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法学考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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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考研考试科目


  姓名:吕庆华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商学理论与营销管理、文化产业理论与营运


  个人简历:

  吕庆华,男,汉族,1960年9月生,福建寿宁人。经济学博士,华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侨大学闽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高校商务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福建省中青年经济发展研究会理事。福建闽东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管理顾问。泉州师范学院客座教授、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外聘教授、中国商业联合会经营师评审专家、《泉州学林》编委会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为商学理论与营销管理、文化产业理论与营运。在《经济管理》、《光明日报》、《改革》、《经济地理》、《经济问题》等70多家学术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中国零售业竞争战略模式探讨——<孙子兵法>竞争战略模式的启示》等8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论文获学校和学会科研成果奖。主要论著有《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现代商学理论与营销管理》、《货殖思想论略》、《现代泉商产业发展研究》。
  主持研究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省部级课题6项、横向企业及地方政府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及省部级课题研究多项。
  为博士生、研究生(含MBA)、本科生主讲《企业理论前沿专题》、《现代管理前沿专题》、《商学理论与实践》、《市场营销》等课程。培养博士生(含台港澳班)、研究生(含MBA、高师班、项目管理)70余人。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数百场。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邮  编:362021
  E-mail: lvqh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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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靳学仁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个人简介:

  靳学仁,华侨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1982年至1986年在西北师范学院(现西北师范大学)学习,获得法学学士,1986年至1988在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学习,1991年获诉讼法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0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1990年至1994年在福建将乐外经贸委工作,1994年至今在华侨大学任教。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副教授、刑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为华侨大学各类学生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在《中国法学》(增刊)、《中国刑事法杂志》、《华侨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独著、主编或参编《刑讯逼供研究》、《中国经济法通论》、《刑事诉讼法》、《合同法新论》等6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主持和参与其他课题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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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彭春莲
  性别:女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任教课程:主要讲授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课程。曾受聘为十余家企业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物权法等讲座。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参与国家级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二项,专著一部,发表论文十余篇。曾在挪威卑尔根大学法学院做过为期一年的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从事律师业务,执业十余年,先后在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数百件,刑事案件辩护几余件。现为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为中国民主同盟新疆区委会第六届委员会常委,金融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现为民盟省委会泉州华侨大学支部盟员。

  联系方式:15905996131

  邮 箱:pengchunlian666@126.com

  QQ: 13406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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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林俊国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历:

  林俊国,男,1962年11月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福建农林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日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部客座研究员。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福建省社科基金课题2项,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多项,出版著作和教材6部,其中《证券投资学》已累计发行57000册,被上海交通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深圳大学、华侨大学等国内许多高校选为大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指定为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金融与证券》课程的参考书。《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国内第一本研究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机制问题的专著。主编的《股票投资一点通》(2008年2月版),已印刷4次,成为当当网的畅销书。

  目前兼任泉州市企业管理专家顾问团顾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顾问,福建省亚太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拟指导学生的论文选题:

  1.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私募股权投资项目的评价与选择、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与时机选择、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控制、阳光私募。

  2.公司融资方面: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与案例分析、某一行业的融资问题研究、民营企业上市方式的选择、民营企业上市地点的选择、民营企业创业板上市问题研究。

  3.公司收购与兼并方面:购并对象的选择、购并成本分析、公司反收购的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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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张照东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介:

  张照东,男,福建南安人。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学士,华侨大学比较经济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现为福建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研究院副教授和硕导、厦门市委党校兼职教师、福建厦门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福建省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经济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兼劳动法律法规专家组组长、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约监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厦门贸易救济法律事务中心特聘专家、厦门市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2004年7月被“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委会”聘为法学名家律师团成员。2008年2月被福建团省委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任教课程:先后担任《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经济法》、《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律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WTO规则研究》等课程教学任务。
 
  科研成果主要有:

  1、著述类:
  (1)专著:《情事变更制度比较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2)专著:《政府采购制度比较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
  (3)翻译:《欧共体公共采购法》,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4)主编:《房地产法律服务规程》,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5)合著(第二作者):《金融法热点问题专题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01年2月版;
  (6)参编:《比较经济法简论》(庄善裕主编)(撰写《比较产品责任法》一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7)主编:《房地产法律服务指南》,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9月版;
  (8)主编:《华园法学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9)主编(第二主编):《国际法》,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

  2、论文类:自1995年起,先后在《法制日报》、《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福建审判》、《厦门科技》、《厦门特区党校学报》、《厦门司法行政》、《厦门律师》、《港澳价格信息》、《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学报》、《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甘肃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监察》、《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华侨大学法学论丛》、《中国律师》、《律师世界》、《福建律师》、《法商研究》、《现代法学》、《中国政府采购》、《河北法学》、《中国法学》、《民商法论丛》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多篇论文分别获取不同奖项,包括香港《大公报》“我说基本法”征文奖、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中国加入WTO后的形势与对策专家论坛二等奖、湖北省首届政府采购理论研讨会二等奖、泉州市社科成果二等奖、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华东六省一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福建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厦门市律协律师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一等奖、“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治之路”优秀论文奖、厦门市人大与中级人民法院及仲裁委联合举办的房地产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等二十余项。
 
  联系电话:厦门13600946828;泉州15059595005
  电子邮箱: amo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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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诉讼法学(02)民商法学(03)经济法学(04)国际经济法学
招生人数: 15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理学与宪法学
④(804)刑法学与民法学
备  注:
法律(非法学) [035101]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JM教育中心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26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  注: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洪祖杭楼 
邮编:362021 
电 话:0595-22692590
 


  姓名:张德瑞
  性别:男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


  个人简历:

  张德瑞,男,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学术经历
  
  个人主要学习经历

  河南大学哲学学士(1989),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200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2009)。

  学术成果
  
  发表主要学术论文
   
  (1)《办事需要讲程序》,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3年12月22日。
  (2)《依法行政要依据哪些“法”》,载《人民日报》(理论版),2006年10月16日。   
  (3)《新农村建设与建立农会组织》,载《人民日报》内参部主办《内部参阅》,2006年第20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   
  (4)《论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5)《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回顾与建构》,载《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6)《我国农民平等权利法律保障:回顾、反省与前瞻》,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2期全文转载。   
  (7)《权力的行使与规制——以行业组织足协为研究个案》,载《河北法学》,2004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2期全文转载。   
  (8)《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之反思与改造》,载《经济经纬》,2005年第5期。   
  (9)《法国行政法院制度的启示与借鉴》,载《河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10)《毛泽东对我国宪政制度的影响与反思》,载《理论与改革》,2006年第4期。   
  (11)《违宪审查制度与人权的司法保障——以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涉宪事件为中心》,载《理论学刊》,2006年第12期。   
  (12)《论我国宪法部门与国际法的冲突与协调》,载《郑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1期全文转载。   
  (13)《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载《华北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14)《论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自律性——兼及审判权的界限问题》,载《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5)《欧洲宪法法院给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构的启示》,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16)《我国法院适用宪法规范的司法实践与理论探讨》,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7)《论我国农民自治组织建设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6期。   
  (18)《行政法的平等原则与行政机关的选择性执法》,载《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第3期全文转载。   
  (19)《回顾、反思与改造——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历程之检视》,载《郑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20)《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领导职务行为的法律规制》,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21)《论我国华侨在境内投资经商权利的法律保护》,载《今日中国论坛》,2008年第9期。   
  (22)《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的法律规制》,载《理论前沿》,2008年第5期。   
  (23)《论和谐社会构建中法院的角色》,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5期。   
  (24)《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与立法完善》,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年第1期。   
  (25)《宪法的稳定性与稳定性的宪法——以中美宪法文本的比较为视角》,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9年第6期全文转载。   
  (26)《宪政视野下检察机关在人权保障上的义务》,载《今日中国论坛》,2009年第3期。   
  (27)《论我国行政职务纠纷的处理规则》,载《领导科学》,2009年第3期。   
  (28)《从最高苏维埃到宪法法院——俄罗斯违宪审查制度的嬗变与借鉴》,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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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030100]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诉讼法学(02)民商法学
(03)经济法学
(04)国际经济法学
招生人数: 15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理学与宪法学
④(804)刑法学与民法学
备  注:
    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学院:法学院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刑法学与民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商法学(54%)和刑法学(46%)。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0分),共6道;
    2.简答题(60分),共5道;
    3.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4.论述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民法学与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民商事以及刑事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刑法学
    1.总论部分
    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属性、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概念的意义、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犯罪构成的分类、犯罪客体概念、种类、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共同犯罪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一罪与数罪的概念、实质的一罪、处断的一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量刑的概念和原则、量刑的情节、量刑制度、刑罚执行、减刑、假释、刑罚消灭概念、时效、赦免。
    2.各论部分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各论的体系、罪状、罪名、法定刑、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二)民法学
    1.民法总论(含人格权法)
    (1)民法概述
    民法的历史;民法的性质与特点;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民事法律事实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监护;自然人人格的法律保护;法人的概念;法人的分类;法人的能力;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本质;权利的主要类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4)法律行为
    法律性的本质;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性的成立;法律行为的生效;法律行为的附条件、附期限与附负担
    (5)代理
    代理的本质;代理的主要类型;代理权;无权代理
    (6)民法中的时间
    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2.物权法
    (1)物权法通论
    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体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
    (2)物权概述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
    (3)所有权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性;所有权的权能与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行使与消灭;所有权的类型;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
    (4)他物权
    用益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用益物权的取得与行使;担保物权的本质;各种形态的担保物权的取得与行使
    3.债法
    (1)债法总论
    债的概念与本质;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2)债法分论
    主要的典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责任
    五、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①《民法学》(王利明、王卫国、陈小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②《刑法学》(贾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姓名:翁文旋  
  性别:女  
  职称:副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民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 个人简历
 
  翁文旋,出生年月:1967年10月31 籍贯:福建厦门
  职称: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副教授(2005年5月)
  学历、学位: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 2004年华侨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结业 336260 37
  学术研究方向:民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

  二、 主要学术、司法经历

  1、1985年9月——1989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
  2、1989年8月——至今,华侨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婚姻家庭继承法三门课的教学。
  3、1990年——至今,在泉州协力人律师所担任兼职律师 课
  4、2002年11月参加由教育部和科技司联和举办的《民法》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班

  三、 本人近年主要科研成果

  1、《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思考》华侨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2、《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佳木斯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3、《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权的法律问题》邵阳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4、《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之完善》零陵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5、《建立我国律师执业赔偿责任制度的法律思考》零陵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
  6、《中国大陆与澳门婚姻区际法律冲突及解决途径》》中国法学增刊1999年
  7、参加《华侨房地产权益的法律保护》专著的编写工作
  8、2001年—2003年参与《民法》优秀课程建设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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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学院:法学院招生专业:法学
    科目名称:法理学与宪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内容结构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理学(50%)与宪法学(50%)。
    (四)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35分),共7道;
    2.简答题(55分),共5道;
    3.论述题(30分),共1道。
    4.案例分析题(30分),共2道;
    二、考查目标
    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于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三、考查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第一部分:《法理学》
    1、导论: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2、法理学概述:法理学的含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3、法的概念:法的定义、法的规范性特征
    4、法的实证表现: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
    5、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6、权利、权力和义务
    7、法的历史、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
    8、法律运行:法的制定、法律体系、法的实施
    9、法律行为与法律关系、法律程序、法律责任
    10、法的价值: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效率、法与正义、法与人权
    11、法律与社会: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法治国家、法与生态文明
    12、法律职业、法律方法
    第二部分宪法学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释义
    宪法词义;宪法的特征
    2、宪法的定义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1、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在西方主要国家的发展
    2、现代宪法的发展
    现代宪法产生的条件;魏玛宪法、苏俄宪法;宪法的发展趋势
    3、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清皇帝、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国民族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4、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三)宪法的变动
    1、宪法制定权的概念和性质
    宪法制定权及其界限;宪法的制定机关;宪法的制定程序
    2、宪法解释
    3、宪法修改
    4、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的体制;中国宪法监督的道路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法治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五)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
    1、宪法形式
    宪法形式;宪法渊源
    2、宪法结构
    (六) 国家性质
    1、国体
    国体概述;人民民主专政;爱国统一战线;我国政党制度
    2、经济制度
    3、精神文明
    宪法关于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规定;宪法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定
    (七) 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选举制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民主程序
    (八) 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我国国家结构形式
    2、行政区别
    行政区划的概念和原则;我国目前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立原则与类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4、 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意义;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特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置的原则和范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组成和任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伯任务
    (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公民和国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人权和基本权利的关系;限制基本权利的原则
    2、平等权
    平等权的涵义;理解我国平等权应注意的问题
    3、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公民的诉愿权
    4、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宗教信仰自由
    6、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
    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和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障残废军人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残废军人的权利;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益;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8、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十)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职权、组成、作用、任期及与各机关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和特点
    3、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及职权和机构设置
    4、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领导制度
    5、地方国家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任期、领导体制、职权、作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性质、特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6、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领导体制、职权、组织活动原则;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四、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①《宪法学》(许崇德、韩大元、李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②《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部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姓名:庄善裕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个人简历:

  当代民商法学家。福建泉州人。195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庄善裕(1936-)   当代民商法学家。福建泉州人。195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毕业于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研究生班。1958年以后曾在吉林地质专科学校任教。1978年以来在华侨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教务处副处长、法律系主任等职,曾任华侨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务,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校长。兼任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调解中心顾问、福建省律师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理事、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会副理事长和福建社会科学院兼职研究员。曾讲授民商法、香港商事法律概论、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比较法学、中国社会主义法制通论等课程。并曾赴菲律宾和日本讲授中国外资法。与他人合著有《利用直接投资和引进先进技术中的法律问题》(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我国大陆与台湾财产权制度比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担任《诉讼法大辞典》(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副主编。在菲律宾和福建发表了《中国对外资的法律保护和优惠政策》、《商品流通领域中的法律控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华侨房屋不受侵犯》、《让外国投资者放心》和《对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资兴办公益事业的法律保护》等论文。目前正在主编高等法律院校的《台港澳法律概论》,撰写《我国大陆与台湾债权制度比较》(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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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刘颖
  性别:女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和非公经济发展研究

  个人简历:

  刘颖,女,1965年11月,生于吉林省长春市。2004年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讲授的课程】

  硕士生:

  (1)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

  (2)当代中国经济发展思想史

  (3)中国近现代政治史

  本科生: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科研(2000年以来)】

  一、承担的课题

  主持:

  1、《和谐福建与民营企业劳资矛盾研究》,200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编号:2007B2020)

  2、《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民营企业劳资关系》,2007年福建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编号:2007B07)

  3、《社会资本整合与晋江民营经济发展》,2007年福建省教育厅(编号:JA07008S)

  4、《民营企业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研究》,2008年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编号:2008B010)

  5、《民营企业劳资矛盾微观协调机制研究》2010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编号:2101B023)

  三、论著

  1、《晋江私营经济发展轨迹》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

  2、《中国国家资本主义问题研究》 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出版。

  四、主要论文(2006以来)

  1、《政府与私营企业劳资关系调整》2006年12月《长春师范学院学学报》
  2、《关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思考》2006年1月《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3、《构建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研究》2006年第6期《科学社会主义》
  4、《新时期私营企业劳资矛盾探因》2008年第3期《科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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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许少波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

  个人简历:

  许少波,男,汉民族,中共党员,1964年12月生。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2005-2008年在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专业学习并获博士学位(师从李浩),1999-2001年攻读河南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师从章武生),1983-1987年在河南大学学习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师从江伟)。现为华侨大学特聘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学科带头人,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

  发表论文
  
  论文(权威及核心期刊)
  
  1.《证据保全制度的功能及其扩大化》(2.7万字),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1期,独著;
   2.《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以法院为中心的分析》(25万字),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2009年10月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2009年8月被评为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3.《论诉讼调解瑕疵之救济》(2万字),载《法学》2007年第4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9期全文转载;并于2009年9月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2007至2008年度论文类)二等奖;
   4.《社会转型的司法 还是司法变革的政策——对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实践的考察》(1.7万字),载《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独著;
   5.《论民事裁定的既判力》(1.6万字),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独著;
   6.《论民事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之转换》(1.2万字),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独著;
   7.《法院调解的目的论》(1.5万字),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独著;
   8.《论否定性法律后果的立法设置——以救济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为主的考察》(1.4万字),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1期,独著;
   9.《台湾地区民事证据保全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1.1万字),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独著;
   10.《关于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立法建议》(0.6万字),载《人民司法》2007年第7期,独著;
   11.20.《论我国民事上诉审的审理范围》(0.7万字),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8期,独著;
   12.《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1.7万字),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1期,独著;
   13.《法律教育的困惑与现实性选择》(0.6万字),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10期,独著;
   14《法国证据保全制度初探》(1.3万字),载张卫平主编《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四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独著;
   15. 《诉讼民主与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完善》,载李林主编:《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形成》,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独著
  16.《解决冲突与保护人权:论诉讼的目的——基于诉讼法哲学的研究》(1.8万字),载《学海》2006年第5期,排名第二;
   17.《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刍论》(1万字),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年第9期,独著;
   18.《论执行中债权凭证的导入》(0.9万字),载《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独著;
   19.《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体系之建构》(1.2万字),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独著;
   20.《我国民事上诉审理范围的回顾与思考》(1.5万字),载《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1.《论我国管辖权异议的立法完善》(1.3万字),载《河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独著;
   22.《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与可持续发展》(0.7万字),载《河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独著;   此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0年第8期全文转载。

  承担课题
  
  (国家、省、部级)
 
  1.《民事诉前证据收集制度研究》,2010年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主持;
   2.《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2007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课题,主持;
   3.《中国版权保护政策研究》,2005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第一参加人。

  出版著作
 
  (独著及主编)

  1.《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独著;
   2.《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主编。
编辑本段所获荣誉
  
  (省、部级)
 
  1.“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研究”,2009年10月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
   2.“诉讼调解瑕疵之救济”,2009年9月获第二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中青年优秀成果(2007至2008年度论文类)二等奖。
   3.“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与可持续发展”,2000年5月获河南发展五十年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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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035102] 专业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华侨大学
招生年份:2020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JM教育中心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法律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26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备  注:


  姓名:白晓东  
  性别:男  
  职称:副研究员 
  学院:法学院
  

  白晓东,男,华侨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华侨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1984-1988年在厦门大学学习,1989年至1990年在华东师范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进修国际政治与经济研究生课程,2004年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加入九三学社。现兼职:福建泉州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泉州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泉州电视台法治连线栏目特约点评嘉宾,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泉州市律师协会教育。
 
  在华侨大学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罚论》《经济法》《证据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刑法史》《民商典型案例分析》《民刑关系专题》《经济犯罪专题》等。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国土局、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泉州市丰泽区统战部、丰泽区妇联、德化县妇联等单位分别作《刑事证据》《物权法》《刑法总论专题》《台港澳法律实务》《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   在《华侨大学学报》《中南大学学报》《刑法问题与争鸣》《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八桂侨史》《南风窗》等发表论文《华侨华人问题法学角度研究》《论证据法上的诚信》《竞合过失之提倡》等论文译文20余篇。《论正当行为的法益衡平》获得2003年福建省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参加华东律师论坛研讨。《跳脱宿命:中国律师的突围之路》,《论持久战:政府太累的再分析》等论文获得泉州市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出版《从历史走向未来》(中国华侨出版社,独著),《闽南侨乡谱牒研究》(中国华侨出版社,合著),《中国法制史》(中国检察出版社,合著)等著作。
 
  主持《发达国家移民法演变与策略》等省级课题、侨办课题两个,参加了国家级、省级和振兴中华的近十项课题的研究。
 
  业余从事执业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代理了近600个各类案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在经济、房地产、金融、行政等方面有较独特新颖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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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张国安
  性别:男  
  职称:教授  
  学院:法学院
  研究方向:法律史学、民商法史、英美法

  个人简历:

  张国安,男,汉族,河南信阳人,中共党员,河南大学历史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读法学博士。1985年至2004年在河南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任教,一直从事法律史学和世界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传统文化研究所所长。2001年被遴选为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硕士生导师。2004年9月调入华侨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基础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 法律史学、民商法史、英美法
  教授课程: 本科生: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世界史 研究生:罗马法专题、外国法制史专题、西方民主史专题、中国法制史专题
  学术兼职: 全国中国法律史研究会会员、福建省法学会会员、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科研项目:
 
  (1)《列宁的人权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08年,主持;
  (2)《中国古代廉政法制研究》,国务院侨办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06年,主持;
  (3)《列宁的文化思想研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03年,主持;
  (4)《西方文官制度研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1997年,主持;
  (5)《官与民:中国传统行政法制文化研究》,曾宪义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子课题,2005年,参与;
  (6)《海峡西岸行业信用文化调查研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07年,参与;
  (7)《法律适用中逻辑问题研究》,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004年,参与;
  (8)《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研究》,河南省教育厅社科重点项目,1991年,参与;
  (9)《中国近代文官制度研究》,河南省教育厅社科重点项目,1994年,参与;

  主要著述: 

   (1)《中国法制史》,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国法制史》,第一编著者,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3)《外国法制史》,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史略》(合著),河南大学出版社版1993年版
  (5)《中国近代文官制度史》(合著),河南大学出版社版1995年版;
  (6)《雅尔塔体系的崩溃》,副主编,东方出版社版1998年版;
  (7)《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参著),河南人民出版社版1999年版;
  (8)《苏德关系简史》(合著),东方出版社版1997年版。

  主要论文:
 
  (1)《On the Civil Servants Merit System of Ancient China and Its Modern Use for Reference》,《Chinese Legal Science》,Volume 2008;
  (2)《论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法学评论》(中文核心)2009年第2期;
  (3)《列宁的司法独立思想初探》,《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年第1期;
  (4)《论列宁法治思想中的法理观》,《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年第2期;
   (5)《列宁法制反腐败思想初探》,《学术论坛》(中文核心)2006年第7期,人大复印资料《A1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研究》2006年第11期全文收转;
  (6)《列宁党法关系思想及其当代启示》,《社会主义研究》(中文核心)2008年第1期;
  (7)《制度反腐:列宁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核心解读》,《江汉论坛》(中文核心)2006年第6期;
  (8)《列宁对社会主义国家党法关系问题的探索》,《学术论坛》(中文核心),2007年第5期;
  (9)《试论列宁的党法关系理论》,《理论学刊》(中文核心),2007年第2期;
  (10)《论列宁对巴黎公社公仆原则的坚持和发展》,《理论探讨》(中文核心)2007年第6期;
  (11)《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第二座里程碑 ——列宁的人权思想研究》,《理论探讨》(中文核心)2009年第2期;
  (12)《论中国古代文官考绩制度及其现代借鉴》,《行政与法》2008年12期;
  (13)《论列宁的从严治党思想及其时代价值》,《理论与改革》(中文核心)2007年第5期;
  (14)《列宁宪政思想初探》,《理论与改革》(中文核心),2006年第5期;
  (15)《列宁的党法关系思想及其时代价值》,《湖北大学学报》(中文核心)2008年第1期;
   (16)《论列宁法律权威观》,《河南师范大学学报》(中文核心),2007年第1期;
  (17)《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及其现代借鉴》,《平顶山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18)《列宁宪政思想的精神意蕴与时代价值》,《平顶山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19)《列宁论反腐败的法律对策》,《南都学坛》,2007年第2期;
  (20)《列宁刑法思想初探》,《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21)《列宁论反对官僚主义的法律对策》,《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22)《江泽民青少年法制教育思想初探》,《毛泽东思想研究》(中文核心),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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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0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三峡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湘潭大学 中山大学 深圳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专业解析:

 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法学类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22法学概论;
④839法理学

法学类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适合冲刺阶段使用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敏感度,主要是学有余力的同学,帮助对法条进行理解。

配套练习

《法硕联考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出版社

《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大纲配套练习》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按照大纲的顺序来

《法律硕士联考标准化题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打乱了章节顺序,后期做题比较合适。

《司法考试真题》 法硕考试司法化,法硕考试有部分题来源于司法考试,适合学有余力,想考高分的同学,主要是适合刑法和民法的复习

法学类研究方向
以复旦大学为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7 法学院   290   本院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生27人,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77人。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调整。
030101 法学理论(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法哲学
02法律社会学
03法律方法论
04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39法理学
030102 法律史(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中国法律史
02西方法律史
03比较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0中外法制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学位)   5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法学概论;④841宪法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2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学术学位)   11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5人。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知识产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3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学术学位)   6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3人。
01刑事诉讼法
02民事诉讼法
03证据法与司法鉴定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4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学术学位)   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2人。
01经济法学总论
02金融法
03竞争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或)241法语(或)242德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7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术学位)   2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1人。
01国际环境法学
02中国环境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6环境法
030109 国际法学(学术学位)   14   本专业学制2年,拟招收推免生7人。
01国际公法
02国际贸易法与知识产权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私法
06海商法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22法学概论;④845国际法及冲突法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80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18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62人,学制3年(其中20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3年,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5   本专业拟招收全日制55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15人。学制2年(其中15人编为双硕士国际班,学制两年半,符合条件者第二年派往国外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详细情况参见复旦大学法学院网站介绍。
01法律(法学) 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法学类就业前景
法硕就业前景首先还是要看就市场,现在经济的发展非常的快,所以市场上还是有很多法律方面的人才还是很被需要的,比如律师尤其是涉外的,法硕就业前景还是很光明,如果恰好又是在大城市,这些就非常的有优势。
法硕就业前景好还体现在市场上需要房地产这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人才,比如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容易就业。
法硕就业前景还比较侧重那种金融方面的人才和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如果单单是这样看的话,法硕就业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法硕考试难度分析:http://xueli.kaoshib.com/flss/jyfx/32025.html
法硕就业前景其实是有几个因素影响着的,法硕就业前景首先是你毕业的院校很重要,法硕就业前景还有就是个人的能力的好坏,如果能力好,相信你的法硕就业前景也是非常光明的,第三个决定法硕就业前景的因素就是学校的位置,可能很多人不能够理解,为什,法硕就业前景和学校的地理位置挂钩,首先你要知道,地理位置在大城市的话,是有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接触的东西很多,法硕就业前景自然就很广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