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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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⑵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⑶凡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有研究论文(作品)发表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需要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
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⑸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法
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05年10月10日——31日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本院(杭州市南山路218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报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310002。
⑵确认信息时,报名者须交验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队文职干部证件;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原件;3、本人论文1篇或作品10件(作品可用照片或复印件)。其中“新媒体艺术创作”研究方向的考生须交近三年拍的幻灯片10张(须标明画面方向);VHS录像带1盒(须注明题目,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论文、作品等材料一律不退。
⑶报名考务费120元(包括资料和作品审查费);港、澳、台及国外考生须交报名、考务费50美元。
⑷港、澳、台及国外考生于11月1日——1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面报、函报均可。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⑸经我院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⑴初试时间:1月中旬左右,详细安排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附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⑵复试时间另定,复试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专业基础、创作或设计或写作等。
⑶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⑷参加单独考试硕士生和港澳台及外国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五、学制、分配
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⑵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⑶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及待遇
⑴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⑵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史论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委培定向、在职、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20000元(史论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地区、华侨学生每生每年34000元人民币;台湾地区学生每生每年20000元人民币(史论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38000人民币。在校期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困难学生可申请贷款。
⑶学生入学后,由导师所在校区所在系组织教学,院教务处安排共同课教学。
注:1、南山校区地点在杭州南山路218号;滨江校区地点在杭州滨江区浦沿镇西环路;象山校区地点在杭州转塘镇象山;张江校区地点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2、本院网址:www.caa.edu.cn;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学 科 | 院 系 | 专 业(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名) | 学费标准 |
美术学 | 中国画系 | 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创作研究 | 50 | 20000元/学年 |
版画系 | 当代版画创作 | |||
雕塑系 | 雕塑创作 | |||
新媒体系 | 新媒体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水彩艺术理论与创作研究 | |||
公共艺术学院 | 公共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
壁画、漆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 | ||||
美术教育理论与创作研究 | ||||
设计艺术学 | 当代陶艺创作与理论研究 | |||
现代玻璃艺术工艺与理论研究 | ||||
建筑艺术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
景观设计 |
四、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各省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请参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相关栏目公布,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要求在2010年7月20日前完成。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和有效身份证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摄像并确认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1)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仍须到现场报名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本人参加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二)专业复试报名(报到)
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上线者,才可以参加我院复试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复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通知。
2、复试报名(报到)时,我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两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550100”)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
(5)专科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240元。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1、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六、录取与入学
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1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1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1年9月入学。
七、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考试参考用书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各种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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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是创立于1928年的国立艺术院,是我国学科最完备、学历层次最齐备和最具有影响力的美术院校之一。在中国美术学院八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中,始终交叠着两条明晰的学术脉络,一条是以首任校长林风眠为代表的“兼容并蓄”的思想,一条是以潘天寿为代表的“传统出新”的思想,他们以学术为公器,互相砥砺,并行不悖,营造了有利于艺术锐意出新、人文多元发展的宽松环境,成为这所学校最为重要的传统和特征,创造了中国艺术教育史上的重要篇章。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校园更新,理念传承,院系重组,学科拓展,实现了学校历史上的跨越式发展。中国美术学院办学条件得到了前所未遇的改善,2003年建成的南山校区成就了水墨美院的现代演绎,2007年投入使用的象山校区则孕生了艺术家园的望境塑造,独具匠心的校园成为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新名片。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张江三大校区。
中国美术学院具有完整的理论与实际结合、全球境域与本土资源互动、人文关怀与社会实用共生、造型与设计学科兼备的学科结构。学院提出建构多层次的办学格局、“一人双环六学科”的学科理念,形成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三个层次,专业基础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实验教学管理部三个教学部,造型艺术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建筑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上海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的总体布局。形成了美术学人形生态结构,美术学为核心的双环互动结构,美术学、设计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建筑学、艺术学六个特色型视觉人文学科群。美术学被列为全国重点学科,艺术学被列为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计艺术学、电影学、建筑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在校学生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6500余人,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专科生1900余人;教职工约千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196人。
中国美术学院倡导多元互动、和而不同的学术思想,营造“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具有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德艺双馨优秀人才,担负起引领中国当代美术发展方向的责任,遵循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考研主要方向
中国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现有主要有六个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染织服装设计研究、环境艺术设计研究、工业设计研究、陶瓷艺术研究和建筑设计研究。中国美术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凡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方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08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本院(杭州市南山路218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现场确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报名者须交验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件;②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原件;③网上报名编号。
⑵报名初试考务费120元(含港、澳、台、华侨考生);外籍考生报名初试考务费500元人民币。复试考务费另交。
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港、澳、台及国外考生于11月1日——1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面报、函报均可。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4、经我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09年1月10—12日,详细安排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附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2、复试时间另定,复试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
3、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4、参加单独考试硕士生和港澳台及国外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五、学制、分配
1、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2、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3、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及待遇
1、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2、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0000元);委培、定向、在职、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地区以及华侨学生每生每年20000元人民币(艺术人文学院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外籍留学生每生每年38000元人民币。
3、学生入学后,由导师所在校区所在系组织教学,院研究生处安排共同课教学。
注:1、南山校区地点在杭州南山路218号;象山中心校区地点在杭州转塘镇象山352号;张江校区地点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2、本院网址:www.caa.edu.cn;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创作/设计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2014年我院将继续开展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我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
三、
四、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考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标准,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使用)并网上缴纳联考科目报考费。
3.现场确认:2013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专业复试报名(报到)
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者,才可以参加我院复试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复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通知。
2.复试报名(报到)时,我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35100”) ;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
(5)专科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240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一)初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
1.考试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为闭卷笔试。考试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2.考试时间、地点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科目全国联考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8:30—11:30),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二)复试(由中国美术学院自行组织)
1.考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专业论文;③创作或设计;④综合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
六、录取与入学
我院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其中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2014年4月公布录取结果,2014年6月寄出录取通知书,2014年9月入学。
七、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制定的《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创作(设计)和学位论文答辩,经中国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考试参考用书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十、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相关通知或说明主要通过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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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13年考研初试成绩公布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2日(周五)起公布查询,我院不再寄发成绩单。1、成绩查询网址:浙江省教育考试院:http://cx.zjzs.net/2008yjs.asp 【点击进入】
2、成绩复查:
根据浙江省考试院规定,复查仅限于核对有无漏批、错批,以及结分、登分有无差错,不查评分宽严,统考科目只复查主观卷部分。需复查成绩的考生请在本通知中下载、填写《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并于2月27日前将表格传真或送至我院招生办(传真号码:0571-87164629),逾期不予办理。复查结果如有问题将于3月4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查询结果无误的将不再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⑵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并达到与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⑶凡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有研究论文(作品)发表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需要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
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⑸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法
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06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本院(杭州市南山路218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现场确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⑵确认信息时,报名者须交验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队文职干部证件;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原件。
⑶报名初试考务费120元(含港、澳、台、华侨考生)(包括资料费);国外考生报名初试考务费500元人民币。复试考务费另交。
⑷港、澳、台、华侨及国外考生于11月1日——15日到本院国际教育学院报名,面报、函报均可。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⑸经我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⑴初试时间:2007年1月20—22日,详细安排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附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⑵复试时间另定,复试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
⑶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⑷参加单独考试硕士生和港澳台及外国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五、学制、分配
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⑵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⑶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及待遇
⑴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⑵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0000元);委培定向、在职、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20000元(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地区以及华侨学生每生每年20000元人民币(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38000元人民币。
⑶学生入学后,由导师所在校区所在系组织教学,院研究生处安排共同课教学。
注:1、南山校区地点在杭州南山路218号;象山中心校区地点在杭州转塘镇象山;张江校区地点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2、本院网址:www.caa.edu.cn;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02。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保研审核材料/推免研究生审核材料
以2021年中国美术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考生须于2020年9月28日—10月3日期间注册登陆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yjszs.caa.edu.cn/#/student/login并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研究计划书》一份;(附件2)
(3)申请攻读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一份;(附件3)
(4)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
(5)提供能反应本人真实研究水平的成果,实践类专业可以是课程作品集,理论类专业可以是相关论文、研究报告等;
(6)各类荣誉、表彰、奖励证书等。
(7)彩色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打印准考证)。
(8)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全部以电子表或照片转换为PDF格式上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日(晚上22: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021年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附件: 附件1:(全日制)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附表
附件: 附件2:(全日制)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攻读(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附表
附件: 附件3:(非全日制)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攻读(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附表
附件: 附件4:(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2021中国美术学院美术135107考研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信息
- 所属院校:中国美术学院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属学院:跨媒体艺术学院
-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13]艺术学
-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51]艺术硕士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 D1空间多媒体艺术理论与创作研究(专业学位) D2影像与空间叙事理论创作研究(专业学位) D3总体艺术与区域感知实践与研究(专业学位) D4数据感知与媒体艺术研究(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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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
考试科目: | 1、思想政治理论 2、英语(二)或日语 3、专业基础 4、专业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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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拟招生名额: D1方向:3 D2方向:5 D3方向:1 D4方向:2 |
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考研复试时间、复试科目测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复试科目测试时间与地点1、复试报到:2018年3月27日上午9: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招生办。(报到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28日—29日,同等学力加试3月30日。
3、复试科目测试时间:专业考试时间3—6小时;外语听力测试时间4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每生5-10分钟左右;同等学力者加试两门科目,每门3小时。
4、复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和象山校区。
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点专业艺术学
艺术学
国务院学位办《关于下达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学位[2006]3号)公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我院艺术学硕士点荣列其中。增设艺术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是我院“有计划,有步骤,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措施之一。它的成功申报既有利于丰富我院研究生层次的学科授权点,扩大招生数量,又有利于再次梳理细化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合理规划布局,同时也是向申请艺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迈进的必要准备。本次新增的艺术学硕士点作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学位点的理论支持,开设如下几个研究方向:艺术史学史与方法论,美术理论与历史,现代艺术批评与体制,艺术设计理论与方法,并已纳于2006年开始招生。
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02。咨询电话:0571-87164629。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研究生导师陈大中
人物简介中国美术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录取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2018年下达的拟招生计划数执行。招生总规模600名(含已拟录取推免生、退伍士兵专项计划),分别为:全日制学术型20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30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94名。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参加综合分排名:
(1)专业考试成绩72分以上(含72分);
(2)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含120分)。
【同等学力者二门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分,但均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
3、根据各研究方向,分别进行综合分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综合分(按初、复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方法:
综合分=初试总成绩÷500×50+复试总成绩÷200×50
4、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原则上以初试报名确定的身份录取,院招生委员会可以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及生源情况等按照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
5、学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精神,2006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及专业: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且专业突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在专业方面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名额的10%。
招生计划:50名。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书法);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影视动画)。
二、考试科目: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2、政治理论;3、专业论文;4、创作或设计;5、综合面试。
三、报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21、22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各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请参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http//www.cdgdc.edu.cn/zz06.html)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考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31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特别提示:(1)、网上报名结束后,仍须到现场报名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本人参加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政治理论、专业论文、创作或设计、综合面试等复试科目的考试由本院自行组织。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上线者,才可以报名参加复试科目的考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1)复试报到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应出示以下材料:1)按规定办理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下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两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代码”为“550100”。)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5)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交复试考务费240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与入学:
本院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2007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7年9月入学。
五、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本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届时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及展览,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
七、学费 :
学费每人2万元/学年,当年报到注册前一次交清。
八、考试参考用书:
1、《2006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各大新华书店和音乐书店均有销售。
2、《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各大新华书店均有销售。
九、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网页,认真查看有关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及专业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具有1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9年7月31日)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且专业突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具有3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9年7月31日)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在专业方面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设计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名额的10%。
招生计划:50名。
招生专业:美术学(书法、油画、雕塑、综合艺术),设计艺术学(平面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综合设计、影视动画)。
二、考试科目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2、政治理论;3、专业论文;4、创作或设计;5、综合面试。
三、报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试地点由现场报名点指定。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报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各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请参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报考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9年7月20日前。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网上报名编号和有效身份证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特别提示:(1)网上报名结束后,仍须到现场报名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本人参加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政治理论、专业论文、创作或设计、综合面试等复试科目的考试由本院自行组织。全国联考科目即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上线者,才可以参加复试科目的考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1)复试报到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应出示以下材料:1)将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两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填写“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代码”为“550100”。)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详细的艺术简历一份;5)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交复试考务费240元。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考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与入学
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2010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0年9月入学。
五、培养方案
学制2年,以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按照本院制定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培养方案届时在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及展览,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美术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
七、学费
学费每人2万元/学年,当年报到注册前一次交清。
八、入学资格考试参考用书
1、《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各大新华书店和音乐书店均有销售。
2、《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各大新华书店均有销售。
九、其他
1、学习期间不迁户口和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3、本院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中国美术学院”网页,认真查看有关招生信息。
联系部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邮编:310002
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
美术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介绍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
美术学考研院校
基本信息
专业点分布
专业院校排名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047 | 中央美术学院 | A+ |
2 | 10355 | 中国美术学院 | A+ |
3 | 10331 | 南京艺术学院 | A |
4 | 10729 | 西安美术学院 | A |
5 | 10003 | 清华大学 | A- |
6 | 10028 | 首都师范大学 | A- |
7 | 10280 | 上海大学 | A- |
8 | 10319 | 南京师范大学 | A- |
9 | 10655 | 四川美术学院 | A- |
10 | 10050 | 北京电影学院 | B+ |
11 | 10073 | 天津美术学院 | B+ |
12 | 10178 | 鲁迅美术学院 | B+ |
13 | 10200 | 东北师范大学 | B+ |
14 | 10408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B+ |
15 | 10523 | 湖北美术学院 | B+ |
16 | 10586 | 广州美术学院 | B+ |
17 | 10607 | 广西艺术学院 | B+ |
18 | 10610 | 四川大学 | B+ |
19 | 10033 | 中国传媒大学 | B |
20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学 | B |
21 | 1023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B |
22 | 10270 | 上海师范大学 | B |
23 | 10394 | 福建师范大学 | B |
24 | 10445 | 山东师范大学 | B |
25 | 10542 | 湖南师范大学 | B |
26 | 10635 | 西南大学 | B |
27 | 10690 | 云南艺术学院 | B |
28 | 10762 | 新疆师范大学 | B |
29 | 10002 | 中国人民大学 | B- |
30 | 10012 | 北京服装学院 | B- |
31 | 10209 | 吉林艺术学院 | B- |
32 | 10285 | 苏州大学 | B- |
33 | 10295 | 江南大学 | B- |
34 | 10345 | 浙江师范大学 | B- |
35 | 10346 | 杭州师范大学 | B- |
36 | 10602 | 广西师范大学 | B- |
37 | 10736 | 西北师范大学 | B- |
38 | 10015 | 北京印刷学院 | C+ |
39 | 10094 | 河北师范大学 | C+ |
40 | 10166 | 沈阳师范大学 | C+ |
41 | 10511 | 华中师范大学 | C+ |
42 | 10574 | 华南师范大学 | C+ |
43 | 10590 | 深圳大学 | C+ |
4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学 | C+ |
45 | 10703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C+ |
46 | 11078 | 广州大学 | C+ |
47 | 10108 | 山西大学 | C |
48 | 10135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C |
49 | 10255 | 东华大学 | C |
50 | 10370 | 安徽师范大学 | C |
51 | 10384 | 厦门大学 | C |
52 | 10386 | 福州大学 | C |
53 | 10476 | 河南师范大学 | C |
54 | 10611 | 重庆大学 | C |
55 | 10636 | 四川师范大学 | C |
56 | 10637 | 重庆师范大学 | C |
57 | 10908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C |
58 | 10027 | 北京师范大学 | C- |
59 | 10075 | 河北大学 | C- |
60 | 10118 | 山西师范大学 | C- |
61 | 10165 | 辽宁师范大学 | C- |
62 | 10299 | 江苏大学 | C- |
63 | 10414 | 江西师范大学 | C- |
64 | 10475 | 河南大学 | C- |
65 | 10673 | 云南大学 | C- |