与技术 学院 | 弥老师 |
010-64416428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 301-1 |
012 软物质科学与工 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高老师 |
010-64438262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 306 |
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学院 | 招生方式 | 备注 |
化学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 | |
机电工程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理学院 | 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10%。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能源学院 | 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
三、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提交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
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科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
(三)硕博连读基本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四)直接攻博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工作办法》。
(五)其他条件
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四、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
(一)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分别选择“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31日(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报名无效)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9年1月4日—1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报考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请将材料交至学院,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请将材料交至研招办(行政楼201),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仅申请者提交)。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考生须在2019年1月4日—10日交纳报名费200元: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其他说明
(1)报名材料如邮寄请选择EMS。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行政楼201;
邮编:100029;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10-64433759。
化学工程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楼A208;邮编:100029;收件人:化学工程学院;电话:010-6443377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326;邮编:100029;收件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10-64433854。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3)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19年4月17日—21日登陆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日—31日向各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考生须在2019年1月4日—10日交纳报名费200元: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三)直接攻博
拟录取直接攻博考生需通过“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17日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19年5月20日—24日向研招办提交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考核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
1、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2、组织形式及职责
依据《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各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等;成立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组成,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3、综合素质考核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参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二)公开招考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19年4月20—21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成立公开招考选拔领导小组,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三)硕博连读
1、各学院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负责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名单,于2019年1月将候选名单上报研招办。
2、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
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4434762。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八、录取及奖助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待上报教育部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说明如下:
1、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0000元/人/年。
2、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九、其它
1.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4、报名费及体检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联系电话:010-64415481。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001化学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10-64433776 |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牟老师 | 010-64433854 |
003机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34735 |
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金老师 | 010-64413467 |
005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10-64448681 |
006理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4899 |
007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于老师 | 010-64416428 |
011能源学院 | 梁老师 | 010-64441471 |
012高精尖中心 | 魏老师 |
010-64438262 |
北京化工大学保研:2019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要求,现制定2019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资格
1、申请条件
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可接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取得就读高校推免资格,在校1-6学期的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总排名前15%,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不低于600分)或六级考试及格(或不低于425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2、申请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收到复试通知后,于9月28日15:00前进行复试网上确认。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
9月29日上午9:00开始
2、复试地点:
主教学楼216会议室
3、复试报到时请考生填好并携带如下材料:
(1)《北京化工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本人与导师必须签字;
(2)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和复印件;
(3)CET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四、六级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4、复试以面试为主,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结果:
考生于9月29日17:00前可在研招办橱窗内查看复试结果。
6、体检:
考生于9月30日上午8:00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空腹,前一天晚上饮食清淡,并交纳体检费129元(刷本人校园卡交费,如果校园卡丢失,请尽快在复试前补办)。请自行打印体检表并粘贴照片(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
三、录取
1、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一、招生方式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各学院具体招生方式如下:
学院 | 招生方式 | 备注 |
化学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机电工程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申请-考核”制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该学科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 | |
化学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生直接攻博 |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3-6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自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开始计算;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公开招考(含“申请-考核”制)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以公开招考方式报名的考生,报名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③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490分(含)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有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有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或拟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在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具备公开招考报名条件,原则上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同时应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要求制定其他申请条件,并及时公布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 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须经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两个阶段完成报名程序,每位考生只可在每个学院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材料中的有关表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分别选择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日—30日正常工作日期间邮寄或送交报名材料至报考学院,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材料如下: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⑦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申请者提交);
⑧《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④,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⑤,但须另提交:英语CET-6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所有材料规格均应为A4纸大小,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若在多个学院申请了多个志愿,则需按志愿个数交纳报名费),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其他说明
①报名材料如邮寄请尽量选择EMS或顺丰,邮寄地址见“各学院联系方式”;
②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前务必联系所报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并确认考试科目;
③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④选择“公开招考”方式、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4月7日—11日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硕博连读报名条件及程序
1. 报名条件
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所申请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除满足“公开招考”中(1)、(3)、(4)的条件外,还应具体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的2个或以上,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1)CET-6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CET-4成绩达到490分(含)以上;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00);
(3)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相关学科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论文1篇,或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平。
另外,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征得原硕士生导师的同意,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2.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yjsy.buct.edu.cn:8088/zsgl/bswb/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3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日—30日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①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⑥北京化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表中必须由原硕士研究生导师、拟指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交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交纳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三)直接攻博报名条件及程序
报名条件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拟录取直接攻博生按照相关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四、考核程序
(一)选拔原则
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学科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同时根据学科情况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与初选。综合考核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五名本学科教授(至少两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回避)组成。
(三)考核程序
1. 公开招考考核程序
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11日
初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复试
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公开招考复试工作办法,组织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2. “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化大校教发[2020]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养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
3. 硕博连读考核程序
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学院内优秀学生的遴选工作,组织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意见,考核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具体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4. 直接攻博考核程序
见各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四)体检
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7月。
(二)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报名、考试、录取及其他招生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住宿、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住宿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东校区住宿,随校区建设、校区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在三校区统筹安排。“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2021年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三)奖助政策
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制修业年限内每年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和每月1250元的国家助学金。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八、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组织开展的所有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办公室对选拔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一旦出现违规违纪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在考核结束、公示名单的十天内,研招办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进行复议。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10-64434762。
九、其它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二)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三)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四)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六)报名费及体检费相关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电话:010-64415481)。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001)化学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10-64433776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楼A208 |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3854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326 |
(003)机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10-64434735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机械楼213 |
(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金老师 | 010-64413467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信息学院楼206研究生办公室 |
(005)经济管理学院 | 张老师 |
010-64448681 010-64445231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经管学院电教楼203 |
(006)化学学院 | 赵老师 | 010-64434899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无机楼216 |
(007)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弥老师 |
010-64416428 zhiweimi@foxmail.com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301-1 |
(012)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 张老师 | 010-64438262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技大厦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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