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保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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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保研细则
法律(非法学) [035101]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JM教育中心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26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  注:


  姓名:刘颖
  性别:女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和非公经济发展研究

  个人简历:

  刘颖,女,1965年11月,生于吉林省长春市。2004年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讲授的课程】

  硕士生:

  (1)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

  (2)当代中国经济发展思想史

  (3)中国近现代政治史

  本科生: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科研(2000年以来)】

  一、承担的课题

  主持:

  1、《和谐福建与民营企业劳资矛盾研究》,200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编号:2007B2020)

  2、《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民营企业劳资关系》,2007年福建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编号:2007B07)

  3、《社会资本整合与晋江民营经济发展》,2007年福建省教育厅(编号:JA07008S)

  4、《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研究》,2008年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编号:2008B010)

  5、《民营企业劳资矛盾微观协调机制研究》2010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编号:2101B023)

  三、论著

  1、《晋江私营经济发展轨迹》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

  2、《中国国家资本主义问题研究》 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出版。

  四、主要论文(2006以来)

  1、《政府与私营企业劳资关系调整》2006年12月《长春师范学院学学报》
  2、《关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思考》2006年1月《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3、《构建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研究》2006年第6期《科学社会主义》
  4、《新时期私营企业劳资矛盾探因》2008年第3期《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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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戴仲川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戴仲川,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副教授、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1981年至1988年在厦门大学学习,先后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2003年考入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2年曾公派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研修国际经济法。1988年7月至今在华侨大学任教。2003年1月在福建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兼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泉州市委会副主委、泉州市政协常委、泉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法学会理事、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客座教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科研情况

  戴仲川为华侨大学各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法》、《法学英语》、《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研究》、《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宪法》等。1998年获华侨大学教学优秀奖,主讲的《国际贸易法》1999年被评为华侨大学优秀课程,1997-1999年被评为华侨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获华侨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2001年获得华侨大学首届教学优秀特别奖。2004年获得华侨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2005年获得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被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中国法学》、《东南学术》、《华侨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撰写、主编或参编《国际金融理论和实务》《中国经济法通论》、《比较经济法简论》、《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专著或教材8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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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许少波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

  个人简历:

  许少波,男,汉民族,中共党员,1964年12月生。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2005-2008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专业学习并获博士学位(师从李浩),1999-2001年攻读河南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师从章武生),1983-1987年在河南大学学习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师从江伟)。现为华侨大学特聘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学科带头人,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

  发表论文
  
  论文(权威及核心期刊)
  
  1.《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及其扩大化》(2.7万字),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1期,独著;
   2.《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以法院为中心的分析》(25万字),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2009年10月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2009年8月被评为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3.《论诉讼调解瑕疵之救济》(2万字),载《法学》2007年第4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9期全文转载;并于2009年9月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2007至2008年度论文类)二等奖;
   4.《社会转型的司法 还是司法变革的政策——对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实践的考察》(1.7万字),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独著;
   5.《论民事裁定的既判力》(1.6万字),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独著;
   6.《论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之转换》(1.2万字),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独著;
   7.《法院调解的目的论》(1.5万字),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独著;
   8.《论否定性法律后果的立法设置——以救济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为主的考察》(1.4万字),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1期,独著;
   9.《台湾地区民事证据保全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1.1万字),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独著;
   10.《关于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立法建议》(0.6万字),载《人民司法》2007年第7期,独著;
   11.20.《论我国民事上诉审的审理范围》(0.7万字),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8期,独著;
   12.《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1.7万字),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1期,独著;
   13.《法律教育的困惑与现实性选择》(0.6万字),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10期,独著;
   14《法国证据保全制度初探》(1.3万字),载张卫平主编《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四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独著;
   15. 《诉讼民主与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完善》,载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形成》,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独著
  16.《解决冲突与保护人权:论诉讼的目的——基于诉讼法哲学的研究》(1.8万字),载《学海》2006年第5期,排名第二;
   17.《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刍论》(1万字),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9期,独著;
   18.《论执行中债权凭证的导入》(0.9万字),载《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独著;
   19.《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体系之建构》(1.2万字),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独著;
   20.《我国民事上诉审理范围的回顾与思考》(1.5万字),载《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1.《论我国管辖权异议的立法完善》(1.3万字),载《河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独著;
   22.《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与可持续发展》(0.7万字),载《河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0年第8期全文转载。

  承担课题
  
  (国家、省、部级)
 
  1.《民事诉前证据收集制度研究》,2010年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主持;
   2.《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2007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主持;
   3.《中国版权保护政策研究》,2005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第一参加人。

  出版著作
 
  (独著及主编)

  1.《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独著;
   2.《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主编。
编辑本段所获荣誉
  
  (省、部级)
 
  1.“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2009年10月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
   2.“诉讼调解瑕疵之救济”,2009年9月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2007至2008年度论文类)二等奖。
   3.“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与可持续发展”,2000年5月获河南发展五十年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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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陈斌彬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陈斌彬,男,祖籍广东汕头,1977年2月生于福建漳浦,法律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研究旨趣为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金融法(证券法、银行法、投资基金法)与法律经济学

  人生信念:往者可谏,来者可追

  处事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美人其美,美美与共

  发表论文:(以下从近5年列举起)

  1、 《从国际法的视角看我国当前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合法性》,《法律科学》2005年第5期。CSSCI刊物,独撰

  2、 《美国谨慎投资者规则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法律完善》,《现代财经》,2006年第2期。CSSCI刊物,独撰 。此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投资与证券》2006年第3期转载。

  3、《美国基金法上的民事诉讼机制研究及启示》,《证券市场导报》,2006年第12期。CSSCI刊物,独撰

  4、《论我国刑事悬赏制度的完善——以法律经济学为视角》,《安徽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CSSCI刊物,独撰

  5、《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的比较及借鉴》,《上海金融》,2007年第9期。CSSCI刊物,第一作者

  6、《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经济学思想探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CSSCI刊物,独撰

  7、《台湾地区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大陆的启示》,《国际经贸探索》,2007年第10期。CSSCI刊物,独撰

  8、《美国基金持有人民事诉讼研究》,《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4卷第1期,,2007年第1期。CSSCI刊物,独撰

  9、 《建立我国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初探》,《厦门特区论坛》,2004年第1期。独撰

  10、《论对外资银行参股进入的法律监管—由入世后外资银行参股进入想到》,《南方金融》,2004年第2期。独撰

  11、《美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关联交易的法律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独撰。此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投资与证券》2006年第5期转载。

  12、《票据背书伪造法律规制》,《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一作者

  13、《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坚持国家经济主权》,《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独撰

  14、《试论国际贸易中融资租赁的功能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策略》,《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一作者。此文被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06年第4期转载。

  15、《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与我国银行法律监管的完善》,《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独撰

  16、《诚信是金—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信用经济的法律思考》,《厦门日报》,2003年10月12日,(理论前言版)。独撰

  17、《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监管:国际规则的比较及中国的法律选择》,《南方金融》,2007年第12期。独撰

  18、《“生态化”金融法构建的法学思考》,载于《海峡西岸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主持课题:

  主持中国博士后第42批科学基金经济法学项目《中国证券法律监管的经济分析》,项目编号:20070420744。

  个人专著:

  21万字博士论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规制——以美国法为中心》,(已遴选进入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文库系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

  参编论著:

  1、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国安教授主编的《联合国国际应收款转让公约评注》,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出版社2009年(待版),负责前沿和第三部分撰写,完成3万多字。

  2、厦门大学法学院肖伟教授主编的《最新美国反倾销法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2005年8月版)一书第四、五章的撰写,计7万多字。

  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岳彩申教授主编《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第四编第十四章撰写。

  参与的科研项目:

  1、参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李国安教授主持的“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二期)项目:金融服务自由化与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03B038)。

  2、参与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国安教授主持的2004年厦门大学校级课题“银行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3、参与厦门大学李国安教授主持的司法部2006年重点课题“金融服务贸易国际化法律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6SFB/016)。

  4、参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缪心毫博士主持的2008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跨国金融监管的行政法规制”。

  司法与授课经历:

  曾在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并在厦门大学博士后工作期间为本科生讲授金融法、国际经济法与民商法课程,为研究生开设《金融法专题研究》与《法律经济学》两门课程。

  邮箱:hqucbb@hqu.edu.cn; xmucb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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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诉讼法学(02)民商法学
(03)经济法学
(04)国际经济法学
招生人数: 15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理学与宪法学
④(804)刑法学与民法学
备  注:


  姓名:林俊国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历:

  林俊国,男,1962年11月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福建农林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日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部客座研究员。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福建省社科基金课题2项,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多项,出版著作和教材6部,其中《证券投资学》已累计发行57000册,被上海交通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深圳大学、华侨大学等国内许多高校选为大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指定为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金融与证券》课程的参考书。《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国内第一本研究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问题的专著。主编的《股票投资一点通》(2008年2月版),已印刷4次,成为当当网的畅销书。

  目前兼任泉州市企业管理专家顾问团顾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顾问,福建省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拟指导学生的论文选题:

  1.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评价与选择、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与时机选择、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阳光私募。

  2.公司融资方面: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与案例分析、某一行业的融资问题研究、民营企业上市方式的选择、民营企业上市地点的选择、民营企业创业板上市问题研究。

  3.公司收购与兼并方面:购并对象的选择、购并成本分析、公司反收购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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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黄奇中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学院
  研究方向:刑法学

  个人简介

  黄奇中,男,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 福建协力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一)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研究兴趣为刑法解释学以及刑事一体化方向。
 
  (二)学历、学位:
 
  1988-1992年,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检察机关的反贪、公诉部门工作六年,1998年10月至今在华侨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9-2002年,就读于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民商法学家庄善裕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2009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获刑法学博士学位。
 
  (三)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与活动
  1、论文类:
   (1)“许霆案”的刑法解释学思考,载《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
  (2)刑法目的的合宪性解释,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4期;
   (3)“妨害公务罪”若干问题研究,载《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2期;
   (4)宪政视野中的中国刑法解释体制改革,载《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3期;
   (5)论宪政维度的刑法解释目标观,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6)论刑法解释的客观性,载《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1期;
  (7)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理解与适用——兼论法规竞合与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吸收犯的界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4期;
   (8)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2003年第4期;
   (9)建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思考,载《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10)论我国内幕交易归责理论之构建,载《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11)论内部人短线交易的民事责任,载《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8期。
 
  2、著作、教材类:
   (1)独著:《刑法解释的沟通之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独著:《刑法各论》(约44万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参编:《宪法学》概论(个人约11万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参编:《刑法各论》(个人约4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主持、参与的课题
  (1)主持国务院侨办课题一项(2005——2007);
   (2)参与福建省省级青年课题一项(200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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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张照东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张照东,男,福建南安人。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学士,华侨大学比较经济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研究院副教授和硕导、厦门市委党校兼职教师、福建厦门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经济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兼劳动法律法规专家组组长、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约监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厦门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特聘专家、厦门市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2004年7月被“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委会”聘为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2008年2月被福建团省委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任教课程:先后担任《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经济法》、《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律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WTO规则研究》等课程教学任务。
 
  科研成果主要有:

  1、著述类:
  (1)专著:《情事变更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2)专著:《政府采购制度比较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
  (3)翻译:《欧共体公共采购法》,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4)主编:《房地产法律服务规程》,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5)合著(第二作者):《金融法热点问题专题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6)参编:《比较经济法简论》(庄善裕主编)(撰写《比较产品责任法》一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7)主编:《房地产法律服务指南》,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9月版;
  (8)主编:《华园法学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9)主编(第二主编):《国际法》,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

  2、论文类: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制日报》、《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福建审判》、《厦门科技》、《厦门特区党校学报》、《厦门司法行政》、《厦门律师》、《港澳价格信息》、《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学报》、《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甘肃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监察》、《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华侨大学法学论丛》、《中国律师》、《律师世界》、《福建律师》、《法商研究》、《现代法学》、《中国政府采购》、《河北法学》、《中国法学》、《民商法论丛》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多篇论文分别获取不同奖项,包括香港《大公报》“我说基本法”征文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与对策专家论坛二等奖、湖北省首届政府采购理论研讨会二等奖、泉州市社科成果二等奖、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福建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厦门市律协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一等奖、“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治之路”优秀论文奖、厦门市人大与中级人民法院及仲裁委联合举办的房地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等二十余项。
 
  联系电话:厦门13600946828;泉州15059595005
  电子邮箱: amo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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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许培源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


  个人简历:

  许培源(1970~),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与数量经济的教学与研究。
  主讲课程:国际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研究领域:国际贸易;开放条件下的宏观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
  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
  
  科学研究:

  近五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6项;出版专著1部;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20多篇;2010年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现为华侨大学应用经济学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科方向带头人。科研项目具体如下: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对外开放与TFP增长的关系:经验研究(08CJY047)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的推动因素、实现路径与政策选择(20110490851)
  [3]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人才项目.开放经济中的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理论与政策(07176C04)
  [4]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福建省自主创新的推动因素与实现路径研究(2011R0070)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厦漳泉同城化的空间自组织与空间演化趋势研究(2011B160)
  [6]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贸易结构,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基于福建省数据的经验研究(2007B007)

  社会服务:
  
  近五年主持泉州市“十二五”规划、泉州市鲤城区洛江区及莆田市仙游县的制造业服务业等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10多项;受邀担任宁波(镇海)国际物流枢纽港信息化平台项目评审组组长、担任泉州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家组成员、担任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规划泉州市专家组成员。
  
  联系方式:

  电话:13959850702  邮箱:226907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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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江眺  
  性别:女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公司法、互益性组织法


  一、 个人简历
 
  江眺,女,1977年11月生。2002年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师从法学家朱勇教授。2005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今,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专业进行博士后研究,师从法学家陈甦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司法、互益性组织法,参与多个国家课题、教育部重大课题、司法部课题研究,出版有专著一部,在海外高级别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两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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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学院:法学院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刑法学与民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商法学(54%)和刑法学(46%)。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0分),共6道;
    2.简答题(60分),共5道;
    3.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4.论述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民法学与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民商事以及刑事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刑法学
    1.总论部分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属性、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概念的意义、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分类、犯罪客体概念、种类、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罪与数罪的概念、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量刑的概念和原则、量刑的情节、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念、时效、赦免。
    2.各论部分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各论的体系、罪状、罪名、法定刑、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二)民法学
    1.民法总论(含人格权法)
    (1)民法概述
    民法的历史;民法的性质与特点;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监护;自然人人格的法律保护;法人的概念;法人的分类;法人的能力;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本质;权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4)法律行为
    法律性的本质;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性的成立;法律行为的生效;法律行为的附条件、附期限与附负担
    (5)代理
    代理的本质;代理的主要类型;代理权;无权代理
    (6)民法中的时间
    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2.物权法
    (1)物权法通论
    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
    (2)物权概述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
    (3)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性;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行使与消灭;所有权的类型;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
    (4)他物权
    用益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用益物权的取得与行使;担保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担保物权的取得与行使
    3.债法
    (1)债法总论
    债的概念与本质;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2)债法分论
    主要的典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责任
    五、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①《民法学》(王利明、王卫国、陈小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②《刑法学》(贾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姓名:吴情树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吴情树,男,1976年12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在华侨大学法学院参加工作,《华侨大学法学论丛》编辑。

  学历和工作经历:1995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99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先后师从著名的刑法学者冯军教授和黄京平教授,2003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获得从事律师资格,并于2004年10月到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做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 共济网

  教学和科研经历:2003年7月加入华侨大学法学院以来,主要从事刑事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曾经给华侨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专生本以及成人教育学院的函授学生、浙江工商大学泉州函授部的学生开设过《中国刑法》(总论、分论)、《刑法案例分析》、《外国刑法学》、《西方近现代刑法学说史》等课程,曾参与赵秉志教授主编:《刑事法治发展报告》(2003年上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黄京平教授主编:《刑法案例教程》(总论、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等著作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1998年至2005年的科研成果:

  (1)《新刑法还有必要规定胁从犯吗?》,《广西法学》1998年第1期。

  (2)《罪刑法定的价值蕴涵》,《中国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对教唆犯的反思与定位》,《政法论丛》1999年第6期。

  (4)《见死不救该不该定罪》,《南方周末》1999年6月11日第11版。

  (5)《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缓刑制度》,《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6)《论一般缓刑制度的立法缺陷》,《福建法学》2002年第2期。

  (7)《中国古代德治传统及其借鉴》,《唐都学刊》2002年第2期。 33623 037

  (8)《六合彩活动的犯罪学分析》,《犯罪与改造研究》(中文核心期刊)2003年第1期。

  (9)《赌博犯罪的另一种形式――六合彩活动的犯罪学分析》,《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

  (10)《论共同过失与竞合过失》《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年第2期。

  (11)《简论非法经营罪中的数额问题》,《福建法学》2003年第4期。

  (12)《选择犯的司法认定与刑罚适用》,《刑事法治发展报告》(上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刑法案例教学新模式》,《华侨高等教育研究》2004年第1期,《政法教育研究》2004年第1期。

  (14)《论选择犯处罚中的若干问题》,《福建审判》2004年第3期。

  (15)《因果关系学说――基于客观归责理论的研究》,《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16)《竞合过失概念之提倡》,《刑法问题与争鸣》2004年第二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17)《中美体育法国际研讨会研究综述》,载《法学》2004年第9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11期全文转载。

  (18)《再论婚内强奸的定性》,赵秉志主编:《刑法评论》(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9)《如何讲授外国刑法学》,《华侨大学报》2005年3月22日第394期,《政法教育研究》2005年第4期。

  (20)《论体育正当行为》,载《华侨大学法学论丛》(第1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1)《如何给澳门学生讲授大陆刑法》,载《华侨大学报》2005年6月14日第405期。


  1998年至2005年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

  (1)《对教唆犯的反思与定位》《政法论丛》1999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2000年第2期全文转载。

  (2)《中国古代德治传统及其借鉴》《唐都学刊》2002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伦理学》2002年第8期全文转载。

  (3)《中美体育法国际研讨会研究综述》,载《法学》2004年第9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11期全文转载。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法学院(362021)
  QQ:65379883
  E-mail:qingshu@hqu.edu.cnwww.kaoyant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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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钟付和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兼及国际商法与比较商法,对WTO体制、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金融与证券法

  个人简介:

  钟付和,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师。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92)、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学士(1990),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生,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理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学术经历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兼及国际商法与比较商法,对WTO体制、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金融与证券法有较深入的研究。自1992年任教华大法学院起,先后给本科生开设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金融法、法理学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涉外经济法、比较金融法、宏观调控法等课程。主持或参与完成省级社科规划课题3项。在《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北京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财经法律评论》等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编写教材6种。多篇论文被国内权威刊物转载或收录。获得福建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福建省法学会1999—2000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泉州市律师协会2001年、2002年、2003年优秀论文奖等奖项5项。

  科研著作

  科研代表作:“证券法的公平与效率及其均衡与整合”,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该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年第3期,收录于张文显教授主编:《中国商法学精萃》2001年卷;“自由与公平的历史纠葛——世界贸易组织主流价值源流论”,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2期;“刍议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经济法律条件”,载《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法律实践

  教学科研之余,以仲裁员、兼职律师等身份参加法律服务实践,曾为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市中级法院等单位作法律讲座和法律学习辅导等活动。1995至1998年间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其投资子公司——豪盛卫浴有限公司(该公司后经资本运作独立于前者)的法律工作,并负责其标的额为900万美元的设备引进与采购合同的谈判工作,是该公司与德国、意大利供货商合同谈判的主要律师兼翻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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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035102]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JM教育中心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26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备  注:


  姓名:靳学仁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个人简介:

  靳学仁,华侨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1982年至1986年在西北师范学院(现西北师范大学)学习,获得法学学士,1986年至1988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1991年获诉讼法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0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1990年至1994年在福建将乐外经贸委工作,1994年至今在华侨大学任教。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副教授、刑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为华侨大学各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在《中国法学》(增刊)、《中国刑事法杂志》、《华侨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独著、主编或参编《刑讯逼供研究》、《中国经济法通论》、《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新论》等6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主持和参与其他课题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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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白晓东  
  性别:男  
  职称:副研究员 
  学院:法学院
  

  白晓东,男,华侨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1984-1988年在厦门大学学习,1989年至1990年在华东师范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进修国际政治与经济研究生课程,2004年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加入九三学社。现兼职:福建泉州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泉州电视台法治连线栏目特约点评嘉宾,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泉州市律师协会教育。
 
  在华侨大学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罚论》《经济法》《证据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刑法史》《民商典型案例分析》《民刑关系专题》《经济犯罪专题》等。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国土局、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泉州市丰泽区统战部、丰泽区妇联、德化县妇联等单位分别作《刑事证据》《物权法》《刑法总论专题》《台港澳法律实务》《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   在《华侨大学学报》《中南大学学报》《刑法问题与争鸣》《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八桂侨史》《南风窗》等发表论文《华侨华人问题法学角度研究》《论证据法上的诚信》《竞合过失之提倡》等论文译文20余篇。《论正当行为的法益衡平》获得2003年福建省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参加华东律师论坛研讨。《跳脱宿命:中国律师的突围之路》,《论持久战:政府太累的再分析》等论文获得泉州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出版《从历史走向未来》(中国华侨出版社,独著),《闽南侨乡谱牒研究》(中国华侨出版社,合著),《中国法制史》(中国检察出版社,合著)等著作。
 
  主持《发达国家移民法演变与策略》等省级课题、侨办课题两个,参加了国家级、省级和振兴中华的近十项课题的研究。
 
  业余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代理了近600个各类案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在经济、房地产、金融、行政等方面有较独特新颖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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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华侨大学法律系。法律系于1985年开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华侨大学原校长庄善裕教授。现任法学院院长我国知名法学家、特聘教授许少波博士,党委书记是曾佳扬副研究员。
 
法学院在洪祖杭大楼拥有专用房69间,其中包括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1个,大、小模拟法庭各1个,多媒体教室15个,案例制作室、物证室、技术分析室、刑侦室、计算机室等各1个,教授独立工作室10多间,并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学图书馆。除学校图书馆藏书170万册、中外现刊近4000种、中文数据库资源28个,包括HeinOnline和Westlaw等大型外文法律资源的外文专业数据库资源27个外,法学院图书馆还有藏书22607册,其中外文原版书籍3227册,历年法学专业期刊合订本4471本,中文报刊合订本2769本,并且是国内唯一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的法学专业图书馆。此外,华侨大学作为闽南高校图书馆的加盟单位,还可同时共享闽南地区主要高校的文献资源供学生借阅。
 
法学院有专职教师47人,教授、副教授28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8%;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14人,约占师资总数的30%;“双师型”(律师、仲裁员)教师40人、“双语型”教师15人,分别占师资总数的87%和32%。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在学术界、实务界具有很大影响力。其中,许少波教授兼任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戴仲川副教授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兼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等职。
 
为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拓展师资优势,法学院近年来先后聘请周国均、沈国明、王世洲、李林、龙大轩等知名教授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学院推行了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先后聘请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女士等省内实务界知名专家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刑法学5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93年取得,这是我国华南地区获得的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学院目前设立有省级学术研究机构1个,即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有省级基地1个,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校级学术研究机构4个,即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侨务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和中美体育法研究中心,并主办有法学专业刊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1本。现已初步形成以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研究为特色的学术研究团队。据统计,2010年来,法学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8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380余篇,其中高质量核心期刊论文近百篇,出版学术专著27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30余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法学院法学学科于2012年11月被确定为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2017年10月,法学学科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的行列。同月,法学院“程序法学原理与应用”学术团队被确定为华侨大学发展型学术创新团队,并已报送申请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
 
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法学院发挥学科和办学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地方的实际需求。自2015年以来,法学院成立了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承担地方立法咨询、法规清理及实务部门培训成为学院的常态。其中,依托福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先后承担了《福建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委托起草)》、《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论证、《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调研、《福建省促进闽台养老服务合作条例》调研论证、《福建省动物保护条例(委托起草)》等工作,为法治福建和地方社会秩序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学院不仅是华侨华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188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682人、法学研究生79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388人,澳门研究生39人。法学院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获批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法学院以教书育人为本位,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秉承“崇法明理,厚德致公”的院训,坚持“为侨服务、为境内外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法学院推行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的教学制度,实施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巡回法庭、法学论坛等多样性的教学方法;努力构建教考分离及与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相适应的考试制度;培育涉外法律专业方向。法学院重视实践教学,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等50家校外法律实务单位共建大学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同学实务操作与专业技能能力。毕业学子在社会各个岗位上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法学院贯彻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重点依托“一节四赛”第二课堂平台,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卓越法律人才,构建具有法学专业特色的学生工作体系。法学院重视学生学术创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在“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屡创佳绩。
 
法学院因侨而兴,办学特色鲜明。在校学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两生、因材施教”一直是法学院的特色。法学院一贯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发挥学院学科综合性优势,为澳门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迎接澳门回归,法学院于1996年开始在澳门招收法学本专科及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在目前澳门警察中占了30%左右,为澳门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法学院积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台湾的辅仁大学、中原大学、东海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中教育大学法学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师访学,互派学生交流。依托华侨大学与日本、美国、英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交流项目,法学院近三年来共有30名学生赴境外攻读学位、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持续推进,对于增强我院国际化氛围,开阔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我院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知名法学院。
 
 
 
 
目前法学院主办有学术出版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投稿信箱:Lawrev@hqu.edu.cn)。
 
法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2590
 
法学院电子信箱:fx2590@hqu.edu.cn
 
学基本情况: 院招生人数 专业招生人数 院系所:151,其中推免:8 报考人数 免试人数 专业复试线 录取人数 录取比例 专业重要性 招生高校数 187 专业评级 C 参考排名 79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